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遭遇美国骗子
作者:陈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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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街上,我们彼此无言,川流不息的马路显得格外宁静。我踌躇着说,我,我想买包烟。其实我已戒烟好几年,没想到太太很爽快,去吧,去买。虽说两千元已保住了,可我仍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取出烟,发现没火儿。窘迫之际,只见太太拦住个恰巧路过的烟民,把他抽到一半儿的烟递上来。我诚惶诚恐,想感谢太太又不知怎么说,阴错阳差地冒出一句:你,先抽一口?说完自己也笑了。
我们没立刻回家,而是赶到银行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听完我们的陈述,银行先让我们填了张表,说会转到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我生气地说,钱都兑现了,你们凭什么说拿走就拿走,拦路抢劫吗?一位副经理的解释让我们目瞪口呆:按规定,本地与外埠支票的兑现时间分别是两个和五个工作日,但只限于正常情况,即存汇双方账户都支持该款项的流动。如果出现意外,银行则需更长时间确认资金流动的最后结果。你的意思是,太太激动起来,即便电脑显示已兑现,你们仍可在无限的时间里拿走这笔钱?不,不是无限。副经理彬彬有礼地说,按联邦法,银行应在十天内完成交割,超过十天是银行的责任。既然十天,为什么电脑第五天就显示支票已兑现了?电脑程序是按一般情况设计的,它不可能像人一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副经理听上去柔中带刚。照你这么说,银行对我们损失的两百美元毫无责任了?遗憾的是,副经理说,确实如此,尽管我本人对你们深表同情。
还没等银行的调查结果出炉,媒体就纷纷开始报道类似的诈骗案。说有一家地产公司卖地皮,标价六十万美金,买主却寄来百万元的支票,并用几乎同样的理由让地产商在支票兑现后,把余款汇至一南美国家。结果,地产商破了产。报道还转引专家的话说,这是跨国职业诈骗集团所为,他们分工细腻业务精良,对美国银行电脑系统的每个环节异常熟悉,所以能娴熟地利用支票转账中的时间差行骗。美国联邦调查局正对此类案件展开调查,不过根据法律,即使抓到嫌犯,由于资金已在境外,受害人很难得到赔偿,银行也不会对此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窗外,风还在吹,屋檐下的望日莲还在开放。
些许天后的周六,送完孩子打网球,接下来本是购物时间,一周的吃食全靠在此刻备齐。我把太太拉进一家酒馆儿。她有些诧异,你疯了,我不会喝酒,怎么把我带到这鬼地方?可这杯酒咱得喝。我递上酒杯,深红的浆液像一抹留连的云霞。太太嘟囔着,钱都让人骗了,你还有心思喝酒。我笑笑说,此时此刻,你说本强森和我们谁更沮丧?太太没吭声,目光却渐渐丰盈起来。咱们尽力了,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如此幸运,生活才如此多彩。来,干了这杯,让乌云散尽,待好梦重新开始。太太眨着眼,持杯的手停在空中,想说什么又没说,猛地扬头一饮而尽。
我记得后来又接到过一封本强森的电子邮件,他原先的绅士派头已让彻头彻尾的美国小痞子味儿取代。他问,嘿,爷们儿,你那台史坦威卖了吗?我真想买,真的。我学着他的口吻回答,卖了。下次吧爷们儿。
下次?乖乖,但愿别有下次了,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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