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经济转轨与经济学家

作者:王跃生




  近两年围绕着经济学家所发生的一系列争议,使经济学家的社会评价变得不那么正面。在街谈巷议和自由程度较高的网络空间,对经济学家的指责不绝于耳。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我想,这与经济政策出现偏差、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的激化有关。改革时代,经济大潮,把经济学家推到了前台,使经济学家“风光无限”。一旦改革出现了问题,自然经济学家就成了“出头椽子先烂”。
  那么,我们的市场化转轨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在当今世界上,“中国道路”、“中国经验”和“北京共识”正风生水起,中国被认为是少数几个创造性地实现经济和社会模式转变以及高速经济成长的国家之一。局外人都以羡慕和欣赏的眼光注视着中国。但在中国国内,负面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多。国内公众舆论对市场化改革中的诸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问题,以及诸如资本市场的失败和医疗改革的推倒重来等等颇多争议。
  对此,究竟怎么看?我最近关注较多的两本书其中的一些内容,或有助于对这个问题有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
  一是由黄平和崔之元主编的《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以下简称《中国与全球化》)。在不久前的一次讨论会上,崔之元先生把这本书赠给我。书的内容正是我的兴趣所在,故而我比较认真地阅读了全书。本书收录了“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的提出者威廉姆森和雷默所撰写的关于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的论文,以及国内外一些知名学者(如斯蒂格利茨、罗德里克、黄平、崔之元、胡鞍钢、俞可平等)对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的评论与回应,以及对中国经验的反思。另一本书则是由我本人主编的《市场经济发展:国际视野与中国经验》(以下简称《市场经济发展》),作者包括了国内研究经济转轨问题的老中青学者,以及一些来自境外的研究者。作为编者,我对本书的内容和观点并不一定都同意。
  这两部书的差异是很大的。《中国与全球化》专注于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其作者大都声名显赫,既有经济学者,也包括社会学者、政治学者,其视角既有经济学的,也有社会学和其他学科的。而《市场经济发展》的作者无论年长、年轻,都是清一色的经济学者,关注和讨论的基本是纯粹经济问题,研究方法和表述方式也更加技术性和经济学化。尽管有许多差异,但这两部著作的主题却是相同的或相近的,譬如对于经济转轨道路的讨论、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对中国与俄罗斯(及东欧国家)经济转轨异同的分析等,都是要探究后进国家走向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之路。特别是,如果我们不拘泥于具体题目,而是从这两部著作问世的背景、所讨论问题的经济与社会基础、从北京共识获得国际影响而中国转轨政策又面临颇多挑战的现实环境看待问题,应该说,这两部著作的关注点是相同的,其学术意义和社会价值也是一致的。
  阅读这两本书后,除了对两个共识和中国经验获得更深刻认识而外,我还特别对经济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学者对经济转轨道路与市场经济发展显现出的不同认识,以及认识问题的不同角度和视野颇感兴趣。因为它涉及不同学科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方式的异同,也有助于理解前述对经济学家的“非议”。
  先说两个共识。华盛顿共识的提出者约翰·威廉姆森在《华盛顿共识简史》一文中详细回顾了华盛顿共识提出的背景,明确列举了自己所提出的华盛顿共识的十项建议,并根据近年来对华盛顿共识的批评将其进一步调整发展为“扩展的华盛顿共识”,增加了诸如制度变革、政府作用、社会公平等内容。虽然,威廉姆森似乎很委屈地辩称,国际上所流传、所批评的华盛顿共识并非他的原意,但我们从其十项建议还是可以看到,这一共识基本上就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市场化、私有化、自由化、稳定化。该药方最早由国际金融组织和美国有关当局开给拉美国家,后来又被非洲、东欧以及亚洲许多国家采用,但从应用的结果来看都疗效不佳、副作用不小。按照北京共识的提出者雷默的说法,两个最无视华盛顿共识的国家——印度和中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成就,而诸如阿根廷和印度尼西亚等华盛顿共识的忠实追随者却付出了沉重的社会和经济代价。
