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5期

何绍基《隶书三种》真伪之我见

作者:张金栋 高朝英




  确切纪年,梅墨生先生认为是何氏59岁,即咸丰七年(1805年)所书。从其章法、结构及用笔看尚不成熟,应为何氏初习隶书之作,但是否书于咸丰七年尚缺少确凿证据。而是卷《五言诗》却书于成丰六年,且用笔软熟,毫无初习之痕,与《赠仲云楷隶杂书册》相比,其结构、用笔相差甚远,不得不令人生疑。
  何氏60岁之后“致力于汉隶至勤,东京诸碑临写殆遍”,他凭借数十年的临池之功,再穷日夜之力,反复临摹诸汉碑,少则十几通,多则达百余通,故三五年间其隶书即有突破性的成功。换言之,何氏60~64岁是其隶书南初习一成熟一鼎盛的过程,变化很大。王启初先牛云:“(何绍基)分书以咸丰十一年(63岁)及同治元年(64岁)所书恰到好处。前此韵胜而力有不及,后此力过而奔放太甚。”而是卷咸丰六年的《五言诗》与同治元年的《西阳杂俎》相隔6年之久,恰是何氏隶书南初习至鼎盛、变化巨大的阶段,而这两件作品用笔、字体结构、章法均相同,毫无变化可言,且墨色如一,应出于一时一人之手无疑。
  大家知道何绍基的隶书执笔用悬腕裹锋颤笔,深得古人之笔意韵致,笔笔中锋,力透纸背,结构体方势圆,线条内涵丰厚,“不假绳尺,和以天倪”,具有浓厚的金石味。而《隶书三种》作者的临池之功浅薄,执笔不会回腕法,用笔率意浮滑,如《五言诗》第1行“湖”、“海”的三点水;第5行“自”的第一笔撇,“永”的第二笔折及末笔的撇捺;第6行“夫”的两横及捺笔,“有”的横笔;第9行“客”的宝盖,“为”字第一笔撇等等。《酉阳杂俎》第1行“京”第一、二笔的点横;第2行“兆”字的撇、点、折;第3行“涂”的两点水及第三、四笔的撇捺,“雨”字的横;第5行“独”字的犬犹,“有”字的第二笔撇等等,不胜枚举。其结体失步甚多,或整体欹侧不稳,或偏旁配合大小、松紧失调,如《五言诗》第1行“湖”字,第13行的“咏”、“思”字,第14行的“长”、“夜”字,第16行的“门”字,第17行“如”字,第18行的“简”字等等;《酉阳杂俎》第2行的“兆”、“时”字,第3行的“涂”字(图六),第7行的“怒”字,第8行“杖”、“如”字,第10行“而”、“去”字,第11行“其”、“常”字等等,与浑融古朴、遒劲厚重的何氏隶书相去甚远。
  临《礼器碑》与前两种不同的是临写。关于何氏临汉碑,曾农髯云:“(何绍基)所临《礼器》、《乙英》、《曹全》诸碑,腕和韵雅,雍雍乎东汉之风度。”谭泽闿亦云:“六朝而后,言八分殆无能过蝯叟者。睹此临本(指何绍基临《礼器碑》等十种),何减汉人真迹。”再看该临本,其用笔软弱光嫩,结体失态失步甚多,横拖竖抹,俗不可耐,毫无“东汉之风度”,与四川省博物馆所藏何绍基临《礼器碑》四屏(图七)相比较,泾渭分明,真伪立辨,无庸赘言。
  
