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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阅读:看上去很美丽

作者:黄厚江




  所谓选择阅读,是指高考试卷中的阅读部分,有两篇或三篇小题数量一样、赋分完全一样、长度基本相同、难度基本相同,但阅读材料不同、文体不同、命题不同,供学生选择其中一篇阅读答题的现代文阅读题。
  自从第一批新课改的省份进入高考之后,选择性阅读就出现在高考试卷上。今年的新课改省份无一意外地都采用了选择性阅读。海南、宁夏是一篇文学类作品欧·亨利的小说《二十年以后》,一篇实用类文本《盛宣怀的教育思想和办学实践》;广东是一篇文学类作品巴西作家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的《河的第三条岸》,一篇实用类文本美国刘易斯·托马斯的《绝妙的错误》;山东则是两篇看上去文体比较接近的张炜的《歌德之门》和牟宗三的《我所认识的梁漱溟》;江苏是一篇论述类文本《纯朴的嗜血者》,一篇实用类文本《晚清学人杨守敬》。从趋势看,选择阅读在高考试卷上似乎已经站稳了脚跟,也似乎得到了不少人的肯定和认同。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1、体现了新课程改革多样选择的理念
  高中新课程改革,一个核心的理念是“共同基础,多样选择”。既然是“选择”,当然要选择。于是选择阅读,以其概念的关联赢得了命题者和有关评价者的青睐。
  2、对应了高中新课程的选修课程设置
  这是选择阅读被普遍采用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高中新课程的一个真正的新东西,就是用1.75年的时间用来开设选修课。那么在高考试卷上如何反映这个变化呢?选择阅读顺其自然地成为理想的方案,以“选”对“选”,自然而又必然。
  3、尊重了学生学习能力的个性差异
  学生的学习能力是有个性差异的,而这个差异,又并不代表优劣强弱的区别。如何在承认这一点的基础上体现公平性,是考试命题的一个难题。在命题者苦于找不到理想办法的时刻,选择性阅读似乎给命题者带来了希望,于是几乎不用怀疑就被吸纳到试卷之中。
  4、丰富试卷形式,突破了呆板的试卷结构
  多年来,几乎没有变化的试卷结构,不仅为多方面所诟病,命题者自己也十分尴尬。因为打破试卷的已有平衡然后形成新的平衡,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选择阅读,既可以满足人们打破试卷已有模式结构的心理需求,又几乎不打破试卷的原有平衡,或者说非常容易地实现了新的平衡。
  对此,我们却不以为然。其理由:
  一是不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有违科学性。
  从表面看,这样的选择阅读,可以体现学生的自主选择,可以体现学和考的对应,可以体现新课程“共同基础,多样选择”的理念。但这只是一个美丽的假象。我们姑且不说目前选修课学生实际上并没有选择的机会和权利,即使学生选择了自己所希望学习的选修课程,在高考考场上就应该对应考查他所选学的内容吗?没有选择某个选修课程就不能选择选答相关的题目吗?即使如此,又如何保证这样的对应真正得到落实呢?对于语文学科来说,学什么就考什么,选什么就能经得住考,这是一个完全脱离语文学科规律的思维方式。语文学科绝对不是“吃肉长肉”这样简单的关系。你选修了小说阅读,我选择了唐诗宋词欣赏,他选择了传记,是否就是你的小说阅读能力一定比我强,我的唐诗宋词欣赏能力就比你好,他就最擅长于阅读传记呢?绝不是这样一回事。语文素养的综合性特点、模糊型特点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完全有可能,我虽然选择了某一个选修课程,但这方面的素养并不比其他人强:而我没有选择某个选修课程,但这一方面的素养也并不比其他同学差。而选择阅读正是基于一种选修了什么就应该考什么、选修什么这方面就比别人强的简单化认识。换一个角度看,命题者真能命制出只有选修过某门课程才能考得出的题目吗?假如不能,则这样命题在学理上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可行的。
