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2期

问我吧,问我吧,问我吧

作者:黄昱宁




  上门来告诉我的是一个警察。我以前没见过他,他并不是经常上门来的那几位。他只是个毛头小伙子,皮包骨头,脖子上长满了粉刺。
  “是斯宾瑟太太吗?”
  他最多不超过二十岁。看上去惨兮兮的。
  “是斯宾瑟太太吗?”
  他还没开口,我已经明白了。我一开门,心里就“咯噔”了一下。(有好几年光景,一打开那扇门,我就灵魂出窍。我讨厌开门;这让我害怕。我们有个刺耳的门铃,只要有人按它,就会像拉警报一样震得墙壁摇摇晃晃。这声音总是把我吓得从地板上一跃而起,孩子们便开始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真他妈的恐怖。你一下子就掉进了陷阱,给人当场抓个正着。你四下里打量,想把身边所有可以作为罪证的东西藏起来,那都是查洛留在客厅里的东西,是他抢来以后留在客厅里的。我老在他耳边唠叨,而且一天差不多有五六次吓得屁滚尿流,他这才把门铃换掉。叮—口当。从门外进来的只有坏消息;我姐姐,我爸爸,约翰·保罗,查洛。叮—口当。)还没等我作好弄明白这件事的思想准备,那警察的脸就已经告诉我了。他不是在找查洛;这可不寻常。他吓坏了,有什么话他不得不告诉我。我替这个可怜的小伙子难过,他受人派遣,只好干这种让人憎恶的差事。其他那些饭桶,躲在外面,坐在车里,又懒惰又乖巧,不愿意进来亲口告诉我。我请他进屋喝一杯茶。他坐在厨房里,连头上的帽子都没有摘下来。他把家里的一切都告诉了我。
  
  初见查洛,我就神魂颠倒。确实如此。我没有昏过去,也没有跌倒在地板上,但两条腿直发软,还咯咯地傻笑。我突然意识到了肺的存在,因为此刻肺全给掏空了,而且正在萎缩。
  查洛·斯宾瑟。
  他就在那边,在那边,斜靠着墙。
  菲奥娜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
  “他在那边。”
  我看见了他,我也知道她指的是谁。毕竟我听说过他的事情,毕竟我对他有所期待,所以我知道那不可能是别人。他和一伙人呆在一起,却又显得特立独行。他的手插在口袋里,大拇指勾在工装裤上,嘴上叼着一支香烟。当时这一幕把我给吸引住了,至今想来依然入迷:香烟是性感的——哪怕有气味、能致癌,也是值得的。黑色短茄克,条纹长裤、懒汉鞋——他穿的跟那个年头所有人都一样,可是那身工作服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似的。其他男孩在他身边显得粗粗笨笨,丑陋不堪。他身材修长,模样强悍而不失光洁。他完全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但他知道我们在注视着他。
  我们正在围成一圈跳舞,我们的茄克衫、套衫和包包袋袋统统堆在我们面前的地板上,我还出了点汗。我是在看见查洛的时候感觉到自己出汗的。这不是一种迷恋——站在那里的并不是大卫·卡西迪或者大卫·艾塞克斯① ——那是性。我真想过去咬他一口。
  他把烟从嘴里抽出来——我能感觉到他的嘴唇先是略略动了动,接着再松开——然后吐出一团妙不可言的烟雾,吹到灯光下。它驱散了原先的烟雾,直冲上天花板。接着,他重又把烟夹到唇间,手放回口袋里。他温文尔雅;这个词用在当时不见得合适,可他确实如此。
  那音乐。我记得。女人总是能记住音乐。是《甜蜜宝贝爱人》。“鲁贝蒂斯”演唱组②的。那是一首十全十美的歌,甜蜜而轻快,伤感但不过火,调门很高,却有十足的阳刚气。仿佛是专为查洛演唱的主题歌,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他与此无关;歌是 DJ 挑的,恰恰选在此时此地。选得正合适;天衣无缝。现在回想起来就是这么回事。可我没料到他会看我。我没料到他会从墙那儿走过来。我没料到他会站在我面前。我甚至还来不及做这样的梦。
  他过来了。烟掉到地板上;他把烟弹开,也不看它会飞到哪里去。他径直向我走来,却不瞧我一眼。我吓傻了;他要从我身边走过去了。
  “你想跳舞吗?”
