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陈迹飘零读故宫

作者:高尔泰




  规范、角色、道具的先天的存在,赋予了皇帝的权力以合法性,从而也赋予了各级官吏以政府的名义所作所为的一切以合法性。从这个事实引申出来的伦理观念和法制观念都无不向心地聚集为牢固的宝座崇拜,宝座的幻影由于人们的崇拜而凝重了。在凝重的阴影下征服者在夺取宝座时踩下的零乱的蹄迹,也都板结为确定不移的轨道。既是政治的轨道也是精神文化的轨道。在这条轨道奔走,是中国人、特别是中国文化人生存努力的惟一形式。这个形式使得每一个人都失掉了自己的个性和意志,从而为任何宝座获得者提供一种安全的保证。清代的汉族将领,如上述引文提到的胡、曾、左、李、罗、刘等人,都不例外。不论曾国藩同满清皇朝的关系如何,他为保护中国传统文化而同信奉基督教的太平天国进行的战争,实际上是保护了满清人皇朝,所以,旗人自谓:若非湘淮军,吾辈不知死所。而曾国藩们,亦以之自豪,甘为旗人所用。曾国藩诗云:“自抱轮困材,高下随所置”,这正是传统儒将的典型风度。对于统治者来说,有人民如此,有将帅如此,可以高卧无虞矣!
  入境随俗的旗人集团,作为一个文化落后的暴力集团,凭借中原的传统文化确立了他们的奴役性的政治秩序以后,便可以明目张胆地为自己牟取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特权了。他们以文化的名义,为此做出种种公开的和不公开的规定。除了与其身份、官职相应的政治经济优待条款以外,他们还制定出诸如“议亲”、“议故”、“议功”、“议会”等等从法律上保护满人的条款。法律从来都是有权势者的财富,但如此无视公正原则还是罕见的。何况除了这些弹性极大,可以任意解释的法定特权以外,更大量的是非法的、无成文法的,以及地方官为本辖区规定的特权。所以事实上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皇帝不但不加干预,而且他自己也不遵守自己的规定。
  《清代野记》第十三条记载:
  回疆霍集占之灭,扫穴犁庭,献俘京师,霍集占夫妇皆下刑部狱。帝夙知霍妻绝色。一日夜半,值班提牢司员将寝矣,忽传内庭有朱谕出。司员亟起视,则内监二人捧朱谕,命提叛妇某氏。司员大骇曰:“司员位卑,向无直接奉上谕之例,况已夜半,设开封有变,且奈何?谁任其咎者?”内监大肆咆哮,提牢吏曰:“毋巳,飞马请满正堂示可耳。”……满尚书立起,命吏随至部,验朱谕无误,随命开锁,提霍妻出。至署外,二监已备车久候矣。次日,召见大臣时,满尚书将有言,帝知其意乃强颜曰:“霍集占累抗王师,致劳我兵力,实属罪大恶极,我已将其妇糟蹋了。”言毕大笑。
  我们可以想像,听了这话,诸臣们是何等的开心。中国历来都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官吏如此,民间的不平事,又该有多少!虽然由于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民众并不完全知道那一切。但即使知道了,一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事实判断不等于价值判断。在传统文化结构之中,找不到对于这类习以为常的现象进行价值判断的根据。查嗣庭以“大不敬”罪被“族”,众人多不疑。疑者只谓“维止”未必“雍正去首”,而不谓雍正二字为何不可去首,不谓仅仅不敬何以能构成罪案,是其一例。
  如果说,在统一中国以后,满、汉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都属于一个共同的中华民族,都是中国人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几百万人的以满八旗为主的旗人集团,既已入主中原,也就很容易地、自然而然地成了一个高踞于民族和国家之上,其政治、经济特权先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繁荣的国中之国。不是他们为民族、国家、人民而存在,而是民族、国家、人民为他们而存在。中国全部社会生活,以及政府的各种活动,包括所有政策法令的制定,都无不是以这个国中之国的利益为核心,围绕着这个国中之国旋转的。这种徐缓的、怪圈般的旋转,形成了一种极端的封闭性和排外性,形成了一个增熵趋势不可逆转的孤立系统。于是从其核心部位开始腐败,就必然不可避免。
  如所周知,后来的八旗子弟,退化到靠鸦片、古董、赌博、玩鸟,以及躺茶馆和泡澡堂子之类消磨空虚岁月的地步了。这群寄生在社会躯体上、寄生在祖先安排好的秩序上进行自然繁殖的软绵绵的寄生虫,已经丧失了任何进行生存竞争的能力。所以他们把光绪在其改革过程中宣布的“许旗人自谋生计”,体验为这是断绝旗人的生计,而忽然团结和振作起来。顺利地进行了一场以全反革命反对半革命的斗争。
