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继续举办中华第15届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

作者:佚名




  由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叶圣陶研究会、《中学语文教学》杂志与开明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迄今已成功举办了14届,在广大中学师生中深受好评,影响日益扩大。近年来,本大赛已列入中国政法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招生计划,凡在高中阶段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三毕业生均可享有推荐报名资格。为继续宣传叶圣陶先生的作文教学思想,推动课改深入发展,我们决定自2008年7月起继续举办“中华第15届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热诚欢迎各中学以及各类中专、中技、职高的师生朋友参加竞赛,创出佳绩。
  一、竞赛题目 初中组的总题目是:《牵手》《偶然》;高中组的总题目是:《跨越》《人生加减法》。请参赛者任选一题,并据之拟出自己的作文题。
  二、竞赛要求 征文不限文体。内容要求健康充实,新鲜感人,贴近生活,反映时代精神,“写出诚实的自己的话”(叶圣陶语)。语言应力求清新自然,妥帖生动,字数以1000字为宜。
  三、评审办法
  1.竞赛按初中、高中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等奖获奖名单将在《获奖作文选》及相关网站上公布。
  2.个人参赛者,请将作文直寄大赛组委会,由大赛评委会统一进行初评和复评。
  3.集体参赛不得少于50人。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小型参赛团体,请组织者将作文直寄大赛组委会,参加初评和复评。组织者可提出推荐意见供评委会参考。
  4.以学校或学校以上各级教育、教研机构为单位组织的大型参赛团体,请提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索要《大型团体参赛工作条例》,据之在当地成立相应级别的基层竞赛组织评比委员会,按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5.考虑到各地区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为推动边远地区的作文教学活动,大赛组委会将对这些地区适当增加获奖名额。
  四、奖励办法 1.对所有作文获奖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2.对一、二、三等作文获奖者颁发奖品,并对其指导教师赠《获奖作文选》一册。3.对积极组织参赛的教育教研机构、学校和教师,将评选、颁发优秀组织奖。4.凡组织参赛逾百人的单位,赠送2009年1-6期《中学语文教学》杂志。
  五、注意事项
  1.应届高三学生征文截稿期为2008年10月31日;其他各年级征文截稿期为2008年11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2009年4月中旬寄发获奖证书,6月下旬寄发奖品。
  2.为支付大赛各项工作(宣传、评审、通联、邮寄、印制奖证、购买奖品等)所需费用,参赛者每人需交纳5元报名费。并请将汇款收据复印件随征文同时寄出,以便核实参赛资格。
  3.征文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征文务必书写工整,并于首页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学校、班级、邮编及指导教师姓名(无指导教师者须注明)。遗漏作者姓名者,须出具单位证明后方可补发获奖证书。多位教师合作指导一名学生获奖者,大赛组委会只颁发一份共同获奖证书与奖品。
  4.团体参赛组织者务必统一寄文,否则不具备团体参赛资格。寄文时务必附信说明参赛人数、交文篇数、汇款额、联系人及电话,以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5.征文与竞赛活动费寄:北京紫竹院邮局1分箱作文大赛组委会,邮编100048,收款人:范英。联系电话:(010)68900521,68902303,68980051,68982069。传真:(010)68900521。寄作文务必注明“圣陶杯征文”字样。汇款单上请写明邮编、交费人数与联系电话。
  6.大赛组委会将选编本届大赛《获奖作文选》(初中高中合编),2009年6月由开明出版社出版。欢迎广大师生订阅。
  
  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组织委员会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