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从徽州到江南:末代秀才的生活世界(下 )

作者:王振忠




  詹鸣铎生于光绪九年(一八八三年),卒于一九三一年。这一时期,正是中国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武昌首义,摇撼着残阳西颓余光下的清朝江山,其时,詹鸣铎年届而立,亲历了世运递嬗的鼎革之变:
  那个时候,各省陆续失守,皆是内讧,非由外患。各省督抚,大都被拘,惟山西某全家殉节,不可多得。至于各府州县,闻风而倒,不费丝毫的力。有的直入公署,居然冒充,或奉驴都督命令,或奉马都督命令,着速交印。官府索看公事,他就袋中摸出一炸弹,向他道:“你们要看公事,就是这个!”官府无法,只得将印交出。据说有些炸弹不是真的,系用泥丸敷以油漆,此种赝货确有点子滑稽,那个时候不怒而威,取州县官实如反掌耳。
  其时,各地官府如风中之烛,朝暮难保。据詹鸣铎说,他家开在杭州的生记木行中有位伙计,失业之后也乘乱到一个地方,“查了一二天的县印子”。在他看来,此类荒唐情事,与三国时期张飞占古城乱世颇相仿佛。
  辛亥革命发生后,詹鸣铎的家乡——婺源也宣告独立。前清县令魏正鸿身处其境,恍若地坼山崩中独守残庵,一灯如豆,四壁虫吟,这让他备感恐惧,极想逃之夭夭。不过,一些威权赫奕的婺源乡绅出于地方利益为之撑腰,竭力维持政局,以确保地域社会的平稳过渡。当然,觊觎政权者仍然不乏其人。一日,有位余某走入公署,冒充革命党,逼迫魏氏交出官印。风声鹤唳之下,魏正鸿只得留他在署从长计议。翌日,毕恭毕敬地将之请入婺源县的紫阳书院,并延请城里的众绅士共同集议。其间,诚请余某登台演讲,结果却上演了一场闹剧:
  他立上讲台,讷讷然如不能出诸其口。
  湘伯大怒道:“我江西来,甚么革命公事都看见过,从未见这种混账的革命,好替我滚出去,还算你乖!”
  那姓余的即时滚出,滚到得胜馆来,垂头丧气。时我家锦屏叔公,与人结讼,正住在得胜馆,看见这个姓余的,乃向他道:“我看你委实不像革命党。你这件长衫是鱼肚白的,却穿得半白半黑了,革命党讲究剪辫子的,你后边还有拖拖物,你这个革命自己想想看像而不像?”那姓余的听见这话,恍然大悟,马上走到头店剪去三千烦恼丝,并破钞了二百余文,到中德西买了一顶洋帽子,高视阔步的口称上省领兵去,他暗中却走回家。时家中剪辫之风尚未盛行,他的娘亲、妻子看见他弄得这个样子,对他大哭……
  文中处变不惊的“湘伯”,也就是江峰青(湘岚),系詹鸣铎的姻娅之戚,他曾任江西审判厅丞,是“官于朝,绅于乡”的典型,此时则成了维持婺源地方政局于不坠的中流砥柱。
  这段刻画与鲁迅《风波》及《阿Q正传》中的描写颇相类似。对于辛亥革命,一般民众往往是以《三国演义》中学到的知识来加以评判。鲁迅小说《风波》中,茂源酒店的主人赵七爷——那位方圆三十里以内唯一出色人物兼学问家,辛亥革命以后,便把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张大帅就是燕人张冀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看来,《我之小史》将辛亥革命时期的政权更迭看成是张飞踞古城乱世,并非偶然的例子。
  当时,剪辫之风尚未盛行,但剪辫是革除陋俗、维护共和的象征,《阿Q正传》中假洋鬼子进了洋学堂,到东洋半年之后回到家里,“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他的母亲大哭了十几场,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与此处余某的情形颇为接近——有没有剪辫,也就成了是否革命党的标志之一。
  根据中国的传统,改朝换代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要改正朔、易服色,辛亥革命亦不例外。改正朔也就是改变历法,中华民国成立之后,下共和之令,改行阳历,不过,乡间狃于积习,仍循旧历过年,所谓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至于易服色,主要就是“祛除虏俗,以壮观瞻”的剪辫之举。当时,各省纷纷剪辫,有的剪成像和尚那样的光头,有的则是茶瓶盖的样子。革命军在路上碰到不愿剪辫之人,就用马刀强行剪发,为此甚至有误伤人命者。有关当局见民智不开,就捉得一二有辫的“顽固乡愚”,打了板子,穿以红辫线,背贴“满奴”二字,罚其洒扫街道以示羞辱,一时间颇见成效,从此剪辫者日益增多。
