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人类距离动物究竟有多远?

作者:万 方




  帕斯卡尔则注意到了人性的复杂性,他说:"人是多么的虚幻啊!是多么的奇特、多么的怪异、多么的混乱、多么矛盾的主体、多么的奇观啊!既是一切事物的审判官,又是地上的蠢材;既是真理的储藏所,又是不确定与错误的渊薮;是宇宙的光荣而兼垃圾。"〔11〕
  对人类的社会关系与社会问题最为关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没有忽视人性问题,例如恩格斯就明确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12〕这里"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的终极界说,意味着兽性将伴随着人类的全部历史之始终。在某种语境中,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指出这一点,可以避免许多无谓的论争。
  相对而言,具有社会性早熟特征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界较之西方更为关注人类的本性问题,以致关于人性善恶的讨论始终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重要的热点。
  一般而言,中国古代的道家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然质朴的,也就是无所谓善恶,这是建构在天道自然无为之宇宙观基础上的自然人性论。例如老子就认为,人类的本始道德原来是与自然的"道"保持高度一致的,其特点是素朴、淳厚、少私、寡欲,但是由于社会的变化,大道废弃,人性丧失,人类的本始道德被人为的社会环境所破坏和污染,然后"道""德""仁""义"先后层层丧失,最后不得不以人为的"礼"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思想与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子的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例如,人们往往注意到,当走进一个与世较少接触的偏远乡村,首先感受到的不正是乡民习性的质朴淳厚吗?这表明,人类灵魂中的部分丑恶,确实是来自于人类社会文明的本身;或者说,人类社会的某些后天文明,非但没有制约反而激发和张扬了人类本性中的兽性因子,甚至产生了人类文明的异化之果。然而,老子没有看到人之原始本性之中的兽性因子,则不免令人遗憾。
  同样是看到了人类社会化后的诸多丑恶,部分古代思想家提出了"人性本恶"说。例如先秦思想家荀子就认为,人的本性是丑恶的,而人的所谓"善",则是后天通过人力教化所赋予的,此即所谓:"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13〕"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14〕这里的"伪"即人为的意思,也就是后天的文明教化。在荀子看来,与生俱来之性恶,并无君子与小人之分,哪怕是儒家理想中的圣人君子与暴君盗贼,在人之本性上也没有任何差异,这就是所谓:"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15〕按照这一逻辑推演,庙堂之人也可以为盗贼,也可能禽兽不如。正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本来同为盗贼,本性如一,仅仅只是由于成败得失导致其地位悬殊,便在专制道德语境中的社会位置判若云泥。这种认识,有助于人们了解为何有时某些庙堂之人做出来的嗜血暴戾之举,连禽兽有知也感到齿寒。
  "性善论"是中国思想史上与"性恶论"并驾齐驱的两大人性说理论模型之一,它是由孟子发端而后再由无数哲人陆续发展而建构的。在孟子看来,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即在于人具有独特的本质--人性。这就是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16〕正由于人类有着与生俱来的、"非由外铄"的善良本性,因此人人都可以成为理想中的圣人--尧、舜。孟子所建构的"性善论",与其所建构的"仁政"学说是一对连体婴儿。"仁政"之说,往往是专制者掩饰其暴戾统治的外衣,或者是帮闲文人的一相情愿或有意粉饰,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根本就没有"仁政"、"暴政"的概念,因为一切政治权力都被制约在民主的权力之下--人民怎么会对自身实施"仁政"或者"暴政"呢?"性善论"的出发点与归宿点都是为了论证统治者的天性仁慈及其"仁政"政治的合理性。
  
