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浅析《诗经》中的玉文化
作者:穆朝娜
4、玉是身份和德行的象征
佩玉是周代贵族身份和德行的象征,是周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周人的佩玉是“由多种形状的玉件按照一定组合规则穿缀而成的”[9]。佩玉的组件有珩、璜、冲牙、琚等,珩处于整组玉佩的最上方,具有使佩玉保持平衡的功能,穿缀时凸面向上,凹面向下[10],文献中记载其“似磬而小”,但尚需出土资料的证实。《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葱珩”,描述周宣王的大臣方叔佩玉中有青色的珩,这位统帅在南征途中仍然戴着佩玉。佩玉既然体现着等级和身份,等级越高的人佩玉则越长,越繁复,可想而知方叔的佩玉是如何累赘,但他为了自己的身份,征途中仍不去佩玉。《郑风·有女同车》“将翱将翔,佩玉琼琚”中的佩玉属于一位青年女子。从出土的实物资料来看,在西周至春秋早期,女性贵族的佩玉与男性贵族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玉璜的数量上[11]。
佩玉的各组件在佩戴者行走时相互碰撞发出的声音,也是体现身份的一个方面。《礼记·玉藻》曰:“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月。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这段话生动地描绘了佩玉者在不同的行动中玉组件相互撞击发出的声音,强调了所佩玉饰的安排要合于五音,从而体现身份等级关系。《诗经》对此也颇有体现,《秦风·终南》中有“佩玉将将,寿考不忘”,赞美了秦襄公佩玉发出的声音;《郑风·有女同车》“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在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的赞美中,特别提及她佩玉的各组件相互碰撞发出的声音。
从西周开始,儒家便把玉在质、色、纹理、声音等方面的自然特性与社会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使玉成为谦谦君子的一种象征。《秦风·小戎》中有“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是用玉质之温润来形容人敦厚的品质。
此外,某种玉器也是男性贵族身份的标志,比如玉璋。《小雅·斯干》中“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是说要是生了男孩,就给他玩弄玉璋。而生了女孩呢,就给她玩陶瓦,“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从这种对比中也可看出,小型玉璋是男性贵族身份的一种表示。
5、玉用于社会交往
玉的社会功能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在发生着变化。史前时期,玉器在原始宗教方面的功能尤显突出。商代,玉在宗教领域中的特殊地位被取代,装饰用玉器增多,并出现了陈设玉。在商都玉器的来源中,有一部分可能是方国贡奉之物。周代,佩玉盛行。从《诗经》来看,佩玉还用于社会交往或男女之间表情达意。佩玉载德,以玉赠人不仅是重礼,也是以己之德待人的一种表示。如《卫风·木瓜》中有“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之句。《孔疏》:“琼者,玉之美名,非玉名也。”据《说文》曰,琚、瑶、玖均为似玉之美石,但色有不同。在周代的组佩中,把珩、璜、冲牙等玉件穿缀起来的是各种颜色的玉珠,这一点已为考古出土的周代佩玉所证实[12]。琚是其中的一种色红的珠子,瑶和玖也当是指这种功能的珠子。琼琚、琼瑶和琼玖是朋友之间的赠物,用以表达礼尚往来、以更好回报人好之意。再如《郑风·女曰鸡鸣》中的“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杂佩当指成组的玉佩,与上文提到的佩玉是一个意思。这里的杂佩是夫妇之间表达感情的东西。《秦风·渭阳》中“何以赠之?琼瑰玉佩”,这里的佩玉是甥送别舅时的礼物。《王风·丘中有麻》中“彼留之子,贻我佩玖”,有人认为此诗是女子等待情人而情人不来时所作,“贻我佩玖”也是其想象中的情景。如此,则可以看出玉佩在男女表达情意时的重要作用。
6、玉为赏赐品
圭在玉制“六瑞”中排在第四位。《周礼·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也就是说以玉圭和玉璧来区别贵族的等级和职务,朝见天子或者贵族之间相见时,都要按不同等级手执不同的玉礼器,以表明上下尊卑的等级关系。王的大圭可以赏赐于臣下,其中可能含有特别恩宠之意,目的是希望受圭者效忠天子,保一方平安。如《大雅·嵩高》中有“锡尔介圭,以作尔宝”,介圭就是大圭。周宣王送自己的母舅申伯前往封地,赐给他很多东西,其中就包括大圭。《大雅·韩奕》中有“韩侯入觐,以其介圭,入觐于王”。按制:王腰间插大圭,长三尺;或手执镇圭,长一尺二寸;诸侯则执信圭。但因何韩侯朝见周宣王时手执大圭呢?从《大雅·嵩高》可以看出,韩侯所执的大圭当为周宣王所赐。宣王中兴,不得不依靠诸侯的力量,以大圭赏赐,说明了周宣王对诸侯的笼络,也暗示了地方力量的强大。所以,以玉圭赏赐臣下的背后,有着更为深刻的政治内涵。