  对于一个以少数人统治绝大多数人的统治集团来说,内部的腐败是最大的危险。如果他们所统治的不是一个宝座崇拜如此根深蒂固,以致如此驯顺和乖巧的民族,他们早就混不下去了。生存危机迫使他们之中比较有远见,比较能感觉到不满的增长和危机的逼近,比较能意识到必须调整政策和秩序才有可能生存下去的人们,不得不为打开出路而采取行动。光绪皇帝的努力,本质上是一种危机推进,而不是文化推进。
  但是,正因为如此,它本身也就包含着危机。一方面,维新运动迫使所有寄生在旧秩序上的寄生虫们做出必要的选择:“要么维持旧秩序,要么改变自身以适应新秩序。由于无能与懒惰,也由于历史的惰性,他们即使知道大势所趋,也已经很难选择后者了。当他们意识到变法的最终结果必然要触犯到他们的特权时,他们就本能地结集起来,进行协同一致的反抗。愈是看不到前景,他们便愈是拼命地抓住眼前的既得利益不放。斗争得愈是坚决和顽强。斗争的顽强性与坚决性,以及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无耻性,使得这一群无能废物的结集,产生出一股强大的能量,足以有力地打击维新派进行变法的努力。另一方面,整个中国文化极为落后,人民极为愚昧,光绪的变法只能依靠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黄遵宪等极少数知识精英,而不能依靠广大民众,只要收拾了这极少数人,就能挫败任何变革的努力,从而延长腐败的过程,加速危机的到来。
  也许光绪在这里犯了一个严重的策略性错误:“他没有更多地照顾到自己所属的那个特权集团的既得利益。后者内部矛盾很大,但是面对广大的汉人,还是团结一致的。因为他们的快乐是建筑在广大汉人的痛苦之上的。这种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团结,往往比共同信念基础上的团结更加牢固,以致对于本集团中比较愿意照顾到广大汉人的利益的成员,他们宁愿抛弃。即使是皇帝,也在所不惜。从这里可以看到,旗人由于汉人的宝座崇拜而得以比较容易地进行统治,但其自身从汉文化获得的宝座崇拜观念则不如汉人那么根深蒂固。在通过南书房和军机处的相继设立确立了皇帝绝对专权的中枢政制以后,他们仍然部分地保持着贝勒议政时代均势民主思想的残余。所以一到关键时刻,可以以集团的名义把皇帝抛弃。而皇帝一旦被自己的集团抛弃,也就成了集团罪恶的替罪羊,而集团则因此保存下来了。
  在回顾那一段往事的时候,历史学家们往往只看到旗人以武力为基础强行维持的社会秩序的统治,而不看到中原传统文化以宝座为核心自然运转的精神秩序的继续。其实前者的硬性钳制是依靠后者的柔性束缚才得以保持的。换言之,旗人的野性是以汉人的驯服性为条件才得以转化为控制效能的。满汉之间的所谓“民族同化”,不是强化了汉人而是弱化了旗人。这是否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错误”呢?有一则关于萧伯纳的传闻,某美女建议萧同她结婚,说这样就可以生下兼有萧的智慧与她的美貌的孩子。萧问道:“如果孩子面貌像我而智力像你,那怎么办呢?”当我们骄傲我们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曾经同化了多少外来的异族征服者的时候,我们的智慧,又能比那位美女高出多少?
  以宝座为核心的文化结构,赋予了皇帝的权力以一种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但同时,另一方面,这也就抽掉了皇权的任何可以立足的现实基础。因为自为根据的东西,实际上也就是没有根据。以致任何人,以任何手段,只要能夺取宝座,也就能获得进行统治的合法性。所以往往是武力出政权,一掷赌乾坤。“一国兴来一国亡,六朝兴废太匆忙。”必然也罢,偶然也罢,旗人集团的入主中原,以及它后来的腐败、内讧和走向衰亡,都不过是无数这类事件中的一件。无论鹿死谁手,事情还是那样。规范、角色和刀具,表面上看起来是历史的主体,实际上仍然不过是人类活动的具体现实的舞台罢了。
  “历历维新梦,分明白日中。”这件事有点悲壮,有点残酷。但也有点荒唐可笑,有点令人忧伤。一个泱泱大国亿万苍生的命运,竟然要由小小一个特权集团内部斗争、幕后交易的谁胜谁负、谁得谁失来决定,岂不既可悲而又可笑。为什么亿万人的意志竟然对历史道路的选择不起任何作用?因为他们都没有意志。没有意志的东西,就等于不存在。所以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从来都是武力出政权,而不是人民意志出政权。正因为如此,历史的舞台,就显得非常之狭小了。小到故宫绛红色的围墙,就可以把它深深地隐藏。在那围墙后面演出的戏剧,有许多是人们当时没有看到、而现在已经永远无法知道了的。透过绛红色的迷茫凝视着凋零的沉寂,我们不禁要问,彼得大帝为俄国能做到的,明治天皇为日本能做到的,光绪皇帝如果更策略一些,是否有可能为中国做到呢?如果他做到了,后来的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口号的自下而上的革命,是否还会如期爆发呢?
  不知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