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谈点评
◎刘彻在中国人的历史想像中无疑是最伟大的帝王之一。有人歌颂他拓边殖土,有人赞扬他为伟大帝国安装了制度软件。然而,正是这位名垂青史的历史伟人,把西汉文景之治积累起来的资源挥霍一空。他的政治败坏,无以历数。伟大帝国的衰败实由他而始。好在,他晚年有所省悟。但是,后人忽略了他的省悟,肆意地用他的所谓武功表述着自己对他的歪曲。
●“愤青”现象不惟今天有,中国古代就已有之,他们的突出特征是坚持向权力寻求真理,至于历史的真实性,则不在考虑之列。人们在为古代“愤青”歌功颂德之时,却忘了他们给国家、社会带来的种种祸害。方孝孺自己以死建立不朽的历史名节,可受他案无辜牵连白白葬送了的几百条生命,连历史边脚料都当不成!
◎“愤青”们的精英化使他们忽略了“世俗化才是社会生活本身”——这样一个基本现实,他们要用统一的道德模式去要求所有人。殊不知,英雄们也脱不了以世俗生活为人生之基础:宋江需要与阎婆惜保持非婚性关系,雷横也要用揩油方式一睹白秀英的姿色。
人们不应该忘记:“愤青”们的激情固然可佳,但其治国之策却不甚了了!
合法的暴力对一个古典社会的控制作用,首数法律的使用。孔子为了控制局面,杀了少正卯。后世为给“圣人”辩护,还编造了一套师生对话的故事。
门人问:“少正卯是鲁国的知名人士,先生您才执政就杀了他,该不会是失误吧!”
孔子在说了一大通少正卯的罪恶后,举了几个例子,说:“小人中的杰出人物不能不除。所以,成汤杀尹谐,周文一杀潘正,周公旦杀管叔,太公杀华士,管仲杀付里乙,子产杀邓析、史何。这七个人时代不同而心术一样,不能不杀。”
以上七人除了管叔的事件有史可查以外,其他六人的事情没有史料为证。
孔丘的法律恐怖主义收到了一时的成效,也成了日后吹捧他短暂执政(摄相事)“奇迹”的最初文本。法律恐怖带来了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变化:首先,底层秩序好了。比如,有一个贩羊的沈犹氏,经常在早晨让羊喝水,增加羊的体重,欺骗买主。孔丘执政后,沈犹氏不再这么做了。其次,家庭生活洁净了。比如,有一个称为公慎氏的人,妻子淫荡,他不管,孔丘执政后,公慎氏休了妻子。再次,个人行为得到了规范。比如,慎溃氏生活侈奢,在用具方面超越了身份,孔子执政后,他不敢在鲁国住了。
出现了这么好的治迹,当然可歌可颂。然而,这种用法律恐惧主义带来的结果是经不起推敲的:鲁国市场秩序混乱(还有贩牲畜者高抬物价现象),主要是因为供给不足之故,作为新上任的政府首脑为什么不提发展生产呢?难道鲁国买羊的人就没有耐心等沈犹氏羊排完了尿,再买他的羊吗?除了用市供求关系解释外,只有一个原因还可说明--鲁国人很愚蠢。为了净化家庭生活,法律的威慑足使平民离婚,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好办法。为了防止富人越过(消费)礼仪界限,竟不惜让他离开故国,鲁国的财富流失也可想而知了。
这种短暂的治绩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只注重政治形式而不注重实效,不失败就太奇怪了。所以,他的执政寿命很短,只有三个月。
用充满仇恨的心态去治理一个国家,民心向背是可想而知的。尤其他不注重生产的那一套,特别是蔑视实际劳动【注1】的政治万能主义心态,必然使他不能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实干家。孔子的政治大跃进没给鲁国带来好处,不被国君信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更令人奇怪的是,他的仇恨心态还形成了强烈的国际霸权主义冲动,试图借鲁国的军事力量去消灭他认为非礼的政治力量。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齐国的权臣田成子杀齐简公、立平公,由是更加专权。孔子认为这种行为大逆不道,请求鲁哀公出兵。鲁哀公已经收到了相当好处--田成子归还了原先侵占的鲁国(还有卫国)的土地,不愿出兵;再说兵力不济,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加之三桓控制着实权,他一人说了不算。鲁哀公打马虎眼:“你去跟三桓商量吧。”孔子被鲁哀公抹了稀泥很没趣,半自嘲地找了个理由,就是他任过公职:“我当过大夫,田成子如此制造动乱,我不能不报告呀!怎么让我去找三桓呢?”
