首页 -> 2007年第12期

“文体”能“淡化”吗?

作者:潘新和




  目前,在语文教学和考试中,有一种“淡化文体”的倾向,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那么,语文教学应该如何看待文体问题?能否简单地说“淡化文体”?如果不是,在阅读和写作教学中,又应该怎样体现文体意识?下面这一组文章在不同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释,希望对老师有所启示!
  
  “文体”“教学文体”及其他
  
  近来“文体”问题颇受关注,我以为“文体”问题也应该受到关注。我曾说过,“文体感”甚至比“语感”更重要,阅读与写作是一种文体思维(《语文教学通讯》(初中),2006年第3期)。语文教学中的诸多问题都和文体问题相关,因此,很有必要对“文体”及其相关问题加以澄清。
  文体,是文本形式的划分,即“文字的体制”“文章的体制”。这似乎无关紧要,其实兹事重大。没有文体,阅读、写作无章可循,阅读、写作教学也不得要领。
  对文体的认识与划分从先秦时期就开始了。我国早期的铜器铭文中就有训、诰、策、命等文体概念。《尚书》中有典、谟、训、诰、誓、命等文体。《周礼》中又有了祠、命、诰、会、祷、诔等的区分。但对文体的研究主要还只是针对“六艺”的:《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1}在诸子散文中有不少类似的观点。“六艺”被视作各类文体的渊源,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中就认为文体皆本于经典的规范:“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唐写本作”盟“)、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可见,人们早就认识到文体的重要性及其内在的关系。
  魏晋南北朝,在对文体的认识上有了长足的进展。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将文章分为四科八体,并指出它们的特征: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陆机进一步把文章分为十体,在各体特征的归纳上也更为细致: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文心雕龙》是集大成之作。在该书“文体论”中,从第6篇到第25篇的20篇中,共论了33种文体(不包括点到为止的)的源流、特点和写作规律:诗、乐府、赋、颂、赞、祝、盟、铬、箴、诔、碑、哀、吊、杂文、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笺记等,对文体有了较为具体深入的认识。与《文心雕龙》编撰时间相近的成为后代阅读教学经典教材的《昭明文选》(昭明太子萧统编),选文共分38大类,各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如赋类下又分京都、郊祀、耕籍、畋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志、哀伤、论文、音乐、情等类别,每类中的作品再按年代的先后编排。这些著述体现了文体愈分愈细的趋势。
  过于繁杂的“文体”显然不便于教学,“教学文体”应运而生。学者们将“文体”进行归纳、简化,比如唐代的韩愈就把文章分为“记事”“纂言”两大类。宋代真德秀编的《文章正宗》,将选文分为辞命、议论、叙事、诗赋四类,尽管这一分类不太科学,既取文体名称,如辞命、诗赋,又取文章性质,如议论、叙事,将不同的概念并列在一起,但是,他能化繁为简,将前人所分的几十种文体,归为四种进入教学,这是一种新的尝试。这四种文体大约可算是我国较早的“教学文体”。后来清代姚鼐编辑《古文辞类纂》75卷,将文体分为13类:论辩、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这又回到了“实际文体”分类,虽然所分的类别还不是太多,但显然背离了《文章正宗》“教学文体”的划分目的,接续的是《昭明文选》的系统,——不知他是否因意识到“教学文体”的弊病而有意这么做。
  我国现代最早的“教学文体”分类,见于陈望道在1922年出版的《作文法讲义》(民智书局)。陈望道曾不无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一改传统的“文章作品上的分类法”为“作文法上的分类法”(即“教学文体”分类法):“文章体制,包括记载文、记叙文、解释文、论辩文和诱导文等五种文式。”他断言:“我们这一种文体分类法,是我们怀抱确信的新方法。”他设计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训练程序:“先练习记载文、次练习记叙文、又次练习解释文、论辩文和诱导文”。——陈望道以为自己的“作文法上的分类法”是首创,殊不知是沿袭了真德秀《文章正宗》的“教学文体”分类法。
  几乎与此同时,梁启超在1922年所著的我国现代第一部《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1925年由中华书局正式出版)认为:“文章可大别为三种:一、记载之文;二、论辩之文;三、情感之文。一篇之中,虽然有时或兼两种或三种,但总有所偏重。我们勉强如此分类,当无大差。作文教学法本来三种都应教都应学,但第三种情感之文,美术性含得格外多,算是专门文学家所当有事,中学学生以会作应用之文为最要,这一种不必人人皆学。”{2}这里的“应用之文”,是夏丏尊、叶圣陶说的“普通文”,今天说的“实用文”。在应用之文中,梁启超针砭了偏重论事文的时弊,认为学校所教的最重要的莫如叙事文。
  其实,现代的“教学文体”的划分,更早的可以追溯到夏丏尊在1919年编的讲义稿——后来在1926年正式出版的《文章作法》(开明书店版,与刘薰宇合作),将文体分为:记事文、叙事文、说明文、议论文四种,另加“小品文” (“二三百字乃至千字以内的短文”)一种。夏丏尊曾谈到“小品文”与前四种“性质不同”。
  叶圣陶在1929年发表的《作文论》中,将文体分为“叙述、议论、抒情”三类,该文分别探讨了叙述、议论、抒情、描写四种写作方法——既没有谈到“说明”这种文体,也没有谈到“说明”的方法。到了夏丏尊与叶圣陶合编的《国文百八课》(开明书店1935年版)、《初中国文教本》(开明书店1936年版)才有了“说明文”,这两部国文教材都将文体分为记述文、叙述文、说明文、议论文四种:记述文——记事物的形状、光景。叙述文——叙事物的变化经过。说明文——说明事物和事理。议论文——评论事物,发表主张。{3}《初中国文教本》还作了应用文和文艺文、散文和韵文的划分,同时还涉及了报告和表白、书信、仪式文、小说等文体。叶圣陶校订的《新编初中精读文选》(文化供应社1949年版),将文体分为:记叙文、抒情文、说明文、议论文四种。在《国文百八课》中也出现“记叙文”“论说文”这两个名称:“记叙文”就是“记述文”和“叙述文”的合称,“论说文”是“议论文”和“说明文”的合称。“一种是作者自己不说话的文章;一种是作者自己说话的文章。前者普通叫做记叙文;后者普通叫做论说文。”{4}由此可以看出今天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三分法和“记叙文”“论说文”名称的渊源。我们今天的“教学文体”在半个世纪之前就已经定型了。
  现代“教学文体”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着意区分实用文和文艺文。教学文体侧重于实用文,文艺文(文学作品)是比较被忽视、越来越受排斥的。在夏丏尊与叶圣陶合编的《文心》(开明书店1934年版)中,曾将“小说”与“叙事文”作了区别:叙事文的本质是事情,叙事便是它的目的;小说的本质却是作者从人生中间看出来的意义,叙事只是它的手段。就是说,小说并不是包含在叙事文中的一种文体。“……只根据实事写成的是报纸的记事、历史的传载之类的东西,便是所谓叙事文。”{5}在写作教学中原本是涵盖了实用与文学两个方面的,在《文章作法》中就是如此,后来逐渐呈现出偏重于写实、实用,而忽略虚构、想象的“文艺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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