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英]马歇尔《货币、信用与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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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进口税和出口税的归宿①



  ①这一章的部分内容取自本书作者的《关于国际贸易财政政策的备忘录》。该文已根据下议院的命令付印成册,编号是1908年第321号文件。

  1.进口税的归宿。

  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政策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很显然,这种政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政府是否应该干涉工商业。这种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其中包括研究高额进口税对一国人民获得纳税商品的价格产生的影响,以及该国对进口货的需求因此而减少等问题。这些都属于经济方面的问题。另一些是关于政府与其国内某些集团的政治和道德关系的问题;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本书要讨论的问题。此外还应该研究政府可以发挥哪些积极作用,这类问题拟在另一本著作中加以讨论,该著作将论述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进步以及促进这种进步的经济条件。

  最先感觉到进口税影响的是一国的边境。商品如果很笨重,则尽管关税很高,仍会源源不断地输入,而且在国内其他地方可以以相当低的价格出售。试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在太平洋沿岸,木材有时几乎没有价值,而在美国其他地方,其价格却受到对加拿大木材征收的进口税的影响。但在各地区都离适合进口的边境很近的国家(如英国和比利时),几乎所有消费者甚至象小麦这样笨重的东西都会受到进口税的十足影响。

  当然,特殊的地理位置,会使一国在很大程度上受把它同世界主要国家隔开的另一大国的支配。德国或许可以把其进口税的一部分转嫁给在其东面的国家。但它却不能把其很大部分进口税负担转嫁给英国,尽管英国不能轻易放弃德国的一些化学产品和其他产品。英国总是把这些当作最优等的东西,但对那些没有特别理由非从德国购买不可的商品,德国就不得不努力推销了。

  此外,英国可能同一些较小的市场拥有海运或其他方面的联系,从而使英国对这些市场拥有某种垄断权。但总的来说,这些市场是无足轻重的。因此,那条规则并无多大例外:英国也不得不担负其进口税。

  的确,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国家,别国对其出口货的需求如此之迫切,以致它可以强迫外国人缴纳它征收的大部分进口税,但英国的出口货曾有两次几乎达到了这种地步。一次主要是向比利时出口的羊毛,佛兰芒的织工缺了它就织不了布。另一次是在十九世纪上半叶,主要是它用其他国家还没有普遍使用的蒸汽机器制造的产品以及它可以特别方便地获得的热带产品。为了得到其中的许多产品,当时世界上其他国家也许宁愿拿出两倍于英国的产品来,而不愿一无所获。

  事实上,英国确实把其进口税和出口税的很大一部分负担转嫁给了外国消费者,尽管它的重税(或进口禁令)也许正加在最不应该征税的商品身上,尽管它或许因此而阻止了其人口的增长(控制了新的自然力后,人口本来是应该增长的),加速了它不再执工业牛耳的日子的到来。但它把很大一部分进口税负担转嫁给外国消费者的力量,已经被两种必然趋势摧毁了。它的生产技术已经成了西方各国的共同财富,而且在某些重要方面,其他国家的生产技术比它发展得更快。同时,它的人口的增长使它对某些进口货的需求,比其他国家对它的出口货的需求愈加迫切。

  但我们现在关心的是固定的贸易关系,而不是特殊的或暂时的事件。当然,几乎每个商人都有机会同经验不足的顾家拼命讨价还价,但这种有损名誉的行为将会自食其果,这里暂不讨论这种情况。

  2.进口税的归宿随被征税产品的不同及出口国和进口国经济情况的不同而变化。

  这里有必要用大家都懂的语言来说明对某类商品征收的进口税的归宿,因为在正式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中,常常既有需求对售价很敏感的商品,又有需求对售价不那么敏感的商品。甚至详细关税表中的单独一类商品也包括许多种东西,它们各有不同的用处,因而其需求取决于各种不同的条件。例如,一些销路特别好的工业用机器设备,会与另一些几乎没有销路的机器设备分在同一类。如果对这类商品征收或提高进口税,则第一种机器设备的价格可能上涨许多,而对第二种机器设备征收的很大一部分进口税则可能转嫁给外国的生产者。而且,如果对同一关税表上的所有毛织品增收同样多的关税,精明的商人就将知道,其中有些毛织品的需求很快会有所增加,扣除关税后,其实际价格不会有丝毫下跌。但他相信,其他一些毛织品则将滞销,因而他将降低这类毛织品的价格,降低的幅度也许相当于关税的增长额。如果他这样做,他的行为也就证实了我们得自经验的论断,即进口税的负担大部分落在外国人身上。但这种情况在整个贸易额中只占很小一部分。

  其次,我们可讨论这样一些产品价格之间的关系,这些产品或多或少是同一生产过程的“连合产品”,或充当同一种最终产品的共同“生产要素”。海运业与一些工业(这些工业的产品要由轮船来运送)之间的关系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子。例如,突然对一种笨重商品征收进口税的时候,船主往往不能立即根据减少了的需求调整其在港口的船只,结果运费下跌,一部分关税由船主负担,另一部分由生产者负担,而消费者的负担则有所减轻。

