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草原日出
作者:[英国]多丽丝·莱辛/作 余书娴/译
他在灌木丛的尽头停下,紧握着枪,观察动静;然后向前移动,眼睛眯缝,观察四周。忽然,他迈不动了,竟踉跄起来,目瞪口呆!他不耐烦地摇着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两棵树之间那块憔悴的黑岩石旁,有一个像是梦幻中的物体:一只受伤的怪兽,四肢无力,像是醉了酒,这是他从未想像过的。这怪兽看起来很粗糙,像一头矮小的公鹿:遍身毫无规则地簇生着丛丛粗糙的黑毛,黑毛底下是片片粗肉……在一团流动的黑压压的东西的围攻下,这些粗肉正渐渐消失!这怪兽一直喘着气低声尖叫,像瞎子一样踉踉跄跄。
男孩确定它是一头公鹿。他朝它跑去,一股莫名的新的恐惧又使他停下脚步静静地站住,四周生机勃勃的草儿正窃窃私语。他狂乱地四下张望,然后低头看去:地上那黑压压的竟全是蚂蚁!它们又大又壮,对他视而不见,急匆匆地向那挣扎着的公鹿奔去,好像亮闪闪的黑水在草中流淌。
他屏住呼吸,怜悯和恐惧攫住了他:那公鹿倒下了,停止了尖叫!此刻他只听见一只鸟在鸣叫,还有行色匆匆的蚂蚁的沙沙声。
他凝视着那只不停扭动、时而抽搐的公鹿。它比刚才安静了。从肉的微微抽搐中尚能模糊地辨出小动物的形状。
他忽然想到可以朝它射击,早点结束它的痛苦。于是他端起枪,可是又放下了:这公鹿已经没有感觉了,它的挣扎只是神经的条件反射。但使他放下枪的并非这个,而是一股渐渐膨胀的愤怒、痛苦和抗议:如果我没有来,它就会这样死去,我干吗要干涉呢?这样的事情在灌木丛中随处可见,随时都在发生。活着的东西在痛苦中死去,这就是生命的演变规律。他把枪夹在膝盖间,咬紧牙关,感到四肢里有千万般痛苦在翻涌,就像刚刚那抽搐的公鹿一样,只是它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了。他一遍遍喃喃自语:我阻止不了,我也无法阻止,我无能为力。
他为那头公鹿失去了知觉、结束了痛苦而欣慰,这样他就不必作决定去杀死它。他甚至满脑子都在想:这就是事实,事情就是这样进行的。
是的,这就是他此刻的感受。没错,事情就是这样,无可改变。
关于命运和未来的认识就这样首次闯进了他的生活,牢牢地抓住了他,使他的身体无法移动,脑子无法运转,除了喃喃自语:“是啊,是啊,这就是生命!”这个认识已经流入血肉,深入骨髓,生长在脑海最深处,永远也不会离开他。生命消逝的那一刻,他无法采取任何仁慈的行动!他明白了:这片他生活了十五年的草地是辽阔无垠、无法变更、残酷无情的,人们随时都可能给动物的头颅绊倒,或者踩碎小生灵的骨架。
他为此感到痛苦、恶心和愤怒,又为坚忍克己的新认识感到几丝满足。他倚着枪,看着那冒着热气的黑肉渐渐变小。在他脚下,一只只蚂蚁叼着粉红的肉块往回拖,他的鼻孔感到一阵阵酸臭,空胃里的肌肉在徒劳地抽搐,他使劲挺住,提醒自己:蚂蚁也要吃东西啊!这时,他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衣服也被汗水湿透了。
公鹿的形状越来越小,现在已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了。不知过了多久,一块块黑肉就变成了一根根白骨,在阳光下泛着白光。哦,是的,太阳刚刚升起,照耀着岩石。为什么!这短短的几分钟后,事情就发生了巨变?
他开始诅咒起来,像是无法忍受时间本身的短暂,这诅咒的话语,是他从爸爸那听来的。然后大步向前,信步踩碎了地上几只蚂蚁,将爬到身上的蚂蚁拂掉,直至他站到那具骨架前:它趴在矮树丛下,被剔净了肉。要不是还残留着几小块粉红的软骨碎片,人们会觉得它已在这里躺了多年。骨架四周,蚂蚁们嘴里衔着肉,渐渐撤退。
男孩朝那又肥又丑的蚂蚁看去。有几只蚂蚁竟直起身子盯着他,眼里泛着贪婪的光。
“滚开!”他冷冷地对它们说,“我可不是你们的早餐,无论如何都不是。滚吧!”说完,他想像着那些蚂蚁转身离去的情景。
他在白骨旁弯下腰,触摸着头颅上的孔穴:那原本是鹿的眼睛!他想起活鹿那水汪汪的黑眼睛,觉得难以置信。然后他弯曲着那纤细的前肢,在手掌间水平摆弄。
那天早晨,也许一小时前,这只小生灵还骄傲又自由地走在灌木丛中,感觉着皮肤上的凉意,就像他自己感受到的那样,兴奋不已;它自豪地踏着大地,抖着犄角,轻甩着漂亮的白尾巴,嗅着清晨寒冷的空气,像国王和征服者那样漫步在这充满自由的灌木丛中;每片草叶为它生长,闪亮纯净的河水供它饮用。
但是,接着发生了什么呢?谁能意料一只健步如飞的公鹿会被一群蚂蚁困住呢?
他索性好奇地蹲下去,发现它的后肢在最上面,关节处断了,断裂的骨头相互徒劳地抵触。可能死前它的后肢就受伤了,然后一跛一跛地误入了蚂蚁巢,等觉察到危险时已经难以脱身了。应该是这样!那么是谁伤了它的后肢呢?还是它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不可能,轻巧幽雅的公鹿怎么会摔跤呢?难道是在与同类的争斗中受的伤?
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也许是土著人朝它扔石头,击中了它的后腿?为了吃鹿肉,他们经常这样干。嗯,一定是这样的!
就在他想像着一伙一边奔跑、一边喊叫的土著人朝一头正悠然漫步的公鹿扔石头时,另一幅画面呈现在眼前:他看见自己,在某个像现在这样清新明亮的早晨,满怀兴奋地向一头若隐若现的公鹿连续射击,然后放下枪,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射中,然后又想,太晚了,该回去吃早餐了,为一只可能已逃脱的公鹿追上几里路是毫无意义的。
一时之间,他无法面对这幅画面,他终究只是个小男孩。他低着头,踢着那架白骨,面带愠色,拒绝承认是自己射伤了它。
然后他直起身,沮丧地俯视着那架白骨,怒气渐渐消失,脑子像清空了一样。他看见一股股黝黑的蚂蚁消失在草丛里,那微弱干燥的沙沙声如同蛇在蜕皮。
最后他拾起枪,朝家里走去。他告诉自己要吃早餐了,并且天气越来越热,不适合在灌木丛中闲逛。
他确实累了,脚步沉重,懒得注意脚下的方向。当他看见自己的家时,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事情他必须彻底弄明白。那只小生灵的惨死让他耿耿于怀,他没有完全放开。这件事伏在他的心底,让他不得安宁。
他想:明天早晨,我要避开所有人,再去那片灌木丛,好好地想一想。
(特约编辑 黄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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