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2期


南北方节日习俗中的宗族文化差异探析

作者:侍迎春




  [摘要]南北方不同的节日习俗表征出南北方不同的宗族文化。文章以南北方春节团圆饭习俗、祭祖习俗以及清明节扫墓习俗为例,来说明南北方宗族文化的差异。并对南北方节日习俗之所以表现出不同的宗族文化进行历史、生态环境、现实三方面原因分析。
  [关键词]节日习俗;宗族文化;文化差异
  
  宗族是指由父系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群体,不包括由婚姻关系联结而成的母族、妻族,如《尔雅·释亲》所云:“父之党为宗族”。宗族是传统社会组织,宗族文化指的是以宗族的存在和活动为基础,以宗族的认同和强化为特征,注重家族延续与和谐的文化系统,它一方面表现为人们对宗族认同的意识形态上,另一方面表现为祠堂、祭祖、修坟、家谱等物质形态上。通过南北方春节、清明节节俗活动的比较,我们发现南北方节俗蕴含着不同的宗族文化,既表现在宗族认同的意识形态上也表现在祭祖、祠堂等物质形态上。
  
  一、南北方节俗中的宗族文化差异表现
  
  通过对南北方春节、清明节习俗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南北方节俗中的宗族文化差异表现为意识与物质两方面,意识形态方面表现为南方宗族意识强于北方,即南方人较北方人更有宗族认同感,如南方团圆饭习俗、祭祖习俗皆以宗族为单位进行,宗族成员关系紧密;祭祖规模比北方大、隆重。物质形态方面主要表现为祭祖场所的不同,南方祭祖场所有宗祠、墓地,而北方只有墓地没有宗祠。
  (一)春节团圆饭习俗
  “吃”是贯穿春节习俗的一条主线,大年三十“吃团圆饭”习俗更是彰显出了传统春节“团圆”的主旋律。虽然南北方人都很注重团圆饭习俗,但对于他们“团圆饭”的意味却大为不同。
  在江西赣州地区,大年三十同一祖父系的宗族成员必须在一起吃团圆饭。一位江西姓罗的朋友讲他父亲有三兄弟,他们分别操办大年三十早、中、晚饭,如早上大伯父家操办,中午二伯父家,晚上则由他家操办。团圆饭席上,外出打工的、求学的堂兄弟姐妹欢聚一堂,边吃边聊自己一年中的经历;酒席之后,长辈分发压岁钱给晚辈。对于他们,大年三十是家族成员相聚的日子。充满着浓浓的手足情意。浙江温州地区也有类似习俗,大年三十的团圆饭是指全体家族成员的团圆饭。
  相比之下,北方的团圆饭局限于家庭内部。在江苏北部农村地区,很少有同一祖父系的家族成员在一起吃团圆饭,即使他们挨着住,也是以独立家庭为单位各自吃团圆饭。这种以独立家庭为单位吃团圆饭的习俗在山东、河南、河北等北方地区很是普遍,成员局限于子女、父母间,而不是一个家族。
  (二)春节祭祖习俗
  春节是祭祀祖先的重要节日,汉族传统祭祖方式有四种:家祭、墓祭、祠祭和杂祭。南方地区春节祭祖多是祠祭。据笔者调查,在江西许多地区大年初一宗族成员必须去祠堂祭拜祖先。即使外迁的人也要回来祭拜。祭拜时要带食物、鞭炮和蜡烛。宗族成员对祭拜热情很高,他们通常为了将本家系的祭祀蜡烛摆放到祠堂中央而早早动身出发,蜡烛放到中央位置意味着对祖先的虔诚,预示来年会享受到祖先福佑。南方祭祖用的蜡烛很粗大,足以燃烧一天一夜。接着磕头祭拜祖先牌位;最后在祠堂外燃放鞭炮,鞭炮响的时间要尽量长,越长说明这一系的人丁越旺,事业越强。
  许多学者的调查资料也反映了南方春节祠祭的盛行。周祝伟等人在温州平阳县顺溪镇调查发现,该镇陈姓族每年都在祠堂举行春秋两季的祭祖仪式。仪式由宗祠首事主持,以现在的八个字行裔孙中,每个辈分推出1人为主祭人,另有乐师5人,勤杂帮忙的人若干。首先摆好荤素菜和水果,点上红蜡烛,然后上香、燃鞭炮。主祭人跪在祖灵牌位前,由文化程度较高者宣读祭文,读毕,三跪九叩。祭祀过程中,还伴随着箫、笛、小鼓、磐等器乐声。祭毕,再鸣鞭炮。仪式完成后,参加祠祭的人一起吃宴席。虽然南方地区90年代后的祭祖仪式比解放前简单了许多,但是相对于北方来说,还是隆重的。
  北方春节祭祖多是家祭。祭拜仪式也很简单,只需给祖先牌位供上饭,然后磕头即可,无需放鞭炮。在苏北地区,家家户户做好团圆饭之后,将一些饭菜摆放在祖宗牌位前,清祖宗用餐。然后长幼依序跪拜,祭祖结束将祭祖用的饭菜重新热过,用于家人团圆饭食用。
  (三)清明节扫墓习俗
  清明,本是提醒农民春耕春种的节日,后来融合了两个上古节日,在唐宋时期形成一个以祭祖扫墓为中心,包括寒食风俗与上巳踏青等活动的传统节日。清明扫墓俗称上坟,是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
  扫墓习俗在南方不同地区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浙江温州地区一般先是祠祭,再去扫墓。在瑞安新坊村,村里最为重要的宗族活动就是清明的宗祠祭祖,也叫做“吃清明酒”。每到清明,各族都会举行大型的集体祭祀活动,每户均须派一名男性代表参加。在祖宗的灵位前奉上“猪头、三牲、六样”等祭品,然后由族长主祭,房长和长子孙陪祭,其余族人则按辈分的高低和身份的尊卑,随主祭、陪祭之后,井然有序地跪拜。祭毕会食,沾一点祖宗的福泽,再上祖宗墓地拜祭,回来后向族人或全村村民分发“上坟饼”。
  在江西地区,清明节不举行祠祭,多采取墓祭。族中的每户均须出一男丁参加扫墓。宗族中的每户轮流负责扫备齐墓祭用的酒食果品、纸钱等祭品。人们将食物供祭在祖先墓前,焚化纸钱,并清除掉坟墓周围的杂草,然后按长幼班辈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将酒食带回家,全族人一起享用。虽然浙江清明扫墓习俗与江西地区稍有不同,但它们都以宗族为单位进行,且较为重视。
  北方清明扫墓基本上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在山东农村地区,清明节扫墓是在先人坟头放鞭炮,摆祭品,烧纸钱。在江苏北部,扫墓显得更简单,不须放鞭炮,只准备祭品和纸钱。在河南、河北等地,清明扫墓习俗基本也如此,较为简单。
  