  我让他稍稍慌了一下神。
  “好。”
  他把时机掌握得很好。“鲁贝蒂斯”刚巧唱完,弗兰奇·瓦利③ 正开始唱《我的双眸对你情有独钟》。他肯定是故意安排好的。弗兰奇唱“我的”时,他的胳膊正好挽住我的胳膊;弗兰奇唱到“双眸”时,他的十指正好交叉起来,搁在我背上。他喝过酒。我闻得出来,但这没有什么要紧。他没有喝醉。他的胳膊搭在我的臀部上,带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
  “虽然我从未用手把你触碰,
  我的双眸对你情有独钟——”
  我把头靠在他肩上。他拥有了我。
  
  杰拉德是那个警察的名字。
  “我叫杰拉德,斯宾瑟太太,”我问他时,他告诉了我。
  “我叫宝拉,”我说。
  “对,”他说。“他们告诉我了。”
  “哦,他们说对了,”我说。
  他迷糊了,也许在琢磨我是不是在开玩笑,也许在想,在这种时候,我是不该开玩笑的。他像一个孩子那样吃着饼干,吃得飞快,好再讨一块。
  “你是哪儿人,杰拉德?”我问他。
  “都柏林人,”他说。
  “哪个地方?”
  “切其镇,”他说。
  “那地方我不知道,”我说。
  “那地方挺好,”他说。
  “我敢说比这儿好,对不对,杰拉德?”
  “还好,”他说。
  “你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吗?”
  “对。”
  “不用交房租?”
  “对,”他说, “我每个月给她二百三十块钱。”
  我点点头。
  他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名警察。他忘了把帽子脱下来。他把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告诉了我。他父亲把鱼卖给法国人;他妈妈不怎么干活。他妹妹在读大学,将来去当兽医。
  “她很有点天分,”他说。
  他的双胞胎兄弟在三一学院里读书,将来就是另一种人了。
  “你自己没有上大学吗,杰拉德?”
  “没有,”他说。
  他的脸红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我说。
  
  从查洛·斯宾瑟开始和我跳舞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是一个荡妇了。这个我永远也忘不了。人们看着我,在他们眼里,我成了另一个人。
  在我成长的地方——或许哪儿都一样——只要你是个女孩(且通常在你长到十三岁以前),那么,你要么是个荡妇,要么就是个冷冰冰的蠢婆娘。你什么都不用干就成了荡妇。如果你长得好看;如果你长得快。如果你走路的样子性感;如果你有一头干净的秀发,即使你的头发是脏兮兮的,结果也一样。如果你穿坡形高跟鞋,或者不穿也一样。反正不管你干什么,人家都会管你叫荡妇。我第一次涂睫毛膏的时候,爸爸就叫我荡妇。我只好跑回到楼上浴室去洗掉它。其实我的眼泪已经把妆给毁了。我下了楼,他打量了我一番。
  “还是这样好,”他说。
  接着他笑了。
  “你不需要那个。”他说。
  我妈妈始终置身事外。
  卡米尔总是跟他吵架。我记得那些尖叫声和挨打的声音。她也记得,可她不愿意回忆其他事,回忆那些与我们家和我们的父亲有关的好事情。我知道,这对她很难;她是老大。她得出头替我们所有的孩子争吵。争吵——天哪,那是战争。他把她身上的衣服撕烂。他点起一把火烧掉了她用第一次领到的工资买的一件衬衫。他把她拖到楼上的浴室里。他用一把指甲刷洗她的脸。她出门的时候他跟在她后面。他当着她所有朋友的面抄起皮带揍她。他让我和丹妮丝坐在他的膝盖上,玩骑马——真让人尴尬;我已经太大了——与此同时,却对卡米尔怒目而视。他说我们是他的女孩,他的好女孩。他打发卡米尔到厨房去沏茶;他让妈妈呆在原地别动。
