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教材处理
作者:余映潮
简言之,教材处理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教什么”“选什么教”“教什么最好”。教材处理的艺术就是科学地、艺术地、机智地组织教学内容的艺术,就是提炼与组合教学内容的艺术。
教材处理的实质,就是充分有效地运用课文文本。
“教材处理”主要综合地研究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各类文章教学的角度。如教读课文与自读课文的处理,长篇课文与精短课文的处理,繁难文章与浅易短文、文体特征不同的各类课文的教学处理等。
第二,单篇课文的剪裁取舍。如全篇课文的整体式处理,知识内容的线条式处理,精美之处的板块式处理,突现目标的要点式处理;还有我们平时所说的重点、难点、美点的选择与突破等等。
第三,多篇课文的提炼组合。如比较式教学、联读式教学、穿插式教学、印证式教学的教材处理;与课文阅读有关的单元复习课、期中期末复习课、专题复习课、综合性活动课乃至作文指导课的教材处理等等。
第四,课文利用角度的选择。一般来讲,课文本身的利用角度主要依赖于文体,“文体”因素是课文阅读教学最基本的因素。但在特别的构思之中,课文利用的角度也可以适当地丰富。如《大自然的语言》可从文体的角度设计为说明文的教学,但我们同样也可以将其设计为专门的“文章思路理解”训练课,设计为“读写结合”课,也可以设计成有着一定探究过程的“综合性学习”课。
教材处理是语文教师的基础功力。教师在这方面应该有一些基本的素养。如:能根据课文的篇章特色、文体特色、内容特色以及它在全册或单元中的“地位”等因素来动态地灵活地确定教材处理的角度。
教材处理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简化教学头绪,优化教学内容。课标直接对教材编写提出了要求:“教材内容的安排应避免繁琐化,简化头绪,突出重点,加强整合,注重情感态度、知识能力之间的联系,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这同样是对课堂阅读教学中教材处理的要求。
教材处理的最为基本的要求是尊重文本,尊重文本的教学价值并采用一定的教学手段将学生深深地引入到课文的字里行间。反过来说就是,在课文阅读教学中不要动辄想到所谓的“迁移拓展”,好像是很有理由地给课文教学附加上大量的非语文阅读教学的“教学内容”,那些将教学活动表面化、将思想教育刻意显性化的教学手法,其实冲淡了课文阅读教学的原汁原味。
(湖北省荆州市教科院 4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