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清教传统与美国民主的精神

作者:高卫华




  (三)个人主义——美国民主的基石
  个人主义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年代。古希腊民主政治中就包含有对个人人生的尊重。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期间,尊重个人人生的思想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特别是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个人主义思想都有相当大的市场。但是,学者们普遍认为,个人主义是美国政治文化的一个主旨和特色。“个人主义构成了美国文化模式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它最雄辩地、实在地、直接地表述了美国思想。它所包含的内涵与外延真正扎根于美国本土,既不同于希伯来和希腊传统,也不同于十八世纪的欧洲思想”。可见,个人主义在美国政治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韦伯认为,只有清教伦理才能孕育出典型的个人主义,传统的基督教虽具有超越价值,有利于普遍主义和平等的形成,但个人必须通过教会组织与上帝沟通,个人的意志与观念不可能拥有独立地位。新教改革主张“因信得救”,个人可以与上帝直接进行交流,这就降低了教会组织在个人得救中的作用,提升了个人的地位。同时也加强了个人的自律精神,因为当一个有形的人面对无形的上帝时,就必须自省和慎独。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意志就有了独立性和神圣性,个人主义就有了哲学的和宗教的基础,这种体现了个人意志独立性和神圣性的个人主义正是自由主义的核心。
  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讲的是个人与社会及国家之间的关系,其对立面是集体主义。这种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并不是自私自利的代名词,后者实际上指的是利己主义或极端个人主义。作为美国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个人主义,其要义是:“个人先于社会而存在。个人是本源,社会是派生的。社会、国家是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某种权利或利益而组成的人为的机构。除了个人的目的之外,社会或国家没有任何其他目的。”一位外国政治哲学家也持相同看法:“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个人当作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在英属殖民地时期,各种教会誓约和殖民地誓约都充斥着个人主义的理念。美国《独立宣言》提出的不言而喻的“真理”,开始也是讲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建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
  
  三、清教传统下美国民主政治的实践
  
  (一)“政教分离”:美国民主的立国原则
  首先,由于来到北美的新教派别林立,从来就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强大的教会,教会也不像欧洲那样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然,这是与清教徒在北美大陆的实践以及清教主义的相关教义不可分离的。正像美国学者所指出的:到十八世纪初期,北美宗教的舞台已经是一个复杂多样的舞台。英国国教在南方各殖民地和纽约的某些地区建立。公理会教会在新英格兰各殖民地中的三个殖民地里建立了起来。但是,甚至在有这样占统治地位的教会的地方,一些持不同意见的教派也越来越大胆地闯进来。在其他殖民地里,从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教会,而且一开始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教派……大多数殖民地居民都是新教徒,大多数人都受到加尔文教派的鼓舞。其次,从社会政治的作用来看,清教徒都反对在这片新的土地上建立统一的国教,唯恐建立一种统一的国教会像在英国那样对其他教派的信徒进行迫害。因此,北美的清教徒从一开始就处于分散、独立的地位,并和官方保持着相当的距离。由于教派林立,又没有经济基础和官方的一统,所以北美的清教始终成为专制主义政治势力的对立面,结果是在思想领域中民主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
  因此,在美国,清教主义能够成为美国民主政治的保障得益于政教分离。美国的普通民众和神职人员无一例外都认同政教分离。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在许多问题上的意见是不统一的,但在政教分离这一点上则是一致的。他们所需要的政府是能够力行上帝戒律和维护纯正宗教职责的政府。但他们强烈反对牧师参加政府,因为在清教徒眼中,让一个牧师行使任何一种政治权力,都是向罗马天主教会迈出的危险一步。至今,这种观念还深深地影响着美国民众,没有一个神职人员在美国担任公职,在参议院和众议院也没有他们的代表。在许多州里,法律向他们关上了仕途的大门,舆论在所有的州里都不同意他们从政。美国人看待他们的牧师,就像看待他们所选举的代表一样,要求牧师为他们服务,而不是统治他们。而教士也认识到想要取得政治权力,就必须放弃宗教的影响力。政教分离使得宗教能够远离政治权力带来的偏好、仇恨、激情,能够将其建立在所有人都一心向往的永生愿望上,并且获得了普遍性。
  (二)“地方自治”:美国民主的社会基础
  在美国有个有趣的历史现象,那就是清教徒在美国的殖民过程中,是先有社群和社会,而后有政府和国家。他们靠着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宗教信念生活在这片广袤而荒凉的土地上。这是一块除了当地土著人外再没有其他人烟的土地,也是一块没有权力压制的土地,因此,当清教徒到这片土地定居后,没有任何既成的政府能够管辖他们,他们是基于共同的理想和信念结合和生活在一起的。如果要履行在其他地方由政府履行的那些职责,就完全要依靠成员间的协商、自觉以及个人的主动精神。我们看到,在北美大陆定居的移民虽然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但它们通常不是从宗主国或由宗主国委任的总督那里去寻找权力的根源,而是自己建立起自我治理的机构,独立自主地行使权力,他们自己任命行政官员,自己缔结和约和宣战,自己制定治安条例,自己为自己立法。
  清教的教义在很多方面都具有绝对的民主共和色彩。这些清教徒在英国时早已比其他的欧洲人更熟悉权利观念和真正自由的原则,而这也就使自由制度的萌芽即地方自治深深地渗透进了美国的习惯之中,并在美国开出了绚丽的花朵和结出丰硕的果实。托克维尔在考察美洲时说:在新英格兰,人们按照乡镇自主的原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事务,都在公众场合所召开的公民大会上讨论决定。比如作为现代宪法基础的一些基本原则:人民参与公务,公民自由投票决定赋税,为行政官员规定责任。像个人自由、陪审团参加审判等都未经讨论而在事实上确定下来,新英格兰在美国的诸州中形成的作为今天美国政治文化基础的主要思想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土上,并最终被整个殖民地借鉴和采纳。
  地方自治的思想给美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反映了自由主义理念在国家与社会这一问题上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在这样的社会只能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同时,地方自治提高了公民的政治判断力,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因为全国的政治形势比较复杂,不易为一般民众所理解,而地方事务通常能为当地人民所理解,民众在参加地方事务的决策过程中,可以培养民主素养和政治能力,增强参加政治活动的兴趣,从而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提高普通民众的自主能力和独立精神。这种地方自治实践为美国民主政治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现实的模式。
  
  四、结语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清教传统中蕴涵的个人主义、契约精神、对自由与平等的天然爱好,清教主义对政教分离的认同以及早期清教徒地方自治的实践对1776年独立革命后美国民主政治的确立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因此构成美国民主的一个最重要的精神渊源。政教分离尽管是美国宪法的重要原则和现实政治的基本特征,但它并不意味着政治与宗教之间毫无瓜葛,相反,政教分离正是宗教对美国社会政治保持强大、持久影响力的奥秘所在。美国宗教从来没有脱离社会政治生活,政教分离只是机构的分立,而不是文化的割裂。只是在美国,清教主义的内核和政教分离的形式相辅相成、互相作用而已。直到今天,美国国民仍然有一亿三千万人信奉基督教,占美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基督教的教义对这些人的思想影响根深蒂固。美国人的基本价值观念与清教主义的传统一脉相承,形成了今日美国实质上的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的确像一些外国观察家所戏称的,是一个“上帝治下的国家”,清教传统作为美国民主精神的早期内核继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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