  再举几个次要的例子。当国内歉收使英国的麦价涨得很高的时候,外国商人向英国出售小麦往往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润。因此,麦克库洛赫认为,在这种年份,麦价不会因征收中等程度的关税而提高,也不会因永久取消或暂时取消关税而降低;他还认为,虽然当麦价稍高于有利可图的进口价格时,关税主要落在消费者身上,但当麦价很高的时候,减税就会为外国种田人和商人的利益而牺牲税收。①电讯技术的发展和世界小麦市场的扩大,已使这一论点不适用于小麦了,但它却告诉人们,在需求时间特别短的市场上,对某种商品征税,其负担几乎完全落在外国人身上。人们曾过分利用这种情况来证实这一看法,即买者占卖者的上风,“卖者为臣,买者为王”。

  ①《征收赋税与筹集资金》,第196—197页。

  当然,在有些贸易部门中,即使就现在的交易来说,买者和卖者也几乎处于平等地位。谷物、棉花和其他一些商品在有组织的大市场上就是这样。它们被分成不同的等级机械式地出售,真正的买者与真正的卖者之间没有任何个人接触,买者甚至不知道所购买的东西究竟来自何处。实际上,突然征税只能使一国的小部分贸易受益,而且这也是暂时的;这种做法有损国家的声誉,也有损国家的长期利益。虽然突然征税可以得计于一时,但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来说,做生意最要紧的莫过于好信誉了。一般说来,即使征收关税所损害的仅仅是外国人,采取卑劣手段而获得一时的好处,也不是什么好事,更何况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征税国的出口工业也将受到损害。但在李嘉图的著作中有这样很有名的一章,题目是《工商业途径的突然变化》,该章实际上主张:即使是坏的税制也不应立即废除。

  3.概述进口税的一般归宿。

  让我们假设:E和G两国彼此贸易,而且仅仅是两国彼此贸易,假设它们对进口货都不征税。在这种情况下,E国商品在G国的价格同在本国的价格相比,只多了运费(包括营业费),反过来也是一样。但现在E对所有进口货都征收50%的税,当然黄金除外。E国商品在G国的价格同在本国的价格相比仍然只多运费。但G国商品在E国的价格相对于其在本国的价格而言却将上涨50%,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从G国运往E国的就将是黄金而不是货物。无论G国对E国商品的需求如何迫切,也无论E国对G国商品的需求如何迫切,G国商品在E国的价格都将相对于其在本国的价格上涨,但进口税的归宿却主要取决于两国相互需求的迫切性。不过,所观察到的价格变动本身并没有提供任何结论性的东西。

  在G国对E国商品的需求极为迫切(因而没有弹性),而E国对G国商品的需求不迫切的特殊情况下,关税负担将主要落在G国身上。因为,E国征收进口税首先将提高G国商品在E国的价格,其次将稍许减少G国商品在E国的销售量,第三将稍许减少E国商品在G国的供给量。而且,由于我们假定G的需求没有弹性,所以两国商品供给量的减少将使其中每一种比以前多换许多G的劳动和一般商品。

  上面我们分析了一种特殊情况的主要方面,这里还应补充说明它的次要结果,即对价格变动产生的影响。由于E国商品可以按非常有利的条件在G国市场上出售,因而黄金将从G运往E.所以E的黄金将大大增加,那里的物价将上涨,货币工资也将随之而提高。因此,虽然G国的商品在E国的卖价两倍于其在本国的卖价,但这一价格并不代表比以前多得多的劳动,也许劳动根本没有任何增加。另一方面,G的黄金将相对减少,将能够比以前购得更多的商品和劳务。因此,虽然E国商品在G国的卖价只等于其在本国的卖价加上运费,但其对G的实际成本却大大增加。E国消费者的处境将几乎和以前一样,其政府将能使其进口税主要由G负担。

  另一方面,在G不迫切需要E国商品的情况下(这是很可能的),E将不得不担负自己的进口税。因为在商人们向G国少运E国商品的时候,G国市场将没有任何反应。每一包E国商品换回的G国商品将和过去一样多。在E一天的劳动或每包E国商品将能换得和以前一样多的未纳税的G国商品,对G国商品征收的关税将主要由E国的消费者负担。在这种情况下,黄金将不会发生大规模的移动,物价统计数字所显示的情况将基本符合实际情况。

  上述情况的先决条件是E国对G国商品的需求具有弹性。但为论述的全面起见,这里我们来看一种与上面的情况相对应的、不大可能发生的情况,但把E和G颠倒一下,并假设E国政府把其大部分税收用于购买进口货。那么,E国的消费者由于迫切需要G国商品的原有供给量,或许不得不抢购,不得不以自己的每包货物换取愈来愈少的外国货,以致E最后负担的关税甚至比全部关税负担还要重。

