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双重战后”与改造事件

作者:程 凯

象的浮现使得大家逐渐意识到战争责任问题并未真正得到清算。近年来,中日韩朝各国围绕历史认识问题展开的争论愈演愈烈。就中国而言,这最新一轮有关历史认识的争论再次回到了战争罪行和“认罪”的原点上。
  在这样的背景下,“二战”后针对日本展开的一系列审判,特别是“东京审判”第一次被大张旗鼓地宣传。以“东京审判”为题材的纪录片(《丧钟为谁而鸣》等)和故事片(《东京审判》)同时受到官方和民间的好评,参与“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的回忆录得以出版,在纪录片和电影中他们被表现为民族英雄。这恰和以往新中国政府对东京审判、南京审判“有条件的接受”形成反差。今天由民间发动的对“东京审判”的重新讲述往往无力或无意处理其背后的政治意涵,而单纯地将它塑造为“正义的审判”。大部分讲述者与观众并未意识到“东京审判”实为确立东亚战后体制的基础,而这一体制正是当年的革命中国极力反对的。但是在中国已放弃革命道路的情况下,许多国民表现出强烈的回归国际体系的意愿,参与并建立新的国际体系也正是现在中国政府的意愿。对“东京审判”这个“合法”审判的再认识恰恰显示出这样一种心理趋向。
  同时,“东京审判”处死七名甲级战犯也满足了一般民众惩治战争罪犯的心理,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东京审判”中被处刑的战犯无一承认自己有罪。因此,在“认罪”问题上,“东京审判”并不能使大家感到满足。正是对照历史与现实中的“不认罪”,新中国改造和审判日本战犯的事件重新获得了象征意义,因为和“东京审判”的“不认罪”形成对照,在“沈阳审判”中所有战犯都彻底“认罪”了。在新的历史讲述中,他们的认罪内容——即“罪行”,以及他们的认罪姿态重新成为突出的重点。在二○○五年出版了一系列有关这一事件的图书、,其中新的趋势是官方开始整理出版战犯的认罪书与相关档案。中央档案馆整理的《日本侵华战犯笔供》就影印了被起诉的四十五名战犯的“审讯笔录”,包括他们亲手撰写的“书面笔供”,再加上同案犯的检举材料。出版这些档案一方面为了展示完整的“罪证”,另一方面也意在重新突出这场审判的“合法性”。
  但是,正如之前指出的,“沈阳审判”并不是单纯的法律事件,当我们去除它背后的政治意图而将其形式上的法律意义突显出来时,不但不能证明它的“合法”反而要面对“不合法”的质疑。比如,翻阅这些档案可以让我们了解,在侦讯过程中,确认“罪行”的标准不同于通行的国际法:即便不是直接的执行者,只要暴行发生在其职权范围内,战犯就要为其承担责任。最后起诉时,实际上大部分战犯承认的“罪行”被排除在起诉书之外,因为起诉书是严格按照国际法确定的战争罪行准则撰写的。但为什么战犯们坚持将那些法律上并不确认的罪行认为是自己的罪行,其背后是“法”与“理”的区别,他们不是单纯在法律的意义上而是在“情理”的意义上检查自己应该为那些暴行承担责任。相比之下,“东京审判”的法律程序无疑显得更加严格。这也是为什么在今天关于两种审判的叙述会得到不同的反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东京审判”代表着“国际社会”主持的“正义审判”,而“沈阳审判”却被认为是共产党的政治表演。在这样的叙述框架中,“改造”的内涵和意义将日益边缘化。
  
