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6期

我的遗孀

作者:张廷佺




  爱猫的人
  
  我的遗孀喜欢猫。谁也不知道在我留给她的那幢高大结实的红杉木老房子里究竟养着多少只猫。它们近亲繁殖了好几代,壁炉台上的几个角落里的粪便越积越多。它们总共肯定不下三十只,甚至不下四十只。屋里水平的地方到处都是猫,如同插满了节日彩旗一般。为了吃上猫食和用捣碎的鱼头做的罐头,它们喵喵齐叫,那叫声简直能把死人从棺材里叫活过来,请原谅我这么说。她和猫挤在那张旧床上,床上的被单脏兮兮的,被子被猫蹭得油光发亮。整个晚上,一直到太阳初升,东方既白,床上的猫的四肢和舌头总是动个不停,慵懒地摆动着尾巴。除了猫之外,我的遗孀还曾养过一对汪汪直叫、神气活现的小狗,我怎么也记不起那是什么品种。但是不久它们就跑掉了,也可能在那条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被轧成肉酱。马路一路蜿蜒在村子里,从我家后门经过。她还曾养过一只雪貂,尽管这在加利福尼亚州是非法的。它将一窝出生才一个星期的小猫折磨得窒息,一块一块肢解后,它躲在屋子底下,那地方小得连身子也直不起来,它得了病,没过多久便死了。它风干了的尸体渐渐沉陷在厨房的地板下的陈年的积灰里,就在那台静静运转的电冰箱下面。
  冬天的第一场雨过后,干涸的小溪水位猛涨,水面上泛着黑色的细浪,漂着长长的桉树皮。雨后一两天的一个下午,我的遗孀正在厨房里盯着一锅热气腾腾的蔬菜和鸡做的汤。几天来她只喝喝这汤,啃几块烤得硬邦邦的牛排,喝点咖啡。咖啡酸性很强,使瓷杯上的釉也剥落下来,那是儿子小学六年级时为她做的。屋子那一头传来砰砰的敲门声,她吃了一惊。我活着的时候门铃还能奏出贝多芬的悦耳的《欢乐颂》, 可如今早已成了摆设,所以我的遗孀过了一会儿才发觉有人在敲前门。毕竟前门距厨房不少于六十步,从厨房门出去,走过长长的L形的客厅,就到了大房间的入口处,如今猫就生活在那个房间里。没错,确实有人在敲门,她眼里流露出警惕——她想,敲门的可能是邮差。前几天(也许是前几个星期?)邮差曾给她送来儿子的一封信。儿子住在加尔各答,给那些靠救济物品活命的人们分发玉米粥和干净的绷带。“来了!来了!”我的遗孀用她那沙哑难听的声音喊道,一边喊一边把搅拌勺放到一片狼藉的料理台上,在法兰绒的睡衣上揩揩手,不慌不忙地穿过客厅去应门,她要看看究竟是谁。
  透过前门上的玻璃她看见砖铺的门阶前站着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短裤和裹腿,上身穿着运动衫,披着一头细长的黑发,样子实在不敢恭维。她的胳膊下好像夹着一个毛暖手筒①。我的遗孀走上前去,本来模糊不清的东西现在变得清晰明了了。她看到那年轻女人的眼部的妆化得很浓,那暖手筒实际上是一只黑色的叫不出品种的小猫,前胸和两只脚上都是白的。我的遗孀好奇地拉开门,像年轻时一样噘着嘴,站在那儿,眨着眼睛,什么也不说,等着年轻女人的解释。
  “您好,”那年轻女人似乎开不了口,脸上挂着微笑,“打扰您了,真不好意思,但是我想……”不知为什么,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上世纪摇滚音乐风靡一时,我的遗孀的听力因为那时听《地下丝绒和尼可》① 受了损,所以她只能看着年轻女人的唇动。那年轻女人琢磨着我的遗孀的神色,不一会儿, 她决定改变策略。“我是您的邻居,梅格 · 卡帕尔蒂,”她说道,“还记得我吗?去年从学校午餐会驾车回来?”
  我的遗孀在褪了色的法兰绒睡衣外面穿着一件旧的法兰绒衬衫,她压根儿想不起她,依然一脸茫然。房子里隐隐传来猫叫声。
  “我听说您是个真正喜欢猫的人,我想——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女儿阿普里尔的猫生了一窝小猫,我们正为它们找真正会照顾它们的人家,而这一只——我们叫它‘笑眯眯’——是最后一只了。”
  我的遗孀脸上露出了微笑,她的脸看上去就像小女孩儿似的,嘴唇上方的皱纹消失了,露出一副完好的、依然漂亮的牙齿。“好啊,”她说,对方还没有问她是否同意她已经答应了,她威严地朝那只小猫伸出了苍老的手。她抱着小猫,然后抬头眯着眼,费力地看着那年轻女人的脸,说:“谢谢您想到我。”
  
