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日本丛书

[日]新渡户稻造《武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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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自杀及复仇的制度



    关于这两个制度(前者被称为切腹,后者被称为复仇),许多国外作者都已比较详细地论述过。

    首先说自杀。预先说一下,我把我的考察限定于切腹或剖腹,即俗话所说的剖肚子(harakiri)。它意味着用刺开腹部的办法来自杀。“刺开肚子?多么愚蠢!”——乍一听到这个词的人可能会这样惊叫。这在外国人听来,最初也许认为愚蠢而奇怪,但对研究过莎士比亚的人说来,理应是无足为奇的。因为莎士比亚借布鲁图的口说过,“你(凯撒)的魂魄显现出来,把我的剑反过来刺进我的腹部吧。”再有,请听现代的一位英国诗人在他的《亚洲之光》中吟咏道,剑洞穿了女王的腹部——可是,没有任何人责备他的粗野的英语或者说他违反礼仪。或者,再举另外一个例子,请看在热那亚的罗萨宫里的古尔基诺画的伽图之死的画吧。读过艾迪生让伽图唱的绝命歌的读者,大概不会嘲笑那把深深刺进他的腹部的剑吧,在我国国民的心中,这种死的方式会联想到最高尚的行为以及最动人的哀情的实际例子。因此,我们的切腹观并不伴随任何厌恶,更不要说任何嘲笑了。德行、伟大、安详的转化力令人惊叹,它使最丑恶的死亡形式带上崇高性,并使它变成新生命的象征。不然的话,君士坦丁大帝所看到的标志[十字架]就不会征服世界了吧。

    切腹之所以在我国国民的心目中没有一丁半点不合理的感觉,并不仅是因为联想到其他事情的缘故。所以特意选择身体这个部位切开,乃是基于以这里为灵魂和爱情的归宿之处的古代解剖学的信念。摩西曾记下,“约瑟为其弟而(心)肠如焚”[《创世记》四三之三○];大卫向主祈祷别忘了他的肠子[《诗篇》二五之六];以赛亚、耶利米以及其他古代的通灵者说过肠“鸣”[《以赛亚书》一六之一一]或肠“痛”[《耶利米书》三一之二○]。这些都印证那种日本人中间流行的、灵魂寓于腹部的信仰。闪族人常把肝、肾及其周围的脂肪当作感情和生命的寓所。虽然“腹”这个词的意思,比希腊语的phren或thumos范围要广;但是,日本人也同希腊人一样,认为人的灵魂寓于这一部分的某处。这种想法决不是仅仅限于古代民族。法国人,尽管他们的最优秀的哲学家之一,笛卡尔提出了灵魂存在于松果腺的学说,却把在解剖学上还很模糊而在生理学上意思明确的ventre[腹部]这个词,今天仍然用作[勇气的意思]。同样,法语的entrailles[腹部]也用作爱情、怜悯的意思;这种信仰并不是单纯的迷信,比起把心脏作为感情的中枢的一般观念还是科学的,日本人超过了罗密欧,不需要向修道士打听,就清楚地知道,“在这个臭皮囊的哪个丑恶部位住着人的名字”现代的神经学专家谈论所谓腹部脑髓、腰部脑髓,提出这些部位的交感神经中枢,通过精神作用,能感受到强烈刺激的学说。这种精神生理学说一旦得到承认,切腹的逻辑就容易构成了。“我打开我的灵魂宝库,给您看看它的样子吧。是污浊的还是清白的?请您自己来看它吧。”

    切莫误解我是主张在宗教上或道德上赞同自杀的。不过,高度重视名誉的念头,就对许多自绝生命的人提供了充足的理由。

        当丧失名誉时,唯有死是其解脱,

        死是摆脱耻辱的可靠的隐避所。

    有多少人对加思的诗所表达的感情抱有同感,欣然将其灵魂付与幽冥了呵!武士道在牵涉到名誉问题时,接受以死作为解决许多复杂问题的钥匙。因此,富有功名心的武士毋宁认为,自然死是没有志气的事、并非热心追求的死。我敢说,许多善良的基督徒,如果他们是十分诚实的话,那末对于伽图、布鲁图、佩特罗尼厄斯,以及其他许多古代伟人自己结束他在地上的生命的崇高态度,即使达不到积极赞赏的地步,也会坦率说出感到魅力的吧。如果说哲学家的鼻祖[苏格拉底]之死是半自杀的话,难道是说过头了吗?当我们通过他的弟子的笔详细读到,他尽管有逃掉的可能性却如何主动地服从国家的命令——而且,他知道这个命令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而他如何亲手去拿毒药杯,甚至还洒了几滴毒液来祭奠神灵时,难道我们从他整个的行动和态度中,还看不到这是自杀行为吗?这时,并没有像通常行刑时那样的肉体强制。不错,审判官的判决是强制性的,说:“你必须死——而且应凭你自己的手去死”。如果说自杀并不意味比凭自己的手去死含有更多内容的话,那末苏格拉底的情况显然是自杀。但是,没有任何人会用犯罪来责备他。那个厌恶自杀的柏拉图,不愿意称他的老师为自杀者。