  三、观照现实生活中的人类动物本性
  
  先看攻击性。俗语说:"虎毒不食子。"但是在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中,却经常看到父子相弑、夫妻相杀、兄弟相残,更遑论血缘之外的其他同类了。人类不但可以无缘无故地伤害其他任何的物种,包括无情感无知觉的植物,还会同类相残,其残忍的程度甚至连野兽也会自叹不如。人类既经常强奸民(人)意,又经常强奸兽意。前者是极权专制社会中统治者对民众的施与,后者则是自然界中人类对动物的施与。两者都是因为他者的失语--前者是人类社会阶级分化进程中作为边缘化弱者被统治者暴力阉割所造成的失语,后者则是因为不能使用工具而作为进化之弱者所造成的失语,其导因则是基于充斥于人性中的兽欲--占有欲、驱使欲、攻击欲和嗜血欲,亦即尼采所说的"君主"意识,置换成现代概念就是"主人翁"意识。人类始终认为,自己是宇宙万物的主人,即所谓万物之灵。万物为人类所用,臣民为君主所驱使。专制者对民众的强奸是人类社会之常态而为人们所熟知可以姑置勿论,对动物意志的强奸也经常发生在日常生活之中。例如,我们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电视广告画面:一队瘦肉型的良种猪兴高采烈地列队而来,一面高唱着用自己的肉做的火腿肠是如何的味美;一群良种鸡咯咯嗒塔地拥到镜头前,向人类诉说着炸鸡块是怎样地焦脆鲜嫩。难道向人类奉献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是动物们的自由意志?难道这不是人类对动物自由选择包括基本生存权利和生命权利的剥夺?明明是对动物意志的强奸,还要说成是动物的自愿奉献。人类社会的强权政治与极权统治,就是这种兽性强盗逻辑的直接映像。正是如此,专制者才会将对民众意志的强奸说成是民众的自愿选择或者历史选择。当这种思想成为一种思维定势时,无论对动物或者是对人类来说,都将是极为可怕的灾难。正是在这样的思维定势的指导下,极权政治的血腥暴戾被偷换成了合情、合理而又合法的温情脉脉,对大自然的横征暴敛也成为了一种其乐无穷的辉煌事业。
  尼采曾经说过:"人绝对不是生物的君主:每一种生物都在同样完满的水平上,站立在人旁边。"〔17〕这种众生平等的思想,也体现在东方佛教的教义之中。觉悟者如佛陀、如尼采正是看到了人类的凶残和不可一世,才试图用理性、用怜悯唤起人类的良知。然而,人类身体中经过数千万年进化积淀的兽性本能,会被这些说教所感化吗?显然不能。
  有人或将认为笔者如同莫里斯一样在极力地丑化和侮辱人类,将人性描述得一团漆黑,那么还是看看人类自身的行为表现吧:
  
  本报湘潭讯:5月9日中午,一名男子爬上湘潭市河东大道一栋大楼,从六楼纵身跳下。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竟有数百名群众驻足观望,并不时发出欢呼和鼓掌声……就在干警与轻生男子交谈时,楼下围观的部分群众却不断地发出欢呼声,不时发出"快跳啊!""我都等不及了!"等等的叫喊声。下午2时许,在消防干警还没有来得及打开第二个救生气垫时,这名男子就猛喝一口酒,然后把酒瓶一甩,纵身一跃,从六楼直跳而下……只听得"砰"的一声,男子就摔在了地上,血流满地。该男子从楼顶跌落时,围观人群一阵悸动,竟随之爆发出热烈的鼓掌声与欢呼声……由于身体大面积骨折,因抢救无效而死亡。〔18〕
  
