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9期

《城记》座谈会讨论纪要

作者:佚名




  朱嘉广(北京市规划设计院):我是做城市规划的,大家一说起北京城,想说的话很多,什么历史呀、争论呀、现在应该怎么搞呀,包括最近的大热点:一个是北京城的保护,还有交通。说到交通,这也跟城市的保护有很大关系,这个问题很复杂。
  像徐苹芳先生说的,实际上景山和故宫之间当时为了交通,有了很大的改变,怎么来评价这个?我觉得这里面可探讨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我今天只是说一说《城记》这本书。最近许多评论、文章都提到“梁陈方案”,大家不像我们搞专业的有一定的局限性,技术性较强,大家可以多角度的来探讨。实际上,这个事情也一定要从广阔的背景、视野上来看,如社会的、经济的、历史文化的背景……要想逐步使北京有一个良性发展的轨迹,一定是应该有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法、策略或推动力,才能做好这件事;这绝不仅仅是建造技术问题、风格问题……这都是表象;从经济上来评价当时形成的决策或是过程,从后来的形态来看,行政中心也不是简单的“放在旧城或是城外”,我们看到很多部委在城里,也有许多在城外。每个部委之所以选址在现在这个地方,背后都有很多故事,都能说明很多问题。
  我和王景慧也受过梁先生一脉相传的影响,梁先生作为建筑家、教育家,他所关注的背景很广阔,所以才是个大学问家。这对我们搞专业工作的人很有启发,城市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建筑风格的问题,什么应该是“现代的”或是“古典的”等等,这个事情不简单,需要很深入的研究,需要有影响力的著作、文章。
  现在有种说法:保护古城永远不晚,只要对路就有希望。话虽这样说,但我们现在面临的局面和梁先生当年来比至少是差不多严峻。对于城市建设的推动力,经济的作用是特别大的,尤其是旧城。以往的方式基本上都是政府和开发商来左右这件事。其中问题很多,一个是政府的政绩,还有经济上的因素;老百姓住的条件那么差,而政府又没有能力去完全改善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像房管局管的那些公房,房管局背负了很大的负担,哪儿有能力再来考虑什么“风貌、格局”,能不漏雨、不塌就不错了,还要养活一批人。所以,更重要的是机制上、制度上要改变。北京确实很难,尽管外国有多少多少经验,可是咱们的社会基础、观念和他们都不一样,也确实有一些特殊性。
  对于旧城保护,应该找到一个很好的机制,简单来说就是既保护了,又现代化了。关键是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开发商的作用是什么,还有居民们能够自主地做什么?从政府和开发商来左右老百姓的利益,要改变成老百姓自主地来决定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被动地听令。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要从更大的范围来考虑,如制度的创新。要保护好旧城,应建立起“政府引导,居民自主”的运作机制。我们的建筑界现在老是没有自己的创新,要么是简单地学外国,要么是模仿古代的。我认为这种建筑创新一定是建立在更深厚的社会、文化认识创新的背景上的。我们现在的建筑、规划的评论或争论,始终没有形成气候,实际上这是很需要的,不需要的是简单的骂人或吹捧。《城记》这本书做了很好的工作。
  从一本书说到城市规划、居民的利益,再到老百姓生活的改善等等,其实这其中都有联系;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很有挑战性的难题,北京的事是写不完的。北京城是从古代就有一个很严谨的规划这么延续下来的,而且规模又这么大。我们现在仍然处于一种体制的转型期,又这么急迫的要实现现代化,确实这个矛盾错综复杂,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很多人来做这个有责任心的工作,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
  杨保军(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我们国家在最近二十年快速发展时期中,像这种拆城、破坏文化的事情是普遍发生的,不光是北京。我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至少丧失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化资源,一个是自然环境,这个代价很大。
