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阶层分析的多重层面




  前文中提出了中间阶层兴起中的政治命题,讨论了其政治内涵,并进一步界定了中间阶层的范围。接下来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在什么样的层面上建立中间阶层与政治秩序间的联系,从而展开对中间阶层的描述和解释,为最终的中间阶层政治命题提供分析基础。实际上,社会阶层或阶级是一个表述社会成员划分情况的概念,我们可以将其社会生活划分为三个领域或三个层次。相关论述参考了《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6~127页。

  第一个是结构层面。这个层面的内容是指独立于个人意志之外的各种客观社会关系。其中,经济关系是基础性的,包括商品和劳务领域中的生产和交换领域中的各类关系,特别是职业,财产等内容。另外,其他社会关系也非常重要,如声望、话语权力、谈判能力等。表现在政治上,即受公共权力体制约束的社会资源分配机制。

  第二个是意识层面。这个层面是指社会主体之间的文化与心理层面,即在生存体验中建立起来的“抽象世界”,包括如何看待他人,如何看待自己,如何理解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对社会结构的主观态度和取向等。表现在政治上,即政治文化。

  第三个是行动层面。这个层面是指社会生活的各种不同领域中个人或集体所做出的行为、采取的行动,包括他们作为私人、消费者、劳动者和公民的行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选举行为,以及他们在产业和政治上的组织方式等等。表现在政治上,即政治参与。

  毫无疑问,如果某个社会群体在三个层面上都达到了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即在结构层面上具有相同的地位,在意识层面上有共同体的认同,在行动层面上能够为共同的利益而进退,那么,这个社会群体就形成了一个阶层。但实际上,完全一致的理想阶层并不存在,至少三个层面上的一致性程度并不平衡。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结构,每个人群都在这个社会结构中可以找到自己的社会归属位置。就是说,无论持有何种价值观,无论是否接受阶层的划分,阶层的社会结构仍然是可以辨识的。但对于阶层的第二个层面与第三个层面,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是否存在阶层意识和阶层共同行动,充满了争论。另外一个让人感兴趣的问题是,三个层面之间是否存在某种逻辑关系,如社会结构是否必然产生相应的阶级意识,阶层意识是否必然引发一致的阶级行动。

  马克思和韦伯都承认阶层结构、阶层意识与阶层行动三个层面的客观存在,并且认为它们相互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就是说,当经济和政治地位同等的人们彼此在生活经验、意识上发生重要的联系时,而且两者对人们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或公民的行为——包括怎样生活、加入什么组织、支持何种政治党派等具体行动——有重要影响时,社会中就存在或形成了阶层。

  但马克思的阶层理论和韦伯的阶层理论在三个层面之间相互联系的向度和紧密程度上有很大的分歧。

  马克思所描绘的各个层面之间的联系非常严密,而且是单向度的,因果关系从经济与政治结构起始,到阶层意识,最后达至阶层行动。在生产关系中直接对抗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将其他阶层纳入自己的队伍中,分别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断巩固壮大,并逐渐形成阶级意识、产业组织和政治组织。这两个阶级之间终将爆发革命性的冲突,只有当资本主义制度灭亡时这场冲突才会宣告结束。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韦伯的阶层理论宽泛,阶层的各个层面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在因果联系上可以有不同的方向。比如,层面间的联系不仅能从经济地位到意识、从意识到行动,而且也能够从意识领域到政治、经济地位基础。因此,不存在一种必然的顺序,即从阶级结构到阶级意识、到阶级行动的完整的发展过程。也没有任何可以解释这种发展过程的基于“阶级利益”的宏观理论,因为历史的可能性是多样和不确定的。各个层面的中心问题的范围也要宽泛得多:在经济结构层面上,中心问题不仅包括生产关系,而且包括“流通”领域和“市场”地位(尽管韦伯和马克思一样,认为拥有财产与否是阶级状况的基础);在意识形态和行动层面,中心问题也包罗万象,意识层面包括伦理、宗教和社会地位等等,行动层面则既包括劳动领域和政治领域,也包括消费领域和分配领域。

  可以设想一条连线,其两极分别为马克思和韦伯的经典理论所占据。对这两种观点的认同程度,取决于人们心目中衡量理论优劣的标准。更严密、更条理化的理论体系出现差错的风险较大,但如果正确无误的话,则具有相当强的阐释力和预测力。按照这种标准衡量,马克思的理论无疑可以占上风。另一种分析当代社会的理论架构因保留了更多的联系和发展的可能性,降低了理论的清晰性和说服力,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失误的风险。按照这种标准来衡量,韦伯的理论就会因阐释充分而认同度较高。当代的各种阶级理论仍然离不开这两个极点,要么被引向其中一极,要么承担起调和这两极的任务。

