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骑士精神与“女儿”崇拜

作者:刘再复 刘剑梅




  编者按:著名学者刘再复先生及其女儿刘剑梅教授在美国任教期间曾合著《共悟人间——父女两地书》,现又共同完成了新著《共悟红楼》(长篇对话录),共十四章。本刊特在《共悟红楼》出版之前择取其中一章先期刊登,以飨读者。
  
  (一)
  刘剑梅(以下简称梅):今天我想从女性主义视角来和您讨论《红楼梦》。曹雪芹并没有提出“女性主义”、“女权主义”等概念,但是,我觉得曹雪芹是女性主义的先知和曙光。当代女性、女权主义思想的精华,都在这部伟大小说中。但曹雪芹又不同于当代的女权主义者。过去官修的史书都把历史写成男人的历史,权势者的历史,以男性为中心的历史,曹雪芹通过自己的作品改变了历史写作的惯性思维。
  刘再复(以下简称复):这是一个很好的角度。你一直用女性主义视角观察文学,理应能更自觉、更有意识地用这一视角观察《红楼梦》,也一定会产生一些新思想,说出一些新话。只是我对女权主义批评本身有所保留,觉得它常常用政治话语取代文学话语,用意识形态立场取代审美判断,太多造反姿态。《红楼梦》本身有一种“佛”的不执著,我们也不可执著于某一种主义。
  梅:你说《红楼梦》关于女子的思索并不是刻意造“男尊女卑”的反,这是对的,但不能否定他对这种传统理念进行根本性的挑战。我特别喜欢你在《红楼悟语》中给女性主义批评家马格丽特·阿特伍特提供一个正面大例证,揭示曹雪芹颠覆了一个旧公式:“不好/女性”,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好/女性”。你发现“好”本是由“女”+“子”所构成,并说明《红楼梦》是一部好了歌,即诗意女子毁灭的挽歌,“好了歌”意义多重,既是荒诞歌,又有悲剧暗示。玛格丽特·阿特伍特的这篇文章,被英国人玛丽·伊格尔顿收入她编选的《女权主义文学理论》论文集中,这部书的中译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又收入您主编的《文艺新学科建设丛书》中。我读过集子中的所有文章,但没有把玛格丽特·阿特伍特所批评的“不好/女性”的公式和曹雪芹“好/女子”的公式联系起来。一旦联系起来观照,不能不说曹雪芹为女性翻了个大案,从根本上奠定了女子的“好”地位,一扫把女子视为“尤物”、“祸水”的男性陈腐偏执话语。
  复:我说曹雪芹不是刻意作翻案文章,是指他不像五四运动的启蒙家那样,从压迫和被压迫两极对峙和从奴隶解放到妇女解放等角度作革命文章,而是从审美角度真正发现女子尤其是青春女子的无尽价值,即不是认识论上的发现,而是本体论上的发现,也可以说,不是伦理学上的发现,而是美学上的发现。女子是宇宙的中心,世界的精华,美的价值源头,这是本体论。这不是一般地做翻案文章,但他也确实翻了历史大案,把“女子——祸水”翻成“女子——净水”,代表世界的净与洁的是女子,不是男子。
  梅:曹雪芹翻案翻得痛快,令人拍手称快。“五四”启蒙者如鲁迅发现祥林嫂,是确认女子具有与男人同样的位置与价值,而曹雪芹则确认女儿具有最高存在价值,一切价值中的核心价值,这一点真了不起。
  复:歌德曾称赞温克尔曼(他撰著过《古代艺术史》,整理出著名的《歌德谈话录》)是个新哥伦布,肯定他重大的考古发现。言下之意是,老哥伦布是发现新大陆,而新哥伦布则发现在权力、财富覆盖下古代艺术遗产不朽的美。曹雪芹正是一个新哥伦布,他发现黑暗的人文时空中仍有一种人性纯粹美、绝对美,这就是被他称作“女儿”的青春少女的美。
  梅:我相信,一切当代有见识的女性主义者一旦了解曹雪芹的发现都会感到欢欣鼓舞。不过,对于曹雪芹的发现,我们这些后世读者,理应再开掘,就以梦来说,红楼大梦,有其意识的层面,也有潜意识层面,两个层面都值得我们重新开掘,尤其是曹雪芹自己未意识到的潜意识层面。例如,你曾把贾宝玉比作唐·吉诃德,说他在潜意识中也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要不,他怎么从小就拒绝圣贤品牌下的八股?堂·吉诃德是过时的骑士。骑士时代已经死亡还硬要充当骑士的荒诞骑士,塞万提斯也借此嘲弄骑士文学。但贾宝玉还真是具有骑士精神,也有点堂·吉诃德精神。我认为,贾宝玉是个男性的女性主义者,意思也是说,他是一个钟情女性、保护女性、崇拜女性的骑士。西方的骑士不就是女性的崇拜者吗?