  二、南北方节俗中的宗族文化差异分析
  
  本文认为南北方节俗中的宗族文化差异主要是由历史、生态环境、现实三方面共同作用造成的。
  (一)历史原因
  南北方春节祭祖场所的不同与历史密切相关。中国直到宋代才开始允许民间建造宗族祠堂。在此之前只有皇族、王室才有祭祀祖先的建筑物,称为太庙或宗庙;民间对先祖祭拜一般采用墓前祭祀方式。自南宋理学家朱熹的《家礼》立祠堂之制后,庶民才开始有了被称为“祠堂”的建筑物,在正式制度上,要到明朝嘉靖十五年(1536年)才许民间联宗建祠,民间祠堂的发展由此进入繁荣期。
  而此时由于各种原因中华民族的宗族聚居已形成了南强北弱格局。聚族而居的传统原本发源于北方,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大宗族聚居比比皆是。不过随着北方战乱频繁暴发,北人不断南迁,南方经济逐渐发展,宗族聚居北强南弱格局开始变化,至南北宋之际,古代宗族聚居格局已经彻底由北盛于南变为南盛于北了。历史学家吕思勉对此总结说:“[宗族]聚居的情况南北方有所不同。南方人聚居的规模大,时间久,地区广,且具普遍性。南方望族庶族均聚居,北方则素族凝聚性小些。聚居之风,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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