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东亚的心胸

作者:韩东育




  东亚裂变的结果,导致了十九和二十世纪两场惨烈的中日战争。肇衅于日本的兵燹,给拥有文明亲缘关系的东亚地区造成了难以治愈的身心内伤。这是事实,无人可以回避。可是,直到今天,这场旷日持久的“去中国化”运动,似乎并未终结:韩国几年前坚决要求把叫了几百年的“汉城”改成了“首尔”,其与中国间莫名其妙的领土争执,也一直在明里暗里进行着。有些周边国家,也在阴暗舆论的调唆下动辄称“警惕中国要恢复华夷体系”,有的还直欲将本为中国领土的台湾从国家版图中割裂出去。在东西冷战大局早已结束的今天,东亚各国间的“冷战”却仍旧隐现不定,甚至时而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然而,当问及这些足以使人心胸变小进而导致小动作不断的一桩桩一件件和让欧洲人百思不解的“永远”化解不开的仇恨,究竟制约于哪根恒久起作用的筋脉等问题时,超然和理性一点的分析,便显得十分重要了。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自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问题。R.M.威廉斯把“自民族中心主义”概括为五大特征:一、以自身族属的标准来判断他者族属;二、自身族属在所有方面或若干方面,均拥有优于他者族属的信念;三、对他者族属的无知;四、对他者族属关心的欠缺;五、对他者族属的敌意(R.M.Williams Jr.,Strangers Next Door-Ethnic Relations in American Communities.1964 chapter 3 Ethnocentrism.)。这五点总结,符验了截止于十八世纪中叶前的东亚地区民族关系特征,有的地方还十分传神。这意味着,“华夷秩序”内部所发生的心胸问题,本质上多根植于其规则自身。“华夷”理念给东亚地区带来过文明,却也播撒下“自民族中心主义”的种子。定“华夏”为一尊的观念组织模式,几乎在其发轫伊始,就染上了“自民族中心主义”的鲜明性格(在夏为姒姓,在商为子姓,在周为姬姓)。这种性格,给被纳入到这一秩序中来的异姓氏族或边地带去了文明道德上的“劣等感”,且反讽地提供了仿造“自民族中心主义”的“模板”。由于民族间“正统性”的获取常常伴随着争夺,而争夺者之间又难免会发生“对他者族属的敌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华夷秩序”也为秩序所及的时间和空间布设了一个培育异己力量的理念框架。丸山真男注意到近代日本民族主义与经典的西欧民族主义之间的不同,认为该思想当中没有国际关系中的对等性意识,相反,它是拿国内阶层统治(金字塔式)的眼睛来看待国际关系的。它的看问题方法只能是“二者择一”,即不是征服或吞并对方,就是被对方所征服或吞并。这样,在约束国际关系的更高层次的规范意识相对稀薄的情况下,“力”的作用就变得十分重要:直到昨天还消极有加的防卫意识,会因为力量的增强而迅速转变为毫无限制的膨胀主义。它形成了一种特别的思考与行为模式,即“恐怖与尊大”(《日本におけるナショナリズム》)。朱云影则观察到,中国的华夷观念,是东方民族主义的源泉,它刺激了落后国家迎头赶上先进国的欲望,也启发了落后民族发愤图强的精神。但是,华夷观念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成为排斥异己的武器(《中国文化对日韩越的影响》)。
  与此相连带的另一个问题,是“恩怨情结”在“华夷体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中华价值体系内部极深的文化“亲情”关系,很容易被转换为一种“恩情”关系。中原王朝“泽被万国”和“恩及八方”的潜台词,正是那些被“泽被”和“恩及”者应该学会如何“报恩”。这意味着,如果不是这样甚至反叛,就是“忘恩负义”和“恩将仇报”,从此将因品行上的败坏而为周遭明理者所不齿。李氏朝鲜方面早年的反应,至少反映了些许旧东亚体系内部的某种情绪:“上曰:设使以外国言之,中国父母也,我国与日本同是外国也,如子也。以言其父母之于子,则我国孝子也,日本贼子也。”宣祖是在谴责丰臣秀吉对朝鲜和明朝发起的军事进攻时说这番话的(《宣祖实录》卷三十七)。在中国坊间也能经常听到类似的话,即:日本打中国是儿子打老子或孙子打爷爷。在“华夷秩序”和“条约体系”间上下其手的日本人或许懂得这个道理,但欧洲人却无论如何也不会了解到这个层面,也不好理解,中日战争结束后为什么中方不要战争赔款?日本人在帮助中国搞现代化建设时为什么老是要强调它的低息贷款、无息贷款甚至无偿援助,可日方的这一“慷慨”又总是调动不起中方的相应“热情”?这些微妙的关系和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问题处理方式表明,在曾经有过的亲情伦理网络中,相互之间一旦反目,化解起来实非易事。
  然而,历史框架所以能余威犹逞,根源于东亚各国并没有给“平等”赋予最要紧的价值。其实,无论是“自民族中心主义”,还是“恩怨情结”,就原理上讲,都是以不平等为基础、为前提的。而且,不管是曾竭力维护“华夷秩序”的中国,还是拼死挣脱“华夷秩序”的日本,其最终目的无非是想继续占据或尝试占据“盟主”或曰“霸主”的地位。单就这个意义上讲,滨下武志的话似不无道理,即:“亚洲近代的冲击者不是欧洲,而是来自亚洲地域秩序所具有的内在历史力量。”(《朝贡システムと近代アジア》)这意味着,近代以来东亚各国间所展开的较量及其结果,与其说反映了国际公法的宗旨,毋宁说是混杂了国际公法的“华夷”情结所娩出的畸形怪胎。这甚至可以帮助解释“二战”期间日本何以会划出以它为核心的地域辽远的“大东亚共荣圈”这一与传统“华夷秩序”圈几乎完全重叠的地政网络系统,哪怕明知这种行为的徒劳无益也一定要“划”上一次才肯罢休。可是,圈子越大,心胸越小。它固有历史的无奈,但绝无现代的价值。也许,当国际平等的原则真正走入到东亚人的内心深处时,“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曙色,庶几也会泛红于东亚的天际。果如此,则恐怕能够给欧洲人带来最大幸福的“原谅”也都成了多余的程序?亦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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