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5期

清人选唐试帖诗概说

作者:陈伯海




  其次,关于试帖诗的写作方法问题。试帖诗的意义既然在于规范法度,对它的作法自要特别精心。从现存清人选本来看,几乎无一不在法度上下了工夫。毛奇龄《唐人试帖序》即谈到:“有制题之法,有押韵之法,有开承转合、颔颈腹尾之法。”还提及“破题”、“承题”、“颔比”、“颈比”、“腹比”、“后比”、“结而收之”诸多名目,他在所选诗的评语中亦常结合作品实际来显示各种局法,后来各种选本莫不仿依。选家的努力也得到了诗人和诗论家的呼应。沈德潜在其《唐诗别裁集》的“五言长律”部分特地列入一批试帖诗,并加提示道:“此体凡六韵:起联点题,次联写题意,不用说尽;三四联正写,发挥明透;五联题后展开;六联收束。略似后代帖括体式,合格者入彀。”(见《唐诗别裁集》卷一八韩濬名下批语,清乾隆二十八年教忠堂重订本)冒春荣《葚原诗说》则解说更为详细,曰:“试帖例用六韵。首句以仄起为是,或押韵起亦可,此不在六韵之数。二句或对或不对,随时置局。次联承起意而畅足之。三联须旁敲远运,推宕击题。四联、五联聚精会神,正在于此使题无剩意,笔有余情。结句多用颂扬,或寓请托,然亦当与题合拍,不徒泛言。作者能另出精意,补前所未及,则气足神旺,而为后劲矣。”又云:“试帖体各不相类,如应制、应教、廷试、都堂试、礼部试、翰林馆课、省试、监试、提学试,其试题有用经史语者,有用时事者,有咏物者,有赋得诗文句者,题虽不侔,而体则画一。”(均见《葚原诗说》卷之三,《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这些论述都为试帖诗的写作提供了方法原则。当然,一味在这些法规上用功力,虽能写出合格的试帖诗,却未必能写出好诗,所以论者又常提醒习作者要重视局法的变化。如毛张健《试体唐诗杂说》一文,在强调局法、规矩的领先作用后,紧接着便进而申说其变化,其云:“法止有一,局乃万千,局变而法亦变矣。或前分而后合,或前合而后分;或前虚而后实,或前实而后虚;或分合互用,或虚实相错。有一联中一句承上,一句启下者;有一句中承上启下者;有后段之意,暗伏于前者;有前段之意,发明于后者;有正意已足,而以旁衬虚衍为事者;有分列数条,错综互见,而以一笔收束完成者。要知至变之中,有不变者在。”这种“有法而无定法”的主张,还算是比较辩证的。如果说,毛氏此说尚停留在法式的层面上谈问题,那么,李因培鼓吹试帖诗的写作须做到“虚实相向,深浅相生,或合或分,随心成矩,要在典切工妙,腴而不腐,炼而不涩,使声振篇中,气流句外。至于结处,概多寄托,又须浑涵缥缈,余味曲苞”(《唐诗观澜集》卷一五所录李因培评语,清乾隆二十四年刊本)。便超越了具体法式的规约,将问题提升到神气、韵味、寄兴、风骨这类“形而上”的层面之上。像这样来要求试帖诗的写作,当不失为一条“取法乎上”的路子。
  再一个问题,关乎试帖诗的体性,因为任何对这类诗的研究,最终总要落实到如何把握它的体性上来。其实前人对此早有论述,宋葛立方《韵语阳秋》便讲到:“省题诗自成一家,非他诗比也。首韵拘于见题,则易于牵合;中联缚于法律,则易于骈对,非若游戏于烟云月露之形,可以纵横在我者也。”这里指出的两点,即首联须落实题意和中间各联要讲究对仗、声律,都属于法度限制,而有了这些限制,就不能像其他诗歌样式那样便于驰才骋气、舒卷自如了。这个问题上清人也深有体认,如:毛张健宣说试帖诗要切合题意,不同于一般诗歌但以气骨高古、神味深远等为尚(见《试体唐诗杂说》);杭世骏指称其特性在于“法严体密,精此者不易”(见《唐律类笺序》);李重华以为习作者必须“敛才就法”,故“皆兢兢守定绳尺,绝少排奡生动者”(《贞一斋诗说•诗谈杂录》,《清诗话》,中华书局1963年版)。马鲁亦主张写这类作品“要皆以刻划确切为上”,“非夫随意遣兴之不著色相,以超脱为贵者也”(见马鲁《南苑一知集•论诗》卷二)。他们所总结的这些特点,自然是有根据的,但一味强调其特殊性,强调其“自成一家,非他诗比也”,则又不免会使试帖诗的写作脱离诗歌发展的康庄大道,而被驱赶到一条逼仄的小路上去。这类诗作之被称作“干禄字体”或“俳优者之词”,大手笔所不屑为,跟上述定性与定位的方式不无关系。相对而言,纪昀在其《唐人试律说序》一文中提出的“同源别派”说,显得更为周全,其云:“诗至试律而体卑,虽极工,论者弗尚也。然同源别派,其法实与诗通;度曲倚歌,固非古乐,要不能废五音也。”意思是说,试帖诗尽管属于诗的别调,但跟诗的主流在源头上仍然相通,就好比后来的曲子词虽非古乐,却仍然属于整个音乐系统一样。他在《唐人试律说跋》中也谈到:“试律固诗之流也。然必别试律于诗之外,而后合体裁;又必范试律于诗之中,而后有法度格意。