  屋顶
  
  屋顶是用混合材料做成的,终身保修,现在却漏雨了。我的遗孀正在卧室的床上一边用钩针编结四英寸见方的方块——她以为这些方块拼在一起能派上大用处——一边听着房间那一头的电视机里传来的低语声和暴风雨轰隆隆而来的声音,这时屋顶开始有嘀嗒的滴水声。首先觉察到这些的是猫,其中一只肥头大耳的公猫,浑身黑得像柏油,为了避开冰凉刺骨的水滴它挪了挪身子,无意中把两只个头小一点的从床西侧的倾斜处撞了下去。紧接着,它们为了争抢地盘,挤在我的遗孀的手腕和胳膊肘旁边,在床脚空出一块地方。即使那时候,我的遗孀对此还毫无察觉。电视里在尖叫:他们来了,他们破墙而入!随后传来刺耳的尖叫声、断断续续的音乐和咀嚼声。雨点啪嗒啪嗒打在玻璃窗上。
  漫长而又难熬的一小时就在这种声音之中过去了。她双脚冰凉,就在双脚相互摩擦的时候她发现双脚已经湿透了。一开始,她还以为是猫——它们又在搞什么鬼?不,不是,确实有啪嗒声,好像是水滴从高处落下来。她伸出手,想弄个明白。她拖着脚走过屋子里漆黑一片的地方,拿着手电筒查看天花板,这儿看看,那儿看看(手电筒花了半小时才找到)。她又编结了一会儿;可是放在床脚的炖锅彻夜滴嗒作响,害得她一夜没睡,照看着,锅里越来越满。催眠一般持续不断的滴水声使她的动作慢了下来,陷入了对往昔的遐思:她仿佛又看到以前住过的房子的屋顶——少女时代房间阁楼的角落;在学生公寓里污水沿着墙壁滴进炉子上正煮着糙米和蔬菜的锅里;当我们远在欧洲时,我们第一所房子的天花板因为水管爆裂而塌了下来;她又想起在欧洲和我雨天在大运河② 上,我是她第一个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丈夫。锅里的水眼看就要溢出来了,她的心思已经走得很远,她真希望自己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之中。
  她把屋顶工的名字从密密麻麻的电话黄页中找了出来,几天后他来了,那几天天气一直不好。他站在门外,砰砰地敲门,雨水从被侵蚀了的铜檐槽里滴下来(巧得很,那檐槽也是终身保修的)。我的遗孀早就等着他了。前一个星期里,她天天都起得很早,脱下睡衣,换上牛仔裤和印花衬衫,外面套一件旧的黑色开襟毛衣,上面印着奔跑的蓝色驯鹿,那曾是她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她梳理好头发,还涂了点口红。就像不久前来过这儿的梅格·卡帕尔蒂一样,屋顶工砰砰敲着前门的红木门框,直到我的遗孀出现在门厅。她笨手笨脚地戴上挂在脖子上的眼镜,心里在嘀咕:敲门的小孩是谁呀?
  我的遗孀纳闷地站门后,透过玻璃窗看着他,他说了声“您好”,不耐烦地转动着门把手,发出刺耳的声音。“是我呀——修屋顶的,您不是说屋顶漏雨吗?”他喊道。
  屋顶工名叫瓦尔加斯 · 唐诺弗里尔。他说出名字,但她根本就没去注意。他目光敏锐,游移不定,一脸灰黑相间的大胡子。看样子他已经四十出头了,可是不到七十岁的人在她看来都是新生的婴儿,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您浑身都湿透了。”她看着他,把他带进屋里,然后走上几级吱吱作响的楼梯,向他指出漏水的位置。要不要为他烤点曲奇饼或是用微波炉热点水,冲点巧克力,等他修好屋顶之后与他坐在餐桌前好好聊聊?她心里这么想。可是她哪儿有热巧克力呢?或是果仁、起酥油、红糖?她什么时候就想买面粉来着?储藏室里有五磅面粉——她记得清清楚楚——可是没准儿象鼻虫正在那儿出没呢?她看到一些很小的黑虫子,只有三粒胡椒粉凑在一块儿那么大。她意识到自己其实不想和这个男人聊天——或任何其他的人。她只希望把屋顶修好,这样她就能像以前一样安安静静地生活了。
  “这天真见鬼!”屋顶工喘着气说。他穿着工作靴,重重地踩在楼梯上,从上面的走廊走下来,走到主卧室,一边走一边驱赶着猫。
  我的遗孀已经不再用炖锅接水了,她睡在楼下,那儿是儿子的卧室。因此,那张旧床除了弹簧之外都吸足了水,烟草色的水慢慢渗出来。
  “我会修好的,”屋顶工说。他从凉台爬出去,从外面检查了屋顶。“但是一到夏天,这儿所有的东西都得换新的——这一切都用不着您费心,交给我就行了,我给您一个优惠价,这是全镇上最优惠的价格了。”屋顶工笑了笑,可他的笑容对她没起什么作用。
  “但是那屋顶,”她说,“是终身保修的。”
  屋顶工耸了耸肩。“所有的屋顶不都是终身保修的吗?”他叹了口气,爬到凉台上去了。她关上门之后,闻到雨水使郁郁葱葱的花坛周围的泥土松散后散发出的气味,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淡淡的鱼腥味。空气清新,她看到自己的呼吸。透过玻璃窗,她看到屋顶工踩着梯子爬了上去,走进雨中。她坐到卧室的安乐椅上,听着高高的屋顶上沉重的脚步声和敲钉子的声音,伴随着这声音,散发出一股沥青燃烧的气味。
  
