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模块”不宜太模糊

作者:王学东




  在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中,“模块”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模块的设立是高中新课程非常重要的特色。
  普通高中课程是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级构成的。高中新课程共设置了八个学习领域:1.语言与文学(含语文和外语);2.数学;3.人文与社会(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4.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地理);5.体育与健康;6.艺术(含美术、音乐、综合艺术);7.综合实践活动;8.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八个学习领域是高中新课程结构的第一层级,它们所涵盖的十七个科目是高中新课程结构的第二层级,模块则是组成科目的基本单位,属于第三层级。
  虽然“模块”是最低层级,却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以学科内容为基础,遵循学科逻辑,结合学生经验和社会现实,构成的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最终完成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任务。因此,模块的设计必须有利于解决学科不断分化与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的矛盾,必须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必须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必须有利于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减少并学科目,相对集中有效地学习。又因为模块在整个课程结构中属于微观领域,直接与学科联系,直接与广大教师联系,因此,模块的设计还必须清晰明了,且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然而,打开《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时,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这里的模块设计实在太笼统、太模糊了。下面我就来谈谈阅读《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时产生的困惑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思考。
  
  一、必修课的五大模块各自应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高中语文的必修课由五大模块组成,即语文1、语文2、语文3、语文4、语文5,编写者在设计思路介绍中说:“每个模块都是综合的,体现‘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的目标和内容。”这样的设计思路不能算错,它充分体现了语文学科的特点,也充分体现了模块设计所应具有的综合性。但模块设计者仅仅重视了模块设计的综合性,而忽略了模块设计的相对独立性。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明确规定:“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五大模块是一笔糊涂账,是混沌一片,没有重点,没有主题,没有要求。这叫一线的老师怎么操作?
  理想的模块设计应该是每一个模块都以一个特定的主题作为该模块组织的核心,模块中的所有内容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设置。模块与模块既有分工又有联系,每一模块所蕴含的主题都指向该学科明确的教育目标。学生在模块课程中所获得的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知识点,而是一种在主题统摄之下的结构化的知识框架。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历史学科的模块设计就很值得借鉴。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普通高中历史必修课分为历史1、历史2、历史3三个学习模块,历史1着重反映人类社会政治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历史2着重反映人类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历史3着重反映人类社会思想文化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这三大模块又包括25个古今贯通、中外关联的学习专题,分别反映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的重要历史内容,是全体高中学生必须学习的基本内容。普通高中历史选修课是供学生选择的学习内容,旨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的历史视野,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历史选修课分为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探索历史的奥秘、世界文化遗产荟萃等六个模块。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任选若干个模块。
  这样的模块设计分工明确,重点突出,既体现了综合性,又体现了独立性,可操作性强,非常便于一线老师的教学。
  历史学科能设计出这样主题明确的模块,语文学科为什么就不能呢?“阅读与鉴赏”能不能分专题,分层次?“表达与交流”能不能分专题,分层次?我认为,只要我们潜心研究,是会有结果的。
  
  二、设计五大模块的依据是什么?
  
  既然语文学科的模块设计既无主题,又无重点,为什么要设计成五大模块?把整个语文教学分成五大块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是四块?或者为什么不是六块抑或七块?唯一能解释的是《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把高中语文必修课的教学限定在两个学期半完成,每半学期为一个学段,每一学段(约10周)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每个模块36学时,2学分。细读这个规定,我们不禁产生这样一些疑惑:1.现在一般学校语文课都是按每周6课时排的,10周的总课时应该是60课时,减去每个模块所用的36课时,剩下的24课时干什么?2.语文必修课五个模块的学习只用高一至高二两个学期半的时间完成,也就是说整个高中语文教学只用高一一学年,另加高二第一学期的前半学期就结束了,这短短的50周时间能达到“课程目标”所规定的“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的学习目标吗?我只知道,我们现在每周6课时,训练三年,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语文学习不过关。我曾在上海参加一个区的三名工程(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展示会,会上复旦的一位教授呼吁,中小学要拿出一半的时间来教语文,因为他发现,他们学校本科生的语文水平实在太差,有的博士生还不会写文章。他的这个呼吁不免偏颇,但至少反映了一个现实问题,我们中学的语文教学没有让学生语文都过关,连走进复旦大门的优秀学生语文都没过关,遑论其他?现在仅用整个高中阶段三分之一多一点的时间,就能完成学生高中语文的学习任务吗?笔者最近刚刚教完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编写的一套教材的必修一到必修五的五个模块的全部内容,我问同组的老师这五个模块各自的重点是什么,每一个模块要达到的教学目的是什么,几乎所有的老师都茫然地摇摇头。其实我也很茫然,估计教材编写者也很茫然,某篇课文为什么要放在必修三而不放在必修四,恐怕他们也说不清。教材编者、教者的茫然其实源于课程标准的模糊,模糊的标准必然编出模糊的教材,也必然导致模糊的教学。
  
  三、五大模块与五大系列交叉点是不是太多?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五大模块没有主题,没有侧重点,但作为选修课的五大系列倒较具体明确:系列1诗歌与散文;系列2小说与戏剧;系列3新闻与传记;系列4语言文字应用;系列5文化论著研读。看了这五个系列的主题,我们发现,除系列5之外,其他的四个系列与必修课的五大模块要完成的“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有着太多的交叉和重复。如“阅读与鉴赏”的第4条所要求的“能阅读论述类、实用类、文学类等多种文本”,第6条所要求的“学习鉴赏中外文学作品,具有积极的鉴赏态度”,第7条所要求的“在阅读鉴赏中,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及主要表现手法”,与系列1、系列2、系列3不都有交叉与重复吗?再如“表达与交流”第2条所要求的“能考虑不同目的要求,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第3条所要求的“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第7条所要求的“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在口语交际中树立自信,尊重他人,说话文明,仪态大方,善于倾听,敏捷应对”等,与系列4又有什么区别?
  我们知道,选修课是必修课的必要的拓展和延伸,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交叉和重复。但选修课也应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与必修课的交叉和重复仅仅是部分的而不应是全部,如果是全部涵盖,那必修课与选修课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再来看看生物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设置。生物的必修课有三个模块:生物1“分子与细胞”;生物2“遗传与进化”;生物3是“生态与环境”。生物的选修课也有三个模块: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选修2“生物科学与社会”;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从生物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设置看,模块之间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各自的独立性还是很强的。
  除了生物,其他学科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设置,也没有哪一科像语文有这么多的重复和交叉。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我以为,仍然是由模块的模糊性造成的。
  关于“模块”,我没有做过深入的研究,但我知道,它的设计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特别是语文这个较为特别的学科。就目前我们所看到的高中语文课程的模块设计已经浸透了很多专家的心血,我对这些专家表示深深的敬意。以上我所提出的一些疑惑,仅仅是从一线教师的角度,从可操作的层面来谈的,很不全面,也很不成熟,恳请诸位同仁批评指正。
  (江苏省如皋中学 22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