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推进器”:中间阶层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不是“稳定器”,而是可以实现政治发展的“推进器”,在发展中实现社会和谐。而政治发展中,不同的社会力量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非都能作为“推进器”。

  那么,这种推动力量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品质呢?①这是一种新生的社会力量。政治发展的目的是要容纳新生的社会力量;反之,新生力量的兴起必然要求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并推动政治秩序做出相应的调整。所以,只有新生力量才是政治发展的“推进器”。②这是一种具有发展潜力的、有活力的力量。政治发展需要强大的推动,只有那些不断壮大的社会力量才有这种能力。这种力量是多个因素的综合,不仅需要人数的壮大,还需要足够的政治参与能力,阶层自我整合机制,以及共同的政治理念。③这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结构平衡的力量。极端社会力量的兴起,推动的不是社会平衡,而是社会分化和社会冲突的进一步加深,不能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只有那些在自我阶层利益实现的同时,还能推动整体利益实现、不与其他阶层利益形成根本冲突的阶层,才是政治发展的积极力量。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方面,这是一种具有变革要求、同时不具有破坏性的力量。如果这种力量完全是既得利益的分享者,那么他们就是保守的,缺乏推动政治发展的动力;如果这种力量总是具有社会革命和暴力的冲动,那么他们所形成的社会冲突将超出政治秩序的容纳底限,引发的不是政治发展,而是政治破坏。

  社会和谐目标的提出,对社会转型中不可避免的社会分化趋势做出了积极应对。中间阶层作为社会分化中最能激发人们想象力的新兴力量,其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治影响应该受到切实的重视。结合本书前面关于中间阶层的各方面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中间阶层具备了推动政治发展的社会品质。

  首先,中间阶层是典型的新生阶层。现代意义上的中间阶层随着中国20世纪80年改革开放而萌发,它不同于我们历史上所出现过的任何一种社会阶层,并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而进一步分化、整合和壮大。中间阶层具有优良的群体素质,在创造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无疑是整个社会结构中的骨干部分,可以概括为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且,中间阶层在发育过程中已经表现出了被政治秩序接纳的要求。

  其次,中间阶层的未来力量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如前文所说,在过去的二十几年中,中间阶层增长迅速。在当前和未来,虽然中间阶层的进一步壮大充满了矛盾和冲突,但不断增长的迹象和势头仍十分明显。即使其具体发展历程并不顺利,但其广阔的发展空间是毫无争议的。而且,中间阶层的力量不仅来自于人数的增长,更来自于其社会骨干地位,较高的政治参与能力,以及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现代公民特征等。

  第三,中间阶层是社会结构中非极端的力量。正如前文对中间阶层内涵的分析,它在社会结构中对其他阶层没有支配能力,也不完全受其他阶层的支配。这种社会中间性特征,决定了中间阶层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不是建立在对其他阶层社会利益的剥夺基础之上;相反,中间阶层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具有相当程度的重合性,它所推动的政治发展方向更接近社会公共目标。

  第四,中间阶层倾向于社会变革。作为新兴力量,中间阶层要求政治体制做出相应的调整,有充分表达阶层利益的渠道;同时,中间阶层安身立命的根本在于稳定的职业发展,社会动荡有损于他们的利益。如前文所述,中间阶层在政治秩序中的多变性,某种程度上正是其在保守与激进之间寻找平衡的体现。

  如第六章所述,中间阶层于政治秩序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力量。把中间阶层看做缓和社会冲突、维持政治秩序的“稳定器”,需要强大的阶层力量和低强度的期望张力作为前提。“稳定器说”仅仅描述了中间阶层在特定历史与社会情势下的一种特殊状态。

  同样,如果我们把中间阶层看做政治发展的“推进器”,与其说是一种历史必然,不如说是一种积极的期望。中间阶层具有推动政治发展的社会品质,但在社会转型的现实过程中,它同样具有其他多种多样的特征:保守或活跃,冷漠或激进,变革或革命,摇摆或坚定,破坏或建设,责任感或驱利性……在当前中国城市中间阶层仍然处于政治冷漠与无所作为的阶段,同时也孕育着政治活跃度激化的因素。政治发展“推进器”的角色需要中间阶层反对社会动荡,力图推动改革,提高政治秩序的弹性,自我利益的实现能够容纳各阶层特别是底层的价值期望,缓解社会冲突,最终成为社会稳定力量。而这与“稳定器说”一样,仅仅是中间阶层众多未来模式中的一种可能,类似于上文中“社会变革的推动力量”模式。

  但这并不表示将中间阶层看做构建和谐社会的期望没有现实意义。因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只有中间阶层具备推动政治发展的社会品质;或者说,中间阶层比其他阶层具有更多的这种品质,更有推动政治发展的可能性。无需回避,之所以提出这种期望,除了中间阶层自身的建设性特征之外,还有对社会基层和富裕阶层的非建设性特征的认识,甚至不信任。