  中国经济转轨的成功被认为是因为没有遵从华盛顿共识。那么,为什么中国没有试图实践华盛顿共识?要知道,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建议是很合乎逻辑的,肯定有许多经济学家赞同这样的建议。我想,如果我们只满足于中国没有误入歧途走到华盛顿共识的道路上去,而对我们为什么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缺乏理性的自觉,那就有点撞大运的味道了。实际上,中国的选择是有着充分的社会和人文基础的,是摒弃孤立主义经济思维的结果。
  黄平的文章对此做了充分的阐述。在《“北京共识”还是“中国经验”》一文中,他对中国转轨和发展的经验做了社会学的总结。他的基本结论不乏深意。这就是,如果说有北京共识或中国经验,那就是不照抄任何现成模式和路径,根据自己的国情走自己的道路。他讲到,中国式工业化与西方的传统工业化模式不可能相同,因为所处的时代和条件迥然不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迥然不同,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观念迥然不同、社会秩序和社会治理的文化也迥然不同。他举了一个社会法制化的小例。法制化当然是中国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但在法制化过程当中,是照搬西方式的法官判案和仲裁制度,还是采用中国社会行之有效的民事调解办法解决冲突,体现了制度设计者对中国传统的认识、对历史的尊重和对外来制度本地化的思维。他认为,后者可能更符合中国的情况。因此,如果我们只是照葫芦画瓢似的学习西方的法律条文和仲裁制度,未必能使社会更加和谐。如今,中国社会法制化是大大提高了,法官和律师的数量也无可比拟地增长了,到法院打官司成了家常便饭,甚至连邻居家吵闹影响了休息也要告到法院。但人际关系不是更和谐而是更紧张了,矛盾和冲突不是更少而是更多了,公众的福利不是改善而是恶化了。这倒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看到过的一个说法:美国官员表示愿意用一百个律师换中国的一个人民调解员。
  从经济学角度看待经济转轨、市场化和全球化与社会学意义的观察自然有所不同,但对上述看法是应该同意的。因为它的思想就是要在中国的环境下思考中国问题,用中国的方式解决中国问题。实际上,几十年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宏观过程乃至微观特征这一过程之所以基本上成功,正是因为它在中国的环境下由中国人自己走出来的。华盛顿共识的关键就在于它要把一个起初只是对拉美特定国家的经济市场化方案推而广之成为一种通用模版(甚至连用几种药和用药的顺序都是标准化的),更不用说把它上升为一种意识形态和价值准则。从经济学角度看,华盛顿共识的十项建议大都是合乎逻辑的,如果再加上后来的补充(“扩展的华盛顿共识”)就更接近完美了。但是,这些建议,且不说符合的仅仅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原则,就算是经济学家的共识,其实施还要考虑到不同国家的社会条件、经济基础、现实环境,绝非如物理学原则那般天下一理。譬如说,作为华盛顿共识十项建议第一项的财政纪律,以紧缩和削减开支为手段的财政健康化,其实施的时机和力度当然要考虑企业制度、经济活力、居民收入和储蓄状况以及社会环境,否则将会带来社会危机,并大大遏止经济活动的进行,而后者其实才是经济转轨的本意。何况,正如斯蒂格利茨指出的,如果缺乏国内储蓄,即使一个国家的财政得以平衡而且通货膨胀得到控制,该国还是可能爆发危机。至于贸易自由化和资本市场自由化,一直都是最有争议的,直到今天,在发达国家也未真正实现。
  除了华盛顿共识提出者威廉姆森以外,《中国与全球化》一书的其他作者大都对华盛顿共识持批评态度,与黄平持相同或相近的观点,如斯蒂格利茨的《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胡鞍钢的《对中国之路的初步认识》、崔之元的《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但是,上述作者大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家,连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经济转轨问题上也是“异端”而非主流。主流经济学家对华盛顿共识虽也未必完全接受,但骨子里总有三分认同;对中国经验虽不反对,但内心中总有一份怀疑。如,中国经济的增长比较快只是因为中国处于大规模工业化过程之中,中国所出现的问题则源于市场化不彻底,政府对市场作用干预太多,解决中国问题在于进一步市场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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