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迁安苏各庄战国、东汉墓葬发掘报告
作者:唐山市文物管理处 迁安市文物管理所
(二)B区
在发掘的4座墓中,分瓮棺墓和单室砖墓两种。墓葬埋藏较深,除M9被盗外,其它未被破坏,保存较好。
1.瓮棺葬1座(M7)。
M7 位于苏各庄村南约40米。墓圹较规整,距地表1.68米,方向20度,南北长1.08米,北端宽0.53米,南端宽0.40米,深0.34米。圹内用1罐置北边,中间是敲掉底的陶釜,南端再套1陶釜,接成长0.80米的瓮棺(图七)。棺内人骨已朽无存。
2.单室墓3座(M8、M9、M10),平面呈刀形,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组成。
M8东距M7约100米,南距M9约15米,西距M10约31米。方向175度。墓道为长方形竖穴式,位于墓室南端,长1.98米,宽1.00米,深1.38米。墓道与甬道间有不规则叠砌封门砖。甬道券顶,长0.30米,宽0.44米,高0.76米;壁用砖下砌二顺一丁2组后,用顺砖平砌至顶。墓室近似方形,穹隆顶,南北长1.20米,东西宽1.12米,高1.06米。墓壁用砖下砌二顺一丁1组后,再一顺一丁砌至顶。墓底平铺地砖。墓室东北部置南北长0.9米、东西宽0.74米、高0.20米、用三层砖垒砌的棺床。砌墓用砖皆为30×15×5厘米的长方形砖。墓室内填满掺有碎砖的较纯净五花土,墓顶砖与室内填土粘在一起,除填土中发现1枚“五铢”钱外,墓内没发现任何遗物,判断此墓建成后未葬人(图八)。
M9北距M8约15米,西距M10约28米。方向200度。墓葬毁坏严重,墓壁残高仅0.94米。墓道为长方形竖穴式,位于墓室南端,距地表1.74米,长1.16米,宽1.26米,深0.92米。封门用平砖叠砌至顶。甬道长0.88米,宽0.60米,高1.14米。甬道壁下砌一丁二顺2组后,用顺砖平砌,双层券顶。墓室长方形,墓底距地表2.66米,南北长1.40米,东西宽1.20米。墓壁砌法与甬道相同。地面平铺地砖二层,下层横砖错缝平铺,上层方砖对缝平铺。墓室东北部置南北长0.90米、东西宽0.78米,用三层砖垒砌的棺床。墓内未发现人骨及随葬品。墓砖为青灰色,单面绳纹,有31×15×6厘米的长方形砖,30×30×6厘米的方形砖。方形砖砖面上模印有“米”字形,交叉点及四端饰5个乳钉,“十”字四端饰4个卷云纹。
M10东距M8约30米,距M9约28米。方向205度。墓道位于墓室南端,为长方形竖穴式,长1.80米,南端宽0.74米,北端宽1.00米,深1.64米,壁较为规整。墓道与甬道间有封门砖,封门砖下用一顺一丁、二顺一丁砌一组后用顺砖平砌,高0.80米。上砌高0.84米的挡风墙。甬道拱形券顶,长方形砖铺底。甬道长0.50 米,宽0.66米,高0.80米。壁下砌一顺一丁、二顺一丁组砖后,用顺砖平砌至顶。墓室长方形,穹隆顶,墓底距地表深3.80米,南北长1.96米,东西宽1.50米,高1.14米。墓壁砌法与甬道相同。墓底平铺地砖。墓室西南部置南北长1.96米、东西宽0.94米、高0.18米,用三层砖垒砌的棺床(图九)。一些肢骨散落于室内,随葬品出土陶壶2件、漆耳杯1件、铜指环1件。墓砖为青灰色,单面绳纹,有长方形砖30×16×5厘米,楔形砖30×9 ~15× 5厘米。在楔形砖中发现绳纹面上印有“王”字(图四,8)。
