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另一种建设

作者:杨 旭




  众所周知的“大伦敦规划”(一九四四年由阿伯克龙比和弗肖主持),就是对霍华德学说的曲解,其规划核心便是以伦敦为母城,在其郊区建立卫星城,目的则是为了将母城的人口分散至这些卫星城,工业也渐移其中,以此构成“同心圆”状的大伦敦。其理论依据便是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他的诸多设想在规划中皆有付诸实践,却有悖于霍华德之核心思想:“社会化城市。”霍华德言及的小型城市组合不是一种母城与卫星城的关系,而是一种社会化的网络牵连。“大伦敦规划”不逮其要义,只是直径增大了一圈,而霍华德的“社会化城市”始终未果;另一方面,“人”是从城内疏散了,但“魂”没有跟着出去,因为当时撤出内城的都是中产阶级/资产阶级,乡村终不是他们的归宿,更不可能去积极地“再造魅力乡土”,其“魂”还在资本的大本营——内城。后来卫星城以“卧城”(dormitory town)告终。总之,若用实用主义方法来实践霍华德的理论,治理某个城市疾病,会愈治愈严重。
  “田园城市”之后各种学说,由于皆缺乏霍华德那样的整体思维,与其初衷相去甚远。这一点很像“工艺美术运动”变成了Art Deco(装饰艺术)。在我看来,同时期肇自英国的“田园城市运动”与“工艺美术运动”实为同一种运动,有太多相似的社会诉求,又得到了太多相似的反面结果。
  莫尔—欧文—霍华德这一乌托邦轨迹,就其表层来看,共同之处都在追求城市与乡村结合。依我管见,这“结合”不免还有着多层的牵扯:一、他们都反对私有本位的社会,而城市最是凸现鲜活私有制度的大本营,城市对他们而言可谓“礼崩乐坏”,须“礼失而求诸野”。二、这个“求诸野”不是要逃避“都邑”,蛰居山村,而是要匡都邑之窳败,于是找到了一个较为剀切的方法:城市与乡村结合,通过这一新模式来教化“都邑失礼”。三、城乡结合是以“社区”或“公社”(community)为单元,“社区”又涵盖了“公”的意思。欧文与霍华德所指的公有制,就是财产归“公社”或“社区”(非国有)。四、“社区”在欧洲自不陌生,中世纪城市的社区自治屡见不鲜。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工业革命以来,是一个“社区”渐毁,个人本位渐强的过程。尤其是启蒙运动以后,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国家之间是一种被动的“契约关系”。“社区”弥补了启蒙思想的缺失,在“私”与抽象的“公”(民族国家)之间,建立了一个真正的积极意义的“公”。它好似隐埋于自由竞争制度下的缰绳,“礼崩乐坏”时,或许能在社会这一层面悬崖勒马。
  近代“社区”一词脱胎于西洋乌托邦学说,它与启蒙运动—工业革命形成反向牵掣。需要强调的是,西洋“社区”的进程是重叠于城镇发展中,其自身未形成一条独立于城镇规划的路子。换言之,它必须依附于各时期的城市规划师们或是相关政府的“眷顾”,离开了便不行,它是“自上而下”理论下的实践。
  说罢西洋“自上而下”建设之端倪,又看到当下东洋“自下而上”的成功,那么我们(解放后)的乡村建设呢? 在此,我禁不住要提及“大跃进”时期的“人民公社”。
  这真是个复杂纷繁的问题。首先,就“人民公社”自身说来有如下几层意思:一、“大跃进”是一政治策略,故“人民公社”自然带有“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人民公社”不是思想,所以它谈不上是实践,而是“运动”。二、偏偏这个“运动”又在其形式上继承了梁漱溟的某些构想,诸如“城乡结合,工农结合”,“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知识分子下乡”等等,这些也并非是口号,还真是做到了,这个“自上而下”的运动是有效的。但它不是梁先生所言的“社会改造”,“人民公社”的“动起来”是不惜代价的,是为了巩固意识形态的“配套基础建设”。三、尽管“人民公社”有悖于梁漱溟学说的基本原理,但它仍旧具有积极性:它是在国家意识下(非社会意义)的民族“自觉”(非“文化自觉”)。它拼死也要走出一条不同于资本主义或苏联模式的城镇发展路子。同时,“自力更生”的战略又要求乡村逐步导入“小工业”的轨道,戮力于国家的“大工业”发展。于是“乡”里便出现了“城”的构架,城乡结合之鹄的是“自力更生”,这一点是鼓舞人的。华揽洪先生晚年著书《重建中国——城市规划三十年》,在“人民公社”篇章中行文尤其激昂,按理说,对他这样的大“资产阶级”建筑家,运动只会留下硬伤,何以歆动于此?我以为,对他们这辈“海归”大师而言,只做些大项目的方案,并不能挑战他们的经验及视野,而“人民公社”这样的新生事物,却能激起他对城镇研究的再思考,这是他在法国未能有过的研究经验。
  总体说来,“人民公社”误读了梁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是为了辟建一个全然不同于西洋的“礼治”社会;“人民公社”其本质为了要发展工业,但如何自力更生地走向工业呢?它沿用了梁先生的一些具体构想。这一点,很像“大伦敦规划”误读了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虽然误用的目的不同,影响层面不同,但误讹之根源皆来自“上层建筑”之意识形态。上世纪初,西洋出了个霍华德的“田园运动”,通过图解来规划出一个未来的“社会化城市”,旨在改造社会;我们出了个梁漱溟,沿承了历代“乡约”、“乡学”,通过乡村建设运动来民族自救,其核心也在于社会改造;东西先贤同为匡俗济世,两者却殊途——“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霍华德的某些构想在西方现代城镇建设中,已转化为物质形态(physical form)。例如,“田园城市”中有关绿化带的设想,后来波及城镇规划之潮流,而他的“社会城市”无人问津,沦为“遗产”,仅仅频繁出现于教科书中。那么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是否也会成为仅仅只是“遗产”呢?
  梁漱溟的乡村理论虽说源于兵燹之下的民族自救,乡村建设也是上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有识之士“自救”的共同途径,但梁先生的思想远非“施教化于下,言民瘼于上”,他的伟大在于,拿我们的“短处”(相对西洋来说)来重新塑造一个新的社会构造,而不是借人家(西洋)的“长处”来“革命”自己。这个相对西洋来说的“短处”便是我们的传统,梁先生希望用“礼治”来进行“民族自救”,而非学习西洋的“宪制”;其次这“礼治”的核心在于延续“乡约”、“乡学”,而不在于“官学”。他看到乡村的“礼”还在,而城市早已“礼失”,所以他也要“礼失而求诸野”。梁先生不是儒学的复辟者,亦非什么新儒,他是要通过“礼治”来完成一个社会改造。他超越了“儒”。
  今天各种新礼学、新儒学都有“百家讲坛”式的风骚,但言儒不言“自觉”,反倒是日本人一步步地再造了“魅力乡土”。我认为,礼也好,儒也罢,若放在“官学”的磁场下,它就“吃人”了;反之,置于“乡土”之下,才会导入梁漱溟的“自觉,自建”的途轨。同样,今天最大的民瘼莫过于丧失了“自觉”与创造力。无自觉,就无创造,断不会显出我们自己的魅力。
   立夏(时逢汶川地震)
  (《再造魅力故乡——日本传统街区重生故事》,〔日〕西村辛夫著,王惠君译,清华大学出版社二○○七年版,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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