顾知诗体者,皆薄视试律,不肯言;言试律者,又往往不知诗体,众说瞀乱,职是故也。”此说既承认试帖诗有其自身的规范,需要拿它与一般诗歌样式区别开来,而又认为必须将它纳入整个诗歌传统之中,使之具备诗歌所应有的各种要素,应该说,这样来把握试帖诗的体性是比较全面的。正因为有这样一种通达的观念,纪昀对试帖诗的写作也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说:“为试律者,先辨体,题有题意,诗以发之,不但如应制诸诗唯求华美,则襞积之病可免矣。次贵审题,批窽导会,务中理解,则涂饰之病可免矣。次命意,次布格,次琢句,而终之以炼气炼神。气不炼,则雕锼工丽,仅为土偶之衣冠;神不炼,则意言并尽,兴象不远,虽不失尺寸,犹凡笔也。大抵始于有法,而终于以无法为法;始于用巧,而终于以不巧为巧。此当寝食古人,培养其根柢,陶镕其意境,而后得其神明变化、自在流行之妙,不但求之试律间也。”(见《唐人试律说序》)很明显,按照这样的要求,试帖诗就不限于谨守试律的法度,而同时具有了雅正的体格、精巧的构思、高远的兴象以至超妙的神气,方有可能跻身于第一流诗歌作品的行列之中。这当然只是一种理想,但必须有这样的理想,才足以激励习作者不安于故步,而能继续保持“向上一路”的追求,不断地精益求精。
  以上对清康、乾之际选唐试帖诗的情况作了一番简略的考察。我们说过,出现这股“选唐风”的直接动因来自清廷的科举改革,但就实际发展过程来看,无论是资料的搜采、知识的传播、法式的推敲以至理论的探讨,都远远轶出了单纯应对科考的实用目的,使得唐试帖诗的流传、影响与研究均上了一个台阶,达到唐以后空前未有的盛况。由此看来,这股“选唐风”的生成还有其更为广阔的背景,那便是清盛期学术文化建设的需要。清代本就是我国传统学术文化的总结阶段,诗歌艺术传统在这一时期也达到了集大成的地步(如所谓宗唐宗宋、宗盛唐宗晚唐、宗李杜宗王孟各派诗学纷然杂陈,交相为用),试帖诗作为诗之一体,且本身肩负着点缀升平、鼓吹休明的政治功能,它之受到执政者的青睐,迅速被推向广泛的社会传播与习作研讨,自亦是顺理成章之事。当然,这股热流并未能在艺术创作上留下多少坚实的成果,这是由试帖诗自身的性能所决定了的,况且随着大清盛世的消逝,热流也就很快转为昙花一现,这只要看乾隆之后唐试帖诗的选本,历史记载仅嘉庆年间所刊喻端士《唐试帖约》二卷这一种,便可知其彷佛。
  然则,这股“选唐热”究竟还有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呢?自然是有的。概括地说来:一是通过唐试帖诗的多种选本与广泛选读,向广大社会人士(主要是文士)普及了试帖诗的作品及其相关知识,为人们了解和掌握这一诗歌样式,继承这一快要中断的诗歌传统提供了帮助。二是推进并深化了对试帖诗的理论探讨,不但评论其具体作品,研究其具体作法,还将问题真正升格到学理的层面,对试帖诗的历史地位、文学功能及其自身的体性、体格、创作规程以至美学范式,都作了有一定深度的阐说,在诗学史上是前无古人的,值得我们今天认真总结和吸取。其三,还要看到,修习试帖诗之风对于推动整个文学界关注律体与诗法的学习、讨论,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们知道,盛清一代尽管各体诗歌并行,而律体尤为人关爱,专选或合选五律、七律及五言长律的选本不下数十种之多,也是此前所未曾有的。写律诗便要讲究章法、句法乃至字法,讲究对仗与声韵的作用,于是又将人们引向诗法的探讨。试看当时的选本,会发现大量指点作诗方法的评语(如风行一时的屈复《唐诗成法》一书,即以讲诗法为标目),连带诗话与诗论中也多述及这方面的内容。这些情况的出现自不能纯归功于试帖诗的修习,但试帖诗热的兴起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则亦是不容否认的。总之,唐试帖诗选读与研讨构成了清盛期诗坛上的一种特殊景观,需要正视这个现象并作出有意义的解读。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所)
  
  善鼓云和瑟,常闻帝子灵。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流水传潇浦,悲风过洞庭。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钱起《省试湘灵鼓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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