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抗战时期成都的“伤兵之友”运动
作者:苟兴朝
四川伤友社参照总社社章制定了本杜社章,并经总社核准实行。社章对本社组织形式作了安排,并对经费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本社的一切捐款统存于指定银行,由保管组负责保存。该款动用,须经理事会通过,保管组签字盖章后,方能取用。每次捐款人姓名,所捐款数及物药,均由政府登报公布。每月一切收支款项及详细用途,除由理事会派员检查外,均公布报端,以昭大信”。
伤友社的社员须佩带社徽。社员杜徽大小如十分硬币,白地加红十字,四角有“伤兵之友”四字。普通及特别社员用铜质社徽,赞助社员用布质社徽。团体社徽是纸质,白地加红十字,黄光芒双边,惟直径为5市寸。无论个人社员还是团体社员,其社徽样式大致相同。同时,伤友社要求伤友工作服务时,可佩带臂章。臂章为布质白地,红十字,黑字,单边,直径2市寸,边宽1市分。
四川伤友社成立前,四川有关方面就已在抓两项工作:即征求直接到前线为伤兵服务的“伤兵之友”(即百位义务服务人员)和间接为伤兵服务的“伤兵之友”(即为伤兵捐款捐物)。
为了鼓励征募者和应征者,四川省党务队制定了—些奖励措施:“个人征求五十人以上,区分部合征三百人以上,由分队呈报省队核奖;个人征求一百人以上,区分部征求五百人以上,由分队呈省转请中央核奖;个人征求五百人以上,区分部合征一千人以上,由分队呈省转请中央核奖特奖。奖品为:发给个人奖章和奖旗;授予区分部奖状;特奖由中央呈请总裁核奖”。而且,对征募者的“征求之成绩列入考核”。对于应征者,“省队发给伤兵之友”标志。
征求伤友工作异常顺利,成绩斐然。《新新新闻》1940年5月10日报道:“最近前往中央银行交纳社费的,计铜梁地方法院检查处50元;安县县政府116元;省卫生试验处204元;省农业改进所35元;高等法院江北分组100元……”在先,《新新新闻》1940年4月18日报道说:“四川大学自3月18日起,全校即开始征求。全校人数1365名,捐款在3000元以上,计教职员普通会员12人,赞助会员l?人;至同学应征人数,新生院274人,理学院144人,文法学院477人,农学院182人。结果极为良好”。据统计“截至7月底止,计捐款机关27单位,数目5257.52元。其中,四川省府秘书处1557元;省府建设厅719元;成都市政府560元;省府民政厅525元;省府会计处137元;四川农业试验所235元;四川卫生试验处224元;丹棱县县政府83.3元;乐至县司法处38元……”。通过努力,“党务队于五、六、七三个月中共征得现金14709.1元。其中富顺县、郫县、广安、綦江、洪雅、江安、大足等七县最为努力。富顺蜀关中学一校,即捐募至3000元之多”。成绩异常良好。
在捐募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可歌可泣的故事。如“郫县七十老叟王雨书捐洋一千二百元。四川伤友社决转请总社予以褒扬”。“军政部第五教养院全体荣誉员兵,爱国仍不后人,将元旦泸县各界醵金一万三千元悉数捐献”。
1941年2月19日,系新生活运动七周年纪念,亦为伤兵之友社成立周年纪念日。新运总会规定征求伤友为本年之重要工作之一。“四川省会各界也于是日召开新运七周年纪念大会,同时举行征求伤友竞赛大会,扩大征求十万伤友;推定征求总队长张群,副总队长潘文华,党政队队长黄仲翔,军警队副队长、妇女队队长吴贻芳,……由张群任主席”。而在扩大征求伤友竞赛办法中,对征求运动的意义表述更为明确:“(一)给予伤兵精神上的安慰,伤愈后重上前线;(二)表示后方与前方共甘苦,激励士气,奋力杀敌”。2月24日,省新运会为展开伤兵之友征募工作,特于该会会议室召开伤友征募队各队干事联席会议,商讨有关征募事宜。
扩大征求伤友运动展开后,蓉各方纷纷响应。本市各影剧院决定将16日年场全部收入5000余元捐助给普通队。截至3月22日,总队普通队收到各影剧院捐款总数为5456.3元。其中:中央大戏院1194.5元,占总数第一;蜀一电影院1127.5元,居第二。到5月20口止,蓉伤兵之友社征募运动“成绩至为圆满,已超过预算金额十万元之目的”。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不得不宣布无条件投降。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终以中国人民的胜利而结束。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中华民族的胜利,是所有抗日的中国人的胜利。作为中国人民支援抗战之一部分的“伤兵之友”运动,完成了其历史使命而退出历史舞台,在抗战史上书写了重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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