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六巷花蓝瑶新石牌的嬗变与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思考

作者:黄华燕




  随着新的村民自治内容的出现,新石牌的历史使命也就基本完成,原来的新石牌组织也就与村民委员会合二为一,国家政权已经可以直接管辖六巷。这样,从新石牌到村民自治章程,六巷花蓝瑶的石牌治理制度就这样实现了嬗变。
  (三)六巷花蓝瑶新石牌的现实影响
  六巷花蓝瑶的新石牌虽然已经嬗变为村民自治,但是这样一种传统文化,对调整村民的社会关系却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些现实影响主要表现在:
  1. 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社会生产和六巷花蓝瑶的生命财产安全。《六巷新石牌公约》第16、17条规定:凡是偷别人的东西,每次罚米20公斤,酒20公斤,肉20公斤;偷他人的木耳、香菇、铁夹、老鼠等,除退回原物外,罚米10公斤,酒10公斤,肉10公斤。六巷村民蓝XX于1983年1月的某一天发现自家的1只鸡不见了,就到处寻找和询问,结果有一村民蓝YY就告诉蓝XX,说前一天下午他到村中单身汉房XX家去借东西,结果敲了很久房某才开门,他进去后看见房中有一些鸡毛,房XX神情有些慌乱。蓝XX听后就有所怀疑,因为房XX是单身汉,家里没有养鸡,哪里来的鸡毛?于是蓝XX就向当时的石牌头报案。石牌头很快召集石牌执行小组的其他成员与村干部一起来到房XX家调查,证实房XX偷了蓝XX的鸡,而房XX也承认鸡是他偷的。他说前一天到山中打猎,因为没有打到猎物,心中烦躁,见到蓝XX家的鸡在他的房上走动,就开枪将它击落后煮着吃了。石牌执行小组认为案情已经明确,于是召开村民大会讨论,按照《六巷新石牌公约》第16、17条规定对房XX的处罚。
  2. 调解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内部团结。六巷花蓝瑶主要聚居在六巷屯,但是六巷还聚居了瑶族其他支系等。他们不仅在历史、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山林、土地、河流和其他利益问题上,也有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产生这些矛盾纠纷怎么办?他们就按照《六巷新石牌公约》第6条,根据《山界林权协议》进行处理。这样,化解了社会矛盾,把矛盾纠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促进了民族内部团结。
  3. 参与经济活动,促进六巷经济发展。六巷新石牌组织不仅维护社会治安、调节经济纠纷,还积极参与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六巷的主要经济作物是八角。这里的八角色泽鲜红、肉质厚、醇香,是一种优质产品。但由于地处大瑶山腹地,八角的销售一直是难题。新石牌组织与村委会一起积极与外界联系,先后与广西南宁药材公司、广东省药材公司联系,帮助村民销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仅此一项,就为村民年人均增收280元左右。同时,新石牌组织又积极广开经济源头,将六巷纳入了广西年产1万吨的生姜生产基地和木薯基地,很好地发展了六巷的经济。
  4. 继承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新石牌既是民间的自治法律,又是六巷花蓝瑶文化的主要载体,它所涉及的民族历史、政治、经济、教育、习俗等构成了花蓝瑶文化的主要内容,特别在传递民族文化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六巷屯花蓝瑶不过200余人,但他们却有一支阵容庞大的演员队伍。花蓝瑶民间舞蹈艺术别具一格、风情独特。它是花蓝瑶人意识的反映,不仅与本民族的劳动生产、生活环境、思想感情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同时与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以至图腾膜拜、神话传说等都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种不同的类别、形式、体裁及各自的风格特点。如何传承传统文化,并将其发扬广大,当时的新石牌头人蓝玉龙老人就积极与金秀瑶族自治县有关部门联系。1996年,他们在国家民委的关怀和帮助下,赴日本成功演出历时1个多月,把瑶族文化艺术逐步推向国际舞台。此后,日本的瑶族友人多次到六巷乡回访。根据传统节日创作的舞蹈《游神节》也从此成为了花蓝瑶民族文化的一个标志。
  
