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双重战后”与改造事件

作者:程 凯




  审判与改造:一个单向的叙述
  
  两年前的二○○五年,日本战败六十周年激发了一轮重新讲述抗战历史的高潮。而中日围绕历史认识问题发生的争执使得这一轮讲述背后充满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张力。由此生发出的新趋向是:随着战争认识问题的介入,对中国抗战史的再讨论逐渐延伸为对东亚战后历史的关注与兴趣。在此背景下,各国清算战争罪行的相关事件随之成为关注焦点。这其中就包括了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五六年一千余名日本战犯在中国接受思想改造和审判的历史。
  应该说,一九五六年六月新中国政府在沈阳、太原针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是一场特殊的审判。战后与中国问题相关的战争罪行审判包括了近来渐成热点问题的东京审判(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八年)以及目前仍少有人关注的南京审判(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八年,国民政府在南京等地主持)和伯力审判(一九四九年,苏联政府主持)。一九五六年的沈阳审判从法律层面而言处在这一系列审判的延长线上。但是,这场迟到的审判从一开始就具有不一样的品质。依照乙、丙级战犯由受害国进行在地审判的原则,南京国民政府已经对在中国投降的、犯有战争罪行的日本军政人员进行过审判。新中国政府进行的审判既是对以往审判的补充又是对它的颠覆。它所审判的对象基本是从近一千名从苏联引渡回中国的日本军政人员中选出的,引渡的时间是一九五。年七月。这被引渡的近千名军政人员中既包括伪满洲国的高级行政人员、关东军的高级将领也包括中下级军官、宪警,甚至士兵。当事者形容,这近一千人可以看成一日本军国主义集团’的具象人群”。
  单纯从法律层面上看,这一事件似乎像一个政治操纵的法律事件。不过,战后审判战犯行为背后的政治操控是有目共睹的。即便那些表面上具备独立司法过程的东京、南京等审判也自始至终受到法庭外政治动向的左右——原本大张旗鼓展开的审判随着反共联盟的需要草草收场,许多甲、乙级战犯未经审判就被“免于起诉”——这显示出了法律行为的有限性。况且,清算历史本身并非审判的终极目的,更进一步的意义在于为构建未来的政治格局开辟道路。具体到战后的东亚,就是如何重新确立新的国家关系和国际秩序。在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监视下的东京审判同时奠定了未来美国主导下的东亚政治格局。而南京国民政府则通过审判确认自己的国际地位和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资格。不过,随之而来的中国革命的胜利对形成中的东亚秩序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新中国既是这个秩序的反对者同时又要以自己的积极行动来重构这一秩序。因此,新中国政府重新审判日本战犯的动因来自两方面:一是出于对已往审判的不满——在革命的立场上看,它们都以表面的法律程序掩盖其实质上的妥协和不彻底;而更重要的还在于,新政权要借审判宣示自己的合法性,争取国际认同,为与日本建立正常关系奠定基础。为此,在一九四九年底,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苏友好条约”的谈判过程中,苏方主动提出了引渡、审判日本战犯的问题。
  在当时大陆、台湾都在努力争夺合法地位和国际承认的背景下,新中国政府本来想尽快完成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不过,形势的变化打破了原有的设想。一九五○年,朝鲜战争爆发,铁幕降下,各地方的政权按照意识形态的区分迅速集结在两个阵营下,东亚冷战格局正式形成。它带来的直接影响是中日两国重新处于敌对状态,通过清算历史开辟正常国家关系的道路被阻断。审判战犯的工作随之被无限期推迟了。
  对于一千余名扣押在中国的日本战犯,新中国政府制定的新方针是对他们进行思想改造。毕竟,“冷战”的核心特征不只在于武力上的争斗,它更是一场思想、意识形态上的较量和争夺。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五六年,这些战犯分别在抚顺和太原战犯管理所接受了系统的思想改造。改造的手段从最初的积极分子自愿组成学习小组到组织下级官兵讲家史,到进一步的召开坦白大会、发动下级检举上级以及最后阶段的参观建设成就、访问受害者。同时,由于关押战犯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改造,所以在生活上给予他们特殊的优待:不必参加体力劳动,高标准的伙食和医疗,组织各种文体活动……目的在于让他们从忧虑、封闭、麻木中摆脱出来,重新思考自己的过去和重新认识现实。这一切措施或从外部、或从内部给战犯们以触动,再加上目睹朝鲜战争的结局、新中国的建设及精神面貌的改变,战犯们不断累积着新的经验和认识。到一九五四年,政府重新启动审判程序,组织“东北工作团”对战犯进行侦讯时,大部分战犯都已转变思想,并逐步交待了自己在中国犯下的罪行。在充分核实罪行的基础上,检察人员向中央提出了起诉和量刑建议,其中包括七十人的死刑名单。但中央的指示却是“一个不杀”,起诉名单也限定在最小范围内。最终,在沈阳、太原审判中只有四十五人被提起诉讼并被分别判处八到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余全部释放回国。在战后各国针对日本战争罪行的审判中,新中国政府的审判无疑是量刑最轻但效果最好的。之前的审判中,绝大部分被处死或判刑的战犯都不承认自己有罪,他们的不悔改甚至被日本右翼视为英雄式的行为。而在新中国接受改造和审判的战犯不仅全部诚恳地认罪而且在回国后组建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几十年如一日坚持揭露战争罪行,参与反战和平运动,宣传新中国的成就,成为日本重要的亲中团体。
  就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自始至终有两个主题交织在一起:一个是审判,一个是改造。前者针对与国家关系相关的战争清算问题,后者针对冷战状况下的意识形态斗争问题。就其过程和结果来看,无疑改造是整个事件的主旋律。相当程度上,最后的审判并非完全法律意义上的行为,而更像是展现改造成果的舞台——不仅所有被审判者都真诚地悔罪而且许多战犯当场下跪向中国人民谢罪。但是,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场革命政权内部的审判却并非“革命法庭”、“人民法庭”式的审判。为了确保起诉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政府曾专门请来参与过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为法官、检察官们讲解国际法以及东京审判的情况。因此,无论简单地视之为法律行为抑或政治表演都不足以理解事件的全部意义。恰恰是对国际法和思想改造两种互有矛盾的因素的不放弃与融合让我们看到革命政权的复杂性。而这种两面性的背后对应着战后东亚真实的历史状况,也就是在冷战格局之下,革命潮流与国家关系相互交错的状态。正是这种不同因素的相互交错造成了这一事件在后续发展中生发出更为复杂的历史结果。
  
  历史叙述的多重文本
  
  这一战犯改造实践显示出来的政治意义远远超出法律或国家关系的层面,指向了冷战时代特殊状态下的思想与政治斗争。因此,当它仍在进行时就已经不断被讲述与利用,并且这种多角度、多层面的讲述随着政治形势的需要、变化而不断起伏延伸。
  对整个事件的记录在改造的末期就已开始。从一九五六年二月起,北京新闻电影纪录制片厂拍摄了长达三小时的日文纪录片《人道的宽待》,在第一时间记录了改造和审判日本战犯的过程。该片分为上下集,上集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详细展示了战犯们的生活,基调积极、欢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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