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读诸家现代文学史,提到“黑幕小说”都不屑一顾,不介绍,光骂。我就不明白,这东西到底为什么这么招人恨?后来看到一些似乎可以算作“黑幕小说”的,如毕倚虹的《人间地狱》,的确是以真人实事为基础点染而成,认得出来的有苏曼殊、姬觉弥、包天笑等,觉得也没什么呀,是不是文学史家们太言过其实?
今年在一个网站上买到张秋虫的《新山海经》,列入“鸳鸯蝴蝶派礼拜六小说”。说到张秋虫,也算礼拜六派一大家,所谓“苏派以包天笑、周瘦鹃称雄,扬派以李涵秋、张秋虫为魁”。书买回来,有人抢去先看,看完扔回,还撇嘴道:“简直就是本黄色小说嘛!”我翻了翻,心下突然明白了,问她:“全书的大关目,是北京的红角柳蕙芬,和坤伶十月春相好,被十月春的旧相好季次青拿手枪打上门来,一个小报主编白五替他去挡,被打死了。柳蕙芬只好避走上海。你知道他在说谁?”她不知道。我就翻书给她看,这条叫“野狐张三之死”:
时有某大吏之子,与名坤伶某交甚密,花费金钱甚多。而某坤伶又欲委身梅郎,大吏子不能忍,拟以手枪对付……”某天梅兰芳到银行家冯耿光处,大吏子跟踪而至,正好大陆日报社社长张野狐也在,自告奋勇做调解人。张与大吏子乘车去寻那个坤伶不得,又回冯宅。冯耿光此时已电告宪兵司令部,说有强盗持枪抢劫。兵至,即向屋内开枪,将大吏子和张野狐一同打死。然后将大吏子的头悬在正阳门外示众,指为强盗。他父亲明知是自己儿子,也不敢去认。
记这件事的,是管翼贤(长白老人)的《北京报纸小史》。管是当时北京报界的名人,他对张野狐的死,认为是“报人不自检点,常与下等人为伍,张氏之死,诚不足惜”。但是他是史笔,所以比较客观。
到了张秋虫笔下,那就不同了。他的故事情节,倒是几乎与事实一模一样。可是他先大力渲染柳蕙芬和马二一班人如何荒淫,柳又和庄督办(应指张宗昌)又如何如何,后面又写白五(张野狐)如何帮堂子里姑娘办花报,人财两便,还有季次青(大吏子)怎么多次被女人勾引和抛弃。其间还穿插无数的男女苟且奸情,大多都是当时小报的新闻演化夸张而成。
那年梅兰芳离京来沪,上海的京剧名角,纷纷休假一个月,声势之大,并世无两。以梅兰芳的盛名,这种新闻事件,会引起社会多大的关注,可想而知。这样的小说题材,加上张秋虫的名头,销路如何,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侮辱和伤害,也可想而知。偏偏张秋虫老兄,还要在“后记”里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告白:“如果你跳起来自己承认是书中的某某,那只能怪你有相同的事实,不能怪我著书的,因为这不过是无心巧合,我哪里知道你会做这样的事。”这就太狠了!此书作于1929年,张秋虫不过27岁,他还说自己是“热血少年”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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