孔子还是硬着头皮去找三桓,三桓当然不会答应孔子的请求。一场武力征伐的国际干涉计划流产了。孔子对便用合法暴力--法律手段与军事行动怀有热衷心理。他对管仲一匡天下的政绩高度赞扬。子贡说管仲不仁【注2】,因为齐桓公杀了管仲原来的主人公子纠,他不能以身殉难,反作了桓公的宰相。孔子反驳子贡说:“管仲辅助桓公,称霸诸侯,统一和匡正了天下,老百姓至今还得到这好处。没有管仲,我恐怕要披头散发地穿左襟衣服、做苦力了。他怎么能守着小信任,自杀在溪沟里,谁也不知道呢?”
【注1】焉用稼:孔子回答学生樊迟学习农业的观点:“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任,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而至矣,焉用稼?”
【注2】《论语·宪问》: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
管仲的一匡天下,凭得完全是齐国的经济实力,而经济实力往军力上的转移在冷兵器时代要比现在快得多。天下(诸侯)怕管仲,怕的是齐国的军事强力。孔子在对给管仲的问题上发生了人格分裂。一方面他用假话告诉子路,管仲九合诸侯用的不是兵车即不告诉子路经济实力与军事力量的关系;另一方面,却不再高唱他“克已复礼”即推崇周室(中央)的旧调。也就是说,一方面,主张赞扬和平即“不用兵车”,另一方面,却要主张以武力解决田成子问题。
孔子的法律恐怖主义经过后来的修饰,逐渐淡化,但是这种淡化变成了虚饰与吹捧,反显得他的人格的深重分裂与学术的丛丛悖论。《论语·颜渊》记录了“焉用杀”的主张,几乎是对杀少正卯与整治草民行为的一种悖论诠释。
季康子问孔子搞政治与杀人的关系,对孔子说:“如杀无道,以就有道,如何?”
孔子回答说:“为什么要用杀人的办法呢?你要想做好人,老百姓就会跟着好起来。君子的道德是风,百姓的道德是草。风到之处,草必随风倒。”
又一次假话!要让风到草倒,那么必然要伴以残烈的法律手段的实施。就在季康子问政不久前,孔子还赞扬他的学生子路的办案效率高:“片言可折狱,其由也与?”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一两句话就可以对官司定性,大概就是子路了。”(并且,子路答应办的事,从不拖延过夜)。
子路的强悍作派与法律操作的粗鲁,得到了老师的认可,至少没予批驳。这种法律恐怖主义连儒学内的人都不能认可,由是可见当时孔子在鲁的执政是多么不得人心!康有为在注解《论语》时说:“天下狱情至变伪,虽有圣者,不能不听两边之词,子路虽贤,无由是理也。”
谁说“无由是理”?汉武帝刘彻的《沉命法》就很有“是理”。他超越孔子对草民(德风至草民必偃)的仇恨,把法律性的仇恨提高了档次。
汉武帝重用酷更、滥施刑罚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盗贼越来越多,小官吏与老百姓也拿法律不当回事儿了--反正不知哪天犯上哪事儿,干脆就不考虑了,任性而为吧!朝廷派专人讨伐也不见效果,一时间,打散了群盗,过一段又骤然而起。所以当时称为“东方群盗蜂起”。
面对盗贼猖獗、吏民轻法的情形,出台了一部《沉命法》。该法称:“盗贼兴起而没发觉,或虽发觉了而逮捕时又不符合时限规定的,二千石以下的官员至小吏、主管官吏都要
处死。”当时出了一个叫暴胜之的人,任直指使(也称绣衣直使,因穿绣花制服故),手拿木杖和代表皇帝授权的斧头到处杀戮官吏。二千石(正部级)以下秩位的,不知杀了多少。凡(正部级以下)当官的都怕他。中国历史上“暴君”一词的由来,最初不是指皇帝的,实是由暴胜之而起。时人称之为“暴君”有双重含义。