  当时,在杭州从商的二弟詹耀先,返乡时已剪去辫子,他告诉詹鸣铎剪辫为大势所趋。见过世面的后者听罢,很快就起来响应剪辫风潮。作为发起人,詹鸣铎在家乡庐坑组织了一个“文明剪辫大会”,以开风气。选定三月初二为会期,先撰《文明剪辫大会广告》文一道,张贴于墙。届时,到会者颇众:
  是日鸣锣开道,鼓吹火爆,冠冕堂皇,用二人前执灯笼,我手捧果盒,善儿提爵杯,连仝一群人等上去,到绿树祠,大开中门,颇为热闹。当下我仝大众敬天地,拜祖宗,一律剪去辫子,我换戴大帽,蒙德风庆贺加冠,乃归而饮宴于立本堂,亦云乐矣。
  绿树祠是婺东北各地詹氏的统宗祠,善儿为詹鸣铎的长子,而德风则是庐坑村中的詹氏族人。在这里,新时代的“文明剪辫”,与古老的宗族仪式被奇妙地结合在一起。
  作为一名乡绅,詹鸣铎有着相当的号召力,他自称:“在下一个书生,寒窗苦读,平日对于族内虚怀若谷,原未尝以乡绅自居。乃自乙巳至今(己酉)五载,村人每求行状,请题红,我亦屡为之。若夫乡邻有斗,约族众调和,我亦忝居其末。投词告理,亦每到我家来。”“乙巳”亦即光绪三十一年(一九○五年),当时詹鸣铎中了秀才;“己酉”也就是宣统元年(一九○九年)。文中的“行状”亦称行述,是记叙死者世系、籍贯、生卒年月和品行事迹的文字;而“题红”也就是题主,徽州民间办丧事时请人将死者衔名、生卒时间及子女配偶等书写于牌位上,以便长期奉祭。木主正面的“主”字,通常暂且写成“王”字,以待日后举行点主仪式时补上一笔。在乡土社会,唯有那些德高望重的人物,才有资格为乡民撰写行状和题写神主——可见,自从詹鸣铎考中生员,便在乡间的公共事务中担负起重要的职责。而一旦社会发生变动,类似于他这样的乡绅,也起着表率乡里的作用。以剪辫为例,《我之小史》第十九回说:
  ……我的为人平日规行矩步,不越范围,村内人最相信的。我若说辫子这东西不可剪,村内人就不剪了;我若说辫子这东西定要剪,村内人就都肯剪了。所以我发起这事,他就以为适逢其会,极端赞成,从此以来,果然风行一时,信从者众,村内大小老幼皆知辫之宜剪,……而且未曾到会的人,亦皆私自剪之,统计村内剪辫的可有什之七八,所有未剪的不过一二之老顽固及少数之野蛮人。
  不过,詹鸣铎的剪辫完全是趋附时尚的率性之举,而对于剪辫的意义所在,他的理解似仍颇为懵懂:
  且说我当日剪了辫子之后,回到家中,蒙堂上祖母慈谕嘉贺,道以后青云直上,我乃大喜,愿此后头衔改换,出色当行,可以荣妻,可以荫子,可以封诰及泉壤,可以为宗族交游光宠,文章事业,彪炳当时,学问功名,表扬后世,不致如前此之三十岁虚掷韶光,空抛驹隙,庶不负生平之所期许焉。
  可见,民国以后,年届而立的詹鸣铎虽然剪去了脑后的拖拖物,但他作为前清的生员,思想仍没有多少变化,满脑子还是荣妻荫子的那一套。
  在传统中国,士乃四民之首、一方表率,“民之信官,不如信绅”——这是一般民众的社会心理,也是乡绅存在的广泛社会基础。尤其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僻远山陬,对知识的垄断,赋予了乡绅以社会权威和文化典范的特殊身份。绅权,也就成了皇权(政权)的自然延伸和重要补充。江峰青以及詹鸣铎本人,都可以作为徽州乡绅阶层的代表,他们在晚清民国时期的表演,也就成了人们窥知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之乡绅心态、角色的典型例子。
  
  詹鸣铎曾多次游历上海,对于十里洋场称羡不置。在《我之小史》第十五、十六两回中,作者将目光投向上海的法政讲习所、徽宁会馆、沪上的休闲娱乐(如影戏、摊簧、饮食、浴室、花园、东洋戏法、文明游戏园、出品会和运动会)以及都市风情等诸多方面,游屐所经,追写铺叙。透过对扰扰尘寰间欢娱嗜欲的状摹,折射出詹鸣铎这个末代秀才旧眼光中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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