  复:贾宝玉行为的出发点与归宿点都不是家国朝廷,而是林黛玉等少女的个体生命,正如堂·吉诃德,一切都是为了他想象中那个乡村少女,美貌无双的公主——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你说宝玉是一个男性的女性主义者,这一点破,倒使我想到,这可能是曹雪芹对中国文化的一项重要补充,或者说,是他给中国文化传统注入一种新鲜的东西。大约在十一世纪,西欧形成了骑士阶层,以后以十字军东征之契机而提高了骑士的社会地位并形成骑士传统。当时盛行的骑士文学就呈现了骑士精神。骑士精神大约有两种最重要的内容,一是对贵妇人的衷心爱慕与崇拜,他们忠实于爱情,愿意为所爱者去冒险,并视此为最高荣誉;二是扶持弱者,骑士们没有势利眼,他们总是以锄强助弱为乐。这两个特点,形成欧洲的骑士传统。这个传统最为宝贵的核心精神是正直。
  梅:尽管《堂·吉诃德》采用“戏拟”骑士小说的形式,抨击一律化的骑士小说和变质了的骑士制度,但主人公堂·吉诃德仍然留下极为“正直”的性格,堂·吉诃德也把自己想象为一个举世无双的骑士,并给一个乡村姑娘换上公主贵妇的名字,然后骑马出外游侠,就像中国的侠客。
  复:中国虽没有骑士传统,但有侠客传统。侠客也有正直,也扶助弱者。金庸笔下的侠义英雄多数也爱美人。中国的侠客本来也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具有正直性格。可是在中国大文化语境中形成的侠客传统和欧洲的骑士传统还是有很大区别。欧洲的骑士把爱情看得至高无上,爱情不仅重于国家之情,也重于兄弟之情。中国的侠客其义气则是兄弟之情第一,大体上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价值观。中国的文化是亲情大于爱情,西方的文化是爱情大于亲情,而西方这种文化特点与骑士传统有很大的关系。《红楼梦》精神内涵的首创性,正是它打破了中国的传统理念,把爱情置于亲情之上,在贾宝玉的心目中,林黛玉、晴雯、鸳鸯等全在王夫人、贾母之上,这是对传统的巨大挑战。但是,《红楼梦》的亲情仍然很重,兄弟姐妹之情也很重,只是情感的位置发生变化了。贾宝玉把恋情视为第一生命的情感更接近欧洲的骑士传统。中国的一些侠客虽然也爱美人,但在其价值系统中,真正把爱情放在兄弟情之上的极为少见。何况中国的侠客传统后来又发生变质,正如鲁迅在《流氓的变迁》中所描述的,开始是侠,后来变为“盗”,再后来则变为流氓。正直变为凶残或狡猾,真是不可思议。金庸对侠客的变质也作了许多嘲讽与批评。你看《水浒传》中的那些英雄,本来也是一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也确有正义感,但最杰出的英雄如武松、李逵等,都有不近女色的特点,对女子不尊重,甚至仇视,这与欧洲的骑士大不相同。直到金庸和现当代的武侠小说才接近《红楼梦》的情的传统。
  梅:贾宝玉的精神确实更加接近欧洲的骑士,虽然他也有侠气,但绝对把“女儿”看得比兄弟重要,虽然他对朋友也很讲义气,但恋情毕竟是他的生命核心。他把晴雯被逐视为“第一件大事”,而不把姐姐贾元春省亲视为第一件大事,贾府上下均视为头等大事,唯独他例外。《红楼梦》把个体生命、个人尊严放在家国朝廷之上,这一点你以前就一再说明,今天你又讲,这部小说爱情大于亲情,儿女恋情大于兄弟之情。这样看来,曹雪芹在无意识中真把欧洲的骑士精神注进了贾宝玉身上了。贾宝玉对“女儿”们的爱慕与崇拜在中国真正前所未见,扶助弱者的骑士精神更是举世无双。贾府里的丫环、戏子全是弱者,别人不看在眼里,他却视为天地精华,恨不得为她们两肋插刀。难怪他的前生叫做“神瑛侍者”,他正是这些弱女子的“服务员”和护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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