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7期

想像异域悲情

作者:葛兆光




  不过,渐渐的,倒是另外一些诗歌开始浮出水面。
  朝鲜人好像比中国人更加道德严厉。也许是因为他们一直顽固地恪守程朱理学的缘故,他们一旦认准了一个真理,常常会义无反顾,不像中国人那么容易动摇,这就是他们对于清朝帝国中对程朱信心不强的汉族读书人很鄙夷的一个原因。在他们多少有些固执的心里,对于季文兰的同情,渐渐却又演化出一些不满。最早是康熙四十年(一七○一),一个叫姜的朝鲜使者引了一首题作滨氏的和诗,对季文兰没有自杀,反而忍辱随王章京赴沈阳,提出指责,“痛杀羞容理异妆,罗衣脱却整丧装。既经兵火当应死,问甚河阳与沈阳”,姜氏便写了一段文字,很赞成滨氏的话,说:
  此乃吴三桂起兵南方也,江州秀才之妻为北兵所掳,怅感伤悼而有此作也。夫既戮矣,身既掳矣,爷娘生死无路闻知,惨祸穷毒,行路犹涕。此女之忍辱偷生,禽兽不若。观乎滨氏之诗,则辞严义正,真所谓一字一掬血,文兰之罪,尤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他们这些朝鲜男性士人,总希望这个季文兰以其一死,成全他们自己的理念,所以对这个忍辱而悲哀的故事多少有一些不满。不过,姜还算宽容,当话说到这里时,他倒又下了一个转语,异想天开地猜测说,也许季文兰不死,可能是要“将欲有为也”,有什么为呢,可能是“效申屠氏之隐忍不死,下报董君于九泉之下耶?”所以他又写了一首和诗说,“江州少妇注残妆,哀怨非徒在裂裳。不死偷生知有意,深羞倘欲报沈阳”。
  他说得婉转,可能也有些为难,最后的两句话好像想为季文兰不死偷生开脱。不过道德标准更严厉的朝鲜人很多,百年以后的姜时永(一七八八——?)就说,我曾在元代郝经的《巴陵女子行》诗中看到韩希孟的故事,韩是宋代韩魏公韩琦的五世孙,尚书之子贾琼之妇,宋末元兵攻陷岳阳,韩氏被掳,便投水自杀,所以,郝经才会给她写诗,赞扬“芙蓉历乱入秋水,玉骨直葬青海头。名与长江万古流,丞相魏公犹不死”,姜时永觉得,“文兰所遇,与希孟无异,而题诗乞怜,未能效希孟之洁”,于是,他写了这样一首诗说,“一女何须惜旧妆,中州亦已变冠裳。堪怜秋水芙蓉节,让与韩娥擅岳阳”。
  让季文兰去死而全其名节,然后满足朝鲜人的守节观念和对满清的鄙夷,这未免太严厉太残忍,不过这确实是一部分朝鲜士人的想法,朝鲜由于两班阶层的存在,这些上层人士始终垄断了知识和观念,他们对程朱理学的维护和固执,要比清帝国的文人厉害得多,在他们这里,季文兰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民族主义的故事,也成了一个文化传统的符号了,它的意义是,季文兰题诗是控诉蛮夷蹂躏中华,季文兰去死更是凸显传统价值。因此,本来只是吴三桂部下家属的季文兰,在一次又一次地被吟诵中,承负了太多的责任,她要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楚楚可怜的柔弱女子,又要成为让人敬佩的刚烈节妇,既要满足朝鲜使者们对于异域悲情的想像,还要满足朝鲜使臣的道德伦理批判,不仅要成为斥责满清帝国的象征,而且要成为维护程朱理学的楷模。所以,佚名《燕行录》在记载季文兰诗的时候,冷冷地加上了一行旁批:
  可怜,书完只欠一条罗巾。
  同治元年(一八六二)崔秉翰再次路过这个地方,想起往事,就写道:“店古有江南名姝季文兰于皇明末为虏时,俘上沈阳抵此,题一诗于壁,间以现柏舟之意,死而全节云。故遇境生感,遂补闲笔。”
  江南儿女怨春阑,上马红妆泪不干,地下三生芳草在,天涯万事落花残。血恨有诗啼杜宇,香魂无影吊孤鸾。依旧东风榛子店,令人痛哭季文兰。
  仍然想像这是像李香君一样的“名姝”,仍然想像这是“皇明末”的离乱,虽然中国人早已经不再有所谓的“黍离”之思了,对程朱理学也不再那么怀有神圣感了,而朝鲜人却始终对明清易代耿耿于怀,对季文兰不能死节怀有遗憾。对大明帝国的历史记忆和对程朱理学的固执维护,朝鲜人比中国人要厉害得多。在小序中,他用了《诗经·柏舟》的典故,也不知他用的是《风》中那一首以“之死矢靡它”来表示忠贞不贰的意思呢,还是用《邶风》中那一首“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来表示意志坚定,但是,总之他还是希望她能够“死而全节”。
  可是,这时上距清代明立国已经两百二十二年,距季文兰题诗的康熙十七年也已经近两百年,而下距朝鲜被日本吞并亡国以及清帝国的崩溃,也只有半个世纪了。
  二○○五年四月四日于蓝旗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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