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雅志难违还是君命难违

作者:任晓勇




  此后,唐玄宗应该还多次见过她,这是因为寿王李瑁在唐玄宗的五六十位儿女中有着特殊的经历和地位。李瑁的生母是武惠妃。开元十二年(724年),王皇后因故被废死,武惠妃受宠,唐玄宗想立她为皇后,但遭到朝中大臣们的谏阻,理由是:(一)、武惠妃是武则天侄子武攸止的女儿,而且其叔父武三思、武延秀等“皆干纪乱常,天下共疾”。(二)、当时的太子是由丽妃所生而在诸皇子中年长的李瑛,如果新立皇后,那么在储君问题上就有了隐患。玄宗听从了劝谏。不过武惠妃“礼秩比皇后”,即享受皇后待遇;而玄宗对寿王也“钟爱非诸子所比”。此后武惠妃经常借故在皇帝面前谗毁太子,致使太子终被废死。储位空缺期间,正受倚重的宰相李林甫潜与武惠妃合谋,曾多次建言立李瑁为太子。
  既然寿王母子曾拥有这么特殊的地位,那么他和杨玉环就比一般的皇亲国戚有更多的机会获得唐玄宗的眷顾。此乃情理中事。而且,可以推想,正是这些眷顾,使得寿王妃的命运后来节外生枝。
  
  四
  
  《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十月甲子,幸温泉宫。以寿王妃杨氏为道士,号太真。”前文已说过,陈寅恪先生根据《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中的“属太后忌辰”推测,杨玉环被度之事发生在开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查上书《玄宗纪》可知,此时,唐玄宗在长安。这样一来,陈先生的推测与《新唐书》的记载就发生了矛盾。再查《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唐纪》,不管是开元二十八年,还是二十九年,都未记载这件事。陈先生解释说:“《通鉴》编撰时,此度寿王妃杨氏为女道士敕文已无年月日可考。”笔者认为,这篇敕文原本就没有日期,而且是有意为之。翻检《唐大诏令集》等文献可知,此种“诏令”依照程式都写明时间。《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一文略去了具体时间,格式的不正常应当是由于事实的不正常。无论白居易的《长恨歌》,还是陈鸿的《长恨歌传》,写李、杨的初合都是在骊山温泉宫。笔者的推测是,李、杨是先有了男女关系即生米煮成了熟饭,唐玄宗是主动施事者,地点在骊山,然后再下诏追度杨为女道士的(地点在长安)。这就犹如杨玉环后来尚未还俗,却已做了“太真妃”,直至天宝四载(745年)八月才被册封为贵妃一样。这又让我们想起了李商隐的另一首绝句《骊山有感》,诗云:“骊岫飞泉泛暖香,九龙呵护玉莲房。平明每幸长生殿,不从金舆惟寿王。”中唐郑处诲《明皇杂录》云:“玄宗幸华清宫,新广汤池,制作宏丽。安禄山于范阳以白玉石为鱼龙凫雁,仍为石梁及石莲花以献,雕镌巧妙,殆非人工。”这应是李诗第二句背后的史实,不过可能还有以龙和莲隐喻玄宗和贵妃男女关系之意。北宋王溥《唐会要》载:玄宗长生殿,天宝元年(742年)十月造,在华清宫,名为集灵台,是祀神的宫殿。第三句诗的大意谓杨玉环在“春寒赐浴华清池”、跟玄宗“芙蓉帐暖度春宵”之后,每每于清晨随从玄宗往长生殿祀神求福。寿王之所以不愿随从,当然是胸有隐痛!是啊,对于寿王来说,骊山是伤心地!据《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卫宣公为儿子伋聘齐女为妻。后听说齐女姜氏貌美,便想自娶之,又恐齐女不从,于是便在由齐入卫的黄河边上修筑了一座豪华的行宫——新台。等齐女被迎来时,便占为己有。齐女就是后来的卫宣公夫人宣姜。卫国人对此事十分憎恶,遂写诗讥刺卫宣公。这诗就是《诗经·邶风·新台》。一千多年以后,骊山的宫殿成了唐朝的“新台”,只是,与卫宣公相比,唐玄宗的行为更加放肆和无耻,当年的齐女是聘而未婚,而杨玉环已与寿王李瑁做了五年的恩爱鸳鸯。
  骊山,这是当年周幽王为取悦褒姒而烽火戏诸侯、最终失信于天下的地方,现在也成了一代明君唐玄宗失信于天下的起点。庄严的大唐圣旨写着谎言。父(而且是一国之君)夺子妻,侵犯了中国人共同信仰和恪守的伦理底线,摧毁了人们自上古以来精心建构的、用以维系社会稳定与和谐的规则。唐初大儒颜师古、孔颖达奉敕编撰《五经正义》(含《毛诗正义》,《新台》自然也在其中),颁行天下,它是士子们的必读书,并被朝廷颁布为科举考试中儒学方面的依据。它是构筑家庭伦理和国家纲常的基石,破坏了它就是动摇和解构整个社会大厦。
  《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产生于“开元盛世”的最后一年!这是巧合,抑或必然?我只相信一句话: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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