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女性·爱情·男作家

作者:李美皆




  有记者问毕飞宇:“小说《青衣》、《玉米》等作品中对女性内心的描写让读者感到不仅细腻传神而且非常到位,您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是否有丰富的感情体验?”毕飞宇回答:“没有。相反,我对女性不了解,但是我渴望了解。因为从根子上来讲我是一个很爱女性的男性。但是我有时候不自信,所以我只能在我的书房里来做这个事情。”
  毕飞宇的回答一部分我很认同,比如,“我对女性不了解”,但“渴望了解”。毕飞宇对笔下女性的用心的确是非常工细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玉米》中,他写道:“以往玉秀织毛线也是这样的,平针、上下针、元宝针、螺纹针、阿尔巴尼亚针……”一个尚属年轻的男作家,居然有心把女性织毛衣用什么针法都了解清楚并写出来,实在令人(尤其是女人)感动。但他的回答的另一部分我不大认同,他说:“从根子上来讲我是一个很爱女性的男性。”作为作家的毕飞宇是一个“很爱女性的男性”吗?从《青衣》当中的一个细节,我感到,不然。
  《青衣》中的烟厂老板曾经是筱燕秋的崇拜者,用他自己的话说:“二十年前就是筱燕秋老师的追星族了。”可是,毕飞宇却让筱燕秋那么潦草、苟且、卑贱、龌龊地跟老板上了床:“筱燕秋是自己脱光衣服的,刚一扒光,老板的眼神就不对劲了,它让筱燕秋明白了减肥后的身体是多么地不堪入目。老板一点都没有掩饰。在那个刹那里头筱燕秋反而希望老板是一个贪婪的淫棍,一个好色的恶魔,她就是卖给老板一回她也卖了,然而,老板不那样。老板上了床就更是一个伟人了。他十分从容地躺在了席梦思上,用下巴示意筱燕秋骑上去。”“这固然不是做爱,可是,这甚至不是性交,筱燕秋只是莫名其妙地巴结着一个男人,伺候着一个男人。筱燕秋就觉得自己贱。”“筱燕秋一边动作一边骂着自己,她这个女人实在是下贱得到了家了。”
  读到此处,跟筱燕秋一样,读者可能也会有一种作呕的欲望。小说中说,“可是筱燕秋难受。这种难受筱燕秋实在是铭心刻骨”。难受的岂止是筱燕秋!筱燕秋“认定了自己今晚是被人嫖了。被嫖的却又不是身体。到底是什么被嫖了,筱燕秋实在又说不上来”。被嫖的是什么呢?被嫖的是我们的心,是一种即便说不上神圣,但至少还包含些许敬意的东西。但是现在,统统没有了,都随着筱燕秋的衣服被剥光了。
  鲁迅说,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可是,在毕飞宇笔下,没有丝毫的悲剧感,而是非常的漫不经心,糟蹋了就糟蹋了,没什么顾惜,更不用说怜香惜玉。毕飞宇的漫不经心里面,包含着一种不见刀光剑影的残忍。正是因为漫不经心,而愈发显得残忍,也愈发让人心痛,一种无法名状的响彻内心的钝痛。
  由这一细节可以看出,作为作家的毕飞宇,并不是一个“很爱女性的男性”。
  毕飞宇在《青衣》中还写过一件事:一位已经做到副军长的戏迷终于打听到当年偶像的下落了,副军长的警卫战士钻到了戏台的木地板下面,拖出了柳若冰。柳若冰丑得像一个妖怪,裤管上黏满了干结的大便和月经的紫斑。副军长远远地看看柳若冰,只看了一眼,副军长就爬上他的军用吉普车了。副军长上车之前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不能为了睡名气而弄脏了自己。”
  何其不堪!不堪得让人本能地想转过脸去。可是,毕飞宇又写得何其忍心!在对于偶像的亵渎中,依稀包含着一种超然的残酷,甚至隐忍的快感。
  因为写了《青衣》,毕飞宇得到一个“妇女作家”的称号。毕飞宇虽然接受这个封号,但却拒绝将《青衣》称为“女性小说”。他说:“《青衣》的主人公是一位女性,在小说里我也写到了许多别的女性人物,小说确实与女性相关,但绝不是一部‘女性小说’。”《青衣》确实不是一部女性小说,相反,它是一部反女性小说。毕飞宇说,《青衣》要探问的就是:“经济问题解决了以后,人们的生存疼痛是否依然存在?”他是以一个女性青衣为载体来进行这一探问的,在探问的过程中,女性的美感和尊严受到了太多没有痛惜的研磨,可以说,他是以牺牲女性的美感和尊严来完成这种探问的。