  三
  
  《隶书三种》钤何氏印3组6方,即朱文“何绍基印”3方,白文“子贞”印3方(表一)。
  这6方印印面均为方形,尺寸基本相同,边长约2.5厘米。细辨印文,朱文“何绍基印”3方并非一印,白文“子贞”印3方亦非一印。其所用的印泥亦欠佳,《五言诗》与《酉阳杂俎》相同,色泽略黯,无厚重感,应为同时所钤无疑,亦可为两者同时所书之佐证。而临《礼器碑》所用印泥色泽鲜艳而轻浮,质量极差。
  上海博物馆编《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以下简称《印鉴》)一书,共收入何绍基印鉴15方。再查已公布的何氏墨迹及书法作品中,尚有10方左右未能收入。在这些印鉴中,与表一的3组印尺寸相同、印文相近者仅有《印鉴》中编号第9的朱文“何绍基印”(表二,2).10、11号白文“子贞”印(表二,1、7)。两者相比较,表一的3方“子贞”印似仿《印鉴》的第10、11号印,但又有所不同。谛视之,发现作为标准器的10、11号两印的尺寸相近,除印面破损、线条粗细不同外,其印文运笔、结体、章法相同,是否为同一方印?若是,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系?该问题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不仅关系到此次的对比研究,对今后的何氏书法研究、鉴定亦有裨益。为此特查阅了相关资料,尝试作分期研究。
  
  《印鉴》9、10号印(表二1、2)是一组印,即朱文“何绍基印”、白文“子贞”印,同来源于“何绍基行书横披·丁酉(1837)”。丁酉年何氏年39岁,如果时间不误,这幅《行书横披》应是其有纪年的甲年重要书法作晶之一,由此得出这两方印是何氏早年的用印,同时作为其40岁左右的用印当不会有什么问题,暂为第一期,编为1、2号。
  《印鉴》中的11号为一白文“子贞”印(表二,7,尚缺一朱文“何绍荩印”),来源于元纪年的《明人手札册》藏印1141。查《中国书法全集·何绍基》图版46(何绍基节临《汉衡方碑》四屏)、52(何绍基为笙渔书《石天语》轴),分别为何氏71与73岁的书法作品,所钤“子贞”印虽非原大,但从其形状、印文运笔等相比较,大致与11号印相同,由此推知11号印为何绍基晚年用印。如果不误,11号印可与图版52的朱文“何绍基印”为一组,定为何氏晚年70岁左右用印亦不会有太大的出入,暂为第四期,编为7、8号。
  早晚两期既已确定,如果再将中年用印排在中间,其发展变化的脉络就清楚了。遗憾的是除《印鉴》外,《何绍基墨迹》(湖南美术出版社,1996年)、《中国书法全集·何绍基》及其他刊登何氏书法作品的书籍报刊,其印刷质量多不高,尤其钤印小而漫漶,无法获取原大而清晰的印鉴。无奈,姑且在河北省博物馆藏品中,选取了何绍基《行书七言诗》、《行书横》两幅无纪年的作品所钤原大而清晰的两组印。从书风看,《行书七言诗》书于50岁左右,将这一组印暂为第二期,编为3、4号。《行书横》书于60岁左右,暂为第-二期,编为5、6号。再将这两组纳入到早晚两期中,得出表二。虽然“钤印时,有印泥的干湿不同(与天气也有关系,天热时印泥易湿,天冷时印泥易干),有用力轻重不一,或垫软硬、厚薄有别,或因纸、绢、绫等材料质地的不同等等,使同一方印章,在笔划的粗细、断续、清楚与否有着不同的表现”,但是,从表二可以看到两印各自的发展脉络是清晰的,其中白文“子贞”印尤为明显,可证《印鉴》的10、11号(即表二1、7号)为同一印无疑;而朱文“何绍基印”早晚变化不明显,恐怕也是《印鉴》只收入一期而未收四期的原因吧。徐邦达先生言:“有一些印章,因使用太久,又加以粗纸屡屡揩擦,使印面逐渐磨损,以致出现边缘磨缺、磨灭,白文笔划磨细,朱文笔划磨粗,……例如清·何绍基常用的一方朱文印‘何绍基印’,一方白文‘子贞’印,中期晚期就大为变样。”徐先生所指应该就是这两方印,“中期晚期就大为变样”应为“早期晚期就大为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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