    读者当已了解了切腹并不单纯是自杀的方法。它是法律上和礼法上的制度。作为中世纪的发明,它是武士用以抵罪、悔过、免耻、赎友,或者证明自己忠实的方法。它在被命令作为法律上的刑罚时,竟用庄严的仪式来执行。那是经过洗炼的自杀,没有感情上的极端的冷静和态度上的沉着,任何人也不能实行,因为这些缘故,它特别适合于武士。

    即便仅仅出于考古的好奇心,我也想在这里描述一下这个现在已被废除了的仪式。不过,由于这样一个描绘已经由更有能力的作者做过了,而读过这本书的人今天并不多,因而我想从这本书中作一个较长的摘引。米特福德在他所著《旧日本的故事》中,从某一日本罕见的文献中译载了有关切腹的理论之后,还描写了一个他亲身目击的实际例子。

    我们(七个外国代表)由日本验尸官引导进入了要执行仪式的寺院的正殿。那是森严的景象。正殿的屋顶很高,由黑色的木柱支撑着。从天棚上悬垂着金光灿灿的寺院所特有的巨大金色灯笼和其他装饰。在高高的佛坛前面地板上,安设了一个三、四寸高的座席,铺着美丽的新榻榻咪,摊放着红色的毛毯。间隔不远放着的高高的烛台射出了昏暗的神秘的光线,足够看到整个处刑的过程。七个日本验尸官坐在高座的左边,七个外国验尸官坐在右边。此外别无他人。

    在不安的紧张中等待了几分钟,泷善三郎身穿着麻布礼服走进了正殿。他是一个年龄32岁,器宇不凡的魁梧男子汉。由一个断头人①和三个身穿金色刺绣无袖罩衣的官员陪伴着他。必须知道,所谓断头人这个词,并不同于英语的executioner(行刑人)这个词。这个任务是绅士的任务,多数场合是由罪人的亲属或友人来执行,两者之间与其说是罪人和行刑人的关系,毋宁说是主角和服侍者的关系。这一次,断头人是泷善三郎的弟子,由于是一位剑术的高手,就从他几位友人中被挑选了出来。

① 原文为“介错”(断头人),是在切腹自杀时帮助切腹者割下头颅的人。——译者

    泷善三郎,左边跟随着断头人,慢慢地走到日本验尸官那边,两人一道向验尸官行礼,然后走近外国人这边,以同样的、恐怕是更郑重的态度,行了礼。每次都被报以恭敬的答礼。善三郎静静地、威风凛凛地登上了高座,在佛坛前跪拜了两次,然后背向佛坛端坐②在毛毯上,断头人则蹲在他的左侧。三个陪伴人中的一个,不久就把用白纸包着的胁差放在三宝——这是一种向神佛上供时用的带座的方木盘——上,走到前面。胁差就是日本人佩带的短刀或匕首,长九寸五分,其刀尖和刀刃像剃刀一般锋利。这个陪伴人行了礼之后就递给了罪人,他恭恭敬敬地接过来,用双手将它一直举到头顶上,然后放在自己面前。

② 端坐:这是一种日本的方式,即膝盖和脚趾接触地面,身体则坐在脚跟上。这是一个受尊敬的姿势,在这个位置上,他一直坐到死为止。——作者

    在再一次郑重地行了礼之后,泷善三郎,他的声音显出痛苦招认者可能有的那种程度的感情和踌躇,但颜色、态度却毫无变化地说道:

    “敝人只一个人,莽撞地、错误地下达了向神户的外国人开枪的命令,看到他们要逃跑,又命令开枪。敝人现在负其罪责,谨切腹。请各位检验,偏劳了。”

    再一次行完礼后,善三郎把上衣脱到系带那里,裸露到腰部,为了不致向后仰面倒下,按照惯例,小心地将两个袖子掖进膝盖下面。这是因为高贵的日本武士必须向前伏下而死。他沉思一会坚定地拿起放在面前的短刀,好像喜欢得依依不舍似地注视着它,看来暂时在集中临终的念头,但很快便深深地刺入左腹,慢慢地拉向右腹,再拉回来,稍微向上一划。在这非常痛苦的动作中间,他的面部肌肉一动也不动。他拨出短刀,身子屈向前面,伸出了脖子。痛苦的表情这才掠过了他的面部,但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直到此时一直蹲在他旁边、纹丝不动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的断头人,不慌不忙站了起来,转瞬间高高挥起大刀。刀光一闪,咔嚓一声噗咯倒下,一击之下便身首异处了。