  “那是为了她好,”卡米尔一走,他便这么说。
  妈妈点点头。尽管她在发抖,还是附和着他。记得当时我怕得要死。丹妮丝转来转去,一会儿看看爸爸,一会儿看看妈妈。
  “把壶放上去了吗?”卡米尔回来时他问道。
  “嗯。”
  “好姑娘。”
  他是爱她的。这就是他这么干的缘由。那年头的父亲是不一样的。他的本意是好的,正因为想要对她好,才会如此冷酷。卡米尔恨他。除此之外她什么都记不得了。她十七岁那年就结了婚。
  “只要能离开这个家,我什么人都愿意嫁,”她说,“不管是怎么样的废物,只要向我求婚,我都愿意嫁。”
  她怀孕了。
  “这是我平生做过的最棒的事。”
  然后她就结了婚。
  罗杰,我的亲弟弟,当我不让他摸我时,他就叫我荡妇。那时我十四岁;他十二岁。厨房里黑漆漆的。起初我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他可是我的小弟弟啊。我进厨房想倒杯水喝。他跟了进来。他把手放在我的裙子上面。我等着他来呵我痒。可他没这么干。他抓住了我。我狠狠地撞了他一下。“这样很疼的。”我说。我仍然以为他是在闹着玩。他还是想抓住我。
  “来吧。”他说。
  天哪,在以后那几年,我不知道有多少次听到过这两个字。“来吧。”没完没了。“来吧。”如果你让男孩子把舌头伸进你的嘴里,你就是荡妇,如果你不让,那你就是个冷冰冰的蠢婆娘——不过,即便你不让,你也可能被人叫作荡妇。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有时候干脆两者都是。根本无处可逃;说的就是你。在我步入青春期以前,在我还对男男女女的那档子事一无所知时,甚至在我还没上完小学以前——我已经是个荡妇了。我爸爸这么说,男孩们这么说,别的女孩子这么说,货车和卡车上的男人们也这么说。有一回,妈妈把我从街上叫到屋子里。
   “你这副样子太成熟了,”她说。“你会出名的。”
  于是我帮她熨衣服。我喜欢跟她呆在一起。她烫完衣物以后,我把它们放进热压机。她很善于让你觉得自己有用。
  我开始学。白天靠着墙坐或者斜倚在墙上没什么关系,可是天一擦黑,就不行了。因为那样做不正派。在黑暗中靠着墙会让你出名。你那是在自找麻烦,在招摇过市,在炫耀自己。给自己烙上一个坏名声。这下,你就完了。
  抽烟是另一条。一大帮女孩一起分着抽一支烟,一边笑一边咳嗽,那是不要紧的。可是,如果是小姑娘一个人抽烟,比如,一边抽烟一边沿着马路走,那就有问题了。如果她这么干,她就有成为一个荡妇的条件。如果她嘴里叼着烟讲话,那她就肯定是个荡妇。如果抽的是最凶的“少校牌”,那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妓女了。如果你根本就不抽烟,那你就是冷冰冰、干巴巴的圣母马利亚。
  一切的一切都让你非此即彼。有时候这真让人厌倦。我记得有好几年时间我都精疲力竭、心烦意乱。知道男孩子想要你是一件好事,可你不能反过来想要他们。如果你朝一个以上的男孩子微笑,那你就是个荡妇;如果你压根儿就不笑,你就是个冷冰冰的蠢婆娘。如果你朝男孩子笑的时候笑错了对象,那你又成了荡妇,还会挨他的女朋友一顿暴打,她要是拉你头发,她就成了荡妇,而你让她拉了,你也就成了荡妇。男孩子可以约你出去,而你不能约他们。男孩约你的时候,你只能央求你的朋友转告他们你愿意去。如果你没找对那个替你传话的朋友,那你也会成为一个荡妇。然后还有月经,你得守住这个秘密,注意不提起它,务必不能让别人知道,还得小心身上不要散发出味道来——日复一日——呆在卫生间里,等着那些东西被冲掉、水又恢复干净为止,天哪,但凡你有一次闪失,你就成了一个荡妇。