《沉命法》出台于天汉二年(公元前98年),是刘彻在位后期。整个的一个大帝国让它的主人给搅混了水。
绣衣直使也毁了他与太子刘据的父子关系,引发了帝国的一场政治地震。
绣衣直使这种差事,好人干不了,象暴胜之后来受勃海郡(今沧州)贤人隽不疑指点改了
过的,几乎是一个特例。太始三年(公元前94年),曾经任过绣衣直使的江充介入了刘彻与刘据的父子关系中。
起初,江充是赵王刘彭祖的门客,因犯了点事儿,出逃了。三窜两混进了长安,向皇上告发赵王太子的不法行为。赵太子被罢免。恶人先告状的手腕果然厉害!江充得到刘彻信任后,被任命为绣衣直使,并且专门负责纠察皇亲国戚与朝廷重臣,突破了原来不查二千石秩位官员的上限。
某日,太子刘据家的差役在皇帝专用的高速公路(驰道)上乘车飞奔,与皇帝及江充打了个照面。江充纠住太子家人把他们交给了有关官员。刘据知道自己理短,只好派人给江充送好话。一下子,江充名声更大了。
这时的太子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三十五(虚)岁了,立为太子也十八年了。为了未来顺利接班他得这么做!
太子刘据与他父亲之间也不是没有矛盾,只是国家公务与个人亲情搅在一起,不易搞清楚。刘据一贯反对刘彻的严刑峻法措施,经常为一些量刑不当的案件平反,深得民心。但这就与执法大臣特别是江充那样的绣衣直使,发生了利益冲突。
双方公开摊牌,不过是早晚之事。
太子家人跑驰道事过了两年多了,这场冲突终于爆发了。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江充诬陷刘据,向刘彻说:“在太子宫中挖出许多小木人儿,还写着咒文的帛,盼皇上早死,他好接班!”
在此之前,反对刘据的势力就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行动,因为他的武力靠山--舅舅卫青已经死了,母族没有了实力。太子有一次进宫拜见母亲(皇后),时间长了一点,就有人造谣说:“他在皇后那里调戏宫女了!”刘彻没说什么,就给儿子拔了一些宫女去。刘据是何等聪明之人,知道有人再使坏,但还得忍着。
到了江充诬陷时,他的老师石德也很害怕,说:“事已无法自辩,干脆矫诏发兵。”刘据还是要沉上一沉,没想到江充还在急逼。刘据忍不住了,让手下的食客扮成皇帝使者,逮捕江充。对着江充,他终于发泄出了压抑了快三年的怒火:“你个狗东西,害了赵王父子还不够吗?现在又来害我们父子。”
一刀砍下了人头。
一场父子间的武装冲突已经不可避免。武帝调集京城周围的军队进攻由太子占据的都城,太子放了监狱的囚犯、武装了市民据守都城。太子失败后,逃出都城,不久被发现行迹,他与两个儿子上吊而死。
后来虽然事情真向大白,但刘据已经死了。刘彻很后悔,修了思子宫、望思台,以自我安慰。
刘彻昏悖狂乱,滥用法律,导致了严重的政治后果,以致于他死后,接班人迟迟不给他上庙号。他儿子刘弗陵即昭帝继位后根本就没考虑这一问题。因为一涉及庙号,就涉及到一个历史地位评价问题。刘弗陵还有他的大臣们不愿涉及这个敏感且让人伤心的问题。时间就这样过了二十四年。到了昭帝的接班人也就是刘弗陵的侄孙、刘据的孙子刘询继位,才讨论谥号问题,而且是先讨论戾太子父子(包括刘询的父亲即刘据的儿子)的谥号,第二年才讨论刘彻的庙号。其中一名叫夏侯胜的官员,坚决反对,他说:“武帝虽然有征夷拓边之武功,但伤亡士卒,耗费民财不可计数。没给百姓带来恩泽,不应给建庙号配庙乐!”
