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制内到体制外的大迁徙




  溢出家族的游民,泼出去的水

  江湖,就是一些特殊的人,连同他们附着的一种社会模式。这些人脱离儒教定耕定居制度,离开家乡在外漂流,聚众谋生。

  从历史上说,江湖先驱崛起于明清时代。那时候,中华帝国的核心制度——儒教因内部产生的人地危机,制度模式渐渐失效,宗族村庄人满为患,人们为谋生而被迫背井离乡,脱离儒教秩序的社会控制,进入一个体制外的自由空间,过着失控的移民生活。这是一段相对漫长的渐变过程,1500年前后是一个明显拐点,标志是近代教门摹本——罗教的诞生。此时,西方法律制度尚未传入,针对移民潮流的现代制度一片空白。旧者垂垂老矣,新者付之阙如。假如中西之间自古频繁交流,结局谅为不同,完全有可能避免制度文化的断层。欧洲现代文明鼓励人口迁徙流动,善于利用迁徙的劳力配置优势,消化大量移民,面对移民迁徙不以为悲,反而当作一种经济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寻求所谓“帕累托优化”和“帕累托改进”,这是工商文明和农业文明的基本差异。

  从最基本的层面看,江湖和现代文化都是移民文化,用来管理移民生活的文化制度。江湖是后农业时代的移民文化,现代文明是工商时代的移民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二者具有可比性。但是在明清时代的1500~1800年,中国人对欧洲近代制度闻所未闻,或自命清高,或瞧不上夷道,自认“天朝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明。所以,一旦中国大规模的移民局面来临,制度管理上猝不及防,故而主流制度退去,自发博弈而生的惯例取而代之,江湖规矩应时崛起,这既是一种小发明,也是一种被动的权宜之计。

  仔细辨析,江湖并非一种人,而是相似的一个类群。除了脱离家族定居制度以外,其他方面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江湖一词享有多义性,从狭义到广义拥有三重含义:

  第一,秘密社会。

  最狭义的江湖,是早期的道佛异教秘密结社,可追溯至东汉末年“五斗米教”、“太平道”和南朝“大乘教”直至元代“白莲教”,但大规模的秘密社会群体的崛起,主要发生在明中叶至清中叶这300年间,其代表如罗教、黄天教、闻香教、弘阳教、圆顿教、天地会、哥老会……也是今日武侠小说的主要选材对象,与今日江湖精神渊源较深。

  第二,黑社会。

  19世纪后半叶鸦片战争及太平天国战争诸战乱后,游民人数激增,超过天下半数,饥饿流民涌入秘密帮会,使帮会失去严格的组织控制,膨胀之下蜕变成打家劫舍的黑帮,其代表如江浙青帮和川中哥老会。今人一说起帮会,几乎意同黑社会,其实二者略有不同,产生这一观念与此一时期恶名有关,也仅限于此一语境。这是狭义江湖之外的第二层意思,即黑社会。

  第三,私人关系网操纵的小型民间社会。

  民国以后,传统制度訇然倒塌,现代政治施展不开,权力文化陷入一片真空,江湖帮会和私人关系组织乘虚而入,掌握本土社会的主导控制权。军阀主导政府,黑道垄断经济,江湖老大成为民众偶像,群起效尤,民众习俗日益江湖化,导致整个中国社会运作逐渐奉行江湖规范,国家逐渐江湖化,黑白道和关系社会成为主流模式。由此,江湖又增添第三重广义,即由帮会(早已公开化的秘密社会)和关系社会,及其人情习俗和江湖规矩控制的大众社会。更准确说法,是社会生活被江湖控制的某些侧面,不是公众的全部,不是现代意义的公共空间。

  以下五种传统社会群体可称江湖:

  (1)黑社会;

  (2)官场、生意场、军阀圈;

  (3)商业流动人口;

  (4)关系圈;

