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21世纪我国博物馆藏品搜集途径的转变

作者:刘 春




  【关键词】博物馆;藏品搜集;途径;转变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博物馆在藏品搜集过程中形成了四种搜集途径和六种具体方式。但是,在20世纪末的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传统的藏品搜集途径陷入了重重困境,面临着不可抗拒的转变。博物馆人必须正确看待、认真对待、积极应对这一变化,以把博物馆藏品搜集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
  
  藏品是博物馆存在的物质基础,旨在增加藏品数量并提高藏品质量的博物馆藏品搜集工作就是造就博物馆基础的命脉,对博物馆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国博物馆藏品搜集逐渐形成了社会搜集、民族学调查搜集、考古发掘和自然标本采集4种主要途径,其中社会搜集又包括专题征集、收购、接受捐赠、调拨、馆际交换、接收移交等6种具体方式[1]。在20世纪80年代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上述藏品搜集方式确保了博物馆所需藏品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推动了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然而,进入90年代以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文物搜集工作举步维艰,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之态势。藏品搜集遭遇到严峻的挑战,藏品搜集途径面临重大改变。
  
  一
  
  20世纪末,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博物馆传统的藏品搜集途径陷入重重困境。
  (一)社会搜集途径的危机
  1、领导缺乏重视,资金短缺,很少开展专题征集,且无力收购。一些博物馆领导对藏品搜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极少给予重视。加上国家财政尚有困难,不可能大量投资,而博物馆收入寥寥,致使经费紧张,这似乎是普遍现象,以北京地区68座博物馆为例:“除故宫、雍和宫等极少数几座以外,95%以上都强烈呼吁资金短缺、经费不足。”[2]这种状况使得博物馆极少主动开展专题征集,对于那些耗资较大的收购机会,也只能是却而止步。
  2、捐赠陷入误区
  接受捐赠文物是博物馆藏品社会搜集途径中的一个重要搜集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全国出现了向博物馆捐赠文物的热潮,为许多博物馆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有许多博物馆就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如北京鲁迅博物馆近3万件藏品,大部分来源于鲁迅夫人许广平的多次捐赠;又如原中国革命博物馆(现在国家博物馆的一部分)的藏品中,个人捐赠的占藏品总数的18%,而建馆40多年来所购入的文物不足800
  件[3]。可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还不时有人向博物馆捐赠文物,但风光不再。究其原因,一是经过40余年的时间,社会上收藏颇丰的收藏大家已不多见;二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致使有的人捐赠时提出一些附加条件,使博物馆无法接受,造成藏品社会搜集的困难加大。
  3、文物商店已不再向博物馆提供藏品
  文物商店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使之得到保护,为博物馆(院)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文物商店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其收购的流散文物也是博物馆藏品搜集的重要来源。据相关统计,全国文物商店自1978年至1991年的14年间,共向博物馆提供藏品15万余件,其中三级以上的有3万多件[4]。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文物商店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在向博物馆提供藏品时,更多地考虑自身经济利益,而博物馆文物征集经费十分紧张,无力支付费用,加之体制不顺,文物商店与博物馆的行政级别一样,致使各地文物商店基本上已不再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同时一些文物商店都或多或少地积压了按规定只能提供给博物馆的三级以上文物,这反过来又占用了文物商店的资金,无法收购更多的文物,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文物商店在博物馆藏品搜集中的作用。
  4、馆际交换名存实亡
  馆际交换是建立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上,多以本馆重复品较多,或与本馆性质、任务不相适应,而又为对方博物馆所需要的那些藏品去换取适合本馆需要的藏品。这种馆际交换取长补短,填补空白,体现了博物馆之间互通有无、以余补缺、相互支援的协作精神,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藏品的作用。然而,目前业界对藏品存在着垄断和封闭的思想和行为,藏品的馆际交换这种搜集方式实际上已名存实亡。
  5、移交困难重重
  移交是指博物馆接收科学考察队、考古工作队、文物商店、海关、银行、废品公司、冶炼厂、造纸厂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拨交的文物。这也是博物馆藏品社会搜集的一个重要途径。在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由于社会上文物意识不强,许多文物被当作废旧物资卖给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不少博物馆在这些单位派驻文物征集人员拣选文物,这些单位也能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博物馆合作,博物馆因此征集到大量文物藏品。如被收入《国宝大观》的“人面纹方鼎”(又称大禾方鼎)就是湖南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在长沙废铜仓库中拣选出来的[5]。再如河南省公安机关仅在1991年底至1992年初就向文物部门移交了14000余件文物[6]。但随着全社会文物意识的增强,老百姓已认识到文物的价值,不再像以前那样把文物当作“废铜烂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而是流向文物市场。这些单位一方面不像以前那样能够收购到大量的文物,另一方面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与博物馆的配合也不如以前,即使收购到文物也不愿提供给博物馆,而是转卖给出高价的单位甚至个人。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时,能收缴到大批具有较高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文物,以往多无偿地移交给博物馆,但目前移交收缴文物的工作却产生了不少新问题。如公安机关在移交文物时要求发奖金,索要办案费,有的把文物据为已有甚至倒卖掉,或者拖延移交,致使博物馆无法及时补充藏品。
  (二)民族学调查搜集亟待开展
  民族学调查是搜集民族文物的主要途径,它包括调查、专题征集、收购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族学调查搜集,不仅可以丰富馆藏民族文物,而且有利于保存祖国优秀的文化遗产。新中国成立后的10余年里,党和政府对民族文物的搜集比较重视,为结合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民族识别,中央派往各民族地区的慰问团、访问团和调查组搜集了大量价值很高的民族文物。仅中央民族学院在1949~1966年的17年间,就搜集了40多个民族的文物23000多件,照片资料1万多张。1956年少数民族地区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革的高潮,毛主席、周总理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抢救少数民族的文化、社会、历史资料。1960年和1961年,国家文物局组织人员到鄂伦春、德昂、独龙、傣、佤等许多少数民族地区,搜集到了2万多件民族文物。据有关部门统计,建国后搜集的民族文物已达20多万件,是解放前的200倍[7]。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生活习惯及方式的改变,许多传统的东西逐渐被现代化技术所取代,许多几年前常见的东西今天已很难见到,甚至无处可觅。例如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身穿侗族服装的人到处可见,然而到了80年代,除个别的边远山寨外,大街上已很难见到这种装束。再如,广东南澳岛车鼓舞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还十分流行,现在却再也见不到了。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不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门搜集和抢救,时间一长,这些民族、民俗文物将会自行消失,给历史留下一段空白。正如宋兆麟先生曾谈到的:1961年在内蒙古鄂伦春族地区搜集到文物近千件,而1991年再赴当地调查,鄂伦春族已经“汉化”,当地要建设一座鄂伦春族博物馆,盖楼不费吹灰之力,征集文物就难了,不得不到中国历史博物馆借文物;1962年在西双版纳搜集到近万件傣族文物,但1992年故地重游时,傣族传统文物已凤毛麟角,自治州不得不从中国历史博物馆借文物展览[8]。民族文物正在迅速消失,抢救民族文物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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