  二是违背命题的基本规律,有损公平性。
  高考命题在遵循学科基本规律的前提下,第一追求的是公平。但在命题难度缺乏科学测评和有效控制、完全凭命题人感觉和经验的前提下,要求针对两篇不同文体的不同文章设计四道难度完全一样的题目,理论上是可以的,实际操作几乎是不可能的。首先是难度系数的认定方式决定了这一点。现在的命题难度都是阅卷之后根据学生实际得分统计分析出的数据。命题之前虽然也有一个难度方面的要求或者叫做预定指标。试题命制之后,有些命题组也会请个别高中语文教师进行试做;但老师的试做也并不能代表学生的水平,个别老师更无法代表几十万考生。从统计学、测量学的角度看,这样的抽样方式都是无法作为依据的。命题的难度控制,实际还是依靠命题人的经验和感觉。而命题是以大学教授为主,他们对试题难度的估计真的比较外行。说到底,语文高考命题的难度,还具有相当的随意性、偶然性,而缺少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试题难度凭感觉的前提下,要编制两道难度一致的题目都很困难,更何况要命制两篇文体不一样的阅读题呢?比如,小说《二十年以后》和实用类文本《盛宣怀的教育思想和办学实践》,文学类作品《河的第三条岸》和实用类文本美国刘易斯-托马斯的《绝妙的错误》,两组题目是否是很科学的难度一致的,我们以为很难下一个简单的结论。对于数学等理科性质的学科或许有可能,而对于语文这样的学科,尤其是主观性非常强的现代文阅读更是难上加难。从另一个角度看,选择阅读的不同文体对阅读能力的要求,真的有着显著的不同吗?如果说古诗欣赏的能力和现代文的阅读能力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而同样是现代文阅读,小说阅读的能力和散文阅读能力,新闻阅读能力和传记阅读能力,所谓实用文阅读能力和文学性阅读能力之间,真有着明显的可测量的区别吗?恐怕很难做出肯定的回答。比如2008年山东卷选择阅读的两篇文章,其文体的差异并不是十分明显。如果差异并不明显,选择就没有必要。
  三是人为干扰考生答题,徒然增加考生负担,缺少人文性。
  选择阅读,其特点和价值就在于选择。但选择是必须有时间保证的。如果我们面对实际,就得承认,考生的选择并不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他所选学的选修课程:首先是他当初选修的时候,就没有属于自己的选择;其次是完全有可能试卷所提供的可选择的相关选修课程他都没有选;再次是即使选择了,而且是属于自己的主动选择,正如上文所说他并不以为自己所选的内容就是有把握的,就是自己的优势:所以考生在考场上还要作出现场选择。如果在考场上要做出选择,他就必须进行比较和衡量。而最有效的比较和衡量,就是把两篇阅读都做完,至少是都认真阅读完。这对于考生来说,在时间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就等于增加了一篇阅读。据我们所知,很多老师对学生的指导是,不考虑什么所选的学科,只是根据自己在模拟考试中的经验,觉得哪一类文本自己感觉好一点,就果断地选哪一篇。甚至有很多学生说,他们根本就不管什么选择阅读,谁在前就读谁答谁。不能说这些考生的办法不明智,因为浮光掠影的阅读和比较,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提供选择的机会,而考生并不进行认真选择,也正从反面说明这样的命题布局是不科学的,是徒然增加了对考生考场心理的干扰,对于那些真的进行认真选择的考生就增加了负担和烦恼。
  四是破坏了试卷结构,增加了试卷长度,造成了巨大浪费。
  一份试卷,就像一篇文章,应该有眉目清楚的层次和简明合理的结构。而今年江苏卷这一方面明显不尽如人意。从大结构看,先是一大片必答题(含一篇必做的阅读),然后是一篇选做的阅读,接着又是必做的作文,再接着,文科的考生还有几十分的附加题。从具体题目看,很难避免前后小题考查内容的重复,使试卷结构冗杂繁琐,层次不清。若从学科以外的角度算一笔账,每份试卷因为这个选择阅读而增加了一页多,全省有几十万考生,全国有千万考生,年年如此,十年下来。肯定是一个惊人的浪费,或许是毁了一片森林了。
  因此,我们建议剪掉这个看上去很美丽的假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