  购物
  
  我的遗孀称得上她那时候的购物冠军。在大学里她的专业是人类学,她总认为女人的工作——她的责任,内心的欲望和难以抗拒的冲动——就是,为了对付将来的困难而储备各种东西,其实我们从未经历过任何困难——除了在读研究生时可能省吃俭用,80年代在日本旅行时透支信用卡——她为一切事情做好了准备。她对购物表现出的狂热是别的女人望尘莫及的。如果她所收集的古董首饰、玻璃制品、瓷像等物品是从乱七八糟的山洞里、房子和地下室的黑暗的角落里找出来的话,如果那些闲置在房间里的古老的手工业时期的做工精细的长沙发和椅子是博物馆的收藏品的话,如果猫不去糟蹋的话,这一切可能真的值几个钱。尽管她沉默寡言,认为人们犯不着那么匆匆忙忙,大惊小怪,她仍然出去购买这些东西。
  一天,寒冷的海风吹来,空气很清新。她在儿子狭窄的床上一觉醒来,她意识到要照顾一大群猫,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她的妹妹英琦比她小十岁,还没结婚,正从文图拉① 开车过来,带她一起去圣诞节大甩卖的大卖场购物。她兴奋不已,天一亮就一骨碌爬起来,把积了硬垢的壶放在积了硬垢的炉子上煮咖啡。她穿上漂亮的裙子和衬衫(这是她在卧室的衣橱里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的,卧室里的床垫依然在慢慢地渗出褐色的水),将头发梳了个髻,然后坐下来吃早餐,早餐是解冻过的全麦面包,发臭的奶酪,以及因为搁置时间太长而满是霉菌的果酱。当我还活着的时候,吃早餐时,还能一边看两份报纸,听听收音机里的早新闻,可我的遗孀懒得收付账单(信封、支票、邮票),所以就不再订阅报纸了;她更喜欢宁静,所以她不听收音机。她脑子里什么都不想,两眼发呆,悠闲地摆弄着咖啡杯,直到厨房门被敲得砰砰直响,英琦的脸贴在门上的玻璃窗上。
  几小时后,她们在名叫泰皇宫的饭店吃了午饭,逛了皮肯、科斯特科、卢比和地下室廉价店几家商店之后,来到一家名叫麦斯的商店,那儿生意火暴。她不喜欢百货商店,那儿从来没有特价商品可淘——即使有,数量也不多——她的妹妹为她们的侄孙女买些桌布。我的遗孀不知不觉来到亚麻织品部,周围一大群女人在挑拣床单、枕套和浴室里的一些小东西。她知道一月份有一次家用纺织品降价销售,正如她知道情人节会有情人卡、复活节会有百合花一样。她的女佣十年前死了之后,她不太需要什么日用织品了——没有人来帮她换床单——而她自己又不会。那些纺织品色彩鲜艳,图案独特,装在干净的塑料外罩里特别能激发人的购买欲。圣诞音乐在空中萦绕,人声嘈杂,我的遗孀四处寻找售货员。
  
  第二任丈夫
  
  他名叫罗兰 · 西科特,属于年轻时用不着为了挣钱之类的事而费心、养尊处优的那种人。他满口牙齿,一头浓密的头发,很有魅力,下车后能从汽车走到房子,不需要任何人搀扶。我对他只有模糊的印象——多年前他曾经给我们的儿子上过钢琴课,他好像经营着一个停车场什么的。我离开人世五年以后,他开始找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到我家来——他刚巧开车经过,看见门开着;他在大减价中买了六箱越橘汁却不知派什么用处;他想问问我的遗孀是否愿意到乡下去参加鸡尾酒会或晚宴——没过多长时间,她寂寞难耐,让他进了门。
  但她并不爱他。他住进这幢日渐衰败、满是猫和我的影子的屋子里。他带来了什么呢?三个硬纸板箱子,里面全是过了时的鞋子、皮带扣、内衣和钢琴比赛中获得的纪念品。结婚九个月之后,在拉坎伯乡村俱乐部,他左思右想,用尽全身力气,猛击第四球座上的球,似乎对那只球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他迷上了高尔夫球,这是他的又一个缺点),他突然感到右胳臂下一阵刺痛,仿佛有人将一枚亮闪闪的做切片检查的针直插他的肋骨,他往前一扑,倒在草地上,死了,而那只球还停在球座上,纹丝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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