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从四个方面浅谈中专舞蹈课堂教学
作者:彭惠萍
【关键词】舞蹈课堂;舞蹈语言;审美能力
舞蹈教学,尤其是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舞蹈课,因艺术中专学校固有的特点:生源复杂,学生水平不一,各门专业课程多,教学任务重,舞蹈课时较少等原因,历来被认为是一门比较难上的课。究竟如何才能根据艺术中专学校的特点开展好舞蹈课堂教学呢?本文根据中专舞蹈课堂教学的要求: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材组织和日常练习,就如何从实际出发,抓好这四个方面的舞蹈课堂教学这一角度,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舞蹈教学必须既注重舞蹈语法形式,又要注意舞蹈语言的表达功能
舞蹈语法是我们借用语言学的术语来表达舞蹈内在形式的一种手段。那么,舞蹈语法是什么?我们首先得弄清楚这个问题,因为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会直接影响我们采用不同的舞蹈语法教学方法。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舞蹈语法教学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教学方法:第一,传统上的舞蹈语法认为,语法是一些运用舞蹈语言的规则,因此,舞蹈语法教学就是向学生分析、解释这些舞蹈语法规则;第二,舞蹈直接法认为,舞蹈语法是指动作外在形态的变化和舞蹈语言的内在结构,所以舞蹈语法的任务就是在于动作的元素练习和组合练习;第三,就是目前舞蹈界较常用的功能法,这一流派认为,舞蹈语法是应用于舞蹈语言表达过程中的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舞蹈语法教学应为舞蹈学生提供一些应用舞蹈语言的组合情景条件,不讲或少讲舞蹈语法,以便学生从一开始就练习运用舞蹈语言进行舞蹈性的表达。
笔者认为简单地讨论一下以上三种方法的利弊,对我们考虑如何组织好课堂教学是很有帮助的。假如我们持第一种观点,认为舞蹈语法就是解释舞蹈语法的内在规则,那么学生也许懂得一些舞蹈语法规则的基本知识,但是不懂得运用其表现的功能,容易出现“动作匠人”的学生。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法,也就是动作操练法,那么学生能熟练地掌握一批组合或片断,但并不一定会懂得在什么时候、什么情景恰当地运用,表达不出特定的情感和审美要求。学生最终还是不会灵活运用。再如第三种方法,认为舞蹈语法教学应该给学生提供一些在特定情景条件下运用舞蹈语法的机会,不说或少说语法,用功能法进行直观教学,这样学生从一开始就进入了学习如何应用舞蹈语言动作进行表演性的氛围中。这样一来,似乎第三种方法最好,因为舞蹈语言是进行情感表达的工具,学会了舞蹈性的情感表达,也就学会了舞蹈的语言。
然而,问题的症结是舞蹈教师能否通过舞蹈课堂教学就能够使学生学会运用舞蹈语言进行艺术表达?众所周知,运用舞蹈语言是一种艺术表演技能,而掌握这种表演技能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需要长期的连续性的训练才能真正形成,从中专舞蹈课教学实际来看,常规舞蹈课教学计划时限实际只有三年,每周基本功只有6节,民间舞只有4节的计划学时(还要除去艺术实践用去的时间)。因此,我们不可能设想通过每星期几节课的基本功、民间舞的舞蹈训练学习,就指望我们的学生能靠模仿、机械重复来学会舞蹈这一形体语言,也就是学会运用舞蹈表演技能进行舞蹈艺术塑造。
据此,笔者认为,片面地强调舞蹈语言功能的训练和教学,客观上并不符合中专的实际情况。再者,中专教育的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和有一定创编基本知识和能力的艺术初级人才,以期使他们能够适应毕业后面临的大学深造、专业团体和各类社会文化艺术工作。由此可见,在中专期间的舞蹈训练和学习,是为了适应将来不同的艺术工作打基础,舞蹈学生们所具备的能力不仅仅是形体的表现能力,更多的时候,他们还应具备较强的创编和舞蹈艺术审美力,而舞蹈语法知识与任何一种舞蹈表现能力的养成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舞蹈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该综合地利用以上三种方法的合理部分,使舞蹈课堂教学尽可能做到既教授舞蹈语法规则,又教会学生如何正确地运用舞蹈语言进行创作。在教授舞蹈语法基本规则时,对动作结构分析通常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动作归纳法”,另一种是“元素演绎法”。