  作者认为,阶层分析中的各个层次应该如韦伯所分析的那样,是一种比较宽泛的联系,而且在“结构——意识——行动”的逻辑上是双向度的。甚至,三个层面间的联系并不仅仅是线性的,而是环形的,即结构和行动之间有直接的联系,意识并不是结构与行动之间的必然桥梁。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研究中间阶层,目的和落脚点是要揭示中间阶层在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中可能扮演的政治角色,以及在政治背景中的自身发展趋势。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从各个层面上考察中间阶层的政治与结构特征,中间阶层的政治文化与意识取向特征,中间阶层的社会与政治参与特征,以及这些特征之间的相互联系。在本书对中间阶层的描述和解释部分(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就采用这种三层面的框架,后面的理论总结和分析部分建立在此框架的基础上,有以下要点:

  ①围绕三个层面展开对中间阶层的描述:社会结构、社会意识和社会行动。即对中间阶层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客观描述,中间阶层的阶层意识和社会体验,以及中间阶层在具体社会环境中所采取的行动和效果。

  ②中间阶层在三个层面上是相互联系的,同时这种联系是宽泛的,而不是决定论的。

  ③三个层面间的联系是双向度的。社会结构对社会意识具有影响,社会意识影响社会行动;同样,社会行动的经验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结构形成冲击。并且,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之间还存在直接的影响与反影响的联系,政治意识并不是社会结构与行动中间的必然过程。

  上述要点可以用图1-1简要地进行表述:

  图1-1中间阶层的分析层面与联系

  当前国内的中间阶层研究主要集中在结构层面上,或者进行“空对空”的理论分析,或者通过各种宏观指标进行考察。对政治意识层面的问题,本土研究比较少。至于对社会行动层面,主要集中在政治领域之外的生活、消费、文化、经济领域,政治参与层面上的研究更少。其原因有二:当前整个社会的政治参与程度很低,缺乏现实素材;出于某种考虑,不愿涉足这个领域。至于三种层面之间的联系,则几乎难以见到。本研究希望能够在中间阶层的三个层面上分别展开,并逐渐起内在联系——无论这种联系是强还是弱。

  第五节研究途径与设计〖1〗一研究途径的选择思辨研究,还是实证研究?中间阶层这个社会层次不但重要,而且不好把握,需要细致入微地进行理论辨析,才能对现实社会做出有价值的解释和指导。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可能就是以思辨研究为主的研究途径。思辨性研究和实证研究各自具有自己的优势,但纯粹的思辨和纯粹的描述,却都不是最好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思辨性研究常被指责为一种空对空、以从理论到理论的逻辑推理来构建知识的方法,并具有强烈的价值倾向;而纯粹描述性的实证研究,常被指责为浮浅,忽略了重要的制度因素。所以,根据具体课题与现实情况,寻求两种研究方法的结合与平衡,是更加明智的选择。对现实的关注是作者所推崇的研究思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社会科学理论来自于现实社会的风起云涌。所以,本研究选择了以实证研究为主,并结合一些思辨性论述。

  一手资料还是二手资料?中国当前处于史无前例的社会转型期,无论从问题的提出,还是从材料来源、理论检验上看,都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大舞台,关键是能不能充分利用它。其中,新问题的提出,新一手材料的收集,是最迫切的工作,这些是新理论的基础,否则研究就成了无米(问题和材料)之炊(理论)。在新领域中,每个新问题的提出,每批新材料的积累,都是对当前社会科学研究实实在在的贡献、真正的耕耘。所以,本研究选择了收集一手材料,即使不能提出可以被大家接受的创新观点,还可以寄希望于所搜集的材料和提出的问题能够被其他学者的研究加以利用、批评。

  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在开始设计研究方法的时候,和通常的思路一样,首先考虑的是使用定量方法(特别是问卷调查方法)来取得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但随着思考的深入和尝试调查,发现定性研究方法对本研究课题更加适合。