  无论《青衣》还是《玉米》、《玉秀》、《玉秧》,毕飞宇对于女性的描写都是细腻到家的,但却从来没有同情没有怜惜没有心疼,有的只是手术刀面对病灶的那种冷静和客观,这一点让人想起张爱玲。毕飞宇笔下的女性与女性之间,也大多互为敌人,互为地狱,永远处于较量和倾轧之中,难得有什么真正的情谊。毕飞宇当然可以说,生活本身就是这么残酷,这么无体恤的,我没有办法写得温情。诚然如此。但是,作家对于笔下人物的情感态度,还是具有不可避免且不言自明的主观性的。《红楼梦》中的王夫人的原型,必定是曹雪芹不欣赏、不苟同,但相当尊敬和亲密的一个长辈,要不然,他不会用“天真烂漫”来为王夫人摧毁晴雯的举措作开脱,王夫人哪套得上这四个字,这显然是一种不自觉的回护。黛玉的原型,必定是曹雪芹的一个夭折的情梦,要不然,他不会怀了这样的温柔和怜惜去写,对于黛玉,他是永远的原谅,永恒的心动。他的包容甚至让人觉得太无原则,但,爱就是最高的原则呀。相比之下,毕飞宇是太不“感情用事”了。
  我与毕飞宇只有一面之缘,感觉他是一个清新明朗的人,用流行的话说,就是很阳光。当时看到他,不由自主就想起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可能因为他的气质中包含《少年中国说》里所高扬的那种向上感。也许正因为这样,他很难向下地去体恤和眷顾女性的内心,没有姐妹感,更没有“我们”感,而只有对于“他者”的解剖。
  女性离爱情更近,因此,不懂女性的作家,往往也不懂爱情,当然也写不好爱情。女性是爱情故事的主要消费群落,但最好的爱情故事,却往往是由男性来创造的,比如《红楼梦》,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国虽然出过一部《红楼梦》,但放到世界文学的版图上来看,上乘的爱情杰作还是少。究其原因,中国真正懂得女人、懂得爱情的男人,实在是太少了。从古到今数一数,连真实的带杜撰的,公共视野之中大概也就这么几个:刘兰芝的丈夫焦仲卿、唐婉的爱人陆游、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芸娘的丈夫沈复、《儒林外史》里的杜少卿,还有女人们永恒的恋人——贾宝玉、徐志摩。女人在儒家正统里,本来就是被物化的——一件衣服而已,儒家所要求于男人的伦理责任,又把爱的欲求大大地降低了,爱被逼至最末一隅。
  曾经有位女士在一个场合谈到这个问题,过后有位男士非常诚恳地对她说,“你说中国真正懂得女人懂得爱情的男人太少了,我觉得很委屈,我就是一个很爱女人的男人啊”。她说:“那么,假如你有一个情人,在儿子和情人之间,你会选择谁呢?”他沉吟了一下说:“这个……我也不好回答,但是,我没有情人。”她说:“只是假如,你不能用自己没有情人来把一个形而上的问题消解了。”他说:“就算我会选择儿子,但世界上的男人都是这样的,不光中国男人。”她说:“中国可能更严重一些,如果换作一个美国男人,就未必如此,他可能会想,我有我的生活,儿子将来也会有他的生活,我不能为了儿子而牺牲自己的生活,但中国男人会这样想吗?”他仍然委屈,但不再说话。
  我强烈认同这位女士的说法。绝不是贬低中国男人,实在是中国为儒家思想统治太久了,对于中国男人来说,家本位的思想太严重了。家本位的蚕怎么能吐出爱情的丝呢?胡适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有人对胡适得不到爱情的痛苦同情不已,我觉得大可不必。不要再说胡适如何牺牲爱情了,胡适那样的男人,他真的懂得爱情吗?胡适的确是在得江冬秀之陇而望新女性之蜀中过了一辈子,可是,即便真的跟某位新女性结合,他就会得到想要的幸福吗?未必。对于胡适这种典型的儒家风范的男人来说,伦理要求是大大地高于爱情要求,伦理满足也大大地高于爱情满足的,果真与新女性结合,恐怕也会食洋不化。固然,他追求爱情的心被江冬秀吓回去了,但是,能够被吓回去,本身就说明他不够坚定,何况,江冬秀之所以敢使狠招,恐怕就是看准了胡适的软肋,换一个别样的男人,她未必使得出来。对于胡适这种好名而要面子的绅士,这样的结局多好:既拥有一个传统而稳定的后院,又不缺乏追求爱情的现代性的证明;既博得了道德完善的美誉,又赢得了后世男人的广泛的同情。胡适的付出,已经获得了超额的回报,值得。而江冬秀呢?永远是一个钳制丈夫的恶婆娘,比封建专制主义更可恶,如果胡适是一个被吃者,她当然就是吃人者了,谁会同情这个恶名远扬的悍妇呢?但江冬秀未始没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一个以保住丈夫为幸福上限的女人,心里不可能没有苦楚吧?其实胡适可能原本就是一个旧男人,他的追求爱情的壮举,都是做给自己看的,做做也就算了,然后还是要回去过传统的日子的。这也是一个“娜拉出走以后怎么办”的问题,鲁迅给出两个答案:堕落,或者回来。胡适选择的就是“回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