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0期
壮族花婆神职及其生态女性主义伦理观
作者:翟鹏玉
员的行列。这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话语体系,具有相当大的人与自然的亲融性,以及在多极社会情势下的趋向团结的可能性。如此,一如海德格尔所说,花便成了壮族生命与灵魂的栖居。这种栖居,反映了壮族生态伦理缔结的历程、方法与哲学精髓。
同时,花婆神话所具有的对人类整个生命历程的调控,说明世界并不仅仅是为人类而存在的,它有着一种绵延不绝的力量弥漫在所有存在物之中,人类仅仅是整个巨大的有机体中的一部分。人类如果要好好地生存,就必须以“敬畏生命”的态度与实践去面对大自然,缔结大地伦理,凸现人类的“大人”人格——夫大人者,与天地合气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人乎?
我们知道,欧洲科学的整体模式是父权的、反自然的和殖民的。他们通过科学技术来控制和占有的欲望,包括对于女性生殖能力和自然繁殖能力的控制和占有,有力地揭示了压迫女性和压迫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而目前生物技术、基因改变、繁殖技术等科学的最新发展,更使生态女权主义者把批判矛头直指西方科学发展史中的父权文化偏见。花婆神话,以其古老的女性色彩、自然平等观,与当代生态女权主义者一道,可以重新审视西方世界观和科学观形成的根源,也可重新评价了培根、笛卡尔、牛顿等现代科学缔造者们对于人类社会的贡献,突出了人对于大自然的依赖。在这种与自然的伦常缔结历程中,它明显地表现出与资本主义价值观相对立。它通过将人与自然的经济关系转为伦理基础,在反对种族歧视、女性歧视的号角声中,使自然仅仅被视为资源和单纯的客体思想中解放出来,尊重“自然的权利”。
戴斯·贾丁斯指出:因为上帝被假定为绝对的善,自然界发现的目的是上帝的目的,自然秩序就等同于道德秩序。自然本身有其目的,自然的和谐功能就体现了上帝计划的善。在此理论中,自然法则包括我们在自然中发现的描述性的规律,因为这些规律是神的计划的一部分,是我们应当遵守的规范性和说明性的法则。在此伦理传统中,实现我们自然的潜能——暗指与自然界的和谐——是伦理行为的最高形式。
因此,在人与自然的共生境域中,可使作为族群主体的人,真正体应“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的从形下趋至形上的历史流程。
总之,花婆所具有的始祖、生育女神与麽婆三种神职,标志着壮族人民对于自然内在本质的深刻认识;而花婆所具有的带有女性主义色彩的生态伦理观,有力地确保着壮族人民两种生产顺利实施,推动着壮族社会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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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翟鹏玉(1965—),男,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云南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文学与生态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