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十四娘
《辛十四娘》也写知己之恋。冯生偶遇娇美的狐女辛十四娘,拚命追求,把十四娘娶回家。冯生为人轻薄,十四娘劝戒他远离小人,冯生不听,和豺狼公子楚某往来,被诬陷入狱,十四娘费尽心力把冯生救出。本来轻脱纵酒、好色猎艳的冯生把对辛十四娘美色的迷恋转移到对爱情的忠诚上。狐女十四娘施展法术让自己变得黑丑,像乡村老太婆,冯生仍然对她钟情不改。小说开头十四娘美而艳,小说结尾十四娘老而丑,美丑相形,考验冯生的真情,让冯生的感情得到升华。冯生忠诚于衰老得像老太太的十四娘,拒不接受十四娘替他挑选的年轻美丽的禄儿。他的选择,标志着爱情生活中灵魂的美胜过了容貌的美。
像《连城》这样男女主角已经共生死,还没见过面,当然不会是见色起意;《瑞云》、《辛十四娘》把古代小说常见的惊艳、猎艳发展到不以妍媸为念,从两性吸引到灵魂相通,到道德净化,是很大进步。
为情痴而离魂
恋人生死相许,跨越人鬼界限,人妖界限,靠的是什么?情。蒲松龄特别强调“情”,特别擅长写“情”。情到深处,成了情痴。聊斋“情痴”故事很多,为爱情离魂的男性形象孙子楚,是典型例子。
阿宝
孙子楚是《阿宝》的男主人公,他是个穷读书人,生有枝指,多长一个指头。他“性痴”,认死理,撞了南墙不回头。因为对少女阿宝的追求,性痴变情痴。阿宝是美丽的富家少女,家里给他选女婿,怎么也选不到孙子楚头上。孙子楚的朋友捉弄他,让他向阿宝求婚,他傻呵呵地贸然求婚,碰了一鼻子灰。媒人从阿宝家离开时,阿宝对媒人戏曰:让孙子楚去掉枝指,我就嫁他。本是开玩笑,拿穷书生的血肉之躯开涮,这事谁也不会当真。孙子楚偏偏冒着生命危险一斧头把枝指砍了去,血流如注,差点死了,然后郑重其事给媒人看。阿宝很震惊,却又“戏请再去其痴”,再次拿孙子楚开玩笑。孙子楚有点儿灰心丧气,他想,阿宝未必真美,为什么要把自己看得这么高?孙子楚暂时冷静下来。
他的朋友又捉弄他,说:你为什么不亲眼看看阿宝?清明踏青,孙子楚远远看到有位少女在树下休息,恶少年环如墙堵。孙子楚的朋友说:肯定是阿宝。过去一看,果然是。阿宝什么样儿?“娟丽无双”,漂亮得没人能比。于是“众情颠倒,品头题足,纷纷若狂”,只有孙子楚一声不吭。阿宝走了,众人散了,他还呆呆地站在那儿。他的朋友说:“魂随阿宝去耶?”果然,孙子楚魂灵出窍,跟阿宝回家。“坐卧依之,夜辄与狎”,形影不离,还像夫妻一样住到一起。
孙子楚灵魂跟阿宝走了,他的躯体被朋友拖回家,处于昏迷状态,孙家的人大张旗鼓到阿宝家招魂。孙子楚回家再次病倒,绝食,梦中叫着阿宝的名字。家里一只鹦鹉死了,孙子楚的灵魂又附到鹦鹉身上,飞到阿宝身边。阿宝看到飞来一只鹦鹉,喜而扑之。小鸟大叫:“姐姐勿锁,我孙子楚也。”别人喂它不吃,阿宝喂它才吃。阿宝坐,它趴到膝上;阿宝躺下,它依偎在身边。人鸟有别,爱情却发展了。阿宝对小鸟说:你如果恢复人形,我誓死相随。小鸟听说,叼起阿宝的绣花鞋飞走了。蔚蓝的天空上,一只黄嘴绿鹦鹉叼着只绣花鞋,很像一幅美丽的油画。小鸟飞回,孙子楚苏醒,说:绣花鞋是阿宝的信誓物。阿宝也向父母表示:非孙子楚不嫁。阿宝的父母只好同意。在这个爱情故事里,男的贫穷、丧偶且有小孩、长六个手指头,在一般人看来傻呵呵;女的家里富比王侯,待字闺中,美丽聪慧,按门当户对要求,双方悬殊得不摸边,按父母之命,阿宝家根本不同意。可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穷书生孙子楚居然能引起富家小姐阿宝感情共鸣,形成平等和默契。阿宝的情痴还后来居上,孙子楚病死后,阿宝绝食而死,“以痴报痴,至以身殉”。这感天动地的痴情打动了阎王,放他们夫妇同回人间,成就了“千古一对情痴”。
孙子楚离魂也就是魂游,而“魂游”是古代小说戏剧常用的构思模式,六朝小说《搜神记·庞阿》写石氏女因慕美男庞阿魂游。此后,唐传奇,元明杂剧、拟话本出了很多“离魂”名作。在这些名作里,因情痴离魂者都是女性。为什么“离魂”有单一性别趋向?因为,男性在社会占据官场、战场、文场,台阁应对、戍边杀敌、撰文题赋之余,家庭婚姻仅是他生活的次要部分。女性被关进灶台、妆台,除了向男人托以终身,别无选择。私奔、离魂是勇敢的女性在自我选择受到父母阻挠后的主要做法。女性以爱情为生命惟一,以所爱男子为爱的惟一。男性却既不以爱情为生命惟一,也不以某一女性为爱的惟一。蒲松龄写男子因情痴而魂游,把千百年被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是可贵的创造。
一见钟情的新内涵
聊斋爱情在人鬼恋上出彩,在情痴描写上出众,在前辈作家最常写的题材上,能不能出新?比如说:古代作家最喜欢凡间男女一见钟情,蒲松龄会怎么写?
中国古代因男女之大防,青年男女要有意外际遇才能见面,一见钟情后,以外貌吸引为主的爱情产生了。《西厢记》张生在佛殿看到崔莺莺:“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上半天。”蒲松龄对这种佛殿相逢爱情模式驾轻就熟。聊斋写一见钟情,甚至写“杯水之欢”。“色”和“性”在聊斋爱情里占相当重要的位置,可贵的是蒲松龄给一见钟情赋予一些新内容,可以《王桂庵》为例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