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十万个为什么

作者:马 炜




  鲜花
  卖花的小伙子手脚很麻利,一转眼,已将一张透明塑料纸妥妥帖帖地裹在了那束花的外围,还用双面胶粘住。等陶沙从皮夹子里掏出钱,一大捆花便结结实实地杵在了他的面前,好像打了发胶的美女的青丝。能不能用塑料袋或者旧报纸包一下?陶沙问,你看我一个大老爷们儿,捧着花在街上转悠,也太不像话了吧!小伙子回头找了一圈,啥也没找着。从来也没有人将花放入塑料袋里或者用报纸包着的。嗨,现在买花的先生多了去了,小伙子说,这叫时尚。来;我再免费给您添一朵,拿上走吧。
  陶沙愁眉苦脸地将花倒提着,来到街上。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街上人很多。尽管亮着街灯,但所有的脸仍然模模糊糊。陶沙脱下西服,将花裹在西服里边,这样,就没人知晓他带花了。只是那束花将西服衣襟撑开了,他拎着西服走在街上,好像一个莽撞的杀手拎着马马虎虎掩藏起来的狙击步枪,去完成他的使命。
  最伤脑筋的是怎样将花送到白珠手上。
  白珠一行十几个人,是到这个北方城市来协助安装一台巨大的天文望远镜的。这台射电望远镜的直径有95米,必须在那次天文奇观出现之前安装并调试完毕。再过几个月,千年一遇的天文奇观将要发生,而这里是最好的观测点。有人说,这个干燥的北方城市整个儿就是一座天然观象台,除了是专业的观测点外,还是天文发烧友的圣地。白珠她们到这里已经快一年了,陶沙是东道主代表,负责接待。东道主将日程安排得很宽松,尽管在那个奇观出现之前,他们要将那个大得令人头皮发麻的玩意儿组装起来,他们仍有充裕的闲暇时间来干自己的事。但即便如此,一开始陶沙和白珠还是不怎么来往,只是吃饭的时候在餐厅碰碰面,就像两个只是为了吃饭才露面的饭桶。有一天女饭桶问男饭桶,我能不能拿我的红烧肉换你的油焖笋?男饭桶说当然可以,我赚了!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对话。
  他们的进一步接触是由于这个北方城市的干燥气候。在南方,雨总是下个不停,空气便因此总是湿润的。南方人在这样湿润的空气中奔波,就像不知疲倦的鱼游来游去,一旦游到北方,就受罪了。女鱼就流了鼻血,就问男鱼是否也流鼻血了。男鱼说他也流了,但他的血小板指数很高,血还没流出鼻孔就凝结了。他们的对话就这样多了起来。陶沙是三年前来到这个城市的。三年前,陶沙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启事,就试着将自己拍到的一张日本间谍卫星照片发了过去。这家天文台二话没说就录用了他。如今,他已经渐渐忘却了南方潮湿的空气。他认为自己是个健忘的人。听说,白珠在工程结束后也要留下来,调动手续都已办妥。这个城市不仅是天文爱好者的圣地,还是所有失意者的避风良港。陶沙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无论哪方面;但白珠不一定是。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
  他们住在距离观测台不远的一幢小楼里。每 当有譬如狮子座流星雨啦、日食啦、七星聚会啦、水星凌日啦等天文奇观出现时,这里总会成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天文学家相聚的地方。所以这幢小楼人气很旺,修建得十分精致,褚红色的墙壁i攀满了碧绿的爬墙虎,远远看去,就像中世纪的堡垒。小楼的前面,有个简易篮球场。四周还有修剪得很考究的花木。她的房间在他的楼下。她和一个十分健谈的高级工程师同住一间。陶沙受聘后住在顶层的一个小套里。由于这次来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就把一个来自西北新婚不久的软件专家安排进了他的小套,谁让他是个光棍呢?也就是说,他必须将花送出去,否则就得扔掉。他总不能将花带回房间吧?那样的话那个年轻的软件专家会把眼睛瞪得比脑袋还大。陶沙站在黑暗的楼下,拨通了白珠的手机。你下来一下好吗?我就在楼下篮球场,他说。好的,我这就下来,她说。她的话语很柔顺,这让陶沙信心倍增。