  三、六巷花蓝瑶新石牌与构建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几点思考
  
  (一)利用新石牌这种传统组织保存和强化本民族的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瑰宝。六巷花蓝瑶石牌制在六巷村社会控制中一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尽管新石牌已经逐渐衰落,今天的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取代了它,但它的制定、宣传实施以及它的兴衰对我国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石牌制的嬗变是传统文化衰落的根本原因。传统文化的断裂导致了20世纪末恢复的瑶族传统文化丧失了内发性机能,无法随时代变迁做适当的调适,因而走向衰落。而传统文化的衰落又导致了社会秩序失控,反过来加剧了传统文化的消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因此,要重振六巷花蓝瑶的传统民族文化,必须利用新石牌这样的传统组织,强化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比如可以利用新石牌组织这种民间组织,挖掘花蓝瑶的民族文化,将 “游神节”这个花蓝瑶民间文化的瑰宝加以整理和推广,进一步发扬光大;同时加强传统文化对现代文化的调适,重新树立村民诚信观念,搞好民间和官方权威的整合,搞好村民自治,完善国家法制建设。
  (二)利用新石牌这种传统组织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普法教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008年2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并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但是作为地处大瑶山腹地的六巷,要真正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现在,大量的青壮年瑶民纷纷走出家门到外面的世界闯荡,留守的大都是老年人、孩子,普法的任务更艰巨,难度更大。其实,我们可以借鉴新石牌,开展普法教育。
  “石牌大过天”的谚语和新石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六巷人人知晓,这与石牌的宣传方式有很大关系。六巷石牌宣讲(料话)的时间、地点和料化员都安排得非常巧妙。时间安排在每年的社日进行,社王祭祀时要求每户必须有一个代表参加,因而是村民集会中到会人员最集中的。六巷传统习惯一年有3个社日,那就意味着新石牌每年要进行3次宣讲,这实际上也是相当3次普法教育!
  石牌宣讲的地点安排在社王府前,从而使新石牌因借助社王的神威而具有了神灵的威慑力量。新石牌的宣讲员是社老,理论上他是村中的绝对权威(过去确实如此),由他代理社王保护村寨平安。因此由他宣讲的新石牌更为村民信任。
  新石牌的另一个非常有效的宣传手段是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在六巷,瑶民生活在大山之中,彼此交往不是很多,特别是要将国家法律普及,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新石牌在这方面却有它独特的地方。在六巷,如果有人违犯了新石牌,社老就会要对违犯的人处罚——“吃教育酒”。在吃“教育酒”的时候,社老就会以活生生的例子告诉瑶胞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石牌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也在这一次次“教育酒”中得到加强。可以看出,这样一种传统的普法方式很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实施。
  (三)利用新石牌这种传统组织促进民族区域自治,构建和谐新农村
  2008年3月14日,西藏与甘南等地发生骚乱,民族问题又一次成为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如何利用少数民族自身的特点,搞好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在少数民族地区,首先要尊重他们传统的风俗习惯,对他们的那些有积极意义的传统习惯要多加利用并帮助改革;其次各级政府要顺应历史潮流,积极主动的引导少数民族人民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融入到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再次,要最大限度地了解各地少数民族的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真正构建新形势下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和谐社会。
  花蓝瑶新石牌在这方面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利用料话的形式宣传普法,有利于民众的接受;在新石牌盛行的时代,这里“夜不闭户”,社会局势稳定,治安良好。今天我们构建和谐新农村,也可以借鉴花蓝瑶的这种普法形式,让村民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同时,我们应积极应对新形势,利用少数民族自身的特点,搞好民族区域自治,构建和谐新农村。因此,如何继承和发展花蓝瑶新石牌这一传统文化也应成为我们借鉴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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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广西民族大学200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gxun—chx0719)。本研究成果获得广西民族大学2007年研究生创新课题项目资助、得到广西民族大学瑶学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玉时阶教授的精心指导,特此致谢。
  
   【作者简介】黄华燕(1982- ),女,湖南娄底人,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华南与东南亚民族文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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