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语文选修课的困境与未来走向
作者:王鹏伟
为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和选择性需求,高中课程方案中新设了选修课,这成为高中课改的一大亮点。但是,就语文学科而言,选修课的设置设计、教材使用、教学安排、教学效果评价以及与必修教材的关系等问题,虽经各方关注与研究,却一直未有很好的解决,很多教师甚感困惑。本期的三篇文章从三个方面对选修课的教学作了深入细致的探讨,提出的观点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相信会给广大读者有较大的帮助。
高中新课程实验于2004年启动,截至目前已有15个省市、自治区进入了新课程改革。
先期进入的省份已经完成了一个周期的实验:后期进入的省份正在或将要进入高中语文课程选修课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来讨论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处境与未来走向是正当其时的。
一、语文选修课的困境
新课程选修课开设以来,很多学校以此为契机,力图扩开课程改革的瓶颈,在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支持个性化学习需求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全国范围的整体状况来看,选修课的进展很不均衡,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课程改革的期待还有较大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修课由谁来选?
选修课与必修课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关于这一点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有明确表述:必修课立足于共同基础,而选修课则是在必修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
选修课开设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选课。课由谁来选是一个最起码的问题,答案当然是由学生来选。如果课程的选择者不是学生还能称之为“选修课”吗?然而,从选修课的实施现状来看,问题并非那么简单。
课程标准设置了5个选修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有的实验省份把这5个系列分为3个类别,即文学类(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语言文字应用类(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类(文化论著研读),要求学生跨类选修。这种硬性规定显然限制了学生的选择空间,但考虑到选修课的基础性与高考的可行性。是可以理解的。但高考大纲中没有文化类内容,所以导致基层学校不选文化类,即使选了也出于应付。其结果是,在全国范围的各实验区,文化名著研读系列的选修课名存实亡。明明是5个系列的选修课,硬是被“裁决”掉一个,岂非咄咄怪事!
在课程实施过程化中,选择空间还在进一步压缩。某些省或地区,在剩下的文学类和语言文字应用类2个选修类别中,又统一规定供选的课程模块,以便于组织和应对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落实到基层学校这一层面,在每一个学段可供选择的同类课程模块几乎不超过2个。全省或全地区共选的局面由此形成。
试问,由职能部门和学校逐层筛选的课程还剩下多大的选择空间,还是“选修课”吗?实事求是地说,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已经接近“必修课”了。
2 是选修一门课程,还是选修一本教科书?教材是课程文本,而不是课程本身。
一本教科书在有限的篇幅里要涵盖某个课程模块的全部内容是很难的。新课程教科书虽然版本多样,但都采用文选体式。比如,文学类的课程模块“中国小说欣赏”,必然涉及到中国四大古典名著。所选篇目也不过是某一长篇的一个章回:文化类的“先秦诸子选读”,选了孔子还要选孟子,选了儒家还要选道家、墨家,只好辑各家的只言片语。
这样就有两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是读了某个片段就等于读了整部作品了吗?二是读了完整的一部作品就不能认定为完成了一门课程吗?
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与其读几本书的片段,再进行类似必修课的课堂教学,莫如让学生读他喜欢的一部完整著作,然后独立完成一篇读书报告。提倡“读整本的书”,这是无须商讨的常识。
如果选修课必须有一本教科书,并且是一本文选,并且要在课堂上详加讲述,那么,它与必修课程还有什么区别?如果读完了整部<论语)还不能被认定为完成了文化论著研读这门课程,那么所谓“选修课程”还是选修吗?
核心的问题是:所谓选修课。是选修一门课程,还是选修一本教科书?
3 是自修为主,还是讲授为主?
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学习方式的变革,学习方式转变的前提是教学方式的转变。新课程开设选修课必然对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提出新的诉求。然而,目前的选修课教学,只是课程内容与必修课有所不同,在教学方式上没有明显差异,学习方式也就不会有明显改观,仍然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回答。其实,即使对必修课来说。这也是不可取的。
为什么说转变学习方式是选修课的一种必然诉求?这是因为课程性质变了,课程内容变了,学习方式必然要产生相应的变化。不仅如此。相对于必修课而言。选修课不仅仅是课程内容的变化,其本质是课程空间的变化,由共同基础到自由选择。自主选择的课程,当然要在相应的自由学习空间来完成。
既然课程应该由学生自己来“选”,那么“修”也应该以学生自修为主。如果仍然采用必修课的授课方式,那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选修课。
应该指出的是。选修课教科书仍采用文选体式,与必修课并没有明显差异,这也是导致选修课教学方式没有明显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试想,如果允许学生读一本完整的书,教师还会采用现有的讲述方式吗?如果课程空间开放到足以让学生自由选择的空间,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还能为继吗?
4 选修与必修:高考权重失衡。
高考怎么考,课就怎么教。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素质教育”的口号以对抗“应试教育”以来,应试之风不消反长,愈演愈烈。这是不争的事实。新课程面临的处境也不例外。新课程实施以来,学生的课业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主要还是应付高考所致。课程改革期待与之适应的高考改革。
课程标准规定,必修阶段学生必须完成5个模块,获得10个学分,便可视为达到高中阶段的最低要求——这是指向高中毕业水准的要求:建议在此基础上,任意选修4个模块,获得8个学分——这是指向高考水准的要求。可见在课程比例上必修课与选修课差异不大。按理说,在高考中选修课内容所占比例至少应该与课程设置比例对应。但从2007年首批进入新课程高考的4个省市的高考试卷来看,选修课程的内容权重明显失衡。这对选修课程的教学实施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语文选修课程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困境,主要表现在课程选择、教科书的编写与使用、教学方式转变、高考权重等方面。这里不仅有语文选修课程的个性问题。也有各科选修课程的共性问题。
二、语文选修课的未来走向
面临如此困境,语文选修课的未来走向在哪里?为了讨论的方便,也是为了节省篇幅,摘录一篇短文作为案例。
美国:离开语文课本的英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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