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人道的栖居

作者:周 博




  那么,在中国当前这个住宅缺乏、房价高企的时代,如何理解人道的栖居呢?显然,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多盖房子”,但只是大力兴建低收入住宅(当然,这是极其重要且必要的)是不是就达到了“人道的栖居”呢?这些问题当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但是肯定需要研究和讨论。在我看来,以我们这个时代的智慧探讨人道的栖居,最好的概念就是可持续,这既是一个国家已然认可的发展道理,也是一种正在被认真探索的设计方法。这个概念,海德格尔的时代没有,但是他的文章中是隐含着的。可持续是什么?虽然这个概念在不断延伸,比如,近来人们又加上了机制的可持续、文化的可持续,但最主要的仍是三点: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环境生态平衡。而建筑设计师、规划设计师、政府官员们在考虑低收入住宅设计问题的时候,首先要有的概念框架就是“可持续”。比如,在设计建造低收入住宅之前,设计者和决策者就应该想到:居民在住进去之后,他们的经济状况是否可以得到改观,还是有了房子,经济水准下降,就像一些因大型工程而被异地安置的居民,虽有不错的住所,却缺乏就近的就业机会,或工作需长途跋涉,不胜其苦,这样的住宅规划设计在经济上就是欠考虑的;如果低收入住宅的设计建造只是暂时的解决的住房紧缺问题,长期的却是助长了社会的贫富分化,进而影响到对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占有的公平和公正,甚至青少年对自身的身份认同,这样的住宅设计在社会的可持续上就是短视的;在环境的可持续方面,如何规范低收入住宅对公共绿地的占有,如何防止为补救住房严重短缺的局面仓促建成的住宅迅速老化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低收入住宅自身与环境生态之间的协调问题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否则,如果不做全面、审慎的考虑,大量仓促建成的低收入住宅在不久的将来,其最坏的情况就是变成贫民窟,而这势必将导致更多、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近来,有两位学者的相关思考值得关注。秦晖建议深圳划出一块土地,让外来务工的农民自行搭建,发展出中国第一个贫民区。他认为,这样农民就在城市有了家,而且贫民区并非政府耻辱,反倒体现人性关怀。而贺雪峰则反对这种积极城市化战略,他认为,农民若完全进城失去了务农的收入,他们的生活会更加贫困,绝不能人为的制造农民进城的积极条件,否则,中国可能因此失去应付重大危机的能力,进而影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我同意贺雪峰的意见,从设计史和城市发展史的角度看,在中国大中城市建立贫民区也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应有之举。
  按照秦晖的说法搭建起来的“贫民区”就是“贫民窟”,因为它符合贫民窟的基本特征:高密度的人口、在房屋结构和服务上的低标准,以及“贫穷”。两个词的区别犹如“下岗”和“失业”。联合国人居署二○○三年发表的全球人类居住报告《贫民窟的挑战》中对新中国一九九○年前的城市住宅建设进行了这样的评价:“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九○年的中国城市化,五十年间为三亿人口提供或再提供了住房,没有形成贫民窟和不平等,可以称之为人类所有时代的一个壮举。”的确,在物质相对的匮乏的时代,中国城市建设的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没有贫民窟,大家都穷,不分贫富,都住平房、“火柴盒”或筒子楼。后来,部分先富者搬进了高档住宅区,中低收入者混居在一起,差距有,但问题不大。但是,90年代以来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直觉判断,我认为,可能中国没有显性的贫民窟,但有隐性的,比如外来务工人口在一些大城市城郊聚居的城乡结合部。当社会贫富分化更加严重的时候,隐性的就可能变成显性的。我们在建造低收入住宅的同时再空出地来建贫民窟,无论是居民“自建”还是政府筹建,从设计的角度来看,不但会使要解决的问题更加繁杂,而且多此一举。难道我们还得在城市贫民和外来务工者之间再区分身份和贫困的等级,在现代住宅设计这种民主的设计形式里再分出三六九等,据此进行设计和筹划吗?
