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阶层的行动取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理念,这是最正式、最普遍,也是惟一的具有低成本和可接近性的政治参与渠道。也就是说,相比较而言,在现有的国家政治制度中,惟有人民代表大会与社会的距离最近,社会最容易进入和产生影响。参见杨凤春:《中国政府概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对于中间阶层来说同样如此。因此,我们首先选择人大代表的选举作为中间阶层政治参与的研究对象。

  五年一次的北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03年9月铺开,至2004年1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①准备工作。9月上旬召开会议动员部署;②选民登记。11月15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和名单核对工作,20日公布选民名单和投票日期;③确定代表候选人。11月中旬至12月初;④投票选举。各区县统一安排在12月10日前后;⑤召开新一届区县人大一次会议。新一届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参见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bjrdgovcn/。

  非常幸运的是,这次选举在时间安排上正好和本研究的访谈调查有些重合。所以,在和被访者讨论民主与民主选举的话题时,许多人结合自己的这次选举经历和感受谈了民主选举的看法,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本研究的素材。

  整体来看,中间阶层对于民主选举投入的热情和期望都不够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部分主要讨论其中两个受关注比较多的问题,一个是对候选人的宣传不够,关系到民主选举的公开原则;一个是正式候选人的产生过程不合理,关系到民主选举的公平原则。

  一模糊的候选人面孔

  中国传统上是单位社会,这种特征延续到现在,仍然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北京这次区县人大换届选举的选区划分和组织依托主要仍然是单位,而不是社区,就反映了单位社会的持续影响。在事业单位上班的王慧(19)参加的就是单位组织的选举。她对选举的程序和过程有些懵懵懂懂,只是听通知让去投票就去投票了。至于要不要投票、为什么一定要投票、民主选举的意义,她从来没有想过。她感觉好像不参加投票是“不允许的”,就是不到现场也要“委托人代填”,所以大家都去了。由于单位组织、领导打招呼,才不得不去投票,表现得更多是被动去投票。这也可能是投票率相当高的原因之一。

  《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候选人向选民宣传、介绍自己的义务: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区可以根据选民的意见,安排候选人和选民的见面活动。但许多被访者都提到了对候选人的宣传不够,所以在投票的时候比较盲目。其实,对候选人的宣传应该从正式候选人确定之前的初步候选人之前就开始。正式候选人是从大量初步候选人中筛选出来的,而程序上安排的是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不安排初步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谈起这次选举的感受,王慧(19)说不错,因为她发现三个候选人里有一个是她同学的婆婆,非常兴奋,毫不犹豫地投了同学婆婆一票。我认识她,人挺好的,平时就有参政议政的意识,经常提一些意见,向上面反映一下。我对选她挺满意的。但王慧(19)也承认,对于其他候选人,有的只是知道名字,有的则闻所未闻,更谈不上了解。但这并不妨碍她按照要求打了些勾,是按从上到下的顺序选的。

  在外企工作的蒋丽(02)同样埋怨对候选人的陌生。但她似乎比王慧(19)要“负责任”一些,因为她不是按顺序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选的,而是对候选人进行了挑选。不过,她的挑选方式也比较有趣:现在老说民主、民主的,要投票,给几个人名,我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呀,瞎投呗。我被拉去参加投票了,可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谁,你也没有演讲,说你做过什么,你到底具备什么样的quality(素质)。我就看哪个人名顺眼就投那个呗。本来一直很关心政治的华林(21),对这次民主选举也投入了关注。但他最后发现对自己选区的三名正式候选人都不熟悉,也没有看到比较充分的候选人宣传活动,让他有些失望:我的理解是代表候选人应该到选区里了解大家的要求、看法,首先不是要大家选你,而应该是先宣传你,让大家了解你,当选之后你准备做哪些事,看选民是否支持你。参与选举的人数之多可以解释为参与热情,但两者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必然的。绝大多数被访问者对选举的态度并不是很积极。对于个人来讲,这种参政方式几乎没有多少参政能力要求和成本要求。而中间阶层之所以态度消极,是他们没有感觉到选举结果对他们社会生活所能产生的实质影响。所以,他们的投票行为大多不是来自内源性的动机,而是来自外界的推动。我看到许多人都说“去选举、去选举啦”,好像个“乐”似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什么的,我都懂,但就是感觉离自己比较远。看来,参政素质不是关键问题。其实,对于大部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公民来说,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就已经成为常识了。这些都写在教科书里面,并且在不同的教育层次上通过不同的课程不断强调,大部分中间阶层的教育背景基本保证了对这些条文的烂熟于心。

  中间阶层相对于社会基层,毫无疑问,他们拥有更高的参政素质。如果说蒋丽(02)对选举并不看重还算容易接受的话,那么做律师的曹飞(09)没有参加投票就让人有些意外。因为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律师应该最具有权利义务意识。他解释说投票那一段很忙,想尽快把一个案子结了,所以没有时间参见选举。我无法判断这种解释的真实性,但从他的语气里确实没有听出对投票的重视,以及失去参加投票机会的遗憾。曹飞(09)为自己的这个举动做了辩解,他的解释是大部分人没有意识到的常识:选举是一种权利嘛,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我选择了放弃。陈明(17)担任主任的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选举组织工作。作为本单位选举工作的组织者,当然本人要积极主动地参与选举。但陈明(17)在谈起这次选举的时候,情绪比较激烈:我如果不是我在这个位置上,我就不参加选举,以示抗议。几个候选人我都不认识,我不知道他们选上都想干什么,我凭什么选他们。人大制度所能发挥的作用一直在发展之中,但人们仍然不能对人大选举保持一种内源性的参与热情,也许是社会的需求已经超过了这种发展的速度。何京(24)在所在行政区划内的组织部门工作,直接参与了这次民主选举的组织。谈起这次民主选举,他认为比起以前还是有进步的,主要体现在对候选人的宣传上:比以前(的选举)要好一些。以前都是限定名额,你都不认识(代表),到时候你就划勾就完了。现在起码有个简历,大家可以选呼声比较高的,政治背景不错的,历史上没有问题的。我们再在政治上把一下关,主要还是看他的声誉、威望。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尤军(23)对这些年民主选举的发展如数家珍。他也认为,现在因为人大制度的作用,选举比起以前有不少进步。与何京(24)不同,他强调了一些代表非常负责任,真正体现了所赋予的“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这里有个代表,他退休之后发现单位领导有问题,就自己调查、整材料,前后花了几年的时间把这个单位领导“掀”下去了。他在单位群众当中威望很高,都选他,票数很高。这种代表我们区里有几个。他们提出的问题都很尖锐,这种代表对政府的监督还是很有力的。当然尤军(23)也承认,这种人大代表毕竟是个别情况,没有形成政府与代表畅通交流的制度,代表主要还是通过一些非正式的渠道反映群众意见。比如刚才提到的那个代表“并不简单”,敢作敢为,而且有一些私人关系,“都把材料递到了政治局常委那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