  如此激情怒发的壮观场景,尤其是"我都等不及了!"这类往往只能在一些影视片之描述性欲难耐的场景中才能听到的戏剧性语言,无疑表示着一种迫不及待、不可压抑、待时爆发的饥渴欲望。这种欲望能够是什么?当然是一种虐他的、嗜血的快感和愉悦。这如果不是兽性,难道还是人性?人类、尤其是现代人类,怎么会有如此嗜血的激情和欲望?中国人究竟怎么了?
  从嗜血中能够获得愉悦快感的当然不止中国人--果真如此,那就不会是普适性的人类本性而是民族性或国民性了,或者完全就是后天环境的熏陶了。古罗马角斗场中那人(奴隶)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猛兽之间的生死搏斗,那血淋林的残杀场面,同样看得观众如醉如痴。据记载,那叫喊着"杀死他!杀死他!"嗓音最激昂、最尖亮的是贵妇和淑女们,当然也是为了满足其"等不及了"的内心嗜血饥渴;在观看现代拳击比赛时,狂热的观众中,女士也占有极大的比例,而且往往当被击倒者脸上布满鲜血倒地不起时,观众的情绪也最为激动。这些平时连见了一只老鼠都要高叫、都会感到害怕的女人,为何竟会喜欢观看那种人与人残杀斗殴的场面呢?是什么勾引起了她们那嗜血的快感?
  由此,还可以联想到中世纪欧洲宗教裁判所的行刑、清代菜市口的行刑,联想到从古至今将各种刑事犯、政治犯、宗教异端者进行公捕公审游街示众的诸多场景--这些刑审形式都是当年马克思对普鲁士专制暴戾政权多次严厉谴责的"法律预防说"和"恐怖主义的法律"〔19〕,哪次不是万人空巷地激发了时人的兴奋热点,哪怕其中部分观众同样也是身处随时可能被置换于相同惨烈之境地,也不会稍减其观看他人被虐从而自身获得喋血满足的些许快感。这无疑是人类比动物远为高明的地方,因为动物决不可能从观看同类甚至异类的被虐被杀中获取快感,一种动物当其与同类争斗而将对手击败后,它便会很快地收敛自己的攻击行为,决不会将对手置之死地而后快,也不会因与同类争斗而其乐无穷;当它看到自己的同类在被第三者残杀时,它可能事不关己、无动于衷,但决不会去看热闹,并且从中获得一种嗜血的愉悦和虐他的快感。此外,动物也只有弱肉强食的本能,决不会为自己掠食他类而寻求正义外衣。人类则不然,人类可以凭借暴力垄断的话语霸权,让他人自己承认,其自杀是自绝于人类,其不服罪的被杀同样是自绝于人类,只有老老实实地接受强加到其身上的一切莫须有罪名,在强权的胁迫下自我妖魔化(如基督教的"撒旦"化)和异类化(即非人类化,如成为"牛鬼蛇神"之类),"愉快"地接受改造和严惩,从而求得重获"新生"而回到人类的队伍中来,重新匍匐在"上帝"的脚下,才是惟一的出路。由此可见,经过文明的丑陋张扬,人类之兽性本能可以发扬到何种境地,人类的异化竟然可以使得人类连禽兽都不如!怪不得莫里斯直接将人看成动物,并将自己所撰写的一部人类行为学著作命名为《人类动物园》。人类社会确实像一所庞大的动物园。研究证明,人类对"己群"和"他群"划分来自其生物本能,但人类社会以族群划分的状态较之动物的单一种群之分更为繁复严酷,当然也造成了更多的自相残杀悲剧。纵观人类历史,放眼当今世界,因民族之间的矛盾、种族之间的歧视、宗教信仰的不同、国家利益的争端、意识形态的分歧、政治观点的差异、社会阶层的分离、甚至单纯的意气之争等,都可以将人群划分为不同的阵容,产生出有形无形的领地,从而导致诸多同类相煎、同室操戈的残酷战争或血腥斗争。
  正如威廉·詹姆士所说的:"人简直是食肉猛兽中最令人生畏的,他是惟一有组织地捕食同类的猛兽。"〔20〕麦尔维尔也说:"普天下的野兽决不会痴心妄想,认为人类在疯性大发的时候,不会把它们大批杀害。"〔21〕当地球上的物种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日趋减少时,当人类将自己远古的近邻远戚置于刀俎、付诸庖厨时,当人类因自相残杀而血沃郊野时,当专制的绞刑架、火刑柱、断头台、公审会、宣判会、批判会、毒气室、集中营、流放地等等频频出现在罗马、马德里、巴黎、西伯利亚、奥斯威辛以及各大陆的诸多城市广场或者郊野时,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心中何曾闪忽过丝毫的不安或者怜悯?如果说战争的暴戾血腥还可以区分为正义与非正义,或者说"春秋无义战"而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那么"绞刑架上的谋杀是最可鄙的谋杀,因为在那儿,它披上社会许可的外衣"〔22〕。当人类通过自己的行为自绝于人、自绝于赖以生存的大自然时,所面临的后果必将是自我孤立从而导致最终自我毁灭。
  除了动物的嗜血攻击性仍然存留于人类潜在的意识或性格中外,作为人类最本原之动物本性的食、色欲望及行为,也展示出其源于动物但超越动物的诡丽色彩。例如"色性",除了生理缺陷者及后天心理等原因所致的性无能者外,人人都有这种本能需求。人类只可以提高食、色的外在品质,而不可以抛弃对这一本性的内在生理需求;人类的社会伦理道德只可能规范其行为使得较为"文明"和有利于消除不必要的纷争进而维持家庭及社会的稳定,如果强行禁欲,反而激发出一些"不道德"的行为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某些宗教提倡禁欲,故其信徒是社会中人为禁欲的最大群体,例如佛教的僧侣和天主教的神职人员。佛教的僧侣是为了脱离苦海渡登彼岸净土而禁欲,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是为了献身于上帝之布道人间的事业从而也使自身能够经历末日的审判而禁欲,自利利他的信仰之饵的内控(自律)与宗教教律的外控(他律)产生着双重的控制作用。即使这种监控力度远远超过一般社会道德良知与伦理观念的宗教规范,也不能根除出家人和神职人员对色欲的本能需求与渴望,民间有所谓"和尚为色中之饿鬼"、"寺院为人间之淫窟"俗语,古代话本小说中大量僧侣道士变态"性犯罪"的描述,以及充斥于中世纪欧洲教廷乃至当代世界各地天主教教会中的"性丑闻",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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