  陶沙很喜欢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他们来自同一个城市,但他并没有用家乡话跟她交谈。事实上,他没有告诉她他们是同乡。一方面是因为他莫名其妙地恨着那种方言,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样也算是对她留了一手,心里有些底。他喜欢对任何事情都留一手,人怎么可以凡事全抛一片心呢?汉语中的方言和普通话简直就是两种语言,这两种语言陶沙都精通,也就是说,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大多数时候,他觉得普通话更容易表达他的思想。但普通话并不是随时都可以使用的,如果你在自己的家乡讲普通话,人们准会把你当疯子。更糟糕的是土话在表现情感时,简直束手无策。譬如,他的家乡方言中就不存在“我爱你”这种表述。当然方言中也有“我喜欢你”的说法,但“喜欢”的含义毕竟比较宽泛而不像“爱”那样具有针对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说“咱们来睡觉吧”,或者说“我想和你做爱”,特没晶位。而当这些土著真的睡在一起疯狂做爱时,他们又没了用来表达心绪的用语。陶沙是个想法很多的人,可当他用方言和别人交谈时,总是很难找到恰当的词语,在土语中,他觉得失去了自我。也许,这正是造成他落落寡合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个隐秘的愿望,那就是走出去,找一个外地的,他们必须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的女人。
  他在黑暗中拎着那件西服等她下楼。他此时最不愿意碰到的就是她的同屋。谁都知道她有个未婚夫,而且马上就要结婚了。一个额头上已经横陈着两条深刻的皱纹的中年人,送花给一位快要结婚的大‘姑娘,这算怎么回事呢?但世上的事就是这样跟人满拧,偏偏那个老太太就从外面回来了。跟老太太一起回来的还有另一个女工程师,她们厮跟着穿过黑暗的篮球场。她们当然看见了他拎着那件庞大的西服站在罚球线上。嗯,她们肯定在猜想他在等谁,西服里面裹着的东西是什么,紧接着她们就会遇到白珠,便恍然大悟他是在等她。没准那个笨丫头还会告诉她们陶沙在篮球场等自己呢。如果明天白珠的桌子上突然出现一束鲜花,她们又会毫不费力地联想到此时此刻他的这件形迹可疑的西服。陶沙很懊丧。她们进了门廊,然后他听见她从那儿出来的声音。她愉快地跟她们打招呼。人们是怎样形容那种声音的?他问自己。对了,他们管那声音叫做“银铃般的声音”。她在裙子外边套了件白色的外套。外套上方是她那张在暗夜中呈银色的精致的脸,与夜晚的黑色形成强烈的反差。她在笑。他爱死她的笑了,但此时他对她的笑毫无感觉。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倾注在他西服里的那束花上了。他极度紧张。他的紧张的神态,还有浓重的夜色,使这件事变得暧昧起来。你从哪里来?她问。他用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她的这种充满哲学意味的问话方式。该死,他想起来了,他们那个地方的人都是这样问话的,不像其他地方的人,见了面不是问吃了吗就是你在干吗等等。我从哪儿来?他问自己。谁知道?管他呢。他低下头,剥开那件闭拢的西服。帮帮忙,把它插到那个茶杯里去吧。他说。她显然毫无思想准备,只凭着一种习惯性的手势接过了那束花,就好像别人递给她一张报纸或一杯水那样顺手就接过来了。她的脸上依然带着那种笑。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觉得那束花根本就是挟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向她冲去的。她无法也没有时间拒绝。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刻,那花已经到了她的手上,而他则转身就走了。他肯定是故意不让她有思考的闲暇的。
  瞎
  子
  他都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年轻的瞎子竟然成了他精神上的父亲!老天,他看上去比自己要小至少十五岁!
   你喜欢她,是不是?”
   嗯哼,她是挺讨人喜欢的。”
   “那你就得当心错过一些美好的事情。你能活几年呢?70年是70年,80年是80年。”瞎子老气横秋地说。
  瞎子是这家名叫“说吧”的酒吧的老板,陶沙就是从他这里觉察到这个城市里行走着大量的失意者。瞎子本人也是个天文爱好者,但陶沙永远也不敢问他如何进行天文观测。到“说吧”来的那些天文发烧友走路全都鼻子朝天,肩上挂着各种各样的“炮筒”,而瞎子总是——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旁边的小圆桌上搁着——杯绿茶,有时候是一瓶啤酒。没人知道他是怎样瞎的。他是个变化多端的人,有时候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像个绅士,有时候则胡子拉碴,满嘴脏话。不过有一样好处很让陶沙器重,那就是陶沙跟他讲白珠时,他总是听得很专注。陶沙不爱讲话,也讲不好,所以谁也不爱听他讲话。他讲话总是不得要领,吸引不了听众的注意力。瞎子是惟一的例外。陶沙兜里有钱时就到“说吧”来喝点啤酒,没钱的时候就去“十里大排档”。
  “你应该直奔主题!”瞎子说。
  “怎么奔?”