  比如社会基层。他们中的各个组成部分都不是新生的社会力量,其社会诉求都是传统的,不能代表社会转型的新方向。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整体上是向上流动而不是向下流动。除非特殊突发原因导致的社会大退步和整体贫困化,社会基层的力量不可能有太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产业部门的职工状况有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即雇佣化、贫困化、无权化、分散化。参见刘实:《谈当前中国工人状况》,载《工农天地网》(wwwgongnongorg)2003年7月28日社会基层所表达的社会诉求具有直接性和局限性,争取的是眼前利益的实现,而不是社会整体进步这些较抽象的目标。他们是被支配程度较高的社会结构部分,其所处的弱势与被动地位使得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采取容忍的保守态度。而当社会基层变得政治活跃时,往往采取破坏性的暴力行为。从中国悠久历史中的政治变迁来看,社会基层从来都是革命的发源地,而不是社会变革的推动力。

  又如,与中间阶层相伴而生的企业家(特别是私营企业家)群体也是一个新兴力量,仍然处于快速发展的态势,其自我整合能力、政治行动能力非常强。但是,正因为这个群体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强势性,他们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被纳入到政治体系之中,并没有社会变革的足够动力。而且,这一群体利益的实现往往和社会整体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其发展方向并不能代表社会和谐的主旋律。

  综上,如果非要给中间阶层一个简单的概括,并在这个概括上赋予对中间阶层的期待,那么与其称中间阶层为政治秩序的“稳定器”,不如把中间阶层看做政治秩序调适或转型的“推动器”。虽然这一概括如“稳定器说”一样片面、偏颇,但更具有建设性些。中间阶层有作为政治发展的“推进器”的可能,同时也是这一可能力量的惟一候选。中间阶层能够、也应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第二节对中间阶层的容纳〖1〗一体制创新中的容纳性如上节所讨论的,中间阶层具有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各种社会品质,同时,它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走向并不确定。当前仍处于发育阶段的中间阶层蕴含着各种难以破解的矛盾和冲突,并且具有深刻的体制原因。中间阶层发育中的冲突特征与社会转型背景息息相关。中国目前处于一个全面的社会转型期,如社会结构转型,即从简单社会结构向复杂社会结构转型;经济转型,即由传统经济资源配置体制向市场竞争资源配置体制转型;政治转型,即由封闭性政治系统向开放式政治系统转型;社会意识转型,即由集体主义意识向个人主义意识转型等。这些冲突导致了中间阶层自身在利益、认同和行为上的各种分裂和两面性,决定了中间阶层自身力量发展的曲折性,以及政治倾向与行动的不确定性。

  那么,我们必须思考的是,中间阶层如果要担当起政治发展“推进器”的作用,需要什么样的现实条件。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摘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8页这可以看做支持培育中间阶层的愿望。但要使中间阶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不仅仅在于其社会结构比重,甚至也不仅仅在于其社会力量。中间阶层在兴起中必然伴随着新的经济、政治与文化诉求,而这种诉求受既有政治秩序的约束,不免导致期望与现实之间的落差,从而引发期望张力。某项期望张力和综合期望张力的积累,有可能成为决定中间阶层政治取向的直接动力。这种期望张力的存在是绝对的,不可能彻底消除,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和释放。如果存在适当的社会机制,能够不断缓解中间阶层的期望张力,使其保持在政治秩序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那么中间阶层的期望张力就可以转化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力,而不是破坏力。

  在考察中间阶层的未来模式时我们可以发现,在决定中间阶层行动取向的社会情景中,特别需要强调现有政治体制的灵活性,政治秩序自身弹性对于中间阶层期望张力的释放十分关键。如果现有政治秩序能够与中间阶层产生良好互动,不仅可以削弱中间阶层自身的期望张力,使它成为社会变革的积极力量;而且还可以缓解来自底层的压力,对阶层冲突起到缓冲作用。反之,如果政治秩序僵硬,没有为中间阶层的期望留下容纳空间,则很容易将中间阶层推到政治秩序的对立面,成为社会剧烈冲突的来源,甚至成为社会基层反抗的同盟。要建立这种缓解中间阶层期望张力的社会机制,就需要政治秩序对中间阶层一定程度上的容纳。

  在和谐社会构建中进行体制创新、发挥社会创造力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共识。这种共识可以表述为:“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参见胡锦涛:《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团结》,载《人民日报》,2005年2月20日第1版。“在着力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以体制机制的创新推动工作的创新。”参见曾庆红:《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扎实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载《人民日报》,2005年2月26日第1版。

  对应于中间阶层的兴起,体制创新体现为对中间阶层的积极容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容纳中间阶层的利益诉求、政治参与诉求、释放社会紧张的诉求,以及建立社会联系和组织的诉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