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抗战时期成都的“伤兵之友”运动

作者:苟兴朝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以后,日本帝国主义扩大了侵华规模。随着战事的全面推进,中国军民,特别是前线的广大官兵,伤亡惨重。伤兵问题变得空前严重。单就长沙而言,一方面,所有商号、旅馆几乎完全被伤兵占住了。街上,伤兵三五成群、横冲直撞,滋事事件时有发生,长沙俨然成了一个“伤兵世界”。另一方面,伤兵从车站下来没有得到适当的收容,重伤的没人照顾,伤愈的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医疗缺乏,到处遭冷遇。他们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有不能忍受之痛苦,造成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急需处理解决。衡阳一部分人士,目击惨状,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原则,曾捐款7000余元,制备寒衣,于圣诞节日,分赠伤兵,同时创立“伤兵之友社”,是为“伤兵之友”(Friends of the wounded)运动之发轫。
  1940年2月19日新生活运动六周年纪念日,蒋介石特在演说词中昭告国人,积极参加“伤兵之友”运动。同日,伤兵之友社总社在重庆成立,宗旨是唤醒全国民众爱护受伤将士,支援抗战,以扩大“伤兵之友”的大运动。总社聘请孔祥熙、蒋宋美龄、叶楚伧、陈立夫、谷正纲、黄仁霖、徐维廉等36人为理事,并推定孔祥熙为理事长,积极推行此项运动。
  伤兵之友总社积极推动并协助各地分社的成立。渝市总社成立以后,除由各地分社前来备案外,国内各地纷纷成立分社,诸如贵州社、四川社、湖北社、湖南社、广西社、广东社、江西社及陕西社。甚至远在祖国边陲的新疆和西藏均在积极推进成立。据统计,1940年至1944年,国内共成立分社141处,其中陕西25处,广东22处,湖南和四川均为16处。正如孔祥熙在一次广播中讲到:“……当时只希望各大都市成立分社,……谁知在短短的时间,超过预算6倍到8倍”。
  “伤兵之友”运动全面发动以来,成都市党政军各方均纷纷响应。1940年5月30口,“伤兵之友”事处,并派励志社主任陈维屏为主任,新运会严肃、徐维廉为副主任,美国人文幼章为顾问,以便推动一切。办事处成立当日即在成都市商业街励志社开始办公:分函各机关知照;分访党政军各首长,请予协作。6月3日下午,办事处又在励志社举行茶会,招待新闻界、金融界、企业界及慈善团体。“为了推动将伤兵之友工作普遍深入全国各伤兵医院,以求实际服务于荣誉军人”,办事处赓即在蓉征求百位伤友义务服务人员。其要求是:20岁以上,男女均可,身体强健,思想纯正,富有服务精神和服务经验;高中毕业程度以上,机关学校或个人均可。”开征以后,成都市各校学生自愿参加者殊为踊跃。到6月5日,前来报名者计:齐鲁大学郭瑛、胡奕如、朱传彝等13人;金陵大学严德化、但功泓等11人;华西大学陈朝栋、梁绍义等21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朱正清、吕启芳等5人;中央大学李赋箫;天府中学陈永安;朝阳学院何竞时;神学院姜远荣、王福民……截至6月12日,伤友服务人员报名者已达120余人。
  为了选拔优秀的伤兵义务服务员,办事处制定了严格的选拔程序:(一)登记。地点在伤兵之友社成都办事处(商业街励志社)。(二)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义务服务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审查。(三)发表。经审查合格者要填具自愿表格。(四)训练、出发。对服务人员司以必要的服务训练,方可派往各地服务。对于服务人员的资格审查,蓉伤兵之友社特于6月9日召开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决议推余中英、黄仲翔、严肃三人负责。是月22日、23日,伤友社对应征人员进行了初步审查,并举行个别谈话。第一批服务人员审查合格者有姜远荣、刘意存、张绍英、董振华等60余人。第二批审查合格者又有28人。两批合计88人。这些合格者被送至重庆伤兵之友总社受训。“受训课目有伤兵服务及伤友等四项工作。每日下午赴第x陆军医院实习。结业时总会孔理事长亲临该班训话,语多训勉。旋即举行结业考试,由该班主任黄仁霖勉以竭诚服务荣誉军人”。“一俟受训期满,即行分发各战区医喇匠务”。
  “伤友社的原有捐款,本泪滴归公之原则,纯粹用作伤友事业费。故义务服务人员的生活费有赖于本市各界人士之特别赞助。”蓉伤友社的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议决了服务员生活费分配办法,决议“由商会、川康盐务管理局、省府、绥署边署、行辕、军校、航委会、公路局、市府警局、省党部、电政局及各理事分别担任”。同时,蓉伤友社还拟定了征求接济单位或个人办法。该办法规定:无论团体或个人,接济1位服务人员一年之生活费600元者,由总社奖蓝边奖状一面;接济5位服务人员一年生活费3000元者,由总社奖红边奖状;接济10位服务人员一年生活费6000元者,由总社奖银边奖状一面;接济20位服务人员一年生活费12000元者,由总社奖金边奖状,并由林主席或委员长题字。办法公布以后,各方捐款纷至沓来。“英美人土文幼章、毕范宇,芮陶奄,当即自愿负担募捐6000元,接济10位服务人员一年之生活费”。“华西五大学中外教授及学生,特自愿募集款项6000元,担任服务人员10人之生活费”。华西协和高中的学生也不甘落后,“踊跃捐助四名伤友义务服务人员生活费用,计2400元,并拟在该校本届毕业学生中征求服务员4人”。截至6月19日,服务人员全年生活费6万元均已自动认捐。之后,各方捐款仍绵延不绝。8月6日,“该社又收到市政府捐款600元;交通部成都电报局捐款500元;其余复函允予担任者,正络绎不绝。预计可以超出百位之数。”
  此前,1940年1月15日,《新新新闻》刊登了一篇署名为“小铁锤”的文章,大声疾呼在蓉成立伤友社:“……试问,我们对他们曾尽过什么义务了?直至现在,四川的伤兵之友运动还不曾正式展开。现在新运会既扩大发动,我们希望大家急起直追,迎头赶上!”新生活运动六周年纪念前夕,重庆国民政府秘书长张岳军给四川省府贺国光秘书长来电:“伤兵之友社组织,专以爱护浴血奋战负伤将土为目的。现值新生活运动六周年纪念,发起扩大征友运动。……特先电达,务请台端担任本队名誉队长,并指定分队长及组长,负责办理,全力赞襄,以利进行……”
  在此情形下,省府贺秘书长在省务会议上提议成立四川“伤兵之友社”。于是,在伤兵之友总社成都办事处成立仅5天后,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四川省伤兵之友社便于6月5日在成都正式宣告成立。成立大会亦在励志社举行。发起人有行辕主任贺国光(刘仁奇代),绥署主任邓锡侯,省党部主任黄季陆(余成勋代),民政厅长胡次威,建设厅长陈筑山,励志社主任陈维屏等50人。会议由邓锡侯任主席。会议还决定绥署主任邓锡侯为名誉理事长,党政军及绅商各界领袖十余人为常务理事及义务干事。成立大会上,邓锡侯报告成立伤友社之意义,略谓:“趁此伤兵之友运动最初发起人徐维廉先生来省,特邀请各界领袖筹商组织四川伤兵之友社,以期推动此项工作,并拟在各县普遍成立以便深入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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