  (5)以关系圈为核心的公众社会。譬如,“闯荡江湖”、“重出江湖”、“再战江湖”。

  世界视野下的中国江湖

  世界各国的历史,都曾或多或少拥有一些江湖因素,诸如侠客、黑帮、邪教之类,某些群体也热衷黑手党“教父”,不能说江湖唯中国独有。应该说,秘密社会和私人关系属人类共性,只不过这些共性在不同时空和文化得到不同的培育和弘扬。纵览全球,仅中国江湖曾于民国在最高权力上颠覆过整个社会,而且至今还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普通公众,干预商业文化和政治运作。唯有在中国,或海外华人社会,方可出现全社会江湖化,江湖惯例压倒正式制度影响社会。这是中国江湖的显著特征,因此中国江湖可称人类江湖世界的巨无霸。

  江湖创造了一些特殊组织结构和制度。择要言之,在组织上,江湖创造了一种网络结构——私人关系网,即关系社会。它既不同于现代团体,也不同于传统宗族组织。现代团体,或称法人团体基于社会角色设计(职务),在此基础上施以正式规则管理。家族或泛家族组织(如结拜兄弟团伙)基于“辈分”、“名分”,施以礼教规则管理,二者只与角色或名分相关,而与真实的个人无关。恰恰相反,江湖私人关系网,完全基于人际关系好坏,甚至取决于某一时空内的私交好坏,而与角色名分系统无关。

  此外,江湖还创造了帮会组织模式,既在结构上与现代团体相似,又在等级和称谓系统上与家族宗族组织接近,帮内称“师父、师母、师兄、师弟、师姐、师妹”,是团体与家族两种结构模式的混合物。

  江湖还创造了许多因地制宜、五花八门的习俗惯例,也就是非正式规则,即江湖规矩。规矩随不同帮会而不同,甚至随不同香堂(支部)而不同,五花八门,因地制宜,有些取自儒教宗法制度,有些取自道佛经典,有些取自传统主流社会小传统,譬如人情和面子。

  近几百年来,不管中国社会上层机构如何变动,封建朝代如何更迭,江湖始终是凝聚民间社会——即所谓“下九流”的重要因素。通过阶层流动——下层人物跻身上层社会,慢慢对上层军事、政治和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官场和商海的“应酬”延绵不绝,茫茫一片一望无际,实质上就是江湖运作。灯红酒绿、大吃大喝、夜夜笙歌、桑拿洗脚,非关中国人好吃懒做,而出于江湖运作的实际需要。江湖需要应酬,就像团体需要开会,科层制需要公文旅行。虽然江湖惯例是近代以来中国腐败现象的主要技术机制,但不能否认它也是晚清以来儒教崩溃之后,维系这个国家不至瓦解的基本因子。五百年来,曾经安居乐业的定耕家族体系土崩瓦解,在新的局面下,移民需要一定之规来管理,江湖临时担当了影子制度的角色。

  这里说的江湖,不限于大陆,还包括海外华人社会。散居各国的华人习性大体接近,而与居住国的国民相去甚远。共同的语言和后儒家文化遗迹是主要原因,其行为首要特征是江湖化,讲裙带关系,讲人情,重亲族,爱面子等等。

  以下四条足以标识华人与外国人之不同:

  (1)讲关系:关系就是由亲属、熟人结成的社会资源和信用纽带,“多个熟人多一条路”,熟人之间相互帮忙,共谋生存;

  (2)讲人情:人情是华人运作人际关系的不成文法律,它是兼有感情和利益成分的虚拟性媒介物,功能类似货币;

  (3)讲面子:面子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的一种价值,是调节人际关系的规范和运作人际关系的工具。

  (4)讲“混”:混这个字,不容易译成外文,是中国江湖文化语境的独有概念;在中国,其含义不言自明,大约可分为以下几层:①捞钱;②日子过得滋润;③有面子;④有地位;⑤人际关系好;⑥飞黄腾达。“混”是一种江湖的核心价值,一种人生观体系,是江湖世界的价值目标和终极关怀。它起源于作为江湖先驱的流浪人、漂泊者、游民和流氓。

  以上四条,正好构成今日江湖主型——即关系社会的结构功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