  “笨!天哪,搞天文的怎么都这么笨啊!笨人只配使用笨办法。”
  “什么办法?”
  “最笨和最老土的办法就是,给她送花。”
  “不错,连我都觉得老土。不过,那也够难的了。”
  “为什么?你没钱买花吗?”
  “瞎说。我长得像个穷光蛋吗?”
  
  “我看不见……少废话,告诉我,给她送一束花有什么为难的?”
  “你想想啊,我一个大老爷们儿,给一个小姑娘送花,这叫什么事啊?”
  “你就是因为这个犯难的?”
  ,
  “还有,她要是把花一下子摔到我脸上,怎么办厂
  瞎子将手伸向身边的小圆桌,摸到啤酒杯,呷了一口。突然“噗”自、一声,一大口啤酒从他嘴里喷了出来,陶沙的——条胳膊都溅湿了。
  “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花了好大劲,可还是忍不住!老家伙,你要笑死我啊?”瞎子弯下腰去,笑得大口大口地往外呛气。
  几乎每次都是这样的,陶沙对这个瞎子说了自己的想法,然后立刻遭到这个眼前一片漆黑、嘴角的茸毛刚刚长硬、额头圆鼓鼓的又亮又干净的年轻人的嘲笑。是的,每次都这样。但是连陶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总是一边恨他的轻佻,一边又按他说的去做了。他说得越轻松,陶沙越觉得他说得在理!
  差不多在陶沙到达这个北方城市的头一天,就有人告诉他“说吧”是所有天文发烧友的最理想的消磨时间的地方。你想啊,等那些星球从遥远的另一个地方穿越几万万光年的距离来到他们的寻星镜前,得等多久啊!他们必须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让他们坐等。陶沙于是就来了。他第一次来这里时,刚坐定,瞎子就从他身边走过。然后瞎子又回过头来,在他身边站了好长时间。陶沙也没在意。接着瞎子熟门熟路地拉过一张椅子,在陶沙身边坐了下来。“你是南方人吧?”他问陶沙。陶沙说是。他们就这样认识了。瞎子告诉陶沙,他从他身上嗅到了南方潮湿的气味。陶沙说,瞎子都会算命,他能从他身上嗅出南方气味,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瞎子没理会他的调侃,说他喜欢南方,可惜眼睛不方便,要不然一定要去南方走走。陶沙说,南方到处都是河流湖塘,你的眼睛如果在一马平川的北方都不方便,那到了南方就更没得说了。“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我愿意做你的导盲犬。”最后陶沙这样说。瞎子呵呵地笑了起来,听上去很沧桑。他们就这样成了朋友。
  “你为什么离婚?”瞎子冷不丁地问。陶沙认为,问这样的问题,就算最知心的朋友,也是有些突兀的,更何况,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离婚。三年前一个夏天炎热的午后,他那做歌剧演员的妻子躺在凉席上又开始唠叨了。她的声音平缓单调,跟她唱歌时的声音完全不一样。陶沙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能唱那么好听的歌,唠叨起来却这么没水平。在他们家楼下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做铝合金窗的家庭作坊,每到中午,便开始切割。齿轮飞快地咬进去的声音经过空气和窗玻璃的过滤后变得很轻,但还能听到,好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一丝不苟地将陶沙的神经从血肉中间剥离出来。不,是两把,另—·把是歌剧演员的唠叨。他从她身边慢腾腾地爬起来。你干吗?歌剧演员问。我口渴!他干巴巴地说,然后用玻璃杯泡了杯上好的绿茶,捧着,回到她身边,在凉席上坐下。他们谁都没说话,看着茶杯里的茶叶一点一点地舒展开身子,再快速下沉。等到那些茶叶全都沉到了杯底,他端起杯子,扔 了出去。杯子砸在对面的电视机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们只花了半天时间,就办好了离婚手续。
  “你没结过婚,有些事,跟你说也不明白。”陶沙望着从他们旁边走过的一个服务员说,感到十分解气。服务员穿着浅红色的套装,一脸稚气,正好听到了陶沙的话,便转过头来惊讶地望着他。他勇敢地冲她笑了笑。他平时没这么勇敢的,瞎子就像个教唆犯,使他一步一步堕落。
  “跟我说说。我早就告诉过你,生活就是说话啊!所有的生活都将成为话语。”年轻的瞎子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
  “那好吧,看我能不能把它说清楚。”陶沙毫无把握地说。他突然发现他们从来没有谈论过他的婚姻,这对两个知心朋友来说,多少有点不正常。所以,他真的一点把握也没有,不光是对自己的叙述能力;对过去那段生活的记忆也让他觉得很不真实。瞎子在那边点了头,以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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