  由于财富分配不均和贫困而导致的城市内部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既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空间上。《贫民窟的挑战》报告指出,贫民窟自一九九○年以来在不断增长,贫困正在向城市移动,即“城市的贫困化”。低收入住宅区的规划和设计应该使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而不是失望,甚至绝望。大批量、大范围的建造低收入住宅区自身潜在的危险就在于容易形成贫民窟,其条件的拮据和恶化表现在经济、交通、教育、医疗、治安、卫生等各方面。通过建筑和规划,通过住宅的形式明确区分了穷人和富人,贫民窟使社会阶层之间产生隔阂。穷人聚居的地方,第二代通过空间的占有和远近从小确定了自我的等级身份,他们未来的希望肯定会大打折扣。根据相关报道,广州金沙洲的廉租社区已经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尤其是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穷人的孩子因无法享受好的教育而无力改变贫困的命运。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是我们的政府和设计师们必须认真对待的。设计师必须考虑到设计被实现之后可能会引发的各种后果。尤其是对于居住问题,不单要考虑第一代人,还要考虑第二代人。前些时候法国的动乱,美国大城市里黑人暴乱正是与城市贫民窟中少数族裔不满现状、愤懑积聚相关。这也引起了中国一些学者的担忧,应该说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尽管我并不认为会出现那样的情况,因为毕竟在中国的大中城市中并不存在种族问题,但是不排除社会贫富阶层之间矛盾激化的可能。
  毫无疑问,直接兴建贫民区是一种短视的做法,它必将在自由的表象之下隐藏未来不稳定的危机。从可持续的角度看,建立贫民窟的办法也是不可取的,要知道,可持续的本意在于让一种好的生活状态和机制生存延续,而不是让相反的情况滋生蔓延。贫民窟不是一种人道的栖居状态,更无诗意可言。当贫民窟问题还没出现的时候,在一个贫富分化正在加剧的时期,政府和城市的设计者们尤须思考的不是主动地去建造贫民区,而是如何避免不让新规划和设计好的低收入住宅变成贫民窟,否则将是这一场充满人道精神的住房改革最大的失败。
  那么,如何避免呢?从设计的角度看,我认为,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决策的制定和设计过程中一定要纳入“居民参与”机制,使用户在设计阶段就拥有构建“栖居”的权力。让设计人员按照甲方(政府或开发商)要求和自己的观念设计,商人再按照自己的理解建造完成,之后再进行销售,这个程序是有问题的。政府、开发商和建筑规划设计团队必须把用户的要求表达出来。因此,设计团队的组成和设计过程中的交流就变得非常重要。没有谁会比用户更加关心设计的蓝图。当然,实施这种方法的困难在于由于居民人数众多,其意志的决定过程肯定比较繁杂,然而在一个网络发达、民主诉求高涨的时代,我相信,决策者和设计者通过寻求良好的机制可以做到这一点。设计参与的实施不能因噎废食,其过程会比较困难、复杂,但不实施的话,设计施工完成之后,问题就会更多地显现出来,而且有些是根本无法弥补的。在民主社会的前提下,原则上讲,人道的栖居不应该是被赠与的,而是争取和协商的结果。政府不能以“赠与者”高高在上的姿态出现,居民参与也不要“感恩戴德”,因为居民参与的基础是民主文化,而这种参与也将构建民主文化。在这个过程中,组成多学科的设计团队也是必要的,各地的大学可以发挥其学科群的优势,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环境科学等方面为低收入住宅区的规划和设计提供跨学科的建议。
  除此之外,在设计建造低收入住宅区时,以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为核心的设计学科,其独特的价值仍在于探索合适的解决方案。必须承认,设计不是万能的,它解决不了根本性的贫富悬殊和社会不公,作为受托方,建筑师和规划师的权责也很有限,但是用心的设计可以让低收入住宅区更加舒适、人性、宜居。在商务印书馆译介出版的“我知道什么丛书”中,有一本叫做《居住与住房》的小书,作者让-欧仁·阿韦尔在结论部分仍旧把解决问题的办法归结在“寻找一个工艺方案”。这是住宅问题的本质决定的,在经济学和社会学等讨论之后,问题最终仍将归结到设计和建造上去。而社会的真实需求对于设计师来说永远都是一种创造历史的机会。现代主义者创造了这样的历史,中国的城市化和大规模的中低收入住宅需求又将激发什么样的设计呢?我们的设计师能不能设计出真正安全的、宜居的、可持续的、充满希望的中低收入住宅区?这可能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首先是难度大,缺乏更准确的评价机制,而且也很少有设计师在认真地关注这个问题。《贫民窟的挑战》在谈到中国城市住宅的问题时,就批评中国缺乏对未来土地和房屋的考虑,而且通常没有社区或美学优点。这个评价并不过分,我们的中低收入住宅事实上的确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设计,或者根本就没有设计,而只是在套用一些已有的模式。舆论更关心能够使设计师迅速蹿红的纪念性建筑,这的确将使一部分人青史留名,然而这种好尚不能以设计师对真正需要设计的平民栖居生活的敷衍和漠视作为代价。
  总之,能否在中低收入阶层达到“人道的栖居”是关系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当前,最坏的建造是现代主义的形式、商业主义的本质和官僚主义作风的结合,大地和环境被破坏,社会被区隔,而普通人并不能够获得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所应当呈现的生活。作为一个极端的现代化的案例,中国当代的中低收入住宅设计必须融入可持续的概念框架,着力于长远的思考,通过探索和应用适用的设计思路,让居民真正成为人道栖居的主体。世事无论如何改变,我认为,应该明确的一点是,人道的栖居,其本质就是让人的生活,尤其是低收入者的生活值得过,有尊严,有希望。无论从什么角度寻求何种解决方案,决策者、设计者的思考和行动都应该不断地回到栖居者的生存和人道尊严上来。
  (《演讲与论文集》,[德]马丁·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五年版;《贫民窟的挑战——全球人类住区报告二○○三》,联合国人居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二○○六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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