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有感于六“养”式的文学

作者:毛志成




  认为文学(包括作品和作家)是靠社会万象和人生感悟的交媾“生”出来的,而不是靠各式各样的职业乳母(包括有级别的“御用奶子”或老百姓说的“老妈子”)刻意“养”起来的,这话无疑很好听。但在实际上,文学、文人离开“养”是很难活下去的,尤其是中国。因此文学和文人不在于是否被“养”,而在于“养”的出发点和结果,以及养成了什么样子。
  自古至今,中国至少有以下六种被“养”出来的文学,即:
  一,官养文学;
  二,民养文学;
  三,特养文学(主要指靠获奖突然成名获利的作品和作家);
  四,商养文学;
  五,自养文学;
  六,愚养文学(即靠愚昧的或庸俗的读者养出来的文学和文人)。
  先说说“官养文学”。
  真正出现了官养文人及其写出的官养文学,绝不是古代、前代,而是当代中的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古代有御用文人但很少有御用作家,基于御有感于六“养”式的文学
  毛志成
  认为文学(包括作品和作家)是靠社会万象和人生感悟的交媾“生”出来的,而不是靠各式各样的职业乳母(包括有级别的“御用奶子”或老百姓说的“老妈子”)刻意“养”起来的,这话无疑很好听。但在实际上,文学、文人离开“养”是很难活下去的,尤其是中国。因此文学和文人不在于是否被“养”,而在于“养”的出发点和结果,以及养成了什么样子。
  自古至今,中国至少有以下六种被“养”出来的文学,即:
  一,官养文学;
  二,民养文学;
  三,特养文学(主要指靠获奖突然成名获利的作品和作家);
  四,商养文学;
  五,自养文学;
  六,愚养文学(即靠愚昧的或庸俗的读者养出来的文学和文人)。
  先说说“官养文学”。
  真正出现了官养文人及其写出的官养文学,绝不是古代、前代,而是当代中的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古代有御用文人但很少有御用作家,基于御用而搞出了文学作品的也少之又少,近于没有。更没有建立过御用文学、御用作家的官方机构或亚官方机构,如“作家协会”、“文联”之类。中国出现了和建立了专门的文学机构、文人组织,源于50年代。那时成立了作协、组建了文联,尤其是定出了专业作家。向作家白白发放工资,稿费又可以由作家自己占有,那样的福气古代、前代是没有的,只有自50年代起的中国独有。那样的“专业作家”,享有的是十足的“官养”。当然,那样的福气绝不是白赠的。起码的条件是要“为政治服务”,以或多或少的“左”式思想、情感、笔墨为文学作品的取舍标准。连对一个人能否当作家,也要看他政治上(包括出身上)的是否“红”。只要“红”,即使不懂文学也可以“培养”嘛!于是,就造成了“官养文学”的短暂“盛世”。
  诚然,文学虽然不一定必须违背政治,但以遵从官意为主调的文学非但注定不会成为优质的(至少是达标的)真正文学,而且又极易使文学(包括文人)的品格向驯服性、奴隶性滑去,甚而由奴隶性格堕化为恶奴性格。那样的作品,其立意、内容无疑是劣质的,即使连行文功力的本身也很难挣脱伪、空、奢、浅、俗。
  实际上也正是如此。当年官养的作家和作品,学者和学术,若是将其中的官意(即政治性)除去,剩下的见解和文采、学识和思考几乎很少很少,有时甚而等于零!此中也包括、尤其包括那时的所谓名家,和被恩准、被封赏的“名作”。特别是某些被视为“非我”式的作家(包括很多并无“非我”、不敢“非我”的文人)和文化品被大扫、横扫之后,尚有资格在台上唱戏的人就只剩下貌似“正面角色”其实是双倍的丑角了。他们表演出的“文学”、“学术”非但无文学性、无学术性,而且十之八九是反文学、反学术的。例如“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学作品,“以儒法斗争为主线”的理论,和多年中以农民起义为主要亮点的学术(包括史学),就很像是“官养”的驯臣、太监、宫女、男宠等人对各式上谕、官意的奉旨表演。
  总之,官养文化(包括文学)注定是劣质的,而且是虚假的。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因袭性的种种官养余荫尚存,但毕竟渐渐落魄。为此,理应值得一贺。
  刚刚粉碎“四人帮”之后,就涌现了很多“民式之呼”的作家,读者量也空前之多。由民养出了不少作家,谓之“民养作家”。民养与养民(主要指醒民)互为一体,很有功德。可惜那样的时间没有太久很快就出现了“商养文学”、“商养作家”。即使当年的“民养”式作品和作家,成色也各有差异。虽然都是自呼或代民去呼“十年浩劫”株连出的民苦、民怨、民愚,但某些作家的主体欲望还是名利欲。尤其是“获奖”的幡旗一悬,对“奖”趋之若鹜的也不乏。后来,索性跃出了一种具有特殊标号的作家即“获奖作家”。用“奖”又确实养出了一批批作家的名、位、利、衔。但获奖之后的作品在质量上提高者少,下滑者多。作家名气越来越大而作品逐渐被读者冷落,乃至彻底被读者忘却的也不在少数。
  “民养文学”、“特养文学”气数尽了,代之而起的是“商养文学”。什么是商养文学?虽然类别很多,但主要是指各种以盈利为基本属性的出版社、杂志社、学会之类,和借“文字商品”来谋取自我名利的作家。对于正正经经的“商养文学”,不仅应当允许,而且对优秀的(包括有文墨功力、有文采才气的)商养作家还应当多一点好感。金庸的武侠小说,琼瑶的言情小说,是典型的商养文学,满足了读者的娱乐式消费,为读者提供的是轻松、愉悦,作家也从中索取到了写作利润,这很正当。更何况作品中毕竟强调一点仁义礼智信理念和真善美含量。人家挣多少稿费、拉多少赞助也不应为之愤愤然。
  但商养文学不能越位,不能哄抬为“经典名著”,更不能使之成为所有文学或文人的帅旗、主将。至于失去一切德育职能和真善美因素的唯利文学,就理应远离。若是那样的文学和文人,不仅文化含量低下,辞语粗劣,心思既丑且脏,就应赶出文坛。文学作品的级别虽然有三种:有益的,无害的,有害的,但上述的出版部门和作者往往淡于出版只是于社会、于人生有益的作品,而乐于出版的却是仅仅无害的作品。这样做,当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一“激动”,也就出版了不少有害的。出版者和作者为什么大都喜欢这样干?答曰:为了“养”。意即:为了养活出版社和养活作者自己。去出版那些于社会、于人生有益的作品,内容和立意都显得太“正经”,没有人读,故而不如去干一些既不费力又能挣钱的精明事。更何况连社会和社会的颇多成员都讨厌正经了,都不正经了,何苦逆潮流而去干傻事!至于文学作品的重要功能是提高读者的趋善性,还是满足于读者从道德下滑中体验出的庸俗式愉悦,就懒得去过问了。
  除了官养、商养的作家之外,还有一种“自养”式作家。这种作家不靠任何“社会关系”,也懒得去加入各级作家协会,对“作家”的头衔也不看重,只是靠自己的作品本身去招引读者和市场,以“自由写作人”自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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