  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是不是都要不可避免的面临这样一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实呢?应该说国内国外好像都有这个过程,但是我们国家传统文化当中讲究“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以前,我们并没有要把什么都消灭的概念,一个国家被占领后,首先是要找到你,把你这一支留下来,给你一块小封地,让你生存下来,应该把这种传承的传统继承下去。
  我们对过去的旧文化粉碎性的毁灭的确是罕见的。我在银川考察西夏故宫的时候,发现地下的瓦片都被敲碎了,当地人告诉我,说是当年西夏文明程度几乎赶上了宋朝,也创造了比较灿烂的文化,可是最后西夏的“党项族”居然被灭掉了,这个民族没了。原因是当时的蒙古族头领成吉思汗临终时嘱咐儿子,一定要把这个民族给灭了。后来蒙古人打下了西夏,觉得把“党项族”的人全部杀掉是不解决问题的,只要他们的文化传承下来,这个民族就灭不掉。因而不杀人,只是把他们的文化灭掉,没有了文化的载体,你就会变得不是这个民族了。所以就从消灭物质文化开始,首先语言不许用了,现在的西夏文字是非常罕见的。音乐不许演奏,服饰不许穿戴,民俗礼节统统禁止,寺庙、塔也毁掉,连所有的瓦片也都敲碎,这个民族的人找不到凝聚的文化了,就都改了民族,“党项族”也就消亡了。这就说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自己的文化,这个国家的人民就找不到根了,这就是文化的重要性。
  说到北京,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但是我们对“北京”这个古城价值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在最近的快速发展时期,在经济的压力下过于屈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的空间上没有找到出路。特别是这种打着“发展”旗号的力量很大,所以带来的是“建设性”的破坏。“文革”那种无知的破坏现在是不敢做了,可是如果打着发展的旗号,你还真不好说。我觉得经济上是一个方面,更多的是意识形态在起作用。当年我在莫斯科考察时得知,莫斯科在规划的时候,斯大林就说过一句话:“我们是社会主义了,你们要给我做个社会主义首都的规划,要让‘上帝’的名字在苏联的领土上消失。”因而当时拆除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教堂,现在还存在的是没拆完的,这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化的东西,当年对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
  经济因素也是一个方面,不可回避。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一定是“中间的地价高、两边的地价低”,能不能不这样?我们最近做了一个课题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确实要按市场价值规律办事,不是你愿意不愿意,而是你就没办法。问题在于北京比较特殊,从我们的理想、愿望来说,我们不允许它这样。这样就带来了矛盾,土地的价值要释放出来,要得到发挥,这是有利可图的,很多人就要来赚这个钱。商人是要赚钱的,但这是和整个社会的理想相悖的。怎么办呢?要不然你就天天斗争,可是很困难,因为你没有金钱支撑,商人比你雄厚得多,所以就带来一个个的悲剧。如果你天天教育他如何如何,这可能有点用,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如果你设定很严格的办法来控制他,虽然可以做到,但是成本太高。
  规划工作不是技术问题,规划一定是要从工程技术走向经济,走向社会,最后是政治决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找出路。就像“大禹治水”一样,不能只是“堵”,而是要“疏”,要堵、疏结合。在旧城改造中,我们要阻止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但这只是一个方面,仅靠这个不行。要给开发商指出哪里更适于开发,要像巴黎那样,在老城里面不要建高楼,少数已经建成的可以作为反面教材,而在老城外面建一个现代化的新城,新、老城之间还有对话、联系和比较。从这里也可看到这座城市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可以根据北京的发展,把原来修建的最高的核心——老城,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把里面的“金字塔”变矮,把外面的“金字塔”变高,以吸引开发商的眼光和资金,使之以后在外面投资的价值比里面更高,给老城松绑。这就是通过改变城市空间结构,来缓解城市保护的压力。
  我很不赞成把旧城作为改造目标,例如每年要拆掉多少多少……怎么能提这样的口号呢!像天津,把这个都作为了施政纲领、施政目标、政绩、成就提出来,比着看谁拆的快、拆的多。明明它还是社会财富有很高价值,你为什么要急着把它拆掉!且不要说它还有传承历史文化的空间和保存文脉的功能!