结果是夏侯胜被指控非议诏书、毁诬先帝,入狱,黄霸因不举报夏,也被抓了。对夏侯胜宣布处以死刑,实际上并没执行。夏侯胜说的是实话。发生过江充说假话引发政治地震的大事,再杀这么一个说实话的人也不恰当。过了两年,就给放了。最终官至太子太傅。
法律恐怖主义是一种有效的镇压手段,它的确有效,但在另一端它却败坏头社会道德。因为,为了突显法律使用者的威力,必然要把情报工作做到极致即使作特务统治。
关于孔子治鲁(短时间大治)并没说到使用特务统治的事情,现在依据历史惯性事件反推,他使用特务统治的可能性极大。否则,就无法得知诸如贩羊者的违法个案。有正史可查者,善用特务组织的有二人:来俊臣与魏忠贤。野史记载的则以王蜀【注3】时的萧怀武为最。此公按历史惯性排位在来之后、在魏之前。他主持一种叫“寻事团”的组织,该组织有百十号人(干员)。各干员手下又养聚耳目十几个。这些人被称为“狗”即到处找东西的狗。(称特务为“狗”者,盖自此始)。
【注3】王建蜀即王建(公元847-918年)之前蜀建立者,初为无赖,号王八,因抢劫入狱,后为军卒有功,擅权谋,至封蜀王。朱温代唐后,王建遂行刘备故事,自号为蜀,称帝于成都(907)。
“狗”们的职业分布非常广泛,“深坊、曲巷、马医、酒保、乞丐、傭作、贩卖、儿童皆有其徒”,以至于“民间偶有所语,无所不知。”
监督民间当然是重要的业务,而监督高级官僚和贵族更是萧怀武的乐趣,这些“狗”分布高官和贵族家中,从事厨子、饲养、驾车、手工等贱差。这样,主人的公私动静无一不纳入视野。萧怀武了解权贵们的动向就一清二楚了。
特务统治如此发达,整个社会的恐惧在所不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也大为下降,以致于人们“自疑肘腋悉为其狗”;特务统治也最终摧毁了人民对政权的信任,因为行滥抓之术是特务们的“基本功”,而行滥杀之举是其镇制社会的绝活。史称“怀武杀人不可胜数,冤枉之声,满于内外。”
当然,萧怀武的下场比已往及后来的任何一个特务头子都好不哪里去。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后唐名将郭崇韬灭蜀,杀了萧怀武全家,以平人忿。
孔子与汉武帝法律恐怖主义的失败,都与权力密切相关。孔子想利用法律恐怖来制造政绩维护权力,甚至表达国际干涉的权力,但仇恨使他终于失败。刘彻对社会的全面仇恨,也终导致他对自己权力的维护,最后导致父子反目成仇。
由是观之,仇恨、阴谋与权力在不同的点上构成了一个稳定的三角:由权力而仇恨,又由仇恨而阴谋,再由阴谋而权力,此中缺一不可。不为权力(含利益),仇恨无所生;没有仇恨就不会寻找消灭对手的方法,为了方法得当必找最佳方案,这就叫阴谋;阴谋的最后价值,就体现在权力是否获得上。
这个三角构架在社会内,还不易被察觉,一旦到了集团内部纷争时,就显得十分明显了。在这个三角中,操作的最熟练的莫过于秦二世、隋炀帝,而他们一时成功的社会时滞后果则是整体崩溃。
中国历史在秦隋两朝复演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自相似。
首先,它们的第一代领导人都特别迷信法律的作用。其次,第二代领导人拿到最高权力以后,都以自己的同宗或大臣为发泄仇恨的对象。
秦始皇的法律恐怖主义直接导致了陈胜吴广的暴动,后起的项羽把满腔的仇恨全交给了一把火--烧他(皇帝)的阿房宫。陈吴事件虽发生在二世元年七月,但它仍是由始皇帝的严苛法律导致的,“失期法皆斩”。(书写至此,我也很觉纳闷儿,难道刘彻一点历史知识也不学?不知道秦失于酷法吗?--看来权力会阻碍一个人的历史视线的!)