二
《诗经》中的诗歌产生的时间跨度虽然长达2000年,但其编定始于周公,止于周平王迁都之后,几乎与整个周代的历史相始终[13]。从其玉器资料来看,所反映的玉文化也主要是周人的用玉观念。通过对《诗经》中有关玉的文献资料及其反映的玉文化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1、《周礼》中关于祭祀用六器的记载,历来有一种反对意见,认为是儒家学者注经时望文生义或完全臆测的结果,而《诗经》中关于周人郊祭时用到玉圭、玉璧和玉璋的记载,说明《周礼》中关于六器的记载并非子虚乌有,玉圭、玉璧和玉璋在当时的确具有祭祀自然神的功能。当然,这并非它们唯一的功能,《诗经》中对此也有所体现,如小型玉璋还是男性贵族的一种象征,可随身佩戴;玉圭还可以作为一种赏赐品等。由此,面对发掘出土的圭、璋等玉器,当特别关注其出土环境及与其它遗存的关系,力求推断出其特定的使用方式。
2、有学者曾指出:中国玉文化的“礼玉文化”特色当自周代滥觞,当时,“礼乐圣坛上不可无玉,……祭祀神灵及典章制度亦不可无玉。”[14]《诗经》中的《颂》是贵族在家庙中祭祀鬼神、赞美治者功德的乐曲,在演奏时要配以舞蹈,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其中提到了祭祀用的牛羊、乐器,却没有涉及任何的玉器资料。这说明,玉器作为礼器有其特定的使用环境,不能一概而论。玉器是祭祀自然神的用器,而在对祖先的祭祀中并不是必要的用器。这一点再次印证了祖先和神祭祀为两个信仰系统、使用不同礼器的观点[15]。
3、《诗经》中玉用于赏赐和社会交往的文化功能,为我们在审视墓葬出土玉器时,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例如,河南三门峡上村岭西周晚期的虢君、虢太子和虢夫人墓葬中,出土了大量商代晚期的玉器[16]。关于这些玉器,识别出其为前朝遗玉是研究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推断这种现象背后的历史内涵。周灭商后,俘获了商王朝的大量玉器,所以,这些玉器很可能是周王所赐,并得以代代相传。故此,某一地区的墓葬出土前朝或者同时代其它地区风格的玉器,可能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我们不能仅就玉而谈玉,玉器本身所承载的历史内涵也是我们需要揭示的一个内容。
4、有学者认为:“在玉的审美上,汉以前重视玉之质地美。在百家争鸣的学术民主时代里,玉的审美观也在慢慢地发生着不为人觉察的变化。玉色美渐为人们所重视。”[17]从《诗经》中的玉文献资料看,西周至春秋中期,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玉色之美,所谈到的玉的颜色有白色、青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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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所引用的《诗经》资料源于:a.公木、赵雨:《诗经全解》,长春出版社,2006年;b.周振甫译注:《诗经译注》,中华书局,2002年。
[2]关善明:《传世玉耳饰名称考释》,载《传世古玉辨伪与鉴考》,紫禁城出版社,2005年。
[3]王政:《战国前考古学文化谱系与类型的艺术美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6年。
[4]周南泉:《论中国古代的圭——中国古玉研究之三》,《故宫博物院院刊》1992年3期。
[5]夏鼐:《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5期。
[6]涂白奎:《论璋之起源及其形制演变》,《文物春秋》1997年3期。
[7]刘云辉:《西周玉璋研究》,载《周原玉器》,中华文物学会,1994年。
[8]王慎行:《瓒之形制与称名考》,《考古与文物》1986年3期。
[9][11]孙华:《试论周人的玉佩——以北赵晋侯墓地出土玉佩为中心》,载《玉魂国魂》,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
[10][12]孙庆伟:《两周“佩玉”考》,《文物》2001年8期。
[13]同[1]a。
[14]尤仁德:《中国古玉通论》,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
[15]许倬云:《中国古代玉器和传统文化》,同[9]。
[16]刘云辉:《出土古玉中“传世品”的鉴定》,同[2]。
[17]杨伯达:《关于玉学的理论框架及其观点的探讨》,载《中国玉文化玉学论丛》,紫禁城出版社,2002年。
〔责任编辑:许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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