  “荡妇。”我的小弟弟说。
  “荡妇。”我的父亲说。
  “荡妇。”所有人都这么说。他们全都乐此不疲。
  
  可是,当我开始跟查洛约会以后,这一切便结束了。上帝,真是太棒了。我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到处闲逛,即便嘴上叼了二十根“少校牌”香烟,在大庭广众之下梳头,别人也不会说一句话。现在,我成了查洛的女孩,这样我便受到了别人的尊重。我从男人身边走过时,他们都一言不发。他们都害怕查洛,而我喜欢这样。就好像对他们报了仇。我可以指出几个男孩来告诉查洛,叫他杀了他们,他会照做不误。我本人就是个打架的好手;不管是哪个小子,但凡挡了我的道,我就会揍他们。不过,单单会打架根本无济于事;你仍然只是个女孩,是个荡妇。对于男孩来说,会打架只能让你成为一个更坏的荡妇。虽说他们害怕女孩打架,可他们会嘲笑她;女孩下手狠,是要把人致残、弄死的架势。女孩子不会用拳头。女孩子会把别人的皮肉给抓下来,还会把对方弄瞎。女孩们知道头发有多么重要。大多数男孩子根本不是在真的打架;而女孩子却总是玩真的。男孩子装腔作势;而女孩子就不会这样。男孩故意胡说女孩子不会打架,偏偏人人都相信。我是个打架的好手。可没有人把这个放在眼里。
  查洛会像一个女孩子那样打架。查洛打架不守规矩,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规矩,他不用头脑。直到快打完一架时,他停下手,开始照准位置狠狠踢时,才用心思考;打到这个份上,便真是又歹毒又凶狠了。可他不常打架。他用不着动手。那些小子只要朝查洛瞟一眼,就知道只要查洛愿意,他们便没有活路了。我只要把人给指出来就可以了。
  初见他的那个晚上,他陪着我走回了家。一直把我送到家门口。放完《我的双眸对你情有独钟》以后,DJ紧接着播了《吉他手》,但查洛没有放开我。他的头在动,我仰起头,看见他的嘴,我赶在它凑过来之前张开自己的嘴,这样他就可以看到,知道我愿意吻他。我能闻出烟味和酒味来,而且我敢毫不犹豫地发誓,他喝茶时吃的是蛋和薯片,不过,那种感觉还是妙不可言。我们转着圈子,两张脸互相依偎着、摩挲着,就这样一直跳到这首歌唱完,之后DJ换了唱片——他只有一个唱盘。我们正好同时停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说。
  “我叫宝拉,”我说,“你叫什么?”
  “查洛·斯宾瑟。”他说。
  他的刘海盖下来正好遮住眉毛。
  “你有没有听说过我?”
  “没有,”我说,“查洛是查尔斯的简称吗?”
  “对。”他说。
  “你妈妈这么叫你吗?”我说。
  “对。”他说。
  他看着我;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在奚落他。有时候我放肆的时候连自己都会吓一跳。我不是有意这样的。
  “我喜欢你的茄克衫。”我说。他把一只手搁在衣服上。“很漂亮。”我说。
  查洛很尊重我。在往弗兰西斯大道方向去的回家途中,他没有要摸我的意思,没有把我拖到一堵墙后面,也没有干那一套司空见惯的事。这种改变的感觉很好。我们只是在走。他话不多,大部分都是在吹牛,可是男孩如果喜欢你都会这么干。他很风趣。我笑他也不介意。只要我们走到别人跟前、从他们身边经过,他就放开我的手。我向他提问。他喜欢这样。我问他有没有蹲过监狱。他沾沾自喜。我不小心泄露了天机;他的一切我都知道。他告诉我他在圣帕特监狱里呆过。
  “呆了多久?”
