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我跟奸商打官司
作者:吴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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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冬天,我们两个大龄青年终于结婚了。回到单位宿舍,我翻出一张北京地图,在他单位与我单位之间画了一条长长的直线,取其中点,是亚运村四环。我说咱们就买那里的房子吧,上班都方便。于是就找过去了。买房就像找伴侣,该是你的就是你的。真有房子在那里等着,户型、总价、交房日期,完全合意,一切似是量身打造。极快地定下了这个叫做凯旋城的楼盘,极顺地办完了所有手续,等我们从老家过完年回来,房价就噌噌噌开始涨,直到今日就没停歇过,形势喜人。反正觉得自己买得特合适,跟占了便宜似的。反正从那之后老有同事朋友向我们咨询购房事宜,说我们在楼市最低谷时买到好房,肯定有独到心得。其实我们真是瞎猫碰到死老鼠。
收房前有点小插曲。当时我们经常上搜房网关注凯旋城的施工进展,一来二去跟几个常聊的年轻业主就混熟了,大家说收房前聚一聚吧,好定点对付开发商的攻守同盟什么的。我不爱热闹,又知此事重大,逼着老公去了。第二天是A栋收房日,我们是B栋,比A栋晚。老公又跟着他们去见识收房程序了,回来说房子的窗户质量很差,不到窗口就能感觉到呼呼的风。他说A栋的白雪他们还是很厉害的,又吵又闹,折腾了半天,逼着开发商免了一年的物业费。很快轮到B栋收房了,果然无商不奸,窗户一看就有质量问题,落地窗基本上都关不严。我们照葫芦画瓢,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真是奸商啊,眼皮都不抬,说不行。我们俩都愣了,根本没心理准备,他们都赔A栋的了,没理由不赔B栋的呀!噎住了,气势就没了,实在做不出吵闹的架势,只好忍气吞声地把钥匙拿了。我看老公很郁闷,就劝他:咱们当惯了顺民,吃点亏也没办法,安安稳稳过日子吧!
2005年11月,我下班回来在走廊里碰到了隔壁的邻居。他问我看到大厅的告示没有。我说看到了,什么热水供应的通知。他说他们家一直没法洗热水澡,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应该有个说法。他正在拟一个文件,到时候大家都签上名吧。我很诧异:什么约定?他很神秘地说:你看看合同吧,开发商得赔我家六七万呢,你家也得有三万了吧。我回家后翻箱倒柜找出合同,第十五条第四项明明白白地写着:“房屋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生活热水可正常使用。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在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前,被告应向原告每日按购房总款的万分之贰支付违约金,合同并继续履行。”装修的时候老公坚持要装热水器,说虽说有生活热水,万一停了怎么办?他是每日必洗澡的干净人。因为每天热水畅流,我们就忽略了小区热水这码事。
第二天上着班呢,老公打电话来,说晚上在白雪家开会,他赶不回来,叫我代替他去。我也认识白雪的,在小区散步的时候碰到过。我到她家的时候,人已经满满的了,男女老少,讨论的就是热水的事。原来大家都没装热水器,很多人在健身房冲凉,也有人在别处洗澡。有个孕妇因为这个总感冒。白雪说她已经跟物业的张经理商量过了,由张经理约开发商方面的负责人跟大家面谈。时间都定好了,大家把要求说一下,由白雪做代表统一跟那边的负责人对话,大家到时要沉默,方便录音。于是七嘴八舌地提要求。我老觉得这热水我家又不用,钱是白来的,不好意思提。白雪说:“你家那个户型的窗户最多,那么烂的窗户开发商不认账,要不换窗户,要不封阳台,你权当是开发商赔你的窗户钱吧。”想想真是这么回事。已经问过封阳台的人家,得一万多呢。
那天还是我代表我们家去了。物业安排的屋子小小的,人坐得满满的。开发商那边的代表反复地说热水是小营热力公司的问题。他说话鼻音很重,声音又小,呜呜囔囔地让人听不清楚。白雪做了一个简短的发言,主要是问开发商想如何解决。那位代表又转回去说小营热力公司的这事那事,我们听得都很烦躁。白雪声音大了,估计她也搂不住火了,问:开发商到底准备怎么解决?代表反问:你们想怎么解决?有人忍不住嚷起来:我们要求按合同办事!代表嘟嘟囔囔地站起来:那你们就起诉去吧,都起诉吧!说完扬长而去。大家的情绪一下子被点燃了,冲着他的背影粗话脏话喷薄而出。这时一直旁听的张经理把白雪和其他几个带头的叫到别屋去了,大家站着等事态发展。好半天他们才回来,问张经理说什么啦?白雪鄙夷地说:“你们以为张经理是好心帮大家联系啊?他是怕大家有情绪不交物业费!他一个劲嘱咐我们别煽风点火,免得物业不好做。”看来物业跟开发商果真穿一条裤子啊。
和平协商的路子走不通了。合同上白纸黑字,难道开发商真不怕官司打输?大家又聚在白雪家商议。白雪很厉害,找到几个曾经跟这个开发商交过手的业主。他们是欧陆经典一期万兴苑的业主,现在又买了二期凯旋城的房子。这也属于成功人士了吧?可是一提起官司,他们的脸皱得像核桃,苦不堪言的样子。一位中年女士说,这个开发商太难斗了。凡事没有商量的余地,一律让你起诉。签合同的时候,他们的售楼小姐引导你选择“仲裁”那一项解决争端,真到打官司的时候你就知道,仲裁的费用高得惊人。再加上律师费,即使官司全赢也拿不到什么,何况谁也不敢保证开发商不买通法官!