二、出土遗物
此次发掘的10座墓中,除M7为瓮棺葬外,皆为砖室墓,且早年被盗,随葬品基本被盗掘一空,仅出土了少量的陶器、铁器、铜器、石器、漆器、骨器等。
1、陶器9件。有夹砂红褐陶、泥质灰陶两种,器表纹饰有绳纹、压印方格纹、素面等。均轮制。
釜2件,分二式。
Ⅰ式1件(M7∶1)。羼蚌末红陶,侈口,尖唇,折沿近直角,斜直腹,圜底,沿下饰竖细绳纹。口径31.5 厘米,通高32.5 厘米(图一○,1)。
Ⅱ式1件(M7∶2)。羼蚌末红陶,侈口,方唇,弧折沿,沿下饰竖绳纹,尖圜底。口径23.1厘米,通高18.3 厘米(图一○,2)。
绳纹罐1件(M7∶3)。泥质灰陶,侈口,方唇,卷沿,短颈,广肩,鼓腹,平底,肩饰压印三角纹一周,器身饰细绳纹。口径 28.2厘米,腹径 45.6厘米,通高42 厘米(图一○,3)。
壶2件。素面,平底。标本M10∶1,夹砂灰陶,侈口,尖唇短颈,溜肩鼓腹,肩饰一周曲波纹。口径13.6厘米,底径12.4厘米,高24.8厘米(图一○,4)。
瓮4件。标本M1∶1,泥质灰陶,方唇直颈,折肩腹微鼓,尖圜底,颈部有凹弦纹两周,肩饰阳文标记,肩下饰带状压印斜方格纹。口径25.2厘米,腹径49厘米,高42厘米(图一一,1)。标本M1∶2,泥质灰陶,敛口直颈,折肩斜腹壁,颈部有凹弦纹两周。口径27.3厘米,残高24.5 厘米(图一一,2)。
罐2件。标本M5∶5,残缺,夹砂灰褐陶,方唇直口,溜肩鼓腹。口径21.5 厘米,残高10 厘米(图一一,3)。
2、铁器锈蚀严重,有、铲、斧等。
2件。均残。标本M1∶4,狭刃,略上宽下窄,长方銎,残长7.8厘米,刃宽3厘米(图一二,1)。标本M2∶1,宽刃,长方銎,残长7.4厘米,刃宽6.2厘米(图一二,2)。
铲1件(M2∶2)。残缺。宽刃,方銎,长8厘米,刃宽6 厘米(图一二,3)。
斧1件(M6∶1)。长方形,方顶,方宽刃,器身靠上有长方形穿孔。长12厘米,宽 5.2厘米,刃宽7.6 厘米(图一二,4)。
3、漆器
耳杯1件(M10∶3),椭圆形口,两耳较平,小圈足底。口长径9.6厘米,短径4.8厘米,高2.2厘米(图一一,4)。
4、其他
铜泡4件。形状相同。标本M5∶2,鎏金,泡面呈帽形,泡里有一铸钉,泡径1.8厘米,高1厘米。
串珠3件。圆形,圆孔。标本M1∶5,玛瑙珠,径1.3厘米,孔径0.3厘米,厚1厘米。标本M2∶3,绿松石,截面半圆形,斜孔,径0.8厘米,孔径0.1厘米、厚1厘米。标本M1∶6,水晶珠,径0.8厘米,孔径0.2厘米,厚0.5厘米。
管饰2件。标本M1∶7,骨管,一端粗,一端略细,截面呈七棱形,长6.2厘米,孔径1.2厘米。标本M1∶8,铁管,残长3.4厘米,孔径1.4厘米。
指环1件(M10∶4),铜质。径1.6厘米,厚0.25厘米。
铜钱出土数量较少,锈蚀严重,清晰者仅4枚。
五铢钱3枚,可分两式。
Ⅰ式1枚(M6∶3)。钱背有内外郭,体薄,“五”字交股曲笔,字体上下对称;“朱”字头圆折;“金”字头呈三角形,较小。钱径2.5厘米,穿边长1厘米(图一三,1)。
Ⅱ式2枚。标本M6∶4,钱背有内外郭,体薄,质较劣。“五”字交股曲笔,字体上下不甚对称;“铢”字文字迹模糊,“朱”字头圆折,“金”字头呈三角形。钱径2.5厘米,穿边长1厘米(图一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