  “三个月。”
  “天哪。感觉怎么样?”
  “挺好!还不错。”
  “可那不是真的监狱吧,对不对?”我说。“那只是关小毛孩的吧。”
  “那他妈的是地地道道的监狱,”他说。“我被关在一间牢房里。”
  “就你一个人?”
  “有时候。”
  “换了我一定恨死了。”我说。
  他是因为抢劫才被关进去的。他有好几次在商店扒窃、在把东西(大多数是收音机)从偷来的车里往外拿的时候给人当场抓住。后来有一次他们又发现他在金西里的一所房子顶上,正和另一个家伙把铅板从屋顶上卸下来。屋里的一个老人给警察打了电话。
  “我们以为那里没人住,”他说,“我们在那该死的屋顶上捅了一个大窟窿。那块铅板很不错。”
  我问他现在还抢不抢劫。他说他不抢了。所有的孩子都抢劫过;他们会野上一阵子,长大以后就会洗手不干。因为他们不再需要刺激了。他现在有了一份工作。成了一名建筑工人。他有一个弟弟现在还呆在圣帕特监狱里。
  “是同一间牢房吗?”
  “不知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会看见我名字的。这个小混蛋,我可真受不了。”
  我喜欢那次走着回家。或许,跟他跟了那么多年,那一段是最美好的回忆。
  
  屋里空无一人,妮科拉上班去了。(约翰·保罗离家出走了。)莉恩在上学。杰克在隔壁和他们家最小的孩子玩。她要比他大三岁,可她喜欢对他指手划脚,而他也喜欢这样。这里就我一个人。那个叫杰拉德的警察已经走了。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怜的小伙子。
  我不觉得惊讶。我总是半信半疑地预料到这事会发生。查洛死了。
  他离家已经有一年多了。是我把他赶出去的。赶出了门。可是我们从来没有为此采取过什么行动,没有正式分居。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道法庭的中止令,也不需要。他仍旧是我的丈夫。所以杰拉德会来找我。我还姓斯宾瑟。
  我又沏了一杯茶——因为你除此之外无事可干。我没有去喝伏特加。我下定决心不去喝它。我往茶里多加了一勺糖。
  查洛死了。
  我把杰拉德掉下的饼干屑捡起来,塞进嘴里。我饼干吃得不多。通常我是买不起饼干的。吃完饼干以后,我总是想吐。
  我能尝出多加的糖来。
  我依然爱他。甚至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我已经爱上了他,而且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一看到他,连他的脸还没有看清楚的时候,就知道了恋爱是怎样一种感受。那感觉很可怕。我已经开始嫉妒,已经预料到他会离开我,却又几乎希望他是一个混蛋;那时候我连他的声音还没听到呢。把他赶出门去的时候,我是爱他的。杰拉德按响门铃时,我也爱他。现在我还爱他。
  接踵而至的是惊恐。
  我的胃在悄悄地往下沉。我的脚踝疼痛;我的心脏抽搐。一切都在突然间发生。杰拉德告诉我查洛死了,可他没告诉我查洛是怎么死的。我根本没问过他。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我没法把那个杯子拿起来。我不想拿。桌子支撑着我。我必须站起来。我必须知道。我想让这屋子里有人。我想听到声音。我必须去弄弄清楚。那很重要。他还没死。我必须知道。还没有眼泪,没有眼泪。他没有死,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我的嘴张开;从里面发出一个刺耳的声音。我必须做点什么。我得弄弄清楚。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我必须做点什么。我必须动起来。
  
