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文学的饭碗寄望何处

作者:李 梦




  借助陈村先生的公开信之东风,中国作家协会一位叶姓会员也写了一封公开信。公开信成了文坛新近的一道风景,好看好玩得叫人目不暇接。叶信的中心思想是,废除作家协会的行政化格局,代之以岗位聘任制,明确作家协会的群众团体性质。取消专业作家、驻会作家制,实行签约作家制。对于取消行政化机制,取消从上到下各级作协人员享受着的不同级别的行政待遇,这种推倒重来的主张,看上去伤筋动骨,实则解放了文学,何乐而不为?当然说归说,做成做不成,姑妄听之吧。至于取消专业作家制,实行签约作家制,未免似是而非。除了时间上的差异,前者终身,后者二三年一个周期,两者的本质大同小异,新瓶装陈酒,换汤不换药。时间尚不是症结所在,关键是签约标准,多少作品、多少字数才算完成合同要求呢?十万二十万抑或五十万一百万?奖罚机制如何制定?是否会有某人一个字不写白拿白占了一个周期的现象发生?与其说这是个创作机制,不如说更类似临时用工的合同。“从来没有哪个人被迫去写一本书。”(柏格森)而签约制所体现的恰恰是一种被迫的关系。它已经超出了文学的范畴,或者毋宁说,它是对文学的戕害。对于文学,它没有任何积极意义,最多催生出一大批快枪手,制造出一大堆文化快餐垃圾。
  有趣的是,文学创作者的收入远不如研究者来得稳定扎实旱涝保收,当厨子的再怎么折腾,也好不过美食家的生活。百万千万赚着的作家是有的,却也是个别的,何况还是一个字一个字辛辛苦苦码起来的。研究者就轻快多了,一个几十万元的项目,甚至不用亲自动手,招几个同僚唤几个弟子,凑合凑合齐活儿了。难怪惹得一些作家眼红,过江之鲫般往大学教师的队伍里钻。只是当了教授,拿了高薪,却再难见着有什么作品问世了,偶尔出笼,不过文学讲稿,水平质量嘛,公婆之理了。看来幸福的生活不光滋润俗人,也沐浴作家。从这个角度看,供养制之予作家肯定是巴不得的,之予文学呢,鬼才知道。
  众说纷纭中,我尤其留意的是另一种意见,作家供养制在当下的中国恐怕一时还不能取消,我们这么一个大国,国家可以拿出一定钱来,供养一部分的优秀作家,并以法国、以色列为例,证明供养作家在别的国家不乏先例,许多优秀写手完全配得上国家出些钱,解除他们的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等的后顾之忧,专心写作,创造一个相对体面和谐安定宽松,至少是小康的生活,如果我们养不起几个作家,可能就是一种悲哀。
  我以为以我们国家的现有财力,我相信别说养几个专业作家,就是几百个几千个也不成问题。如果是该花的钱,尽管有理有节地花,不必吝啬。如果是不该花的钱,花一分都是错误的。国家的钱,说到底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对作家的供养,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到书店购买作家的作品,拐作协这么个弯子,势必增加供养成本,有人考虑过纳税人的心疼吗?既然是纳税人供养,那么,供养方式、供养数额、供养人选是否征求过纳税人的意见了?车票涨价尚且要搞个听证会,供养作家怎么讲都不是小事,总得有个哪怕纯粹是走走过场的形式吧。法国、以色列的先例,恰恰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大多数国家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即便是法国,其国家对文学创作活动的扶持也是以基金的方式进行的,和我们的供养制根本不是一个概念。以色列政府给希伯来作家协会提供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办刊物,租房子开咖啡馆,颇像以商养文,这和“作家供养制度”似乎也挨不着边。解决后顾之忧就能使作家安心创作,这想法似乎天真。国家若能供养出优秀作品,那文学岂不成了国力的比拼?依此类推,中国早就该先于印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了,最不济也该把非洲拼下去。至于说盗版对作家权益的践踏伤害,这更不是“供养制”的借口了。打假扫非是公安等部门的事情,他人用不着越俎代庖。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作家权益的最大保障。以供养的方式来维护作家的权益,准确地说是维护体制内作家的权益,对其他作家会不会有欠公平了呢?
  如果有这样一位,假设是钱钟书吧,他写了本《围城》,这大概足以使他步入“专业作家”的行列了,然而他从此却再也不搞什么文学创作了。我想象不出有关部门该如何处理,是继续供养呢,还是调离其他部门,或者干脆开除了事?
  放眼古今中外,所有伟大的作品无一例外地产生于作家最艰辛困顿的日子,一旦小康了,文本质量直线下滑。如果屈原、杜甫、曹雪芹过着体面滋润的生活,中国文学史恐怕将是另一番模样吧。巴尔扎克写到死也没还清债务,他要是养尊处优,有没有《人间喜剧》都值得怀疑。我不赞同饥饿出作家愤怒出诗人,但我更不赞同供养出作家。伟大的作家绝非供养出来的,供养出来的大都是不中用的文人。实际上,那些优秀的写手们完全应该也完全可以凭自己的版税收入过上幸福优裕的生活,若是他们做不到,若是他们首当其冲巴巴儿地渴求国家的供养,那就不是文学悲哀与否的问题了,而是吹灯拔蜡,哪儿凉快去哪儿吧。我很奇怪,作家难道不是走在时代前列的吗?作家难道不是时代精神的伴舞者、领舞者吗?何以一个商业大潮就把我们吓破了胆?何以一个市场经济就把我们弄得蓬头垢面灰头土脸缩手缩脚惴惴不安?“我们不在思想而在讲话,我们不在动作而在被外界‘所动作’。”(柏格森)我们为一点蝇头小利吵吵嚷嚷喋喋不休,我们被外界的光怪陆离灯红酒绿晃花了眼睛。我们一边唱着“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调,一边像个没娘的弃儿,哭咧咧向国家伸手讨要奶粉钱,我们没一点惭愧,没一点羞耻,没一点脸红吗?我们的作家们坚定不移地把自己视为弱者,我们的作协坚定不移地把作家们视为弱势群体,如此的团结一心同仇敌忾,不觉得可怜吗?不觉得肉麻吗?我们应该是强者,至少是精神和意志的强者。我们再弱,总弱不过农民。我们再弱,总弱不过待岗下岗失业的工人。我们再弱,总还识几个字读过些书有那么点儿知识,我们还能弱到哪儿去?我们为什么不多做些自我反思?为什么不多寻找些自身的毛病?我们卖不出几本书就怨天尤人,可我们的农民兄弟即使卖了粮食也只收得张白条,他们退缩了吗?嚎啕了吗?作秀了吗?向国家伸手了吗?没有。他们掖好白条,继续耕耘,继续收割。如果我们的心灵尚不如农民的境界,我们凭什么自诩与精神相伴与灵魂为伍?既然我们把文学当作了饭碗,就应该珍惜文学,就应该把全部心思投入于文学,而不是把饭碗寄托在文学之外的东西上。
  萨特说,我们是被判定要自由的。我说,我们的文学也是被判定要自由的。它可以使我们飞黄腾达,也可以使我们一贫如洗。谁想见识天堂吗,谁就来搞文学吧。谁想见识地狱吗,谁就来搞文学吧。文学的自由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最大的痛苦和最大的快乐都有可能。如果做好了这样的心理准备,那么就尽快上路吧,别在意文坛之内还是之外,任何一个角落,文学都存在着,它属于全世界,它属于每个人。
  当文学之“坛”坍塌破碎的时候,我坚信,也正是文学焕发青春拥抱自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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