所谓“动作归纳法”,就是根据某一舞蹈语法结构,给学生提供大量的主题训练组合,使学生从中归纳出舞蹈语法的规则来。例如在民间舞的教学中,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文化程度不同、生活习俗各异、模仿和协调能力等更是参差不齐,在起始阶段的教学中,不难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的学生,在秧歌的训练中总是搞不清楚秧歌韵律的基本元素区别,如“探、仰、移、靠、徕、抖、颤、闪”等,这些身法都是秧歌核心韵律中的稳定因素,也可以说是基本的元素,它们各有自己的体态造型、节奏、动律和内在感觉,也就是情、气、韵的内在表现。学生只靠模仿着学,就只能是学其形而未得其神,类似这种情况在教学上就可以通过采用如下方法:
1. 从动作结构上进行动律分析:“探”是上身前倾,同时收腹挺腰;“仰”是上身通过腰往上挑,头往后靠,略往后仰;“移”是整个身体左右两边错动,挺胸收腹,动腰不动胯;“靠”是身体稍向后倾,通过双肩向后拧动,脚步同时向后移动;“徕”是腰部胸部先收后挺,波浪式地运动;“抖”是运用脚掌、膝盖、小腿的力量,带动全身快速抖动;“颤”是下身颤动,上身保持静态;“闪”是收腹挑腰,小腹带动全身。
2. 从身法元素上进行韵律体验:在教学训练中对于身法动律的诸要素,不但要从动态入手,而且要从内在气质分析,总结出“探要俏,仰要娇,移要润,徕要柔,抖要活颤要媚,闪要飘”的核心韵律。
3. 从元素组合上进行风格体现:在进行归纳、解剖之后,更重要的是着手进行各种组合,把各种形态造型、节奏、动律和内在感觉彼此组合起来,产生各种律变(运律差和节奏差)、韵变(力变、虚实、动静)的对比,并把组合分成技术性、韵律性、表情性组合,也就是本着从低、中、高级的原则循序渐进,使教材训练通过分类一目了然。
这种从动态入手,同时对其所具有的内涵进行分析、研究后进行的规范、组合的方法,使学生便于抓住舞蹈的特征,在学习训练过程中能够做到“活而不乱”,“变中出精”,在教学中可以学准学透,稳步前进,能够有效地安排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至于“元素演绎法”,就是明确地给学生解释舞蹈语法规则。那么,教师在舞蹈课堂教学过程中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则要取决于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以及某一教材动作内在结构的易难程度。在舞蹈课堂教学中,表演性原则应该是根本的原则,但是,在这个原则指导下的教学方法的灵活使用,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这个实际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要结合课堂教学目的和年级教学任务以及专业培养目标进行全方位规划;第二是要结合课堂客观教学条件,如班级人数规模、教学设施和专用设备等;第三是要结合教学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如学生水平不一,缺少舞蹈表演实践机会、缺乏职业动力等等。因此,我们要在舞蹈教学实践中摸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要以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为主,也要吸收姐妹艺术教学的好成果,逐步形成一套更加适合艺术中等专业学校舞蹈课堂教学的有效方法。
二、舞蹈语汇教学要注意发挥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提高学习效率
舞蹈语汇教学,始终存在着学习时间与学习内容之间的矛盾。学习舞蹈必然需要大量的舞蹈语汇,而积累舞蹈语汇又是一件十分艰苦的事情。利用课堂有限的时间是不可能让学生掌握大量不同风格不同类别的舞蹈语汇的。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笔者认为有两点应该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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