  目前好像对于文化有几种概念,拆的人说: 我是救民于水火呀!那里盼着我们去啊!你们住得挺好,就不让我们去帮别人……似乎他有道理。专家们就说他们不对,说你这是强加于人。还有老百姓,也都是各执一词。以往的拆迁,明明是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可是根本没有老百姓的发言权,只是某个机构与开发商讨价还价的结果。如果老百姓能够介入到里面,可能更好一些。一些群众说,你们偏好这些东西,要留下这些东西,可能是要满足你们怀古式的欣赏,你们怎么不住到这个地方呢?所以,我们也要设身处地听听老百姓的意见,他们愿意在原有基础之上进行改善。首先,他们有改善的愿望,包括设施、环境、配套、服务等等。第二,他们还愿意在原有的地方维系原有的社会脉络、关系……第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也只有离开。
  所以我想,北京的建设不要再提急功近利的口号,可能就更有利于我们的发展。以后北京的旧城改造不要只是政府和开发商两家的事情,如果有第三方——市民、学界、热心人士进来,而且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那么就会使我们北京的旧城保护、传承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央现在很重视这个问题,但不要指望总书记的一个批示,北京就保住了,这过于乐观。现在的法律条规也很健全,但是违规的事还是很多,所以大家还是要努力。
  杜晓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驻北京代表处):第一,想要认识过去、认识历史,首先要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城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条件。现在,无论是漫步在长安街头,还是行驶在大街小巷;无论是面对东便门明城墙东北方向的“顶戴花翎”的各色建筑,还是站在太和殿前环视故宫周围“日新月异”的变化,都会让我想到《城记》。内心除了感到沉重,更多的是引发我去思考。
  第二,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前,我们只是从纯经济的角度考虑发展的问题。一九九二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引进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我们谈可持续发展,首先强调的是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历史文化遗产是不是资源?如果无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那样的发展能说是健全的和可持续的吗?对发展要更加广义地去理解。因此,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历史街区,在现阶段的中国,提高全民、特别是提高领导阶层的认识水平,应该是最重要的任务。
  第三,关于代际公平:在属于人类共有的资源面前,代际公平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准则。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并不仅仅属于某一代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传承给下一代。从人权的角度来讲,下一代也有权利共享祖先留给后代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或者还能够为下一代留下什么?我们的后代将如何评价我们的所为?我们是文化遗产的捍卫者、是负责任的一代,还是任意践踏和破坏文化遗产的、不负责任的一代?同时,代际公平又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
  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九七二年发布的《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有责任保护这一部分人类遗产并确保将它传给后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九七二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一九八五年中国成为缔约国,条约的第四条规定,缔约国承认,保证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国家的责任。
  王景慧(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正处在大规模发展建设的阶段,经常碰到发展和保护的矛盾,正确地总结过去的经验,研究今后的对策,是特别重要的。说到历史文化遗产,无论是领导还是老百姓,现在说不该保护的人好像没有。但是,说到保护什么,怎么保护,则认识还是很不一样的。所以我觉得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的观念,第二是要找到合适的保护和实施方法。
  先说观念,观念能影响决策,所谓观念就是解决哪些该保,哪些不该保。这里有个重要的认识,即保护什么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过去觉得不该保的,现在可能认为应该保,现在认为不该保的,过不了多久可能又要后悔。如北京把城墙拆了,现在大家都后悔。我曾和一些城市领导谈过,你们是大权在手的,如果有拿不准的,意见不统一的,宁可缓一点,也可能过一段时间后,你就会有新的认识,大家也会有新的认识,现在争执不下的问题可能就会有结果。但是如果仓促决策,再后悔就来不及了,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是容不得后悔的。所以,保护的观念一定要发展地看、历史地看,宁可保守一点,不可冒进。现在做发展规划的时候,好像都展望得很远,比如要二十年不落后,可是在对待历史文化的保护方面就眼光短浅,哪怕三年后人们是什么看法都不管,更不要说二十年后了。经济、社会越发展,人们对历史遗产保护的要求越高,现在的短视,将来肯定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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