  社会科学中的定量研究建立在厚实的现有文献资料、清晰的概念基础上,从中抽象出理论假设或框架,然后根据所取得的新数据体系对理论假设进行检验、修正,从而形成新的理论。然而,当前所能提供的这些条件并不充分。中间阶层研究至今仍然是个充满争议的新兴领域,关于中间阶层的一些基本概念还没有弄清楚,甚至连中间阶层是否存在还是一个正在讨论的问题。中间阶层的概念并没有在民众中深入人心,许多人对自身的阶层定位并不清晰。中国到底有多大数量的中间阶层,是媒体和学者最津津乐道的话题,但关于中间阶层群体数量的说法相差巨大,统计方法也五花八门。甚至有些人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就能凭空“猜”出中间阶层在中国有多少人、以什么样的增长速度发展。如果说民众和媒体的混乱和盲目尚且可以接受,那么学者们对中间阶层缺乏洞见的臆断就显得让人失望。因此,在缺乏厚实的研究背景的情况下,贸然采用定量研究,犹如空中画饼。即使设计出一个理论框架,在资料收集和分析中可能会发现与现实想去甚远,难以回头对理论框架进行修正从而再次收集新的资料,或者陷入为证明而证明的尴尬境地。

  而定性研究在对一个新领域的探索性研究方面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重在提出问题,做出启示性的、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论断。它所取得的每一点成果,都是在本领域研究中迈出的坚实一步,为将来的进一步探索——包括在此基础之上的定量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文献积累。

  定性研究是以文字叙述为材料(data)、以归纳法(inductive approach)为论证步骤、以建构主义为前提的研究方法。研究者承认自己的立场性,坚持自己的立场,从个案开始,从个案出发,用数据说话,解释个案材料的内在逻辑。研究者把自己沉浸到丰富的材料中,从当事人的话语、立场寻找出当时人到底想说什么,看他是怎么说的,追究出他所表达的是一种怎样的思路。根据这些关键话语找出主题思想,归纳出主题。定性研究通常意味着三个概念:①建构的研究认识论(即基于认识知识的后现代、结构主义或自然主义范式的方法);②具体的研究战略,如研究设计是针对解释和揭示事物、现象和事件,而不是总结出可运用于更大范围的因果关系;③具体的、不需要涉及数字的技术,如访谈、观察和实物分析。Gabrielian, Vatche: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 An overview”, Handbook of Research Methods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Marche Dekker, Inc New York, 1999.定性研究有时也被称为质性研究,它们都来自同一个英文词“qualitative research”,是相对于定量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而言的。

  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在具体操作上具有各自的特点:①在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关系上,定量研究把被研究者放到被动的地位,只是作为一个固定不变的研究样本;定性研究则将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看成互为主体的关系,被研究者也在研究过程中被更新、唤醒。②在应用环境和规模上,定量的方法可以在宏观层面上进行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和政策预测,将复杂流动的社会现象简单化、数量化、固定化;定性研究则可以在自然环境下对微观层面进行细致、深入、动态的描述和分析。③面对不同的研究课题时,定量研究可以对比较熟悉的社会现象进行量化,达到更加准确的理解,而定性研究可以对研究者并不熟悉的新现象进行初步探索,提出问题,得出可供继续探讨和验证的结论。④在研究起点上,定量研究在课题设计时,事先构建理论假设或框架,并在取得研究材料和分析的过程中去证实、补充;定性研究强调“扎根理论”(grounded theory),研究者同时作为一名“学习者”,从经验资料中构建理论,而不是从经验材料中搜寻对预先理论假设的支持。

  相对于“空对空”式的研究,定量分析为中国社会科学领域无疑带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可以说,定量研究对中国的政治学研究现状来说,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但在我们重视计量政治学的同时,也需要正视对定量研究的盲目崇拜,比如对问卷调查的过分偏好和对数据的迷信。定量研究在问题的深入与确证上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定性研究在新兴领域中拥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事实上,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是并行的两大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互为补充。它们相当于方法论维度上的两端,一端是严格控制的在实验室条件下的量化研究,一端是在自然环境下和被研究者一起生活所从事的体验式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中应该选择适当的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交互融合,或者在探索性的定性研究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定量研究。

  定性研究最受诟病的是这种研究方式是否有足够的推广度,或者说所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否有普遍适用性。然而,定性研究的目的不是通过对样本的研究找到一种可以推广的普遍规律,而是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再现其本质。对社会现象的研究越是深入到本质层面,就越有可能对处于类似情形的人和事起到一种对照的作用。这种对照在定性研究中被称为“通过认同而达到推广”,或者“通过理论而达到推广”。其结论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是从研究结果中提升出来的理论,对同类具体事物具有一定的解释和论证力。此外,定性研究虽不能使用定量意义上的“外部推广度”(external generalization),却可以测查研究结果的“内部推广度”(internal generalization)。后者指的是将在样本中获得的结果推广到样本所包含的时空范围。而且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研究者可以将此时此地收集到的信息推广到研究对象所描述的彼时彼地或另一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