  婚礼那一天。有那么一些片断是美好的;什么也改变不了这一点。我记性不错,也保留了一些很好的照片。是在教堂外边拍的。我看上去很可爱。而查洛看上去很英俊。我的模样很时髦;你绝对想不到那居然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不过,查洛那条裤子的喇叭口却很容易泄露天机。还有发型。所有人的头发都是中分的。在那个老掉牙的年代,人们的站姿和现在不一样,看上去好像不太自信,上衣好像都太小了。不过,照片上的那群人并不难看。都是两家的亲戚。什么叔叔阿姨、表兄堂妹啦,男朋友、女朋友啦,丈夫、妻子啦,小孩、婴儿啦。每隔一个月两家都会添人口。有些是从都柏林各地来的,有些来自英格兰。我的一个表妹的男朋友从利默里克来。后来他唱了《他们把南方佬赶走的那一晚》。照片上,父亲在微笑。卡米尔也笑了。我记得,那天只有在这一刻,爸爸才露出了笑容;在照相机面前,他总是笑的。丹妮丝眯着眼。母亲在盯着父亲看。我的兄弟们站在查洛身边,看上去像侏儒。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不止丹妮丝一个人眯起了眼睛。那个摄影师让我们正对着日头。他真是个可怕的白痴。
   “说‘茄——子’。”
  现在我得把照片收起来了,这样我就不会一排排地数过去,点一点有几个已经死了。那是个美好的日子。就得用那个词:美好。
  “我愿意。”
  那时候我并没有怀孕。所以结婚是为了爱。因为爱,也因为我爸爸。他不希望我们俩恋爱——他讨厌查洛,管他叫废物、罪犯、光头党、嬉皮士——于是我们就订婚了。好让他生气。我拿出一大串珠宝在他的鼻子底下晃悠。
  “瞧,爸爸!”
  
  外卖餐馆里有一个投币电话。柜台后面的那个中国女孩把她的电话簿递给了我。我在“库洛克”的名字下面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要找的警察局,不过,以前每当他们要和查洛谈谈时,都会把他带到那里去。那一页上没什么东西,只有“联合信用”和一个加油站。我又试了试以“警察”检索;也没找到什么。我知道通过字母“S”① 找到警察局也同样于事无补。可以去打“999”②,但我不想这么干。我该说什么呢?
  我最终在电话簿前面的绿色版块里找到了它。那儿有一份都柏林所有警察局的名单。有好几十个。库洛克。公共办公室——8480811。打电话时,外卖餐馆里有三四个人在等他们买的食物。
  “你好。这里是库洛克警察局。”
  他们的动作挺快;电话铃几乎连一声还没响完呢。
  “杰拉德在吗?”
  “什么?这里是库洛克警察局。”
  “杰拉德在吗?”
  “姓什么?”
  “我不知道他姓什么;反正是个警察。”
  “他是个小伙子吗?”
  “对,”我说。
  “长得有点像巴斯特 · 基顿① ?”
  “对,”我说。
  “别挂,让我瞧瞧。”
  我听到有人在笑,还听到一台打字机的声音。听到脚步声,听到有人在唱歌。“我将乘喷气机离开,但愿还能再回来。”② 接着,有人喊“好好先生,杰拉德”,笑声更响了。
  “喂?”
  “是杰拉德吗?”
  “是我。”
  “我是宝拉,”我说。“斯宾瑟太太。”
  “你好,斯宾瑟太太,”他说,话音响得可以让他们所有人都听见。
  “杰拉德,他到底怎么啦?”
  他什么也没说。
  “他是怎么死的?你压根儿就没告诉我。”
  “上帝——对不起。”
  “没关系。我应该问你的。”
  “我忘了——”
  “没关系。”
  这下没人笑了,打字的声音也没了。
  “他——他是给人枪杀的。”
  “是吗?”