    场上是死一样的寂静,只听见从我们面前的尸首内咕嘟咕嘟涌出的血液声。这个头的主人直到刚才曾是一个勇猛刚毅的男子汉呵!真可怕。

    断头人匍匐行礼,取出预先准备好的白纸擦干了刀,从高座走了下来。那把血染的短刀作为砍头的证据被庄严地拿走了。

    于是,两个朝廷的官员离开他们的座位来到外国验尸官的面前,说泷善三郎的处刑已毫不拖延地执行了,请去检验。仪式就此结束,我们离开了寺院。

    要想从我国的文学或目击者的叙述中,描写切腹的情景是不胜枚举的。现在只要再举一个实例就足够了。

    左近和内记是两兄弟,哥哥24岁,弟弟17岁,为了报父仇企图杀死德川家康,但他们刚一悄悄进入军营便被捕了。老将军赞赏这敢来刺他的青年的勇气,下令让他们以荣誉方式去死。决定处死全家男人,当时才不过8岁的儿童、最小的弟弟八麿也处于同样命运。于是,他们三人被带到一座用作行刑场的寺院。由一个当时在场的医生写下的日记,记述了当时的情景:

    “当他们并排坐在等待死的席位上时,左近面向幼弟说:‘八麿,你先切腹吧,让我看到你切腹没有切错。’幼弟答道,他还未见过切腹,等看哥哥做的样子,自己再仿效做。哥哥含泪微笑说:‘你说得好,刚强的小家伙,不愧是父亲的儿子。’八麿被安排坐在两个哥哥中间,左近将刀扎进左腹,说:‘弟弟,看着,懂得了吧?切得太深了,就会向后倒,把双膝跪好向前俯伏。’内记也同样地一面切腹一面对弟弟说:‘眼睛要睁开,否则就像女人的死脸了。即使刀尖停滞了,或气力松弛了,还要鼓起勇气把刀拉回来。’八麿看到哥哥所作的样子,在两个人都咽气之后,便镇静地脱去了上身衣服,照着左右两位所教的样子漂漂亮亮地完成了切腹。”

    既然把切腹当作一件荣誉的事,自然对它的滥用就产生了不小的诱惑。为了一些完全不符合道理的事情,或者为了一些根本不值得去死的理由,有些头脑发热的青年,就像飞蛾扑火那样去死。因混乱而且暧昧的动机驱使武士去切腹的事,要比驱使尼姑进入修道院还多。生命是不值钱的——按人世的名誉标准来衡量是不值钱的。最可悲的是名誉常常被打折扣,即常常不是纯金,却羼进了劣等金属。在但丁的《地狱》里描写的放置自杀者的第七圈中,没有谁可以夸耀胜过日本人的人口密度吧。

    然而,对真正的武士说来,急于赴死或以死求媚同样是卑怯的。一位典型的武士,在他屡战屡败,从野地被赶到深山,从森林被迫赶到洞穴,孑然一身,饥肠辘辘潜藏于阴暗的树窟之中,刀刃缺了,弓折了,矢尽了之时——这不也正是那最卓越的罗马人[布鲁图]这时在菲利皮以刀自刎了的吗?——认为死去是卑怯的,而以近乎基督教殉教者的忍耐,用吟咏来勉励自己道:

        忧伤的事尽管在这上面堆积吧

        将考验我自己力量的极限

    这才是武士道所教导的——以忍耐和正确的良心来抗御一切灾祸、困难,并且要忍受住它。这正如孟子所说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①“真正的名誉是执行天之所命,为此而招致死亡,也决非不名誉。反之,为了回避天之所授而死去则完全是卑怯的!在托马斯•布朗爵士的奇书《医学宗教》中,有一段与我国武士道所反复教导的完全一致的话。且引述一下,“蔑视死是勇敢的行为,然而在生比死更可怕的情况下,敢于活下去才是真正的勇敢。”一位17世纪的有名和尚说过一句挖苦的话——“尽管平素如何能说会道,却从不想死的武士,在关键时刻会躲逃起来。”还有,“一旦内心决定去死的人,不论是真田的枪还是为朝的箭都不能穿透。”

① 《孟子•告子下》。——译者

    这些话不是表明我国国民已很接近于那个教诲“为我而失去生命者得救了”的大建筑师[耶稣基督]的庙堂大门了吗?尽管有那些尽量在扩大基督教徒和异教徒之间的差别而努力的尝试,这些只不过是证实人类的道德一致性的大量例证中的两三个例子罢了。