我说这个不会吧?有合同呢!
一个老业主瞪了我一眼:怎么不会?欧陆经典一期的人打过多少官司你知道吗?新楼挡阳光那档子事,我律师的定金都白扔了也不打了,赢不了哇!开发商收买的收买,恐吓的恐吓,打有什么用!
大家立刻开始翻自己的合同,果然大部分人都是选择“仲裁”。幸亏合同是我老公签的,他选的第二项“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是我,肯定糊里糊涂顺着小姐的手指就选了第一项。
白雪说大家那就分两拨吧,仲裁的一拨,法院起诉的一拨。当务之急是聘请一个既负责又物美价廉的律师,收集证据写起诉书什么的挺麻烦呢!这期间白雪出去了一趟,回来偷偷地笑,她用手往门口指:张经理真够下作的,派物业的小姑娘在门口偷听呢!
大家集思广益分头行动。有人说咱们业主里就有律师,她老公还是法院的头头呢,先找找自己人试试。很快知道人家根本不接标的少于千万的案子。有人负责联系京城有名的专打房地产官司的律师事务所,可是高达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的收费标准又无法接受。最终选择了一个刚刚拿到律师证的新人,真正物美价廉。又开了若干个小会,所有材料签名准备齐全,律师就送到大屯法院去了。又过了若干日子,白雪自告奋勇去法院探听虚实,回来说,案子已经转到朝阳中院去了。又说大屯法院的人很气愤,跟白雪抱怨,说开发商太不是东西,晃过他们,直接到中院疏通去了。我对白雪的话半信半疑,我不相信人民法院的人会对陌生人说这么隐秘的事,但心里隐隐觉得官司不那么乐观了。
接下来的一些事情我就很糊涂了,一切听律师的。律师把诉讼费还给大家,说朝阳法院按上级指示,为了安定团结,不受理集体诉讼案,大家必须单个去立案厅办理,并安排几个人起早排队取号。白雪更要起大早,争取在大家集合前先办下来,后面的人就有说法了。大家兴奋得脸都红红的,估计都是第一次去法院吧。
老远就看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宏伟的建筑群,我有点坐不住了。出租车司机很老练地说还没到呢。你不是去立案吗?在胡同里呢。我七扭八拐,穿过一排排“代理诉讼”、“代写诉书”的破旧门脸,终于找到了大部队。这么大的中级法院,立案厅却小得像社区银行。大家热热闹闹地排队取号,人声鼎沸,丝毫没有我想象中的凝重和严肃。一时间我有点恍惚,不知自己置身何处。我紧紧跟着曹律师,看着他把六十多份卷宗从小窗口里递进去,年轻的女法官眉头立刻皱起来,说集体诉讼不接受。曹律师说每个都是单独完整的,但情况是完全一样的,方便法院集中处理。女法官立刻说,这个不能受理。曹律师说先前已经有业主立上案了,您可以查一下。女法官转身走开,一会儿回来说,那你把已经受理的那个人的收费收据给我看看。我刚想说难道你们查不到吗?曹律师碰了我一下。过后他解释说,跟他们顶嘴,没咱们的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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