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游刃于文学史话语和文化政治之间

作者:蒋 寅




  一个世纪前,应现代大学制度及文学课程设置的需求,诞生了文学史。一个世纪后,在一些非传统的世代概念——世纪、千禧年的影响下,在汉语学术界悄然兴起对文学史写作进行反思和总结的热潮。它的内在动因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海峡两岸“重写文学史”的冲动,其外部联系则是几乎同时兴起的学术史思潮。弹指十年过去,在我们的书架上忽然插满了一排以文学史编纂为研究对象的著作,其中包括同事戴燕的《文学史的权力》,董乃斌、刘扬忠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学史》。波澜所及,东邻日本也出版了川合康三教授主编的《中国的文学史观》,甚至大洋彼岸的斯蒂芬·欧文教授也撰写了《过去的终结:民国初年对文学史的重写》。谁都可以看出,一门被称为文学史学的学问正在被插入到文学学科的“注册表”中。执教于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的陈国球教授,于一九九五年在科大主持召开了“中国文学史再思”学术研讨会,其中“历史与叙述”的专题集中讨论了二十世纪的文学史观念和文学史编纂问题。二○○一年他又与王宏志、陈清侨合编《书写文学史的过去》(台湾麦田出版,一九九七年)一书,这也许是汉语学界第一部以文学史观念及其编纂实践为研究对象的论文集。在此同时陈国球还撰写了一系列论文,有计划地清理了二十世纪的文学史观念及其写作实践,最终结集为《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一书,多角度地表达了他对一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学史写作的看法。
  作为知识形态的文学史,虽产生于现代大学文学教育的要求,但由于它属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想像的继承物”,在传统文学和文化的国有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斯蒂芬·欧文:《把过去国有化:全球主义、国家和传统文化的命运》),因而一直贯注着各种意识形态诉求。而中国的文学史写作,更由于很快进入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历史语境,在新旧文化、文学之争的背景下,与“整理国故”相表里,体现了新兴的白话文学重新解释和建构文学传统的要求。这样,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史写作,自肇兴之日起就一直是意识形态建构和学科知识整合这两种叙事动机的交织。五十年代以后,由于政治格局的改变,文学史叙述更多地为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分歧所左右,而文学史写作也就日益流为权力话语和学科常识的平衡。以致在今天回顾二十世纪的文学史写作,若干文学史著作相比知识谱系来说,更适宜作为话语分析的对象。陈国球正是这么理解的,“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的书名已点醒了他进入问题的角度。
  据作者在《前言》中说,书中讨论的问题及其思路是这样的:
  由晚清京师大学堂《章程》与现代“文学”学科观念的建立,以至与“文学史”草创期书写的关系开始,到“五四”前后胡适以“白话文学运动”建构影响深远的文学史观,再到四十年代林庚以“诗心”唤起“惊异”的《中国文学史》,转到由中原南迁的柳存仁和司马长风在五十年代及七十年代香港进行的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学史书写,最后以两种“进行中”的书写活动为对象,看“中国文学史”要添加“香港文学”部分时,或者“香港文学”要进入“文学史”的过程中,所要应付的各种书写问题。
  尽管作者强调本书探索的问题与选定的对象有关,但正文部分的八章实际上包含了书名所提示的两个切入角度:一是文学史的写法,一是文学史与文化政治的关系。有关文学史的写法:
  以柳存仁一本适用一时的“教科书”,探讨“文学史”的“叙事”与“再现”问题,以林庚的“诗性书写”叩问“文学史”有没有可能靠近文学的经验,以京师大学堂《章程》及林传甲的“国文讲义”看早期“文学”与“文学史”观念的模塑或者错置,以叶辉代表的“文学批评”进路,观察当前的、在地的,另一次“文学史”书写草创期的现象。
  而有关文学史与文化政治的关系:
  各章还试图透过各个文本间的相应或对照——如“五四”时期以胡适为代表所开创的文学史观,在柳存仁、司马长风于殖民地香港的书写中产生的不同作用;又如梁启超、张百熙、张之洞等在构思大学的“文学教育”时,林庚在放弃“诗性逻辑”时,“中国文学史”要把“香港”写入时,所面临的种种抉择——探析“文学史”书写与“文化政治”在不同层次的交缠纠结。