    这样,我们便可看出,武士道的自杀制度,它的滥用并不像我们乍一看吓了一跳那样不合理和野蛮。我们再来看看从它派生的姊妹制度报复——或者也可称为报仇——制度中,是否也有什么优点。我想可以用三言两语来处理这个问题。因为同样的制度——或者称之为习惯也可以——曾经在一切民族中流行过,而且直到今天也并没有完全废除,这从继续进行决斗和私刑便可证明。最近不是还有一个美国军官为了替德雷弗斯报仇,而向埃斯特哈资提出决斗了吗?正如在一个没有实行结婚制度的未开化种族中,通奸是无罪的,只有其情人的嫉妒才使女子免于失贞一样,在没有刑事法庭的时代,杀人并不算犯罪,而只有被害人亲属的蓄意复仇,维持了社会的秩序。奥赛里斯问荷拉斯,“世上最美的事物是什么?”回答:“为父报仇”——对此,日本人会要加上,“报主君之仇。”

    复仇中有着足以满足人们正义感的东西。复仇者的逻辑是这样的,“我的善良的父亲没有该死的理由。杀他的人是干了大坏事。我的父亲如果还活着的话,不会宽恕这样的行为。天也憎恨恶行。使作坏事者不再作恶,是我父亲的意志,是天的意志。他必须由我的手弄死,因为他让我父亲流了血,我作为父亲的骨肉,必须使杀人者流血。我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这个逻辑是简单而幼稚的(但是,正如我们所知,哈姆雷特也没有比这更深的逻辑)。尽管如此,这里面表现了人类天生的正确的平衡感以及平等的正义感。“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们的复仇感觉有如数理方面的力一样准确,直到方程式的两端相等为止,总免不了还有一件事尚未做之感。

    在相信有嫉妒之神的犹太教中,或者在有涅墨西斯①的希腊神话中,复仇可以把它托付给超人的力量。但是常识却授予武士道以复仇制度来作为一种伦理的公正法庭,使那些按照普通法律没法审判的事件,可以在这里起诉。47个武士的主君被判为死罪。他并没有可以上诉的上级法院。他的忠义的家臣们就诉之于当时仅有的唯一最高法院——复仇。而他们却根据普通法律被定了罪——但是,民众的本能却作出了另一个判决,因此,他们的名字,同他们在泉岳寺①的坟墓一起,至今犹永葆其常青和芬芳。

① Nemesis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译者

① 泉岳寺,曹洞宗的寺庙,在东京都港区芝高轮,寺内有赤穗四十七义士墓。——译者

    老子教导以德报怨,然而教导以正义[直]报怨的孔子的声音却远比他响亮。不过,复仇被认为只有在试图为长上或恩人的时候才是正当的。对施加自己本身,或者妻子的损害,则应忍受而且宽恕,因此,我国的武士对于声言要报祖国之仇的汉尼拔的誓言,完全抱有同感,而对于詹姆士•汉密尔顿在腰带中携带着从妻子墓上取来的一把土,作为向摄政默里报其妻之仇的永恒激励,则是轻蔑的。

    切腹和复仇这两个制度,随着刑法法典的颁布,全都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再也听不到美丽的少女化装去追踪杀害父母亲的仇敌的罗曼谛克的冒险。也看不见袭击家族仇敌的悲剧。宫本武藏②的游侠经历,现在已成往昔的故事。纪律严明的警察为被害者搜索犯人,法律将满足正义的要求。整个国家和社会都在匡正非法行为。由于正义感已得到满足,以至于无须复仇了。如果复仇如同一位新英格兰的神学家所评论的那样,只不过是意味着“一种想要用牺牲者的鲜血来满足饥饿的欲望所培养的内心的渴望”的话,那么刑法法典中所写的那几条大概就可以把它根绝了吧?

② 宫本武藏(1584-1645),江户初期的剑客。——译者

    关于切腹,制度上虽已不复存在,但仍不时听到这种行为。而且,只要还记得过去,恐怕今后还会听到它。如果看到信仰自杀者以惊人的速度正在全世界增加着的话,那末许多无痛楚的、而又不费时间的自杀方法也许会流行起来。然而,莫塞里教授在众多的自杀方法中,会不得不给予切腹以贵族的地位吧。教授主张说:“自杀在豁出以最痛苦的方法、或长时间的苦楚来实行时,一百例中就有九十九个可以把它归之于由于偏执狂、疯狂,或病态的兴奋的神经错乱行为。”①然而正规的切腹却不存在偏执狂、疯狂或兴奋的片鳞半爪,其实行成功却需要极度的冷静②。斯特拉罕博士划分自杀为合理的或者疑似的,不合理的或者真正的两类,切腹就是前一类型的最好的例子。

    无论从这些血腥的制度来看,或者从武士道的一般倾向来看,可以容易推断,刀剑在社会的纪律和生活上占据了重要地位。有一句格言称刀是武士之魂。

① Morselli:《自杀论》,第314页。——作者

② Strahan:《自杀与疯狂》。——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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