隋文帝呢,生性多疑,不喜欢读书,好用诈术驾御百官,同时自以为通晓法律,把法条作得严密深刻。为了使自己的法律显示威力,就得实行特务统治,经常性地派密探刺取朝廷内外官员的情况,一旦抓到小小证据,便处以重惩。为了搞证据,不惜派人实行假贿赂,一旦推托不过,受了礼,那就等于把命交出去了。
法律俨然与阴谋混杂在一起。当法律与阴谋的二重奏不起作用时,便肆意地提高法律的严苛程度。开皇十七年(公元597年),杨坚竟然颁布了“偷一文钱以上者处死”的法条(算是第四章所载张咏故事的一个历史版本吧!),并且是闹事处死。曾经有三个人一起偷了一个西瓜,事情被揭发,立刻执行斩首。
这么严酷的法律当然把全国人都吓坏了,人们都晚起早睡,免得趁黑被人诬陷了。事情闹到最后发生了变乱:几个还讲点良心的小吏,共同劫持了主事的官员,要求废除该法条:“我们并不是贪受谁的钱财,才来冒死一请的,只是我们要为那些受冤枉人鸣不平罢了。你去为我们奏明皇上,自古以来,就没为把一文钱之盗处死的法条。如果你不上,我们还会来劫持你,到末了儿,大家都活不成了!”杨坚闻听此变,才算废除了那条荒唐的“盗一文以上处斩”的法条。
对法律的迷信,对底层社会的仇恨,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一种不变的特色!严刑峻法成了滥用法律、惩罚过度的循词。
对于底层社会如失期的戌卒和偷瓜者可以如此,对高层的政治的对立面则不那么容易。然而,由于没法条为援引,那种仇恨的渲泄在得手之时,几乎变得肆无忌惮。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秋,嬴政死,赵高在胁迫李斯认同他的阴谋后,决定在胡亥即位前,先杀掉扶苏与蒙恬。将伪造的诏书派人送给扶苏与蒙恬,先后杀害二人,随后就对准了所谓的潜在夺权者。
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夏四月,秦二世对赵高说:“我已经拥有天下了,我想尽量满足耳目声色的欲望,尽情享受内心追求的欢乐,就这样度过一生,行吗?”赵高说:“这是贤明的君主能够做到而昏乱的君主却加以禁止的事情。然而对沙丘的谋划,各位公子和大臣都起了疑心。现在陛下刚刚即位,这些人们心中不满,都不服气,恐怕要发动变乱,陛下怎能享受这样的欢乐呢!”秦二世说:“那怎么办?”赵高说:“实行严厉的法令,苛刻的刑罚,杀光大臣和宗室,换上自己新近信任的人,陛下就可以高枕无忧,尽情享乐了!”秦二世便改定法律,务求严酷,大臣和各位公子一旦犯罪,就交给赵高审讯处治。十二位公子被杀死在咸阳闹市,十位公主被肢解在杜县(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南)。公子将闾仰天喊冤,然后自杀。公子高打算逃走,却又不敢,便上书要求:“请让我随先帝去死,把我安葬在骊山脚下。”秦二世大悦,赐钱来安葬他。