  “双重战后”与改造原理
  
  “东京审判”和改造战犯事件实际上都是对“战后”问题的处理,在今天关于战后问题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两个基本方向:认同以前者为代表的国际政治原则和质疑以后者为代表的革命传统。然而,这两个事件虽然表面上处理相同的历史,但它们彼此之间并不是平行关系。之所以新中国政府选择“改造”的方式对待日本战犯,针对的不仅是已经结束的战争,更是当时正在开始的、新的战争——“冷战”。改造事件在一定意义上正是对奠定了东亚“冷战”格局的“东京审判”及其背后的政治原理进行否定和对抗。
  “东京审判”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同时它也是战胜国对亚洲战后秩序的再分配。而大部分遭受压迫的殖民地虽获得独立却并没有在这场审判中占有一席之地,它们在新的冷战格局中仍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它们与日本的历史问题不是面对面解决的,而是通过被规定的战后格局在国家层面解决的。因此,“东京审判”虽然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但它在实际上隔绝了战争的具体加害者与受害者。而且对于战争造成的思想与感情的对峙和隔膜,法律程序并不能予以解决。这也是为什么当冷战结束后,各国需要面对面确立国家定位时,大家发现战争伤害并未真正得到处理。而改造事件直接发生在受害国内部,它不是以法律裁判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怨恨,而是强调加害者思想与感情的转变,使他们意识到受害者的感受,并通过对双方的思想改造使他们具有一致的思想认识和感情。这其实是比法庭审判更具真实性和彻底性的清算。
  但吊诡的是,新中国政府之所以能在内部处理加害者与被害者的问题恰恰是由于冷战造成的中日之间的隔绝。因此,新中国对战犯的成功改造虽然具有示范性的意义却是注定不能推广至两国的全体。并且正是因为冷战格局塑造了中日两国的国内政治趋势更使得日本战犯回国后只能发挥有限的影响。
  当我们今天重新审视“改造”事件时,我们有必要意识到我们面对的是“双重”的“战后”。一九九九年,日本的批判知识分子高桥哲哉曾提出“战后直到如今才刚刚开始”。他指的是冷战格局的消除使得日本被迫真正面对亚洲民众、受害者的声音,这才是“战后”的开始。而所谓“双重战后”是指我们今天既要重新面对已结束六十年的战争的历史又要面对刚刚结束的冷战的历史。一定程度上,我们不能有效处理侵略战争的历史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有效认识冷战时代的现实和历史逻辑,没有认真思考冷战时期处理侵略历史的方式,没有看清革命传统与当时历史状况的关系。这在如何看待改造事件上体现得十分清楚,无论是在清算战争罪行的基础上、还是在促进中日友好的基础上、抑或在传播革命火种的基础上理解这一事件都不足以把握其全体。
  也许正因为无法从中提取出像法律条文那样明晰的步骤、原则使得“改造”事件不可能像“东京审判”那样在今天被轻易地接受和消费。不过,只要是认真看待这一事件的人,无论他从哪个角度质疑它,却总能体会到其中包含许多珍贵的经验:如何打碎旧有的意识再造新的主体;如何打造“面对受害者的战后意识”以对抗“自我中心的战后意识”;如何突破法律的局限在思想、感情的层面更有效地处理历史纠葛;如何在面对面的思想交锋中化敌为友……
  岛村三郎,这位当年抚顺战犯管理所中最强硬的战犯在回忆录(《从中国归来的战犯》中曾这样描述自己思想转变后的心情:我想把自己的“认罪”当作珍贵的一滴水捧在手心里,从我的后半生一直捧到脉搏停止跳动为止。如果疏忽大意,稍微晃动一下,这滴水就会从手心里洒出去。因此,我只有慢慢地挪动,一直到死。
  这认罪的表达中有着一种觉悟,它并非关于思想本身的觉悟,而是思想的方式的觉悟,是为了把握某种珍贵的思想而必须具备的精神状态的觉悟,那种只有在持续的紧张与摸索中才能保持主体与思想之间真实关系的觉悟。这里,珍贵的思想不是一次性获得的东西,它也并不强大,它只像手心里的一滴水,如此精微,却需要用全部的力气、用不间断的努力去把握。这种觉悟正是在“改造”中,在思想的挣扎中生发出来的,这其中蕴含着“改造”的另一层真义。而我们在面对这段历史时,似乎也要抱着“如果疏忽大意,稍微晃动一下,这滴水就会从手心里洒出去”的心情,来摸索现象背后真实的脉络以及那些不能被吸纳在已有历史和政治框架中的经验。能否突破新旧意识形态的框架,有效地将这些经验中蕴含的原理提炼出来,这将是对我们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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