  由于假定E和G两国除彼此贸易外,别无其他贸易,所以可以假设:G国对E国商品的需求相当迫切,因而关税负担将主要落在G国身上。但在现实世界中,G总可以同其他市场来往,因此,它不会同意向E纳税,除非E对其所有的出口货都拥有垄断权,或者由于地理原因或其他原因,G在很大程度上受E的支配。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才可能成为另一个国家所擅长生产的某一产品的唯一市场。虽然对这种产品课征的税将永远由生产者负担,但只要生产者能够在其他市场上出售老产品或其他产品(他们可以逐渐用其人力和财力来生产这些产品),对所有其他产品课征的税就将几乎完全落在消费者身上。

  这一论点并不普遍适用。例如,如果一个国家是另一个国家擅长生产的某一重要产品的主要购买者,那么,对这种产品课征的进口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将主要由生产者来负担。如果英国对希腊无核葡萄干或一些烈性酒课征进口税,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但实际上没有哪种重要商品的供给处于那种情况。不过,我们马上就将看到,大量输出小麦的国家和大量输入小麦的国家之间的关系有些类似于这种情况。当然,如果某一国家的制造商使昂贵的机器设备适应某个外国市场的需要,他们就得缴纳那一国对其货物突然课征的几乎全部关税,因为,与其让设备闲置不用,还不如继续生产使设备得到较低的报酬。与此相反,如果突然取消对某种商品课征的进口税,那些专门制造这种商品的生产者,就将能暂时把几乎全部关税加在其商品价格上面,从而获得厚利,直到要用新设备来满足因取消进口税而引起的更大需求时为止。

  我们可作结论说,没有一个国家能把其很大一部分进口税转嫁给别国,除非它对自己的出口货拥有部分垄断权,或者它是大多数进口货的唯一重要的消费者。关于国际垄断的特殊情况,后面将有所论列。

  4.当通货以黄金为基础对,我们有理由认为,一国征收进口税后,其获取进口货的真正代价可通过价格随之而发生的变化来计量。但这种看法并不完全符合事实。

  的确,一般说来,出口商不在乎把商品送往哪里,他们所选择的是支付一切开支以后能给他们带来最大报酬的市场;如果他们向某一市场提供某种商品的费用因被征收一镑进口税而增加,他们就会避开这个市场,直到这种商品在该市场上很缺乏,在别的市场上较充裕,从而使其在该市场上的(已纳税)价格相对于没有课征新税的其他市场上的价格至少高出一镑时为止。因此,要由消费者来支付这一镑关税,由消费者向所有有关的商人支付贩运这种被征税商品所需的额外资本的利润。物价统计资料表明,如果没有其他供应来源,消费者就不得不这样做。

  这一事实似乎使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说,进口税的全部负担总是落在消费者身上。但这种推论并不正确,因为它没有考虑到,任何国家的货币购买力都会受到关税政策的影响。因为,一个国家对某些进口货征税,相对于没有征税的货物而言,会提高这些货物在该国的价格,而未征税的货物中就有黄金。所以,在对许多商品征收高额进口税的国家,黄金的购买力一般较低。当我们知道其一财政政策把某种商品对消费者的价格比方说提高了四分之一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消费者实际上究竟多支付了多少。

  当然,如果进口税只影响该国的一小部分进口货,人们就不会用很多黄金和其他未征税的进口货来代替被征税的进口货,也就是说,进口税就不会使物价水平发生很大变化。被征税的商品将使(边境附近的)消费者多付出的货币相当于全部进口税。价格的这种提高会使实际成本也相应提高,因为货币的价值变化很小。

  除了与货币购买力变动有关的困难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困难妨碍我们通过直接观察来确定进口税的归宿。例如,相对于物价而言,生产技术和运输工具的改进正在不断提高货币收入。如果改进生产技术的效果在提高关税的同一年代内显现出来,货币收入相对于物价的提高就会很大,但同不提高关税的情况相比却小得多。当然,通过比较处于相同工业阶段而关税不同的国家之间货币收入相对于物价的变化,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这种干扰因素的影响。但是,不用说很难得到这种统计资料,即使能得到这种统计资料,要对其进行解释,也必须考虑教育水平、生活习惯和铁路延伸对开发自然资源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对各国产生的不同影响。根据实际情况彻底研究这些问题,是一项很艰巨的工作,而且这一工作永远不会完结。因为在这些方面,几乎每一年代都会发生重要的变化。

  这里只须指出得出以下结论的一般理由就够了:一个国家不能期望把其很大一部分关税转嫁给其他国家,除非它能放弃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大部分商品,同时它又拥有如此庞大而稳固的半垄断企业,以致其他国家难以放弃从它那里输入的大量商品。就这后一条件而论,上面我们已经看到,在上世纪初叶,英国几乎能够做到这一点,但现在即使是美国也做不到这一点,其他国家就更不用说了。毫无疑问,如果整个英帝国能按照统一的方法制定关税,则英帝国将处于强有力的地位,但由于英帝国各个组成部分的资源和需要千差万别,似乎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不过,这属于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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