  “是。是被我们里面的一个人——。是特警。”
  “谢谢,杰拉德。我只是想知道。”
  “他身上有武器,”杰拉德说。
  我再也不想听了;听不下去了。
  “他杀了一个女人。”
  “谁杀了一个女人?”
  “斯宾瑟先生。”
  “哦。”
  “新闻里会播的。”
  “行了;再见。谢谢。”
  “再见。”
  
  他发了脾气。他打我。他发了脾气。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于是他就打我。他让我从厨房的一头跌到另一头。我撞到水槽上,摔下来。我毫无感觉,只觉得震惊。脑袋一阵晕眩。有那么一阵子我什么都不知道了,不知道我在哪里,谁和我在一起,我怎么会跌倒在地板上。然后我看见了他的脚,接着是他的腿,和地板成一个三角形,他看上去似乎在我上面很远的地方。有好几英里远。为了看清他,我只好抬起身子。于是他朝我俯下身。
  “你还好吗?”
  我看到的全是他的脸,而他的眼睛紧盯着我的脸,每一英寸、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注视着,寻找着。寻找伤痕,寻找血。他很担心。他一脸忧心忡忡、爱意融融的样子。他惊恐万状。他避开了我的眼睛。他把我的头转过来,看看脸颊两侧。
  “你摔倒了,”他说。“我不是……”
  我摔倒了。是他让我摔倒的。如今我回首往事,看清楚了这一点。已时隔二十年了。我不愿意做他想让我做的事,不愿意他心情不好。我自作聪明,而他讨厌我怀孕的样子,我再也不是他的小宝拉了——他把拳头缩回去,再伸出来打我。他打我。他动手的时候是否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把自己的拳头缩回去。可他对准了我。再伸出来。他打我。他想伤害我。而他也做到了。还不止于此。
  现在我是这么想的,可当时我并不这么看。那时候我没法理解,他竟然会打我,那样简单明了,他把拳头缩进去,再伸出来揍我。肯定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是我自己摔倒的。
  我跟他挨得太近;他没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
  他只是想吓唬吓唬我。
  他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
  他有心事。
  什么都有可能。
  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什么都不会发生了。再也不会发生了。怎么可能发生呢?那只是个错误嘛。以后我们会对此付之一笑。记住这一次吧。
  后来我们确实笑话过这件事。笑话过那个夜晚。还有以后的那一次。还有再以后的那一次。以及许许多多别的夜晚。直到我再也笑不出来。我不让自己再笑。我张开嘴,什么也出不来。只有痛苦。
  出了什么事?
  我说,“你自己去泡那该死的茶。”出的就是这么一件事。分毫不差。我把他激怒了。我总是激怒他。总是我的错,我本应该闭嘴的。不过,即便如此,也不会有什么用。那样我也会激怒他。不讲话不行。讲话也不行。看着他不行。不看他也不行。那样看他不行。不那样看他也不行。边看边说不行。坐着,站着都不行。呆在房间里还是不行。
  出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
  
  有人曾告诉我,我们永远都不会记得痛苦。一旦过去了,就全没了。那是一位护士说的。她是在医生帮我把脱臼的胳膊复位时说的。她是在抚慰我。她以前见过我。
  “我又从楼梯上摔下来了,”我告诉她,“对不起。”
  没有人向我提问。我手上的烧伤是怎么回事?头发怎么会落?牙齿呢?我等着别人来问我。问我吧。问我吧。问我吧。我会告诉她。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他们。看看那个烧伤的焦痕吧。问一问这是怎么回事吧。问吧。
  没有人问。
  不过,她还是挺和善的。她很年轻,那天是星期五的晚上。她的男朋友在等她。医生从来不看我。他只研究我身上的一部分,可他从来不看我的整体。他从来不看我的眼睛。酒,他自言自语。我能看见他的鼻子在翕动,在闻味道,在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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