在被仇恨吞没的人当中,只有蒙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但最终也未逃出仇恨的罗网。当初扶苏看了诏书,直流眼泪,打算自杀。蒙恬说:“陛下派我率领三十万人马守卫边疆,公子担当监军,这是天下重任。如今单凭一个使者前来,怎知其中没有诈谋!经过核实再死,也不算晚。”扶苏说:“父亲让儿子去死,怎么还需要核实!”于是当即自杀。蒙恬不肯死,使者将他关在阳周(在今陕西子长西北)。二世正式登基后,便开始勒逼蒙恬,蒙恬知道大势已去,不可挽回,叹息说:“我家为秦国屡建功勋,取得信任,已经三代了。现在我握有三十万军队,这种形势使我有条件背叛秦朝。但是,我知道肯定会死却仍然恪守大义,是由于我不敢辱没先人的教诲,不敢忘掉先帝的知遇!”便服毒自杀。
后来的曹操在写给公众的让县明本令公告中,引用了蒙恬的故事。说明自己“势足以叛”而不代汉的理由【注4】。在他的霸道的陈述中,已经流露出了自己的隐忧,一旦交了军队,就会被仇恨吞灭,包括家人。
秦二世渲泄仇恨的动机还不太明显,最主要的动因是为了安保享乐;或者说,他的仇恨感完全是被赵高的疯狂的仇恨感感染所生。到了杨广那里,问题就变得简单多了。除了
按历史套路杀了原太子杨勇外,还在有节奏地除掉贺若弼、薛道衡、张衡等有反对意见的人,一般是两、三年就办一起渲泄仇恨的政治大案。
这种有节奏的迫害使另一位野心家有些焦急和恐惧,他对杨广的仇恨感也与日俱争。因为他父亲杨素,帮助杨广夺权,最后都不免被猜忌以致忧惧而死。要保住自己不被杨广的仇恨所吞灭,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推翻他。用仇恨去消灭仇恨。
时机终于来了。
由于山东、河北一带发生了暴动事件,杨广要求楚国公杨玄感(袭父爵,有礼部尚书职)到黎阳(今河南浚县)挑壮丁,运送军输物资,但杨玄感挑得不是脚夫,而是反叛的志愿者。一个月挑了五千精壮青年,他对志愿者很厚待,让大家好肉好酒随便吃喝。吃喝够了,便发起誓师仪式,称:“当今皇上无道,不以百姓疾苦为念,天下骚动,死在辽东
战役的人已有数万。现在我带头反他,愿大家帮我,为黎民除灾去难!”五千精壮的小伙子当然愿意,山呼万岁,拥护杨玄感。杨玄感乘势进击东都洛阳。
【注4】曹在《让县自明本志全》中写道:昔乐毅赵,赵王欲与之图燕。乐毅伏而泣…胡亥之杀蒙恬,恬曰:“自言先人及至子孙,积位于秦二世矣。今臣将兵三十余万,其势足以叛,然自知必死而守义者,不辱先人之教以忘“尧王也。”孤每读此二人书,未尝不怆然流涕也。
杨玄感的反叛没有成功,但大大地打击了杨广的自信心,同时也增加了仇恨的膨胀系数。清查杨玄感案后,就杀了杨玄感的所谓党羽三万人,其中一半以上的是与杨玄感事件没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
仇恨,刻骨铭心的仇恨,是杨坚杨广父子的共同本性。史书说隋文帝杨坚以子弟为仇人,此话不假。子承父传的遗传竟如此明显:杨广不但仇恨贺若弼那样的名将,也仇恨著名的文人,他杀薛道衡时竟然说:“看你还写出‘空梁落燕泥’的诗来了吗?”在杀王胃时,说:“看你还写得出‘庭草无人随意缘’的佳句来了吗?”
仇恨、权力、阴谋在现实社会如此,渗透人们习惯思维的文学作品仍如此,《水浒传》中吴用挑拔林冲火并王伦【注5】也从历史书上如法炮制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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