  读者由此不难理解作者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探讨京师大学堂《章程》和林传甲《中国文学史》的第一、第二两章,显示出作者重新清理学术源头的意识。《章程》和林传甲是谈到现代“文学”和“文学史”观念的发生必涉及的问题,无论是前后过程和文献资料,学界都有不少考论,但陈国球对京师大学堂三个章程的课程结构及课程说明的细致分析,不仅为我们勾勒出“文学”学科由边缘化、不成为专门之学到成为一个重要学科的曲折过程,更由此发现现代学科形成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文学”的现代学科地位的确立,并不是由思想前卫的梁启超来推动,反而是由教育观念保守的张之洞促成的。因为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推行教育的梁启超,以文学不应时务之急而不免有所轻视;倒是抱着“存古”思想的张之洞,以文学无论从语言、文字乃至表达模式都与传统文化密切相关,反而刻意要在西学主导的现代学制中保留传统的薪火。这真是一个很有意味的发现,它的意义已超出了问题本身。这从一个特定层面揭示的现代性过程中的复杂性和偶然因素,提醒我们在研究和思考近代文化和文学转型问题时,应深入研究历史过程,力戒先入为主的结论和简单化的判断。
  陈国球的著作都有占有资料丰富、采纳当代成果广泛的特点,但这部新著更引人注目的是剖析问题的细密和阐释的深入。出色的洞察力,使他能在已有不少论述的问题上,更进一步提出新的见解。比如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研究者认为“不折不扣地执行了《章程》中有关文学研究”的规定,但陈国球在第二章《“错体”文学史》中首先指出,林传甲为了讲授“优级师范科”的课程,顺手借用另一级别、另一科目的课程说明头十六款,结果就必然要超出《章程》的设计;接着,他又具体指出林氏诸多“不依规矩”的地方,都属于迁就师范科的讲义要求;再经过对林氏文学史意识的检讨,就得出林氏的文学史乃是京师大学堂附设优等师范科的“中国文学”科讲义的结论。林氏的主要目标是编师范教育的“国文讲义”,既要照顾“国文”科的语言文字知识、修辞成文的写作法则,以至经史子集的基础学识,又要兼顾教学法的讲授,以及乘隙推广维新思潮,以期造就“有用”之才,于是就导致体例不伦不类的结果,它实在是一部“错体”的“中国文学史”。这一结论比起说林书是不折不扣地按《章程》编纂的教材、纯属模仿日本人所编的中国文学史,不懂文学史体裁、内容不伦不类等等,不是更切中要害,更有助于认识林氏著述的本意吗?它对我们认识早期文学史写作的原始状态,从而更好地理解以后文学史书写的衍变,是非常有益的。
  既然文学史写作很大程度上是意识形态建构和学科知识整合两种叙事动机的交织,学术史的工作就不可回避地要触及文学史写作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第二至五章讨论胡适、林庚、柳存仁的文学史写作,前两位作者的著作分别出版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和四十年代,柳著出版于一九五六年,由于三人后来分别定居于中国台湾、大陆和澳大利亚,在各自学术圈子里的评价就不同程度地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而居于香港的陈国球倒恰好处在一个相对中立的位置,得以从容评说各自的得失。对胡适的文学史观,他指出,“在简单的标语底下,其纠结夹缠的理念层次着实相当复杂”,因此着重分析了胡适文学史话语中主观感受多于客观分析的不足及其理论逻辑上的破绽,进而指出其进化论史观与文学革命的表里关系,最终断言:“胡适的文学进化观是由悬空的概念、零碎的文学现象,加上极度简化的价值判断所串联而成,只宜视作一种信仰,不宜查究。”“他在表达文学主张时所搬弄的文学史事例,主要是为了论说方便,而不一定是对作品的真正认识。”陈国球特别指出,胡适等人在文学传统的价值重估上异于以往任何一次文学变革之处,就在于只强调文学的过去性(pastness)而否定文学的现在性(presentness),过去的重估往往会滋养传统,丰富传统的内涵,而新文学运动的目标则是彻底破坏文言文学的所有功能。经这样一剖析,我们就更容易看清这场文学“革命”的本质与后果了。对林庚的文学史,陈国球认为“它基本上没有离开自新文学运动以来一般文学史著作的论述范围,可是,林庚特有的书写方式,却使这部‘文学史’的面貌不比寻常”。为此他从“文化匮乏”情节、惊异精神、故事性结构几个关键论点分析了此书的诗性书写及其得失,在肯定“它是一个邀请读者参与的文本,我们如果能够投入其间,涵咏咀嚼,就会得到很大的乐趣”的同时,又对比了林庚分别在一九五四年和一九九五年所作的重写,最后进一步追问:“文学史的本质,是否应该限囿在知识的供应、史实的重现上;而所谓‘知识’、所谓‘史实’,明明与‘文学’之指向作者、文本、读者间的感应,指向审美经验等等目标不能比侔?”这显然是陈国球为文学史的诗性书写所做的辩护,从中可以看出他崇尚感性的一面。对柳存仁的文学史,陈国球首先指出它作为高中参考书而采用的简明扼要而突出主线的“叙事体”,继而通过梳理此书与作者一九三五年出版的《中国文学史发凡》的渊源关系,说明它在文学史观念上受“五四”和胡适的影响之深;最后他再将此书放到上世纪五十年代香港的特定文化语境中加以分析,指出它在面向中国文化母体时既有疏离,也有继承;在面向殖民政府的教育机制时,既有配合,也有抗衡的写作姿态。于是这三部文学史构成了一个有趣的学术史演进图景:一种在文学革命的特定语境中产生的片面性极大的文学史及其观念成为主流,而一种有生命力的诗性书写却始终处于另类的位置,在新的文化语境中,前者在续写中再生,而后者却在续写中消亡。至此我们发现,关于文学史书写形态的研究,最后导致的仍然是对文化政治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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